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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名弘曆(曆、歷的对应简体为历。——编注)。上一字弘改为宏,不过他的兄弟不必改名。此外如必须书原字为弘者,缺末笔。下一字曆,日改为止,作歷。历本改称时宪书。
仁宗名颙琰。上一字之半,禺改为禹;下一字琰改为瑗。
宣宗名绵宁。仁宗遗诏改名旻宁。旻字冷僻罕用,如必须用到时,日下之文缺一点,作?。
文宗名奕。上一字不必避讳,永以为例;下一字缺末笔作,凡字中有宁者均准此书写。
穆宗名载淳。淳中之子改为曰,作湻。
至于德宗名载湉;下一字已成死字,毫无用处,故不避自避。溥仪之仪为常用字,但民间不避;当时清室衰微,犯讳亦无所谓;唯少数忠于清室的遗老,书仪字仍有缺笔。
避讳是件很讨厌的事,倘或犯讳,重则有杀身之祸,轻亦不免影响前程,譬如乡会试写作俱佳,而一字犯讳,蓝榜贴出,这一科就算完了。
但对后世史学研究者,特别是在考据方面,避讳的规定常是极好的线索,甚至是有力的证据。尤其是作为反证,例如鉴定书画版本的真伪,样样看来都真,唯独应避讳而未避,即可决其为伪。
再举个具体的例子,《红楼梦》中很重要的一个本子,“己卯本”,我的朋友赵冈兄确定它出于怡亲王府,证据是抄本中遇“晓”字皆缺末笔,而其时——乾隆二十四年,怡亲王为胤祥的幼子弘晓,为避家讳,晓字缺笔,其说明确,毫无疑义。
清朝诸帝,对避讳最注重的是世宗。避字讳以外,又避音讳,如禛字应念为“正”,即平声念作去声。皇十四子本名胤祯,极可能由于与御名胤禛字异而声同,以音讳为名,勒令改为胤,然后攘“祯”为己有。唐人特重避讳,但亦没有如许花样;西谚“人是政治的动物”,这句话用在清世宗身上,百分之百正确。
皇帝如何处理政事
下面要谈清朝皇帝的日常生活,分为公私两部分,先谈公的部分。
这部分的生活,最重要的莫过于处理国政,主要的两项工作是:批阅章奏与召见臣工。
明朝的章奏,统于通政使;清朝则以内奏事处为章奏出纳之地。除紧要奏折随到随递外,一般性的奏章,每日在宫门下钥,约莫下午五点钟,以黄匣贮送御前,在灯下批阅。看过,以指甲在奏折上划出不同的刻痕,由随侍太监依照刻痕,用朱笔代批。不同的刻痕所代表的意义是:
一、“知道了”。用于备案性质的奏章。
二、“议奏”。性质较为复杂,须由主管部院筹议办法请旨定夺。
三、“该部知道”。所谓“该部”指主管部院,譬如某省学政奏报到差日期,则批“该部知道”,自是指礼部而言。
以上三种是例行的处理办法;倘为重要而须请旨办理的事项,在乾隆以前,大致为亲裁指授,洋洋千言的批文不足为奇;嘉庆以后,则交军机处先作研究。凡前一日夜间所过目的奏折,次日五鼓时分,由内奏事处在乾清宫前发交各部院司官及各省提塘官,军机处亦由值班章京去“接早事”,俟军机大臣黎明到达,立即呈上阅看,交换意见,大致决定了处理原则,总在辰时(上午八点)以前,便要“见面”了。
所谓“见面”便是晋见皇帝,地点总在养心殿东暖阁。皇帝一天召见的臣工,多寡不一,但第一批必是军机大臣,逐案请旨,决定后立刻由军机大臣转告“达拉密”(军机章京领班),写上谕呈御前,裁可封发,称为“寄信上谕”,简称“廷寄”。特别重要或机密者,由军机大臣亲自执笔。此为由“承旨”而“述旨”。军国大事,大致即在上午八时至十时这段时间内,君臣相商而定夺。
军机退下后,方召见其他臣工。其顺序为:
一、特旨召见人员,包括亲贵、各部院大臣、督抚等。
二、外放封疆大吏“请训”及辞行,称为“陛辞”。
三、道员、知府单独“引见”。
四、州县官集体“引见”。
这一顺序当然不是一成不变的,例如内务府大臣常在最后召见,因为所谈之事,涉于琐碎,费时较多,不如在该召见的人都召见过了,看辰光可以从容垂询。
此外,亦有大臣请求召见,当面有所陈述。事先请求召见,名为“递牌子”,等候通知晋见。遇紧急事故,则不限时间,随时可以提出要求,名为“请起”——君臣相见,称为“一起”,所以传召晋见,名为“叫起”;集体“引见”,名为“大起”。
所谓“引见”,所谓“牌子”,都有说法。凡召见必有引导之人,称为“带班”;引导者的身份,视被召见者的身份而定,譬如亲贵、督抚进见,由领侍卫内大臣或御前大臣带班;道员以下召见,则由吏部堂官带班;新进士引见则由礼部堂官带班。唯一的例外是,每天军机例见,不必带班;事实上军机大臣的首席即为带班者,故称“领班军机大臣”。
“牌子”的正式名称叫做“绿头签”,长约四五寸,宽约寸许,上绿下白,写明被引见者的姓名、职务,以及籍贯、出身等,以备皇帝参考。
我以前曾说过,凡是一个正统皇朝,必能警惕于前朝的覆亡之由,有所改进,改得愈彻底、愈完善,则享国愈长。清惩明失,共有三件大事:勤政,裁抑外戚及宦官,皇子教育。这三件大事,裁抑外戚及宦官,不算彻底;皇子教育直至雍正以后始重视;唯有勤政一事,始终如一,自元旦至除夕,皇帝无一日不与大臣相见,视明朝嘉靖、万历数十年不朝,阁臣身处纶扉,竟有终其任不识天颜者,两相比较,贤愚自见。
清朝的衙门有“封印”之制,自腊月下旬至次年正月中旬,为时约一月;但宫中的新年假期,约只十日。定制,凡年内须了结的案件,截至十二月廿五日止,必须奏请裁决;所以这一天须皇帝批示的奏章常达两三百件之多。鲁迅的祖父周福清,因经手贿买乡试关节,刑部批罪充军,而德宗批示斩监候,一反拟罪较重,俟朱笔轻减,以示恩出自上的惯例,一时刑名老吏亦为之错愕不解;我曾为文考证其事,原因之一,即在此案结于十二月廿五日,待批奏折过多,影响情绪,故而有此近乎迁怒的处置。
事实上,所谓宫中约有十日假期,是指停止处理寻常国事而言,遇有军国大计,必须立取进止;尤其是有军事行动时,仍旧不论时间,随到随办。如乾隆十四年正月征金川时,元旦即有一谕:
元旦天气晴朗,旭日融和,群情欣豫,定卜今岁如愿。经略大学士傅恒已抵军营;除夕申刻接奏折,唯时朕已封笔,此皇祖、皇考成宪,经岁唯此片刻之间。所奏拣员办理粮运,即自行酌定,朔于夜分封笔后,亦未尝稍闲也。
初二复有三道上谕,指授用兵方略;最后一道指出以前张广泗、讷亲错在何处,再次申明约束,即至四月间如尚未奏功,即应班师,令岳钟琪坐镇云云,都是经过深入研究所作的慎重决定。是则所谓“勤政”,亦非徒具形式,确确实实连岁时令节都在操劳的。
此外祭祀、巡幸、较武、衡文,等等,偷一次懒,就可能发生不良的影响。身为天子,如果要想做好,实在辛苦。因此,只有在私生活上调剂。
皇帝的衣食住行(1)
宫闱事秘,皇帝的私生活,外间了解者不多,因此,有种种离奇的传说。但可断言者,清朝如穆宗不免荒嬉外,其他皇帝绝无如前朝任性而行、近于荒淫的恶德,即如穆宗的荒嬉,亦不过微行一事,较之明熹宗毫无心肝、根本连皇帝的责任是什么都不知道,还算高明多多。
皇帝的生活,照衣食住行的区分,我介绍溥仪自述的情况;这是最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当然,他的衣食住行跟他的祖先已有或多或少的不同了。
为皇帝管理衣着的太监,名为“四执事”,四者:冠、袍、带、履。贮放上用冠袍带履,名为“四执事库”,实即乾清宫东廊的端凝殿,取“端冕凝旒”之义。
据溥仪说,他“一年到头都在做衣服,做了些什么,我也不知道,反正总是穿新的”。又引用一份资料,统计出某年十月份中,做了皮袄十一件、皮袍褂六件、皮紧身二件、棉衣裤和紧身三十件。照此看来,棉衣裤和紧身,每天都可以穿新。又说:“单单一项平常穿的袍褂,一年要照单子更换二十八种,从正月十九青白嵌皮袍褂,换到十一月初一的貂皮褂。”
按:二十八种袍褂,载明会典,固然不错,但亦并非一成不变、到时候非换不可。溥仪为冲人,身不由己;内务府及内监,唯有靡费,始能中饱,故有如此大量制备衣服的情形。在此以前,殊不尽然,宣宗尤为节俭。
上用的衣料,不必外求,在洪杨以前,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衙门负责制办上用四季衣料;其他如皮统子则由边疆西北各省进贡。所需购自市上者,不过“贴边、兜布、子母扣和线这些小零碎”。但据溥仪记载,光是制作前述的皮棉衣服,这些“小零碎”就开支了银元两千一百余。
在穿的方面,我必须指出一个错误的流行观念:如电视连续剧上所表现的,皇帝一出场必是龙袍在身,或者明黄袍褂,事实上大谬不然。除了仪典所定,必须照制或服御以外,皇帝便殿燕居,乃至接见大臣,亦着便服;不过那时的便服,即是现在的中式礼服,包括长袍与现在称为马褂的“卧龙袋”,以及瓜皮帽等。
关于食,溥仪有一段很生动的描写:
关于皇帝吃饭,另有一套术语,是绝对不准别人说错的。饭不叫饭,而叫“膳”,吃饭叫“进膳”,开饭叫“传膳”,厨房叫“御膳房”。到了吃饭时间——并无固定时间,完全由皇帝自己决定(按:由于溥仪住在养心殿,无人管束,故可任意而为。在溥仪以前,宫中传膳的时间,我在前面已经谈过;宫中规矩甚严,不容随便破坏。溥仪的情形是特例,非常规。)——我吩咐一声“传膳”,跟前的御前小太监,便照样向守在养心殿的明殿上的殿上太监说一声:“传膳!”殿上太监又把这话传给鹄立在养心门外的太监,他再传给候在西长街的御膳房太监……这样一直传进了御膳房里面。(按:乾清门内,东西各一门,东曰“日精”,西曰“月华”。月华门内,北起漱芳斋,经过储秀宫、翊坤宫、永寿宫、养心殿之东而达内右门,名为“西一长街”。溥仪所说的“西长街”即指此。一进内右门,西首即是御膳房,位置与养心殿遥遥相对。御膳房南面墙外,便是军机处。)不等回声消失,一个犹如运嫁妆的行列,已经走出了御膳房。这是由几十名穿戴整齐的太监组成的队伍,抬着大小七张膳桌,捧着几十个绘有金龙的朱漆盒,浩浩荡荡地直奔养心殿而来。进到明殿里,由套上白袖头的小太监接过,在东暖阁摆好。平日菜肴两桌,冬天另设一桌火锅,此外有各种点心、米膳、粥品三桌,咸菜一小桌。盒具是绘着龙纹和写着“万寿无疆”字样的明黄色瓷器;冬天则是银器,下托以盛有热水的瓷罐。
每个菜碟或菜碗,都有一个银牌,这是为了戒备下毒而设的,并且为了同样的原因,菜送来之前,都要经过一个太监尝过,叫做“尝膳”。在这些东西摆好之后,我入座之前,一个小太监叫了一声“打碗盖”,其余四五个小太监便动手把每个菜上的银盖取下,放到一个大盒子里拿去。于是我就开始“用膳”了。
所谓“食前方丈”,所谓“玉食万方”,在一般人想象中,天厨珍供,纵非民间传说的龙肝凤髓,亦必是在材料上水陆杂陈,无所不有;在烹调上,煎炒烹煮,花式繁多。事实上大谬不然。
皇帝的衣食住行(2)
先说材料,平淡无奇,以猪肉、羊肉、鸡、鸭为主,海味极少,鲜鱼罕用;素菜配料,亦不过口蘑、白菜、菠菜、山药、茨菰、萝卜、豆腐、豆芽之类。不但比不上河工、盐商的饮食,就一般富家,亦比上方玉食来得讲究。
谈到烹调方法,更是简陋粗糙,大部分都是预先炖好,盛于黄砂碗中,移置铁板之上,下燃炽炭,碗上再盖铁板,复燃炽炭,因此黄砂碗中始终保持沸滚的状态。一声“传膳”,膳夫们迅速移去铁板,将黄砂碗中的菜,倾覆于御用瓷器中,扣上银盖,即可进奉。
这种菜好吃吗?当然不好吃;究其实际,根本不吃。那么吃什么呢?溥仪说:
我每餐实际吃的是太后送的菜肴,太后死后由四位太妃接着送,因为太后或太妃们都有各自的膳房,而且用的都是高级厨师,做的菜肴,美味可口,每餐总有二十来样。这是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