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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西汉王朝败亡之谜:庸才当道-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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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帝的“挥霍”,不是为自己,也不是为倾国倾城的后宫佳丽,而是为自己喜欢的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便是未央宫西南苍池中的船工邓通。
  文帝对邓通的恩宠和赏赐,匪夷所思地达到了不计成本不顾影响的荒唐程度,也为他光辉的帝王生涯留下了一个硕大无朋的污点。
  据说文帝曾经在梦中成仙升天而不能,幸有一位“黄头郎”相助才得以成功。醒来之后,他还清晰记得这位梦中少年把上衣扭成带状束在腰间。起床后去苍池中央的渐台散步,正好发现池中一位年少俊美的船工与梦中少年的穿着和长相惊人一致。 。。

英明天子的过错(2)
文帝大悦,从此对他恩宠有加,赏赐竟达10多亿,官至上大夫。
  自从结识邓通之后,这位向来严谨勤政的皇帝便经常私下出宫,去邓府“游戏”。
  他还专门请人给邓通相面,但相面先生却说这位新贵的结局是被饿死。
  文帝感觉不可思议,他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自己竟然罩不住一个小小的邓通。于是他索性钦赐邓通在蜀郡严道(今四川省荥经县)的铜山铸钱,能够自己铸钱的人,无论如何也是不会穷的。
  邓通钱流通于天下,其富可知。
  好在邓通虽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却没有参与政治的兴趣。他为人非常谨慎,从不与权贵重臣们交往。即便是文帝赐予的休假,他也足不出户,“独自谨身以媚上而已”。他深知自己的富贵源自天子的恩宠,因此也全心全意地伺候着文帝。
  文帝长了个恶性脓疮,他便常常用嘴把疮里的脓汁给吮吸出来。
  某日,文帝心情郁闷(原因不详),便严肃地问邓通:天下谁最爱我?
  邓通说:应该是太子最爱陛下。
  过不多久,太子刘启(即后来的景帝)前来探视病情,文帝便要他为自己吮疮。刘启虽然照办,但表情却很痛苦——估计没有一个正常人不会觉得恶心。
  事后,刘启才知道是父皇在试他的忠心,拿他跟邓通比,于是便对邓通心怀怨恨。
  文帝死后,景帝刘启便处置了邓通,还真就让他身无分文、寄人篱下,最后竟然被活活饿死。
  纵观文帝一生的品行和作为,对邓通的宠爱实属反常。虽然史书中并无他们之间是否存在“性关系”的明确记载,甚至连“与上同卧起”这样的措辞都没有,顶多也只是司马迁和班固所做的暗示性暧昧评语。
  但似乎也只有“同性恋”才能解释文帝的反常行为:
  其一,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像文帝这样理智和富于自我克制的帝王,大概也只有被强烈的“性”与“情”(因性生情)俘虏,才会对一位无功、无才、无名节的普通人予以如此豪奢的赏赐。
  由此可见,文帝本人对“美男”的兴趣远甚于“美女”。深蒙圣宠的慎夫人却都“衣不曳地,帷帐无文绣”,说明他还能把对美女的宠幸控制在理性的范围内。
  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国之君,无论他对女色的需要有多高,都会有非常通畅的制度化渠道来保证。因此,再美的女人应该都不是“稀缺资源”,只要他喜欢,就可以得到。但男色则不同,理论上只能是可遇而不可求。一旦幸逢所爱,必定倍加珍惜。
  其二,正史记载文帝经常私下去邓通家“游戏”。
  游戏什么?史书虽然没有明说,但肯定不是简单的“串门”,况且他与邓通并不在同一个思想水平上,大概也不可能有太多纯粹思想上的“共同语言”。退一万步说,即便邓通有如贾谊这样的惊世大才,恐怕文帝也犯不上亲自造访,完全可以召他进宫来。
  还有一种可能的解释:文帝在孤独的政治权力斗争中,把邓通当作自己最信赖的知己,借“游戏”之名去他家密谋大事或倾听高见。但邓通显然不是这块料。
  文帝时常私下光顾邓府的唯一解释只能是:避人耳目偷行苟且之欢。在当时,“同性恋”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其三,仅从邓通吮疮这个情节来看,便可知二人之间的关系非同寻常,绝非普通的君臣关系可比。
  其四,司马迁在叙述邓通之传前,开篇用了几句耐人寻味的话:“非独女以色媚,而士宦亦有之。昔以(男)色幸者多矣。”班固再次确认了司马迁的观点,在《汉书·佞幸传》的总评中如此评价,“柔曼之倾意,非独妇德,盖亦有男色焉。”两位史家都提到了一个“色”字。
  如此看来,文帝把自己与邓通相识说成是“梦中黄头郎”,则更像是为掩人耳目而刻意编出来的一个托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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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天下”和“守天下”(1)
“取天下”和“守天下”不是一条“道”
  “取天下”之道,绝不可用于“守天下”。
  在“取天下”的过程中,君、臣之间,甚至是臣、臣之间,本质上都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共同面临着来自组织外部的挑战,只有齐心协力才能赢得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但“守天下”则不同。外部的威胁基本解除,人的注意力便会本能地转为对内部资源的相互争夺。
  因此,在“取天下”和“守天下”两种截然不同的大背景之下,帝王作为组织的最高首脑,也会面临两种截然不同的政治诉求。
  这便是为什么本书要以文帝刘恒,而不是高祖刘邦作为200年西汉王朝的君王之“根”。实际上,刘氏皇统的后世子孙们在论及治国之道时,谈得最多的也是文帝,而不是高祖。
  但是,刘邦身上的许多禀性,仍然不应当被遗忘。他以一介草莽,提三尺之剑,兴兵以取天下,必然有许多深层次的原因值得我们去深思。其时群雄并起,在他之前的陈胜、吴广和项羽,虽然一度呈风卷残云之势,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众叛亲离的命运,只有刘邦才让那么多的乱世枭雄誓死追随。
  究其原因,大致与如下两方面密不可分:
  其一,与人分享胜利果实。
  刘邦深知自己本是一介草莽,大家跟着他打天下,必然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谁也没有把他刘邦当“神”来看,因此便不会有人以敬“神”之心来对他——每位追随者都不可能只顾奉献不取回报。
  刘邦一生做得最出色的,便是正视部下的利益诉求,并毫不吝啬地满足他们,使得许多当世枭雄都甘心为他拼死效命。
  从刘邦建国前后对功臣们的封赏便不难看出,这些追随者确实没有跟错对象。
  最后的结果是:每位追随者都“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刘邦。”
  高帝六年(公元前201年)五月,天下初定。刘邦在洛阳南宫与群臣设宴畅饮时,要求在座诸公回答一个问题:朕为什么能够得天下,而项羽为什么会失天下?
  高起和王陵对答道:陛下虽然对人傲慢无礼,但却从不亏待有功之臣。陛下派人去攻城略地时,每有所克,便会以胜利果实来奖赏他们。项羽则不同,他表面上仁慈而礼貌,但骨子里却妒贤嫉能。谁要是立了大功,他便要想方设法除掉人家;谁要是才能出众,他便会对人家疑神疑鬼,百般猜忌。每次打了大胜仗,他都把功劳都记在自己一个人头上,舍不得与功臣们分享。这便是他为什么会失天下的原因。
  刘邦道:“公知其一,不知其二。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
  从表面上看,刘邦的总结比起高、王二人来,似乎更加高屋建瓴,因此也常常被后世的读书人津津乐道。
  我们中国人都有眼高手低的浮躁病,对待知识或观点的态度,常常只青睐于“最优”或“最新”者,全然不顾这些东西的实用价值。这种毛病在今天便有一个经典的表现:做管理的人喜欢追捧最时尚的“理论思潮”,似乎只有最“新”的,才是最“好”的,全然不顾这些东西能否为自己的管理实践带来多少价值。
  正是在这种浮躁病的作用下,高、王二人的观点便被忽略了,甚至被一些自以为深刻的人讥笑为鼠目寸光之见。
  其实,他们与刘邦的观点之区别,仅在于角度的不同:他们讲的是“做人的德性”;而刘邦讲的是“用人的能力”。二者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儿,更不存在孰高孰低的可比性。况且,作为组织的管理者,“做人的德性”其实要远比“用人的能力”要重要得多。
  但是很少有人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虽然一个个都是说得比唱得还要动听。
  其二,待人率真,让部下有安全感。
  部下们追随刘邦“取天下”时,每天都会面临来自敌人的死亡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刘邦是一位喜怒不形于色、让人琢磨不透的家伙,那么,部下们便会煎熬于组织内、外两方面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危机感中,自然很少有人能够坚持和他走下去(更多的论述,详见拙作《党史商鉴》第14章“领袖论”,人民出版社2006年4月版。)。

“取天下”和“守天下”(2)
刘邦身上那种“大智若愚”式的率真,刚好让前方拼命的将士可以没有“后顾”之忧——他们不用担心“琢磨不透主公的心思”而时常心怀忐忑。
  在这个前提之下,刘邦身上的许多 “流氓恶习”,看上去反而却更加可亲可爱,不矫情、不做作。那些被他肆意侮骂的人,也不会有“受伤”或“受辱”的感觉。
  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年底,刘邦灭项羽之后不久便即皇帝位,开始对功臣论功行封。
  刘邦认为萧何功勋最高,便率先封他为酇侯。
  其他的功臣都不服气,纷纷找刘邦评理道:我们这些人全都披坚执锐,在前方冲锋陷阵、出生入死,多者身经百战,少者也历数十战。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攻城略地之功。而萧何却没有半点战功,只知道动动嘴皮子,摇摇笔杆子,为什么反而功居我等之上?
  刘邦问他们:你们知道什么是猎狗吗?
  功臣们一头露水地回答:知道啊,怎么啦?
  刘邦说:在打猎的时候,去追杀猎物的是猎狗,而指明哪里有猎物,部署猎狗去追杀的却是猎人。你们只是在前方冲锋陷阵,因此只能算是“功狗”(有功之狗);而萧何的功劳在于发现猎物,并且部署猎狗去追杀,因此算得上是“功人”(有功之人)。而且,你们诸位都是只身一人来追随我,最多也就是父子兄弟三、两人一起来;而萧何却带着全部萧氏宗族数十人都来追随我。他的功劳不可忘!
  功臣尽皆哑口无言。
  刘邦年轻的时候,成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从来不帮家里人干活,为此也没有少挨其父的奚落责骂。
  刘邦共有兄弟4人,大哥、二哥分别叫做刘伯、刘仲。刘邦自己原来的名字也叫“刘季”。这3个名字在当时的意思,相当于今天的刘大、刘二和刘三。
  大哥刘伯早逝,大嫂守寡,带着儿子刘信艰难度日。
  刘邦喜欢结交江湖上的狐朋狗友,自己没什么钱,却爱在人前充老大,常常呼朋唤友去大嫂家蹭饭吃。
  某日,大嫂见他又带着一群人蹭饭来了,便用饭勺把锅刮得哗哗作响,假装家里已经没有饭了。客人们见状,只得悻悻而散。
  客人走后,刘邦进屋掀开锅盖一看,分明还有满满一锅粥。
  他从此便对大嫂心怀不满。
  后来,刘邦做了皇帝,刘家的子弟或王或侯,均有所封,唯独把刘信晾在了一边。
  刘邦的父亲为自己的这个孙子鸣不平。
  刘邦却说:不是我忘了封他,是他老娘不厚道。
  但怨归怨,说归说。连老父亲都出面来说情了,情绪再大也得封人家,毕竟是自己的亲侄子。
  想来想去,刘邦终于想出了一个“好”主意,竟然封刘信为“羹颉侯”。
  “羹颉侯”是一个比较搞笑的名号。所谓“羹”,便是指当年刘信之母假装已经用尽了的那锅粥。“颉”字在当时的发音与“嘎”字相同,是指当年刘信之母用勺刮锅的声音。用今天的语言,或许可以翻译成为“嘎嘎刮锅侯”。
  高帝九年(公元前198年)十月,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赵王张敖、楚王韩信4位大功臣来京师朝见天子。刘邦在未央宫前殿设宴款待他们,他的父亲也在座。
  席间,刘邦用玉卮酒杯给父亲敬酒,对他说:父亲大人当年常常说我是个二流子(时称“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老二有本事。今天请你老人家评一评,我的产业和老二相比,哪个更多?
  刘邦语毕,殿内群臣大笑不止,咸呼“万岁”。
  多么可爱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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