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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始终未摆脱窠臼。
职工的广义工资,一般分成这样几个部分:基本工资(也叫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奖金、各种补贴。
基本工资体现学历、职位、经验、工作水平、工作年限、基本生活需要,相对比较固定。人们一般谈起“你有多少工资?”主要是指这部分。所谓“大锅饭”、“铁饭碗”也和它密切相连。除非违法犯罪或请假,这部分工资轻易不会更动;只要人到了单位,干好干坏一个样,到发薪日,照发不误。职工都认为它是十拿九稳,一定程度上千万职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难以充分体现“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
上海人对由此出现铁“干不干,二斤半(粮菜)”出工不出力的人取了个诨号叫“阿混”,还专门编演了一本滑稽戏——“阿混正传”来讽刺。
于是,“浮动工资”、“浮动奖金”应运而生,二者都是针对以往工资制度中弊端的改革措施,它们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与职工的劳动成绩、劳动态度,通过每天每月的考核上下浮动,使职工的收入、利益和企业的兴衰捆绑在一起;和自己做出的贡献紧密结合,上海人叫这是“双挂钩”,又通俗地称它“活络工钱”。
看来是浅显的道理,却要经过漫长的路程,尝尽千般苦楚,才为人渐渐认识和接受。
海外报道的中国工资状况(2)
所谓的“基本工资”,通常职工也叫它“死工钱”,这部分的金额不再扩大,有的企业还作出工人的产质量达不到规定指标也要在这部分工资中扣除部分,以纠正人们长期形成的把它当作“旱涝保收对象”,制约并缩小“固定工资”及其作用。
顾名思义,“奖金”应当是奖励工作好的职工,但在“文革”时期却是人手一份,赛过固定工资,不起奖励作用。80年代后半期,“奖金”才逐步名副其实。
例如,上海某电讯行是一家经营电视机、收录机及零配件等的国营小型企业,又卖又修。过去由于分配上的“大锅饭”,不管工作好与差、平均主义发放奖金。以至于技术员积极性低、修件交货期长、顾客意见多、企业经济效益差。入不敷出,只好靠发放“加班费”和巧立名目减少上缴利润,来维持企业。
1986年5月,这个单位对修理部门实行了“全额提成工资制”改革,把修理人员与站柜台搞零件卖出的营业员分开,搞“一店两制”分配。对修理部11名技术员按劳务收入金额分配(类似计件工资制),按照纯修理收入对半分成。修理工费收入就直线上升,每月人均达人民币376元,比原先提高近两倍;零售部8名营业员的业务也上升78 % ,归企业所得利润上升20 % ;在分配上拉开了差距。修理人员奖金每月人均可得111元,上升一倍多;其中最高达137元,最低也得81元。零售部营业员人均得53元,比原先增加37 % ;营业员、技术员实行“分灶吃饭”以后,带来了蓬勃生机。服务态度从冷变热。从一个干活“磨洋工”、亏损要打烊的单位,抓了分配上的改革,竟有“起死回生”之成效。可见抓分配制度、抓工资改革是抓住了要害。
可是,不直接加生产操作的企业行政人员,他们从事的往往是只能计时、难以计件的业务。怎样按日按月考核估算成绩呢?他们的奖金至今还是“平均奖”。
对于物价高涨的不满情绪
工资有所提高,但另一个社会矛盾——涨价问题又突出了。
20世纪80年代后期,呈现了数十年未有的物价上涨势头,困扰着政府和企业,困扰着整个经济建设。一位大学毕业已3年,每月工资70元的年轻人,26岁不敢谈恋爱,说是没钱谈不起,有了女朋友也不敢带上街,怕到吃饭时间不好办。一些教学经验丰富的中学教师,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到校外去兼课,搞“生产自救”。
一大批企业因原材料涨价而叫苦不迭,反过来又叫喊他们的产品应该涨价。
从前在“指令计划经济”或称“产品经济”之下,基本物价都是由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定、凭票供应的,如火柴2分钱一盒,大饼3分钱一个,近30年固定不变。自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9年以来,物价也连续上涨了9年,老百姓皱眉头了。人人拥护“改革、开放”,但不赞成物价老是上涨。虽不是样样东西成倍地涨,也已是收入赶不上涨价,家家户户对此感到头疼。
职工的工资虽在改革中,牵涉面太大、进度迟缓,不适应“商品经济”机器已经开动的现状。当时不能在工资的问题上按照“生活指数”如实计算而及时调整办法,使人们总感到物价涨了而工资没有涨。
据一项抽样统计资料表明,1986年因涨价而收入下降的城镇居民户占1/5,因物价上涨而入不敷出的城镇居民占到15 % 左右。
物价高涨的实际感受
当时发布的经济公报说:1985年中国零售物价水平仅比1984年上升,1986年仅上升6 %,而1987年上半年仅比去年同期上升;同时,又宣布职工平均工资1984…85年增长,1986年增长16 %,因此宣布“职工生活水平大为提高”。
显然,这些统计数字跟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相反。民意测验普遍认为:
“1985…86年物价上涨比工资增长快得多。”
“工资提高的速度赶不上物价飞涨的速度。”
于是,老百姓禁不住要质问:“国家宣布的物价指数是否反映实际情况?统计数了是否偏低?为什么与老百姓的实际感受有很大差距?”议论纷纷,莫衷一是;不满情绪,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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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高涨的原因
1987年8月中旬,某某发言人(袁木)约见中央各新闻单位记者,就物价问题发表谈话。袁木首先反复强调指出:“总的看来,当前的经济形势是好的”。
记者们马上反问:“为什么在经济形势好的情况下,近几个月物价上涨又这么快?”
袁木解释说:“虽然国家供应的粮食并未涨价,但集市贸易粮价上涨较多。……在去年集市粮价上涨的带动下,同粮价有紧密比价关系的蔬菜和肉禽蛋价格不能不受到影响。……至于工业消费品涨价,主要是受原材料价格的影响。今年,国内原材料议价比重提高……”
这实际上就是承认:计划经济体制不适应改革开放的社会要求,国家计划指令体系和自由市场体系并存、“官价”和“议价”双轨冲突而必然造成物价上涨。
我可以作出如下两方面的分析——
第一方面,所谓“国家供应的粮食等并未涨价”,指的是凭票证(粮票、油票、布票、其他各种购货券)按照城镇户籍制度凭户口簿计划供应的一部分基本必需品,在国家指定粮店、副食店中勉强维持多年“固定”的价格。但仅仅依靠这些计划供应的限量物资,是根本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要求的。因此大批大批的老百姓不得不纷纷到“农贸集市”也就是“自由市场”去以高价采购粮食、蔬菜和肉禽蛋等等。根据“供求关系”的市场价格原则,必然造成农产品物价大幅度上升,冲破多年“固定”的价格而高涨。
第二方面,多年停滞、落后的工业必须发展,而在苏联式计划经济体制下,原料供应非常紧张;国家计划指令体系强制束缚在马车辕中的“官价”,和自由市场体系的控制不住的野马般的“议价”,相互竞争,必然造成紧缺的原材料和工业消费品大幅度涨价。
无法掩盖1985—1987年物价上涨
某些部门特别注意“物价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不仅在报刊上发表大量文章,而且在1987年10月编印了《物价改革与人民生活》的宣传手册。值得注意的是,手册中刊有“价格改革成果图表”,到正式发行时把“成果”两个字盖没,贴上“有关”字样,把“成果图表”改成“有关图表”。
连编者也觉得“成果”的宣传缺乏说服力了。
这本宣传手册,对于1985—1987年物价上涨的情况,举出3个原因来解释,公布的数字为什么与老百姓的感受不符:
(一)公布的数字是全国所有城市和乡村的总平均数,而不是一个特定地区(如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等)的局部数字。
手册承认,按照国家统计局得到的真实数据:在1985年北京市的物价指数上升,而上海市的物价指数上升,“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城市物价上涨幅度高于农村。因此,在城市生活的人必然觉得物价上涨对他的影响不只是全国平均的6 % ,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生活的人,感觉到的差距就会更大一些”。物价局的文章对比了世界各国的情况说:“许多西方国家在计算全国物价总指数时,只选择一些大城市,……就这一点说,我国的物价指数比西方国家还要更全面一些。”(引自《物价指数是否反映实际,为什么与人们的感受不一致?》,载《物价改革与人民生活》第50…53页)
其实,各地物价差距,乃是普遍存在的事实。按照社会生活调查的基本原则,我国历来的物价统计和生活指数计算,一向是分别依据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城市各自的具体情况进行的。
(二)不是所有日用品物价都上涨。
农贸集市中的粮食、副食品、肉禽蛋、蔬菜涨价非常明显,但是国家计划中的凭城市家庭户口购货证和每月定量粮票在制定粮店供应的大米、面粉、粗粮以及植物油、白糖等,没有涨价或涨价较少,这些物资的平价定量供应,抵消了一般日常食品、日用品的涨价。文章说:“近年来实际生活中确实是涨价的多,降价的少,也给人们造成一种什么东西都涨价的感觉,因而对物价指数产生了一些疑问。”(同上书第54…55页)
(三)群众不经常购买的一些耐用品没有涨价。
如手表、收音机、某些药品、电视机、电冰箱等物资没有涨价或涨价很少、甚至降价。
“物价指数反映的价格变动的商品范围,一般要大于群众实际经常购买的商品范围。例如,近年来我国几次降低了药品、半导体收音机、机械手表等商品价格,这些商品虽然也要统计到物价指数中去,但群众不是经常购买,因而对这些商品降价就感受不深。”(同上书第55…56页)
必须辩明经济生活的真相(1)
而我从事的社会调查:“文化人经济生活”专题(以北京市和上海市为主要对象)所考证的,恰恰是——
(一)北京市、上海市等大城市的实际物价,而并非农村乡镇的不同物价、以及非货币交换的情况;
(二)同时考虑凭证供应和自由市场供应的两种物价、即官价和议价,而并非只按照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格进行统计;
(三)按照群众经常购买的日用品的实际物价,而并非不常购买的物资情况。
以这样的统计原则,依照国家物价局公布的数字,得出:
1985年北京零售物价水平比1984年上升,1986年又上升;
1985年上海零售物价水平比1984年上升,1986年又上升;
这是一种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结论。(以上写于1987年11月)
[附录]物价问题谈话
问:公报说1985年全国零售物价水平比1984年上升,1986年上升6 %,可是人们感觉,物价实际上涨得比这还要多。比方说,猪肉价格放开后,价格一下子涨了百分之好几十,瘦肉涨了一倍多,蔬菜价格涨得更是厉害,怎么还能说价格水平只涨6 % 和 呢?
答:为什么统计局公布的零售物价指数同人们的切身感受不一致,这是近几年广大群众都很关心的问题。
全国零售物价指数反映的是全国所有城市和乡村市场零售物价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它的构成比较复杂,消费者不可能通过感受全面反映出来。就拿刚才提到的问题来说。1985年猪肉等鲜活副食品价格放开后,肉、禽、蛋的价格上升了22 % ;鲜菜价格上涨;其他如水产品,鲜果价格上涨了都很猛。这些商品价格的上升的确增加了居民生活的开支,影响了零售物价指数的上升。但是,购买这类食品的支出只占居民购买商品总支出的1/3左右,……平均来看,全国零售物价总指数的上升比人们感受较大的一些副食品价格的上升要低的多。另外,零售物价总指数反映的是全国平均价格水平。它既包括价格上涨较多的地区,又包括价格上涨较少甚至很少的地区。1985年和1986年的实际情况是,城镇的物价指数上涨高于农村。城镇两年平均上涨和7 % ,而农村则分别上升7 % 和5 % ; 城镇中价格上涨幅度也有高有低,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物价上涨要高于中小城市和县城。1985年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