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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牛最喜欢出卖同志用以换得稿费,常常弄得我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是他的最大受害者。在他的第一本书里,我被写成了一名极度弱智又带些甲亢的迷途少年,而他就以上帝的角色出现在我面前,给我指出康庄大道。我是苦于打不赢他,进大学后为了报仇特意学了空手道,谁知那厮却习了散打,在水泥地板上练起摔来跟跳水似的。
虽然他的恶习已成定律,但我真无法想象他这次竟然把我收藏“H”的事裸露无遗的写了出来,这要我以后怎么做人,难道天天上街都带着个头套扮恐怖分子,或者真正的干上“H”这行当为他们那群豺狼造福?虽然这是事实,但也不能具体到我每一张“H”的去处,你认为我妈妈教数学就不识字吗?如果我有不测,我就用桃花源三日游悬赏拔光阿牛体毛者!
还有我舅舅,整一个懂法守法的良好公民硬是被他搞成成了黑社会老大,而且还判了刑,你要我怎么向我舅舅交代。那么激烈的斗殴我也从没参加过啊,我是一和平主义者,平生只在小学打过一次架,还是被阿牛打。
很是感谢他能把我悲惨的初恋感情经历写得那么好,那么完美,这也是我唯一觉得满足的地方。高中时的那个遗憾一直延续到了现在,看了小说后稍微舒服的一点。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星空,感觉时间向瀑布一样的快。事过境迁,一切都不复存在,唯一那份难以割舍的情感沉积在心底,久久无法湮灭。其实我现在也并不是想和蓉儿怎样,我想现在大概已成了一种习惯,一种希望,一种让我都感觉到舒适的状态。
希望蓉儿能看到我写的这篇小东西,嘿嘿。
高中时和阿牛一起办文学社,一起降级,一起重新找回自信的状态,那些日子真的让人觉得很是怀念。
那时阿牛写东西很快,不拘小结,大有其偶像吕布的豪迈。读他的东西要一遍一遍读。虽然他写了很多,故事也编了不少,朋友损了一堆,但他总是在文中认真书写着两个字:“善良。”那些完美的结局,漂亮得就像儿时要当科学家似的梦想。现在阿牛的东西却不能一遍一遍读了,首先是因为这是长篇,一连读上几篇我会活活饿死,更重要的是他现在很注意细节,几乎到了每一个标点上。如此心细的男人,结婚后肯定会很婆妈。
阿牛本就是个善良得几乎小儿麻痹的孩子。
他在继续着我们对文字的信仰,继续着我们这些人的梦。
和他的相识好象就是天意,六年的小学,七年的高中,外加一年大学,十四年了。岁月早已磨去我们之间的齿轮,一辈子的兄弟就这样成了。
他经常在文中说我是耗子,就是一禽兽,我要说他禽兽不如。
所以,禽兽不如:
为了兄弟,为了某些“特殊”的原因,我改名叫耗子好了。
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