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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出来的?”
“你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杜彦德不由得抱怨了一句,“一般来说都是衣服或者身上的什么特别的伤痕吧。对了,今天晚上到底哪几个去决定了没有?”
杨铭焕点了点头,“晚上的话李杰琦作为军事主官肯定要去,自打登革热发作之后昨天才恢复工作的,因为错过这场战斗差点没气死,所以强烈要求要去。另外薛子良和曾志刚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谈判什么的就孙文彬和张元去吧。”
…………………………
夜幕快要降临的时候,在李杰琦薛子良的带领下,去参加“宴会”的元老们正沿着今天刚刚被车辆和大量人畜重新踩踏出的官道向安允城走去。为了防止这些古人突然暴起抓人质要挟穿越集团,这几个人都穿了厚厚的防刺服,带着80头盔,李杰琦甚至还戴了防割手套,五个人都带着格洛克手枪,为了保证在救援小组赶来之前有足够的机会保护自己,每个人都带了五个弹匣。这里面除了张元和孙文彬,都是开枪的老手,相信支撑个半小时问题不大。另外他们后面还有军事组特别派出的一支五人战斗小组,都携带着八一步枪,身材壮硕的贺亚运还带着一挺m240通用机枪,他们携带的弹药量据他们自己说对付一个满清三百人的牛录正面进攻都不落下风。他们还带有这个时代绝对的高科技——夜视仪,一旦夜幕降临,别说是几百乡勇,就算是几百战兵在他们面前也讨不到好来。至于几个开会的元老,就只能分发一个战术手电筒,如果出现紧急情况,有攻击头的战术手电还可以充当最后的武器,另外上面800流明的灯泡足以让被照射的人短时间失明,用来对付远处的弓箭手或者火铳手是个比较好的压制工具。
不过他们的确过渡紧张了,这些古人通过那一战彻底了解到了这些美国海贼的武器之精锐,不是仅凭武勇就能弥补差异的。相反,那些逃回来的乡勇们都争相向旁边的人叙述着海贼的武器是如何如泼水一般向自己喷洒子弹,被打到的人往往是火铳一响脑袋就开花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了安允城里曾经叫嚣要赶走海贼的势头,至少现在没有人再说什么驱逐海贼了,就算有哪个不开眼的,在大街上也找不齐乡勇去攻打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张如松选择的庄子根本就没有设防,一点武装都没有,甚至于为了怕引起美国人的惊诧,特地把宴请美国人的房子周边三十米左右的人都赶了出去。
当五个人走到庄子门口时,张如松早就带着几个乡绅在庄口迎接了,几个人客套了一阵后,就在主人的引路下沿着庄子里的道路走向设宴的宅子。这条路也是土路,不过看起来应该是被夯实过的,地面比较坚硬,上面有的石头沙粒什么的被深深地压入土里,不过因为筑路理念问题,地面因为排水不够快,造成了有的地方坑坑洼洼的,或者就是深深的车辙。
张如松连忙介绍道,“诸位贵客,此是本地最有名的孙长福孙先生的庄子,脚下这条路修于天启二年,花了四年时间方修建完成,去年完工之时算得上是我安允最好的一条路,不过比起诸位好汉修筑的道路来说,真是不值一提了。”
旁边几名乡绅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来,他们虽然也听说了这些海贼如山一般的钢铁巨舶,无帆无桨行驶自如的大铁船,对于海贼们短短十多天里修筑起来的那条传言长达二十多里的道路却是不可置信。
有个乡绅连忙拱手问道,“诸位好汉,我安允城于天启五年也曾经返修过境内官道,只是铲除了些杂草,略微拓宽了道路而已,就花了安允境内一万多民众近两年时间,不知诸位是如何在短短数十天内修出这样一条平整的道路来的?”
“这个嘛,”张元看到孙文彬冲他直使眼色,知道这是让他说,他稍微整理了一下思绪,说道,“我美国筑路之术颇有章法,路基须得重新铺垫,上面土壤须得采用黏性较强之土壤,又需要部分沙粒保持不会被车轮压坏,另外路面必须高出最低水平面,路两侧需要开挖排水沟,在下雨之时能够以最快之速度排干路面之水。其实路面被破坏,说起来只有一个原因,就是雨水。只要能够不让雨水停留在路面之上,便能保持路面之完整。”
乡绅们不由都停下脚步来望着这个海贼,这还叫海贼吗?修一条路也有这么多章法?况且这么多步骤做下来,如果是自己组织民众,哪怕是有县衙牵头,恐怕一年也修不出四五里。这帮海贼是如何在一个月间即修出这二十多里来的?
有人试探着问张元为什么他们修路这么快,张元笑了笑,说道:“我美国筑路有专门机械,专用之铲车一铲下去能顶常人一天之劳作,又有压路机专门压实地面,免除以人力用石碾夯实,既累又慢,如此一来,速度自然就在你们之上了。”
乡绅们只得一脸愕然望着这些美国人,他们还真是奢侈啊,修路这种事情都能用专门的机械来造,要是用机械修路,这路修完了岂不是就没有用了?那么多的铁料岂不是浪费了?
“非也非也!”孙文彬立刻掉书袋道,“道路与房屋一样,修好之后并非一劳永逸,平日里也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维护,破损的地方也需要休整,如果用料不好,甚至需要挖开路面重新修建,筑路机械不仅不会浪费,甚至需要大量准备。”
“对了”张元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来,“如若今天能够达成协议,我等也将修筑一条道路至此,今后诸位乡绅可不行亦可驱车前往海边,我美国以工商立国,自是有精良之产品,欢迎诸位光临。”
“欢迎诸位!”不远处响起一个声音,五个穿越众连忙抬起头来,大宅子门前站着一个穿着件蓝色绸缎袍子的人,这人头上扎着一个发髻,瘦长的脸上八字须,浓眉大眼的显得中气十足,让这几个穿越众一看就觉得很亲切的感觉。“在下是安允县城周大官人之师爷李喜珏,之前多有得罪,还请见谅!”说着李喜珏向他们深深鞠了一躬。
第五十四章 饭局
李喜珏在宅子大门口已经等了有段时间了,见到这些海贼的头目已经来了,连忙换上一副非常熟练的笑脸赢了上来把这些人都请入了宅子的花厅之中。
这间花厅相当大,一张十人的大圆桌面摆下来还有大半地方都是空着的,五个人在李喜珏和张如松的引路下鱼贯进入了花厅。几个人也不知道这古人是按什么来拍次序的,反正那边张如松让自己坐哪里就坐哪里了。
众人分别入座,就有婢女端上了早已烹制好的晚餐,其正中间是一只烤得看起来晶莹剔透的烤乳猪,还散发着扑鼻的香味,穿越众是从小吃着香料长大的,对这个没什么概念,倒是一帮乡绅们口水直流,纷纷称赞厨师手艺精湛,舍得放香料。几个穿越众有点奇怪,不由得多嗅了几下,张元有点不以为然地说道:“这烤猪里大概就是放的八角、桂皮、胡椒吧?”
一众乡绅不由得愣在当场,在他们看来这些都是厨师的不传之秘,这些美国人如何得知的?而且他们身处海外,听迈德诺人经常说这些香料主要出产于南洋,自己这些香料真是来之不易,闻闻都觉得很奢侈了,但是这些美国人看起来经常享用这些香料的,他们真的是海外来的吗?
“是的,不过还有一样非常难得之香料!”一旁一个乡绅连忙补充一句,“花椒!”
“花椒?”孙文彬不由撇了撇嘴,“那东西吃得一嘴巴都是麻木的。”
旁边土著又是一阵惊异,他们的饭菜一般也要到逢年过节才有机会放点花椒,居然这些美国人直接就说不好吃……这也太暴殄天物了吧?
“其实烤东西要放点孜然,味道保证惊艳……”张元对于吃烧烤很有经验,对于这个没有撒孜然的烤乳猪直接就想丢个差评。
“孜然?”李喜珏不由楞了一下,“平日倒也见过菜里面放些孜然的,不过这东西一直都是在煮肉的时候才放,难道烧烤也可以放么?”
“那当然!”张元说得眉飞色舞的,“孜然这种香料不是叫小茴香么?只要被火一烤就会有香味,再加上猪油加热,那味道简直香到无以伦比了,想起来就要流口水啊。”他这一阵解说让几个元老都想起了当年在各地的烧烤摊上飘扬着的香味,不由口水流出来也不自知。李喜珏立刻在心里给这几个美国人打上了饕餮之徒的标签,不由暗自鄙视。
随着更多的菜被端上来,桌子上慢慢地被摆满了十个菜碗,然后又摆上了餐具。之前几个穿越众还有点忐忑,害怕这些古人会掏出些什么古怪的餐具出来挑战自己的知识程度,但是自打看见了婢女手中端着的筷子,都不由对视一眼放下心来。打小也用了几十年的筷子了,这个完全不成问题嘛!
筷子是李喜珏特地安排的,虽然这些美国人看起来类似中华人士,但是听传言都是自泰西之国远涉重洋而来,想必即时先辈是中华人士,此时也应该不会用了,所以才特地让婢女献上筷子想让他们出点丑。但是让他吃惊到合不拢嘴的是,五个美国人二话不说拿起这些象牙筷子就开始打量,就从他们拿起筷子的手势来看,这五个就是用筷子的老手。
“我去!象牙筷子呢!”孙文彬不由得惊异出声来,这几个穿越众也连忙开始打量起自己手里的筷子来。
“这就是象牙筷子?”张元不由仔细端详起手中的筷子来。这双筷子在微弱的灯光下显得有点泛黄,但是却又能够透出一点光来的感觉,“看起来很像树脂的。”
“真够奢侈的!”李杰琦终于发出了进入这个大厅来的第一句话。“记得有句成语叫做‘纣为象箸’的就是说这个的。”
“纣为象箸?什么故事?”孙文彬对于成语倒是没什么太多的研究,还没有弄明白这个成语的典故。
李杰琦掂了掂筷子的手感,说道:“商朝的纣王让人给他用象牙做了双筷子,结果他的叔父箕子看到了觉得很不安,让他放弃这个想法。箕子说大王如果用上这双筷子,肯定就不会再用土制的陶餐具,也不肯再吃粗茶淡饭,而是要穿着绫罗绸缎在豪华的宫殿里开宴会了。”
“这倒是真的,纣王好像就是这么把自己玩挂的吧?”薛子良对于中国历史也有一些阅历,“不过也不光是这个吧?不是说妲己把朝政给乱了才弄得下面起义的么?”
“妲己凭她自己是乱不了朝政的,只有纣王自己才能乱朝政,这些个废柴搞乱了国家就把屎盆子扣女人头上,都说是女人或者乱臣,其实自己屁股不干净老是去怪别人。”李杰琦有点不以为然的说着。
“其实要说就是崇祯最倒霉了,一开始本来是想要把朝政弄起来的,结果遇到瘟疫,把北……”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旁的张元打断了,“吃菜吃菜!这菜看起来味道应该不错。”
李杰琦此时也醒悟过来了,他现在不光是跟穿越众在说话,身边还有一众古人呢,至于他说的崇祯……现在还在信王府里韬光养晦,连近侍都不怎么见来着。跑到古人面前妄言君王,哪怕是还没登基的君王怎么都不是件明智的事情。
不过此时的李喜珏只剩下了吃惊了,他以为这些美国人自海外而来,对于中华文化应该是丝毫不懂,谁知道人家轻轻松松地拿着筷子在碗中夹菜,还能一眼就认出象牙筷来。此时这个壮实而健硕的看起来应该是个武夫的李姓海贼,居然随口就能说出纣为象箸的典故。这根本就是群中华人士吧?
很快李杰琦也开始吃惊了,他原本看上了桌上的大块五花肉,碗里正好有十块五花肉,当他夹起一块却发现下面全部都是些红薯块,而且这些红薯又细又小,看起来就是那种营养不良的感觉。估计这这桌上许多菜都是留着撑门面的,还不能太专注地去吃,没准一夹就是一个空洞呢。不过此时酒席上的气氛已经开始随着本地米酒的加入变得融洽,看来不管是在什么时代,酒精都是人际关系的润滑剂啊。
当大家在吃饭的时候,曾志刚的心思完全没在饭菜上,他只是不时地打量周围的环境或者随口应付两句酒桌上的谈话,以防这些土著发动突袭,他的手枪就在胸口的腋下枪套里,一旦发生什么事情就会立刻掏出来。不过让他比较失望的是,不管是走廊中还是窗外,都没有什么异常的现象,每个人身后都站着的婢女反应简直不能再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