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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皇帝-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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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其年《妇人集》记董小宛,有冒辟疆晚辈作注,下引之文,括弧内即为注释:
  秦淮董姬(字小宛),才色擅一时,后归如皋冒推官(名襄);明秀温惠,与推官雅称。居艳月楼,集古今闺帏轶事为一书,名曰《奁艳》。王吏部撰《朱鸟逸史》,往往津逮之。(姬后夭,葬影梅庵旁,张明弼揭阳为传,吴绮兵曹为诔,详载《影梅庵忆语》中。)
  这段文与注释,骤看了无异处,但既知端敬即董小宛,便知作者与注者,下笔之际,皆别有机杼。
  先说原文:第一,不着董小宛及冒辟疆的名字;第二,特意用冒辟疆在清朝征辟而未就的“推官”一官衔;第三,不言“水绘”,不言“影梅”,而用“艳月楼”,凡此皆有所讳。易言之,即不愿读者知此文的董与冒,即为董小宛、冒辟疆。

董小宛入宫为妃考证(2)
其次,注者欲明本事,自非注出名字不可;但又恐被祸,因而加上一句“姬后夭,葬影梅庵旁”。二十七岁而殁,不得谓夭;端敬三十四岁而殁,更不得谓之夭,特用一“夭”字者,希望导致读者产生一错误的印象:“董姬”不过一雏姬而已。
  说“葬于影梅庵”更为欲盖弥彰,用意在抵消吴梅村的“墓门深更阻侯门”,而同时暗示董小宛根本非葬于影梅庵。一义双训,原是中国文字运用的最高技巧,对浅薄者深恐其辗转传闻,随意附会,致肇巨祸,故以简单一句话,表明葬于孝陵的端敬非董小宛;对智者而言,既葬于影梅庵,别置庐墓亦可,何致有“墓门深更阻侯门”之叹?但既知其隐衷,必知其轻重,轻则无事,重则有门户之祸,自然心有丘壑,不致信口雌黄。
  庚申除夕,读冒辟疆《同人集》至破晓,既喜且惑。喜则从吴梅村、龚芝麓两人致冒书札,获得董小宛即端敬的确证;惑者心史先生作《董小宛考》,广征博引,《同人集》尤为主要凭借,何以对若干关键性的资料,竟尔忽略,以致有明显的疑问存在,其中尤以“小宛之年”,误二十七为二十八,为导致其错误结论的由来。在此有作进一步澄清的必要。心史于《董小宛考》,在分年考证其行谊之前,有一概括的说明:
  小宛之年,各家言止二十七岁,既见于张明弼所作小传,又余淡心《板桥杂记》云:“小宛事辟疆九年,年二十七,以劳瘁死,辟疆作《影梅庵忆语》二千四百言哭之。”张、余皆记小宛之年,淡心尤记其死因,由于劳瘁,盖亦从《影梅庵忆语》中之词旨也。然据“忆语”,则当得年二十有八。
  按:得年二十七,抑或二十八,应以董小宛在冒家多少年而定。董小宛于崇祯十五年壬午归冒,时年十九,前后历九年,至顺治七年庚寅,为二十七岁。余淡心所记甚是,即在冒门九年,始为二十七岁;易言之,若为二十八岁,则在冒门应为十年。张明弼所作小传,与余淡心所记相同:“前后凡九年,年仅二十七岁。”又张明弼亦记其死因,谓“以劳病瘁”。但又紧系二语:“其致病之由,与久病之状,并隐征难悉。”心史独著“淡心尤记其死因,为由于劳瘁”,莫非未读张明弼所作小传?抑或由于“其致病之由”云云两语,强烈暗示小宛之死,大有问题,以故作英雄欺人之谈,略而不考,则非所知。
  如上所言,“九年”与“二十七”岁,有绝对的关系。“忆语”中不言小宛年纪,但九年的字样凡两见,一则曰:“越九年,与荆人无一言枘凿。”再则曰:“余一生清福,九年占尽,九年折尽矣!”这是再确实不过的:董小宛“长逝”时,为二十七岁。然则冒辟疆又何以言其“长逝”之日为辛卯正月初二?一言以蔽之,有所讳而已。
  董小宛是在顺治七年庚寅被北兵所掠,其时冒辟疆方客扬州,家人亲朋不敢以此相告,直待三月底冒辟疆回如皋,方始发觉。
  其经过亦见“忆语”末段所叙:
  三月之杪,余复移寓友沂友云轩。久客卧雨,怀家正剧。晚霁,龚奉常偕於皇、园次过慰留饮,听小奚管弦度曲。时余归思更切,因限韵各作诗四首,不知何故,诗中咸有商音。三鼓别去,余甫着枕,便梦还家,举室皆见,独不见姬;急询荆人,不答。复遍觅之,但见荆人背余下泪。余梦中大呼曰:“岂死耶?”一恸而醒。
  此为记实,而托言梦境。友沂名赵而忭,籍隶湖南湘潭而寄居扬州,其父即清初名御史赵开心。奉常为龚芝麓;於皇即评注《影梅庵忆语》的杜茶村;园次为吴绮,吴梅村的本家。《同人集》卷五《友云轩倡和》,限韵亭、多、条、花,各赋七律四首,龚芝麓制题:
  庚寅暮春,雨后过辟疆友云轩寓园,听奚童管弦度曲。时辟疆顿发归思,兼以是园为友沂旧馆,故并怀之,限韵即席同赋。
  冒辟疆是主人,所以他的诗题不同:
  尔后,同社过我寓斋,听小奚管弦度曲,顿发归思,兼怀友沂,即席限韵。
  诗题与冒辟疆所记情事,完全相符;而龚芝麓诗题,明明道出“庚寅暮春”,是顺治七年之事。若为八年辛卯,则龚芝麓在北京做官,不得在扬州做诗。又赵友沂有“庚寅秋浔江舟中简和辟疆”诗,亦为亭、多、条、花韵四首七律。确证事在庚寅。 。 想看书来

董小宛入宫为妃考证(3)
时在暮春,所咏自为落花啼鸟,故“咸有商音”。但细玩龚、杜、吴三人的诗句,似乎已知道董小宛出了事,只不敢说破而已。龚芝麓句:“鸟啼芳树非无泪,燕聚空梁亦有家”;“千秋顾曲推名士,铜雀轻风起绛纱”,末句似在暗示铜雀台已锁不住二乔了。
  然则冒辟疆何以误庚寅为辛卯?一言以蔽之,有所讳而已。
  关于吴梅村《题冒辟疆名姬董白小像》,我曾指出为顺治十七年端敬殁后所作;刻已考出题于康熙三年甲辰;《同人集》卷四收吴梅村致冒辟疆书札七通,甲辰两书即言其事:
  题董如嫂遗像短章,自谓不负尊委。
  这“不负尊委”四字,所透露的消息太重要了!于此可知,冒辟疆对于失去董小宛,耿耿于怀,亘十余年而莫释,但自己不便说,希冀借重诗名满天下的吴梅村,留真相于天壤间。吴梅村亦真不负所托,以“短章”(绝句)而制一骈四俪六的引子。
  据周弃子先生说:“这种头重脚轻的例子,在昔人诗集中极少见。”其中“名留琬琰”及“墓门深更阻侯门”两语,画龙点睛,真相尽出。我今发此心史先生所不能想象的三百年之覆,自谓亦当是冒辟疆、吴梅村的知己。
  甲辰又有一函,作于新秋,其重要性亦不亚于“不负尊委”四字:
  深闺妙箑,摩娑屡日……又题二绝句,自谓“半折秋风还入袖,任他明月自团圆”,于情事颇合。
  按:“深闺妙箑”即指董小宛所画之扇。此用班婕妤《怨歌行》诗意,言冒辟疆之于董小宛,不同秋扇之捐,恩情虽然未绝,但亦只好随她在宫中为妃。活用班诗“团圆似明月”原句,实寄“碧海青天夜夜心”的怅惘;此即所谓“于情事颇合”。
  谈到龚芝麓的那首《贺新郎》,更足以证明董小宛入宫一事,为当时所深讳。龚芝麓小于冒辟疆四岁,交情极深,《同人集》所收友朋书札,数量仅次于王渔洋,计十六通之多;辛卯一札云:
  诔词二千余言,宛转凄迷,玉笛九回,元猿三下矣!欲附数言于芳华之末,为沅澧招魂。弟妇尤写恨沾巾。
  所谓“诔词”即指《影梅庵忆语》;“弟妇”则指顾眉生,与董小宛同出秦淮旧院,而为龚芝麓明媒正娶,称“顾太太”,所以龚对冒称之为“弟妇”。
  龚芝麓虽自告奋勇,欲题“忆语”,但这笔文债,十年未还;顺治十八年辛丑一书云:
  向少双成盟嫂悼亡诗,真是生平一债。
  观此函,可知吴梅村诗中“双成”确指董小宛,而非董鄂氏的旁证。龚芝麓文采过人,何致欠此一诗?说穿了不足为奇,难以着笔之故。他不比吴梅村是在野之身,做官必有政敌,下笔不能不慎。直至康熙九年庚戌冬天,自顾来日无多,方始了此一笔文债。冒辟疆挽龚芝麓诗引中说:
  庚戌冬……远索亡姬《影梅庵忆语》,调“扁”字韵“贺新凉”,重践廿余年之约。
  观此可知,“碧海青天何限事”、“难倩附书黄犬”、“羡烟宵破镜犹堪典”诸语,若非有“干冒宸严”之祸,龚芝麓何必踌躇二十余年方始下笔?
  现在要谈“积极的证据”,最简单、最切实的办法是:请读者自己判断端敬是否即为董小宛。世祖有御制端敬行状;冒辟疆《影梅庵忆语》,事实上就是董小宛的“行状”,两者参看,是一是二,答案应该是很明确的。《影梅庵忆语》中描写董小宛的“德性举止,均非常人”,而恪守侍妾的本分,“服劳承旨,较婢妇有加无已。烹茗剥果必手进;开眉解意,爬背喻痒,当大寒暑,折胶铄金时,必拱立座隅,强之坐饮食,旋坐旋饮食,旋起执役,拱立如初”。不但与大妇在九年之中“无一言枘凿”,而且“视众御下,慈让不遑,咸感其惠”。至于生活上的趣味,品香烹茶,制膏渍果,靡不精绝,冒辟疆自谓“一生清福,九年占尽,九年折尽”。
  再看世祖御制端敬皇后行状,说她“事皇太后奉养甚至,伺颜色如子女,左右趋走,无异女侍,皇太后非后在侧不乐”,又能“宽仁下逮,曾乏纤芥忌嫉意,善则奏称之,有过则隐之不以闻。于朕所悦,后亦抚恤如子,虽饮食之微,有甘毳者,必使均尝之,意乃适。宫闱眷属,小大无异,长者媪呼之,少者姐视之,不以非礼加人,亦不少有谇诟,故凡见者,靡不欢悦”。至于照料世祖的起居,“晨夕候兴居,视饮食服御,曲体罔不悉”,此即所谓“开眉解意,爬背喻痒”。

董小宛入宫为妃考证(4)
除此以外,董小宛“不私铢两,不爱积蓄,不制一宝粟钗钿”;端敬“性至节俭,衣饰绝去华采,唯以骨角者充饰”。董小宛“阅诗无所不解,而又出慧解以解之”,且“酷爱临摹,书法先学钟繇,后突曹全碑”;端敬则诵“四书及《易》,已卒业;习书未久,天资敏慧,遂精书法”。殊不知其书法原有根基。
  《影梅庵忆语》中,冒辟疆写董小宛侍疾,艰苦之状,真足以泣鬼神;而世祖言端敬侍皇后疾:“今后宫中侍御,尚得乘间少休,后(按:“今后”指第二后博尔济吉特氏;此一“后”指端敬)则五昼夜目不交睫,且时为诵书史,或常读以解之。”又:“今年春,永寿宫妃有疾,后亦躬视扶持,三昼夜忘寝兴。”按:《顺治实录》:“五年,诏许满汉通婚,汉官之女欲婚满洲者,会报部。”因此,户部侍郎石申之女竟得入选进宫,赐居永寿宫。而端敬为皇贵妃,位在石妃之上,能躬亲照料其疾,尤见德性过人,所以世祖特加以表扬。
  如上引证,董小宛也罢,端敬也罢,旧时代的德言容工如此,有一已觉罕见,何得有二?若谓不但有二,且生当并时,那就太不可思议了。
  总之,心史先生的考证,疏忽殊甚,他所恃董小宛不可能入宫的主要论据,无非年龄不称,但此并非绝对的理由;他在《董小宛考》中说:
  顺治八年辛卯,正月二日,小宛死。是年小宛为二十八岁,巢民为四十一岁,而清太祖则犹十四岁之童子,董小宛之年长以倍,谓有入宫邀宠之理乎?
  这一诘问,似乎言之有理;但要知道,并非董小宛一离冒家即入宫中,中间曾先入“金谷堂”,至顺治十三年始立为妃,其时世祖为十九岁,他生于正月,亦不妨视作二十岁。清初开国诸君,无论生理、心理皆早熟,世祖亲政五年,已有三子,热恋三十三岁成熟的妇人,就蔼理斯的学说来看,是极正常的事。如以年长十余岁为嫌,而有此念头长亘于胸中,反倒显得世祖幼稚了。而况世间畸恋之事,所在多有;如以为董小宛之“邀宠”于世祖为绝不可能,则明朝万贵妃之于宪宗,复又何说?
  心史先生的第二个论据是:
  当是时,江南军事久平,亦无由再有乱离掠夺之事。小宛葬影梅庵旁,坟墓俱在。越数年,陈其年偕巢民往吊,有诗。
  此外,又引数家诗赋,“明证其有墓存焉者也”。殊不知影梅庵畔小宛墓,不过遮人耳目的衣冠冢,且辟疆有心丧自埋之意在内(容后详)。陈其年作此诗绝非“越数年”,而为初到水绘园时;尚未获悉其中隐微,故有吊墓之语。大约端敬薨后,始尽知其事,于是有《读史有感》第二首及《水绘园杂诗》第一首,道破真相。后者尤为详确的证据,其重要性更过于梅村十绝、芝麓一词。
  以上为驳心史先生《董小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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