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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馆,几十张双层钢丝床排列起来居住。一学期后,盖起新宿舍楼,4人1间,两张双层钢丝床,屋内有两个书桌,一个书架,大家合用。住宿不交费,宿舍楼道、厕所均由工友清扫。楼道有电话,免费使用。那时,一些调干的同学更发给30多元的助学金,除了吃饭,还有足够的零用钱。
新中国成立初期,高校招生人数逐年迅速增加,旧有的学生宿舍不够使用,新建速度赶不上急剧增长的需要,因而一般大学生宿舍都住得很挤。北大(原燕京校园)、清华的住宿条件还算好些。北大多是4人住一室;清华男生6人一室,女生4人一室;通常为双层钢丝床。但北大、清华常因新宿舍尚未盖成,新生入学时便暂住几十个人一间的大厅,待新楼盖起后再搬迁。
在北京西北郊大学区,新建的矿业学院、钢铁学院、石油学院、地质学院、航空学院、邮电学院、医学院、林学院等(俗称八大学院)连成一片,以及西直门外的中国人民大学、民族学院、外国语学院、师范学院等,皆为8个同学住一间宿舍,四个上下铺。这种拥挤的大学生宿舍格局,一直延续到20世纪末。
教育工作者月薪改为“工资分”计算
1952年,各学校教职员的月薪也改为每月多少工资分(按粮、布、油、盐、煤多种实物价格综合折算)。据1952年4月的档案资料,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教授月工资426—659分(合今人民币1475—2250元),副教授405—489分(合今人民币1375—1680元),讲师304—405分(合今人民币1045—1375元),助教203—312分(合今人民币700—1075元);等等。
1952年7月起调整工资,教师平均月增59分;清华大学教师中有262人晋级,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4人,讲师100人,助教149人。
采用“工资分”作为计算单位,是个有成效的积极措施。在当时物价不稳、人民币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可保证职工收入免受物价波动的影响。
根据1954年12月的统计材料,全国划分为288个“工资分”值区。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的广大地区“工资分”价格一般为旧人民币2200元—2800元(合新人民币— 元),西北、西南的边远地区因物资稀缺,物价反而昂贵,工资分值较高。
到1955年货币改制前夕,上海市的工资分值稳定在2663元(合新人民币元,即2角6分6厘)。北京的工资分值稳定在2210元(合新人民币元,即2角2分1厘)。一个成人维持生活的最低费用为50工资分;也就是说,当时北京最低个人生活费定为老币11万元(新币11元,合今110元),上海最低个人生活费定为老币万元(新币13元3角,合今133元)。
1955年改行货币工薪制的前夕,北京一个工资分折合元新人民币,教授工资折合新币—元(约合今1658元8角—2322元3角)。
1952—1955年的校园生活(2)
知识分子开始习惯以“新人民币”在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存期一般在半年以上。而在40年代内战时期,法币不值钱,人们很少存款,即使短期存款也不会超过几个月。
由此,人民政府新政权赢得了广大知识分子的信任和拥护。
教授们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改变原有的欧美模式,按照苏联教育模式改造,进行大规模院系调整。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的文学院、理学院、法学院各系合并组成“综合性”的北京大学,迁入西北郊燕京大学旧址燕园。
建国后,各大学都安排了教师住宅;教师们基本上不在校外租房居住了。北大的老教授们住在燕南园、燕东园、朗润园、镜春园,在原来燕京大学的别墅式洋房中,每家住1幢2层小楼或1所平房小院,园中颇富园林之美,住房条件较好。年轻一些的教师、职员住在新建的中关园、蔚秀园宿舍楼,也较为宽敞,单身教师还有公寓,或在未名湖畔的雅致房间里。50 年代马寅初、汤用彤、周培源、冯友兰、侯仁之、林庚、朱光潜等都住在燕南园,翦伯赞、游国恩、浦江清、何其芳、杨晦、冯至、周一良、邓广铭、李汝祺等都住在燕东园,季羡林、金克木、吴组缃等住在朗润园、镜春园;王瑶、林焘、力扬等住在中关园。
清华大学的老教授们,除了一些因院系调整而调走的以外,仍住在清华园几个老住宅区:北院、西院、南院、工字厅、西客厅等处。
据1952年12月底北京大学总务处起草的《北京大学校园面积房屋设备使用情况调查分析》报告,当年新建筑面积48454平方米(使用面积占73 %);全校用于教学部分的建筑有八座大楼:外文楼、物理楼、化学楼、民主楼、俄文楼、生物楼(新建)、文史楼(新建)、教室楼(新建);饭厅六处:大饭厅(新建)、第一食堂(肺病专用)、第二食堂、东欧食堂(群斋饭厅)、业斋饭厅、工人食堂。
在中关园新建教职员工宿舍18548平方米,其中100平方米一套者20户,75平方米一套者96户,50平方米一套者64户,35平方米一套者72户,24平方米一套者30户;另建公寓楼2幢,可住43户,共能容纳325户。
再以广州中山大学为例,老教授们住房仍然是优惠的。一级教授陈寅恪,起初住在西南区52号;1952年夏迁居到东南区1号二楼,这是一幢两层楼的洋房,是辛亥革命那一年由美国人麻金墨夫人捐资6千美金建造,所以又称为“第一麻金墨屋”。陈寅恪在这里度过了生命的最后16年。这幢洋房座落于康乐园的中区,四周草坪环绕,楼房独立自成一格。中文系主任王起教授也居住在这里,与陈寅恪为邻。(引自陆键东《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一书)。二级教授容庚住在康乐园南区九家村,是一幢两层楼房,客厅、书房都很宽敞。
可惜好景不常。到“十年浩劫”时期,全国各地的老教授们被打成“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他们原有的住房几乎都被侵占,甚至遭到“扫地出门”的厄运。而下一代知识分子住房普遍地简陋、拥挤不堪。
对于高校毕业生的“工资分”待遇
1950年2月,政务院通知:各单位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尽可能实行供给制或低薪制,月薪标准为240斤小米(合今360元),研究院毕业生月薪不超过300斤小米(合今450元)。见习期半年到1年,期满后适当调整工资。这说明当时一般供给制的津贴待遇比薪给制低。
1953年到1954年;大中专毕业生实行按学历和修业年限规定见习期间、临时工资和定级工资的制度。
1953年2月政务院对大中专毕业生按学历规定了临时“工资分”标准;以后又作三次修改(每次略调低些),并规定见习期半年,期满后按表现评定工资级别。1954年修改后的规定如下(按照北京一个工资分折合2200###人民币计算):
高等学校研究部毕业:220分,北京月薪万元;上海万元;
大学5年本科毕业:200分,北京月薪万元;上海万元;
大学4年本科毕业:190分,北京月薪万元;上海万元;
大专3年专科毕业:180分,北京月薪万元;上海万元;
大专2年专科毕业:170分,北京月薪万元;上海万元;
专业学校高中班4年毕业:150分,北京月薪万元;上海万元;
专业学校高中班3年毕业:140分,北京月薪万元;上海万元;
专业学校高中班2年毕业:130分,北京月薪万元;上海万元;
专业学校初中4年毕业:115分,北京月薪万元;上海万元;
专业学校初中3年毕业:105分,北京月薪万元;上海万元;
(按上海市的工资分值稳定在老人民币2663元 计算,月薪的货币数额要相对多一些。)
这个标准从表面上看来,确实比较低。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问题的另外一方面,就是当时“国家干部”由公家提供房屋、家俱,日常生活的用水用电,子女送托儿所等,一律不用缴租、纳费。就是说,享有的福利待遇要比纯粹“薪给制”高一些。
附录:北京、上海“工资分”价格统计表
1952—1955年的校园生活(3)
(1951年一1955年)金额单位:旧人民币元
北京 上海
1951 年
1952 年 2159 2592
1953 年 2201 2598
1954 年 2205 2628
1955 年 2210 2663
人民币改革和币值
1955年3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实行币制改革,在全国开始发行新人民币(第二套)同时收回旧人民币(第一套),新人民币1元 = 旧币1万元。最小币值新人民币1分 = 旧币1百元。这时物价就比较稳定了。
在货币购买力的对比上,我们以法币币制改革 (1935年11月) 和人民币币制改革 (1955年3月) 为两个主要的参照点,即以银圆币值与新人民币的起始币值为参照点。
如果将1935…1936年代的物价(银圆币值)抽样与1955…1956年的物价 (人民币值) 相比,那么,30年代中期银圆1圆的购买力,相当于50年代中期人民币3元左右。
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币值对比——
30 年代上半期的银圆,称为标准可比银圆单位,简称标准银圆;
50年代中期的人民币,称为标准可比人民币单位,简称标准人民币。
标准银圆1圆 = 标准人民币3元;
而标准人民币1元 = 90年代后期人民币10元左右。
对于日用品的购买力,1951—1952年人民币旧币1万元相当于1955年旧币1万3千元、1956年新币— 元,或今日(1997年)的12 — 13元左右。
大致说来,50年代中期标准人民币1元的购买力相当于
1960年1元1角左右;
1963—1966年(官价)1元2角左右;
1977—1979年(官价)1元3角左右;
1982—1983年(官价)1元5角左右,
1985年2元左右,1988—1989年3元,
1991年4元,1993年5元,
1994年7元,1995年8元,1996年9元,
1997—1998年10元左右。
(参看本书附录)
国家干部废除“工资分”改行货币工资制
到1955年国民经济状况继续好转。由于物价基本稳定,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工资分”所含5种实物(米、布、油、盐、煤)已不能完全包括生活的实际需要,因此,国家决定:先行在干部系统废除“工资分”。
1955年6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和改行货币工资制的命令》,规定:自7月份起,国家机关部分工作人员中原来实行的“包干制”待遇,一律改为工资制待遇。此后,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一切生活费用,都由个人负担,现行包干制的一切费用规定同时废除。凡工作人员住用公家房屋,使用公家家俱,用水用电,子女送托儿所等,应一律缴租、纳费。改行工资的同时,废除“工资分”计算办法,改行货币工资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分为29级,最高1级元,最低29级为2l元,最高比最低多30倍。又为解决各地区之间的物价差额,制定了物价津贴。
命令还规定,为了符合“同工同酬”原则,自11月份起,取消部分工作人员的“保留工资”。因取消保留工资及由供给制改为薪给制后生活确有困难的,可由机关福利费予以补助。
这是建国后制定的第一个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是基本制度,以后也便按照这样的原则来制定教育、工程技术、文艺、医药卫生等行业的工资标准。这种基本工资制度一直延用到改革开放的时期80年代。
乒乓球冠军姜永宁的待遇
1952年,姜永宁荣获了香港单打冠军。这个冠军真是来之不易!他先在乒乓球房为别人拣球,后来又充当陪练,那真是从低层一步一个脚印熬上来的。当时他的正式工作是《星岛日报》职员,待遇优厚。中华体育总会广东分会邀请他代表广东省参加1953年的“全国第一届乒乓球赛”,他又荣获冠军。有人带话给他,贺老总(贺龙,负责分管中华体育总会)希望他留在北京,而他在香港的一切待遇可以保留。姜永宁对比了香港和大陆,表示乐意留在北京中华体育总会工作。每月工资135元(新币),比在香港待遇低,但是比北京的其他教练员工资高。
市场制自由职业者的消失
新中国成立前,实际上就存在“市场制作家”和“供给制作家”的区别。那时身处国统区的作家基本上是以稿费和版税维持生活,他们是“自由职业者”,或称为自由撰稿人。即便是已经身为职业革命者的作家,也要用写作的稿酬收入去补给他的革命者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