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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怎样"诱骗"漂亮女孩的-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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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哪方面看我都不会成长为现在的这个样子。
  但到了后来,我上初中以后,我开始厌倦毫无生气的生活,我结识了一帮朋友,中学生所做过的坏事我都有份。但这种狂放的日子没持续多久,我上高中就转学了,离开我那班朋友。然后就是考大学,我的考分很高,上了北方一所重点大学新闻系。这样,我离开了自己所在的城市,来到新的城市。
  我在大学期间一直羞于去恋爱,少年时期多次参与我那班哥们追求女孩子,我曾钟情过一个女孩。可那是昙花一现,后来我就对她反感了,我觉得她很俗,尤其厌恶她靠自己的外表优势在男孩子中间挑拨是非,也是因为她的缘故,我对漂亮女生抱有后天的偏见,这种偏见铸成我在大学期间无恋爱的经历。
  大学毕业后,我分配到当地晚报社当了记者。这种自由的职业让我又恢复到过去初中时的状态,逐渐我的生活开始变得一塌糊涂。记者生活让我完全没了时间观念,任凭心灵的狂野而随波逐流,对恶习的纵容就像把豚鼠投放到没有天敌的草原上一样任其无限繁殖,肆意蔓延。
  我经常四处奔波,游来荡去,追逐新闻热点,结交各种类型的朋友。直到有一天报社主编对我说我天生就是块做记者的好料,如果我能改掉身上不好的恶习我就能成大气候。可我怎么也不认同他的看法。我记得解放黑奴的美国总统林肯曾说:“我一向认为,那些没有恶习的人是很少有美德的。”他这句话就是针对帮助他打败了南方军队的北方统帅格兰特将军而说,因为就是这个格兰特,这个被西点军校开除,并无法在军队混下去的酒鬼和不守规矩的污点公民最终挽救了林肯,也挽救了北方的工业文明,更挽救了美国,如果说得严重点这个浑身恶习的人改变了整个人类历史的走向。
  对于林肯发自内心的感叹我深有同感,因为它让我有了继续保持恶习的合理解释。无论是在家人还是老师,同事还是朋友面前,我经常用这句话来敷衍他们从而回避剔除恶习而改过自新。甚至一度我曾给向我提出忠告的好心人说:“如果你想让我改掉恶习,那很有可能是在葬送另一个可以挽救人类文明的格兰特将军!”
  基于这种思想动机,我在两年记者生涯中干过不少事情。最常干的就是利用职务之便去赚钱。我与几个与我志同道合的同事从企业拉过赞助;为想花钱成名的暴发户发过吹捧稿件;帮那些生前不管,死后尽孝的贤孙孝子的过世亲人办过追悼会;为某些我也说不清底细的人向政府官员做过引见。最无法摆在桌面上说的营生是我摆过地摊,开过不入流的小饭馆,向某些企业推销过劣质啤酒和香烟,于是两年间我手头积攒了一些钱。
  随着年龄增长,我认识的朋友一个个结婚生子,而我却独身一人。朋友问我为什么不找女友,我说对结婚没有兴趣,我只想攒够钱买一辆越野车只身一人驱车去西藏旅游,实现我自由奔放在世界之巅的少年梦想。
  的确,不想找女友,不想结婚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中间不是很少,而是很多。我不知道他们对婚姻是否与我有相同的看法。在我看来,假如爱情不是春天的暖风随季节自然地吹拂到脸上来,不是靠自然界所赋予男性的坚强的体魄、不屈的意志和永不言败的精神感染力而来,而是靠乞求、讨要、感动、温情、体贴、关怀和呵护得来,或者是靠浪漫情歌、华美诗词、文雅举止去博得异性的青睐,那么爱情还有什么意思?这和用精美的彩纸包裹一棵烂白菜有什么区别?
  为了避免自己堕入无聊婚姻的泥潭,重复去过父辈们单调的生活,我在孤独与原始野性之间找了一种平衡,我不在意别人说我找不到女朋友,不在乎自己的言谈举止、穿着打扮是否对异性有吸引力。基于这种生活状态,所以我很少去为穿着操心,我一年四季就换两三件衣服,往往是一件破夹克,一条旧牛仔裤,一双只要不破就不换的从来不带擦鞋油的军靴。
  

第一章 初遇妖精(4)
我就是这样有意识避免自己被爱情的铜箭射中,让自己不被人类情感的妖魔异化而成为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我。但是!但是——事情就是这样,当人在竭力回避和摆脱一种人生状态的时候,那种状态就像鬼魂一样游荡在他的周围,非要让他堕入万劫不复的陷阱,让他在这场不是由理智,而是由命运所主宰的角斗中输得心服口服。
  我,关海涛,一个长相普通,没有背景,缺乏浪漫情趣,自认为可以维护心灵的自由,而不落俗套的年轻人,自从遇到陈芳开始就完蛋了!我不能再把自由、独立的大旗哪怕再举高一点点了,我也成了一个追逐漂亮女人的世俗的普通的男子,成为一个想拥有真情挚爱的世俗男人了。
  婚礼上最后一道席持续的时间最长,大家直直从下午两点折腾到晚上七点。期间发生了一个小小的事故,那就是我把一碗菜汤扣到伴娘身上。在旁人看来我的行为是无意的,但伴娘却很清楚这是我故意的行为。那时我正在把服务小姐给众人舀好的汤传递过去,到我递给她的时候,我故意把手腕一抖,那一碗汤就扣到女孩的前胸,她海蓝色的羊毛衫顿时油迹斑斑,一塌糊涂。她被这一突变惊得跳离了座位,手忙脚乱划拉起胸前的汤汁。
  一旁在给众人敬酒的新娘曹红燕立刻失声叫道:“关海涛,你怎么这样?”
  “事故!事故!”我慌忙道歉道,“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说着我忙不迭地把餐巾纸递伴娘。
  “不是有意的有什么用?你看这怎么搞?”新娘埋怨道。
  “没关系!”伴娘摆摆手,“他不是有意的——”她说着特意看了我一样,对我风趣地说:“只不过你的手还是挺准的。”她一边擦一边喃喃地说,“可惜了这羊毛衫,可能洗不干净了。”
  “我就是这样,总是在漂亮女孩面前丢份——”我甩着手自嘲地说,“你看我这手,怎么就不听使唤了?要不我赔件毛衣给你?”
  “不用了,反正也值不了几个钱,回家脱掉就扔了。”她在说这话的时候口气无疑是带着不屑和讥讽的。
  “啊!别吧!这么好看的羊毛衫,要不你折价卖给我,我算是赔你了。”
  “你也不是故意的,赔钱就免了,你以后注意点就是了。”她无意与我对抗,口气和缓了许多。
  “那是,那是,接受教训,接受教训。”我立刻换了口气,故意用诚恳的语气表示接受批评。
  她把毛衣擦完,把餐巾纸扔掉,重新回到座位坐下来。这次,她把椅子放离桌子远一点,有意识地远离周围的一帮粗野的男人。她安静地一个人坐着再不理周围的人,只是观赏我那帮哥们闹一对新人。
  我哥们张志在一旁看在眼里,明白在心里,他知道我在和伴娘套瓷。他看到女孩此时的态度后,知道是该帮我这个哥们一把的时候了,于是他发了话:“哎,曹红燕,”他冲着新娘喊,“上席这么久也没见你把这个漂亮的伴娘给我们大家介绍介绍,忙昏了吧你?”
  “忘了,忘了,”曹红燕站在伴娘身后笑着把她的肩膀抓住说,“这是我中学的同学陈芳,我最好的朋友——”
  “哦——原来是陈小姐,”张志对伴娘说,“陈小姐,怎么没见你带男朋友来?”
  “张志,瞎打听什么?人家陈芳还没男朋友呢。你吃多了,费劲不费啊你?”曹红燕立刻打断张志的问询,她知道张志话里没安好心。
  “哎——我说曹红燕,”张志瞪着眼对新娘说,“这还没到晚上呢!好戏还没开场你就抖起来了,你找死啊你?”
  曹红燕顿时萎顿了下来,她意识到张志话里是什么意思。在这座城市以闹新房的名堂怪异、复杂而闻名,整治新人的工具五花八门,有改锥、大头针、电警棍、皮带、夹手板、老虎凳、辣椒水、母猪杠、吊绳和铁板钉等等等等,那节目的名堂也多得惊人。比如给新郎脖子上套上狗脖圈,让新娘牵着绳子拉着匍匐在地的新郎,然后新娘嘴里还要冲新郎喊:“阿花,上!上!”于是新郎就要蹲在门口冲楼上楼下过往的人汪汪乱叫。
  还有一种是把新郎绑在椅子上,新娘手里拿着皮带把地板抽得叭叭响,嘴里厉声喝问新郎:“我们的政策你是清楚地,说吧,说了就可以睡觉了。”
  新郎此时要坚定地回答,“不说!打死也不说!”
  新娘:“这么说你是不想睡觉了?”
  新郎:“睡觉不要紧,只要主义真,不睡我一个,还有后来人。”
  最搞笑的一个节目拿两个圆圆的小土豆放在盘子里,旁边放上黑油油的发菜,在两个土豆上架一根红箩卜,然后把新娘揪过来,让新娘认这是什么东西。新娘要是不老实说就有人拿大头针扎新郎的屁股。一般来说这个节目是最难通过的,新娘基本都不会老实说这是什么东西。于是,此节目新郎遭的罪也就最多了。
  见新娘不敢再瞎插话,张志于是放开了胆子,他坐在女孩身边开始打听她的情况。女孩明白了张志的目的,她一点也不糊涂。她无奈地摇摇头,对张志的问话不去作答,只是脸上带着微笑,表示她在听。
  “陈小姐,你有没男朋友。这正好,你看是不是可以考虑在我们中间选一位。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你看关海涛怎么样?记者,名牌大学新闻系毕业,前途远大,你要不好好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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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遇妖精(5)
张志这一说立刻让周围我那帮哥们明白了前面我发生的事故是怎么回事。我那些哥们都不傻,都是身经百战,这种场面见多了。尤其是张志私下里捅那些朋友,并阴阳怪气地说一些让明白人更明白,糊涂人更糊涂的话时,大家就随行就市,一涌而上,七嘴八舌开始鼓动起来。
  “我们这里只有关海涛还是个光棍,陈小姐也是孤身一人,正好现在我们就着酒菜来把这事定一下。”
  “是啊!陈小姐,你看曹红燕,多好,以前有男朋友罩着,现在成老公了。以后日子过得一定滋润——找我们海涛可是你的福气,别挑挑拣拣最后把自己炼成了古董了。”
  总之那些在饭桌上足以倒人胃口的恶心话都被我那些已经喝得差不多的下三烂朋友全倒了出来。他们一起围攻伴娘,就想立马成就我的好事。此时,只有我这个整个事件的肇事者却一言不发。我一个人坐在凳子上等待事情有一个结果。我一边自得其乐地喝汤吃菜,抽烟喝酒,丝毫没有被眼前的闹剧所打搅。我一点都不脸红,似乎他们要求的事与我无关一样。
  新娘见事情太过分了,于是用手拉拉新郎,让他制止一下我那帮哥们。新郎刚要开口,就被人甩胳膊伸腿喝退到一旁,于是他只好用哀求的眼光看着我,让我劝劝大家。但我却故意装糊涂,我装着此事与我无关,我看着一对新人呵呵傻笑,似乎一切都是必然,求我没用。
  新娘见新郎没有办法,她只好自己出马掩护一下自己的朋友,但也确实因为她还没有过闹洞房一关,自己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所以刚开口替伴娘说了两句话,就被我那帮朋友拉到一边,有些甚至还威胁新娘,警告她如果再替伴娘说话,晚上就要好好收拾她。于是一对新人蔫在一旁,眼睁睁看着大家围攻伴娘,此时不管大的小的都喊着大姐给伴娘敬酒,让她对我表示好感。
  伴娘始终没有屈服于这种压力,她想走,但被一帮喝得正兴奋的男人按在座位上根本动弹不得,那种无奈和尴尬不是一般女孩子能够承受的。但她却自始至终不吐一句不中听的话,大部分的时间她就只是说:“请不要开玩笑了!”
  众人和我都希望事情有个结果,因为我们以前就是经常这么做的。而这个叫陈芳的女孩倒是非常倔强,就是不屈服,后来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
  我这帮朋友把所有的招数都使用后也没见事情有个结果,于是大家降低了要求,要求伴娘喝酒了事。
  伴娘接受了这降低了的要求,她一杯杯和在场的粗野男人碰杯,喝了足足有七八两白酒,她脸变得红扑扑的。在我看来,她即便有些酒量也经不起大家折腾,她眼睛开始朦胧,神态有些迷茫起来。
  酒席就在大家认为把女孩灌醉后散了。新娘对自己的朋友不放心,于是当众人拦住一辆出租车,把伴娘推进车里后,自己也想钻进车里,亲自送女孩回家,但新娘的企图立刻就被我那帮朋友制止了。
  “曹红燕,你玩去吧你!别想好事了。你想溜谁还看不出来。”有人把曹红燕从出租车门边推开,然后招呼我,“海涛,陈小姐今晚就交给你了。你可把陈小姐保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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