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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虽不识铿锵令,但那样的死亡,同时也意味着:那个叫苏蕊的女子,那一身华丽的袍下,那一颗心的死亡。
但人世间的争斗生杀,死与不死,却也不是他所能控制的。
而今天,他即入局中。既已接单,又如何能坐视不管?
“不好!”
越良宵这么想着,就见空中划起了一道极亮但极内敛的刃芒。
铿锵令也黑冥而出。
生死之击已现,这一击过后,生死立判。越良宵忽叫了一声,身形一跃。可这一跃情急,他已忘记控制身形以免触及陷阱,只听空中一片铃声响起,声声清脆,遇墙反弹,却成沉闷。
——原来是钢丝,那几乎狙杀了“哭死人”的、在黑暗中根本无法辨认的钢丝。
那些钢丝上原来系满了扰人心志的铃铛。铿锵令主布局不可谓不密,可吴勾对他父亲葬身的地室想来也极其了解。惟一的局外人就是自己。这样的陷阱中,他如何遁形?如何“透明”?也难以瞬间飞度。
那铃铛起码有数百,一经触动,闷在一室间响起,回音交叠,就如数千万枚铃铛齐响,如十方冥府地界间、九万神魔齐齐摇响召魂铃,摇得人心旌摇曳,气息不定。
越良宵刚刚赶到。
可声息忽止。
那不是铃声停了,而是越良宵听到一声“铿”然落地的声音。
那代表终止。
——一个生命就此终止。
这一声又脆又闷,压住了越良宵耳中回响的所有的铃声。满室喧扰中,满地下无数铃响声中,却遮盖不住那一种死样的宁寂。
一只烛光亮起,数百坪的地室隐约被照亮。它映上钢丝,就见数百道钢丝横扯斜拉的陷井中闪出数百道钢丝一瞬间折射的光。
刺眼的光。
那少年吴勾望向越良宵,口角含笑道:“你果然来了。”
“但就算你这最会救人的人,这一次也赶得迟了。”
然后,他肩头溅血地弯腰在地上拣起一只铿锵令。
凋败
“我失手了。”
谜墟之中,私室之内,越良宵不得不对苏蕊说道。
什么也没发生——越良宵预想中的这个女人的反应,什么也没发生。
他本以为她会哭,她会梨花溅雨,会面现脂痕,会见到她扯烂所有的丝罗,摔碎所有的瓷器,会看到这华丽私室在一刻间一片狼藉。
但,什么也没发生。
苏蕊只静静地抬眼望着门外,她看向的是修罗塔的方向。
越良宵侧望着她,只见到她的身体都在向内收拢。她换了另一件牡丹罗衣,一大朵一大朵的牡丹依旧沿着她的乳放射而盛大的开着。只是,这时那花的繁复其瓣一刻间似乎收拢了、萎缩了、枯死了。
她收拢的身体让衣上的牡丹皱成一片痛苦的蜷屈。
“我以为我会哭……”
苏蕊低沉着喉咙说,她的温柔一瞬间似乎就哑了、干涸了、再也找不回了。
“那为什么不?”
越良宵正在心里酝酿着自己的歉疚与安慰。该怎么安慰一个痛苦的人?虽然经历了很多很多次,越良宵发现自己依旧没有学会。
苏蕊却平静地转过脸来。
她让越良宵看到她空茫的双眼:盈盈一水间、脉脉不能语——那曾经盈盈的双目,一瞬间竟已干了。
像干涸了、只剩一对空壳的、里面再没有肉的、苦咸苦咸的……海贝。
暗王世家
豹子坊中,今天不做生意。
打烊的豹子坊显得很安静,再没有呼卢喝彩的聒噪,也没有场中怒目、场外殴打的结怨。伙计、宝官都一个不见。亮漆漆的木柱、栏杆、地面都经过打扫,显得一尘不染,露出里面的木纹来。屋顶悬着铁制的头号羊角灯。
虽然外面的天阴阴的,烛光却照得屋内光彩生鲜。空气里淡淡的有着牛油烛火的味道,没有了人声的喧嚷,这坊内装饰的精心此时才可见一斑。
苏蕊坐在一张豹皮的椅子上,她坐的那张豹皮简直就是整间坊舍装饰的点睛之笔。
而她松懒懒地坐在上面,眼睛望着面前的那张光溜溜的、狭长长的赌台,口里松懒地道:
“你就是买家?”
赌台对面坐着少年吴勾。
他与苏蕊间相隔足有一丈远。
他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女子,她实在太神秘了,简直像一个谜,而且还是一个极有魅惑力的谜。
他不由眯起了眼睛,有些吃惊地道:“原来你就是东家,不只是这豹子坊的东家,而且也是现在整个江湖墟的东家!”
他的语气中还夹杂着疑问和不信。
也是,虽然人人都知道苏蕊就是豹子坊的女老板,但又有谁能想到,她几乎是江湖墟所有产业的主人。这些产业,甚至包括了两条正街与四周的十余条小巷。
苏蕊扬着头靠在豹皮上:“不错,酒馆、茶肆、赌坊、客栈、木厂、车行……这街上数得出来的产业,大多数都是我的。”
她忽然露出了一个乏味已极的笑:“而你,居然说要把它们整个买下来!也就是说,把整个江湖墟买下来?”
她在桌上扔下厚厚一叠地契,鄙视地望着那个少年人。
吴勾却只老老实实地道:
“不错。”
“你凭什么?”
苏蕊忽然踹翻了脚凳,把脚翘到了桌上,控制不住地有些急怒地问。
那个少年只安安静静地道:“因为,我是殷天的儿子,我要收回我们家的祖业,如此而已。”
“你是殷天的儿子?”
苏蕊有些不可置信地看向他。
但看着看着,她的目光似乎就确信了。
只听吴勾道:“至于钱,你不用担心,我刚刚好才领到了一笔赏金。”
他没有说是他杀了铿锵令,可一点火花已从苏蕊的眼中绽开。
却听那少年静静地继续道:“其实我也不想杀人。他实在是个很难得的高手。如果不是他那晚不知为什么心绪不宁,可能怀愧吧?没有全力出手,我只怕也杀不了他。
“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我的老管家,是他希望我这么做的。可惜,我再也见不到他了,他帮我做完这件事就不见了。他是那种唐宋传奇中的人物,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何况他病得那么重,不知道他看没看到我的这一天了。”
他少见的唠唠叨叨地说了这么一大套,可能也是因为毕竟还是少年,毕竟是头一次杀人,心里有一些什么始终未能全解开。哪怕面对一个全未见过的苏蕊,也情愿自顾自地谈谈。
接着,他少年心性忽起,侧目望向身边豹子坊中的一切,有些调皮,有些好奇,又有些觉得无聊的。
老管家逼着自己要做的就是这些吗?人世中,原来有些事真的好简单,虽然有可能丢掉性命——昨天,像是仅只昨天,他还是一个名叫“阴沟”的孩子。但这一场秘密的交易后,他就将成为整个江湖墟的新一代的秘密的主人了。
“老管家?”
苏蕊喃喃道。
她难得的感到好奇。她对人世的好奇心已尽了,但这毕竟还关联到她的铿锵。
看来,今天这生意,不做不行了。
她并不想卖。
但有什么办法呢?她的心死了,她的情人死了,江湖墟是个凭实力加暴力说话的地方,她就算不卖,又如何呢?
只听她倦倦道:“那好,我卖给你。我要黄金十七万两,一总包揽,算给你打折了。”
那少年吴勾静静地笑道:“我有。”
苏蕊忽一下跳了起来,怒道:“你怎么可能有!你得的悬赏不过是黄金九万两!我知道得清清楚楚!”
吴勾有些调皮地忽在桌上滑过一叠纸来。那张张都是银票,几乎南北十几家大银庄通存通兑的银票都有。苏蕊一张张地点着,她的脸色越来越青。“你哪儿来的这么多钱?”
既已有这么多钱,你为什么还要杀铿锵!
那个少年回应着她的怒气:“我是没有,我一无所有,只最近才赚了九万两。但我的老管家有呀。那剩下的余数,他早为我准备好了。”
苏蕊一怔,开始小心仔细地翻看起手中的银票来了。
忽然,她拿起一张银票,手微颤抖,不能相信似的,摸了一遍又一遍。然后,还走到烛光下,背着光看了起来。
吴勾笑问道:“难道不真?”
苏蕊却像没听清他话一样的,喃喃道:“难道,这竟是真的;难道,这竟是真的……”
她的声音低沉宛转,像是碰到了她这样有故事的女人也没经历过的事。
却见她唇角的纹路渐成惨笑:“这真的是我曾见过的那张银票?”
她又对着灯看了看,终于确认了似的。
接着,她突然狂笑看起来:“郎心似铁、妾意如绵!郎心似铁、妾意如绵……真好个郎心似铁、妾意如绵啊!这不是我刺的字还可能是谁刺的?
“你以为我永远发现不了,呵呵,铿锵。但你没想到我是个多么心细的女子吗,你不会想最终我还是发现了。”
她就这么笑着旋舞而起,那张银票从她手中飘落,毫不顾惜的。
只听她口里若哭若笑地道:“这是你赚来的银票,你一切都安排得极为妥当。这八千两,是你杀了墨家老五的舞姬得来的。那一晚,你很累,睡得熟。你惟一不知道的是,这张票子,那天你累了忘了收起,我无意中看到了。那一整夜,我看着你睡着的面容,都没睡。我用针尖在这张票子上扎过字的啊!就是这八个:郎心似铁、妾意如绵。我怎么可能不记得,怎么可能忘怀!”
吴勾被她这突然的举动搅懵了,他伸手抄起那飘飞而至的银票。他的眼尖,果然在那银票上看到了八个针尖扎的细不可辨的字,正是:郎心似铁、妾意如绵。
他怔怔地抬起眼,苏蕊却忽转向他,望着他道:“老管家,老管家……你的老管家是谁?你是不是也很难描述清他的样子,因为他实在太普通了。他是不是十年前才跟你见面的?在你杀了铿锵令后,你再见不到了吗?他是不是也就此不见了?”
吴勾喃喃地道:“是的。可那是他身体不好,本来就时日无多了。这是他交托给我做的最后一件事,交托后,他就终于走了。”
他的声音微有哽咽:“他是豹子,明知要死,是躲也要躲到见不着人的地方去了。他是再也不肯见我的了。”
苏蕊的眼中忽有泪流下,口里只喃喃道:“我真是一个聪明的女子,我为什么要这么聪明呢?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我说谁可以杀了你!一切的一切,我都猜到了,我只要想一想,再想上那么一想……”
回旋着、穿梭着,她窈窕的身形就在豹子坊内盘舞起来,只听她喃喃道:“原来你还在恨我,原来你还在恨我……”
有好一刻,她猛地就在桌子边上的豹子皮上坐了下来,一抬手,脸上的泪痕已经拭尽。她开始调笑地、有一点恶毒地望向吴勾。
“小孩子,要不要听妈妈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她的语气极尽调戏,吴勾的脸涨得一红,几乎要发怒起来。可到底年轻,好奇心终究战胜了侮辱感,他没说什么,听着苏蕊把话讲下去。
“最开始,我就要说到一个老混蛋殷天了。
“说起来,我真的还算你的妈妈,不管是叫后妈还是小妈。
“这老混蛋,常自称平生杀人无数,但却也造就了三条生命:一个是我,一个是铿锵,一个就是当年他孟浪在外面留下的他自己也不喜欢的一个小野种,我原来不知道是谁,现在见到你才终于算见过了。其中,我是他最喜欢的,因为我美丽。
“但当年,我很穷,他用金钱造就了我,钱确实可以让一个女人更加美丽的,小孩子,你说是不是?”
吴勾没答理她,因为听到她话里隐有恶毒侮辱之意。
但他一个杀手的冷静这时却表现出来,静静地听着苏蕊讲下去:“他无所谓喜欢不喜欢的就是铿锵了。铿锵是那老混蛋平生难得地做的一件善事救过的一个人。不过此后也侮辱他,如他对所有人做的那样;同时也栽培他,让他成为了他手下最有实力的一个影子杀手。老混蛋曾经自夸:讲论到自创基业,铿锵可能永远比不上他;但论到具体的杀手本行,他也不敢说比铿锵强到哪儿去。他肯这么地夸一个人,可能是因为铿锵因为幼失怙恃,受了他一点恩,就真的把他当做一个神一样的死心塌地的尊重吧。
“那个老混蛋心里其实全没有那个小杂种。他这样的人,根本就不想在这世上留种的。”
苏蕊的声音恨恨:“但他以为自己什么都知道,以为一切尽为他所控制。其实他不知道的事也有,那就是……”
苏蕊的头忽然低了下来:“……他永远不知道我和铿锵其实是认识的。我和铿锵虽不是青梅竹马,但让我最早的一见心动的那个人,就是他了。那时,我还不认识那个老杂种。铿锵,我想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