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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三十八号。
一百零七一听乐了,不过忍着没笑出来。
那三十八修养倒很好,没当面发作,只扔下一句话:“别高兴太早,就你这样,也只能逞逞口舌之快,想入王府,笑话吧。”说罢走人。
我怎么样啊我,为了今后的生计,我怎么着都得入,何况我能文能武,仪表堂堂……
慢着,我还不知道这一百零八长什么样呢!
赶紧拽住一百零七的手,“一百零七,这里有没有镜子,我想再整理整理自己,等会儿一鼓作气参加选拔。”
“你傻啊,镜子怎么是我们用的起的。那边有口井,你打通水照照吧。”
水也行,我满心紧张地对着水面看去……
长吐一口气,这一百零八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
普通的长相,虽然和我施人凡的英俊潇洒差远了,但是看上去还算舒服。早已做好心理准备,一个家奴,能长得多好,刚才那个三十八除外。
有一点,他看上去不过十七、八岁,正是少年到青年过渡青葱模样,这样一来,我算是白捡了六、七年时间,这点我还比较满意。
“我说一百零七,我们什么时候可以不用以数字相称啊。”
“入府当职了就可以用自己原先的名字了。”
“那我们私底下直呼对方名字也没问题吧,你叫什么,多大了?”
“常庚,十六岁。那你呢?”小常庚很听话的回答了问题。
我嘛,既然来到了新的世界,就要开始全新的生活,所以,我得取一个响当当的名字!
“我叫施乱红,比你大,十七,你得管我叫哥。”本来想说叫独孤乱红的,可我总不能忘祖欺宗吧,姓就留着好了。
“乱红哥!”
“常庚弟!我们一起努力入选吧!”不光这样,从今后我施乱红定将成一番大事!
“嗯!”
犹记少年无多憾,惟道乱红欲天高。
☆、文选
招聘会时间到。
只见陈管事和另两个管事模样的人慢条斯理地从院门进来,分开站好,那架势怎么看怎么像阅兵。
陈管事清清喉咙,指着另两人中一穿黑褂的道:“这是熊管事。负责武选。”又拍了拍余下穿土色褂子的说:“这是李管事,负责杂选。”
那熊管事身材高大魁梧,一看就知道是练家子的。而那李管事生得尖嘴猴腮,看上去比陈管事还令人讨厌。之前没注意,这才发现陈管事穿的是深蓝色褂子,看来不同部门的衣服不一样,而且这陈管事应该是头儿。
“至于我,就负责文选。你们要讨哪个署的职,就跟随相应的管家去参加选拔罢。”陈管事大手一摆,众人便自行分散开来,寻自己的主儿去了。
身旁的常庚握握我的手:“乱红哥,我走了,你也加油!”说罢朝那李猴子走去。
武斗的事多伤身,搞不好弄个残废死亡的,在这法制落后的古代可是哑巴吃黄连,连个人身保险都没有,杂嘛,累死人,又不易升官。嗯,我已经做好打算,迈着坚定的步伐朝陈管事走去。
作为现代人,而且还是大学毕业的本科生,站在众巨人的肩膀上,区区文选,怎么可能难得倒我。最重要的是,这陈管事是管事里的头儿,那就说明文署里的人最有权势。总的看来,参加文选是最明智的选择。不过参加文选的人倒不多,也是,只要有点文才的书生,怎么会甘心放下圣贤书而当一个下人呢?古代的人果然没有现代人懂得变通,在现代有钱有权的是老大,谁会管你是干什么的。
待我入队站好,一眼便瞅见三十八那张白嫩的小脸,啧啧,如果他是个女孩子,我绝对把她考虑在我的猎艳范围内,可惜啊……
三十八也看到了我,眼睛一翻,直接视我为空气。
陈管事一声令下,“参加文选的跟我来吧。”说罢就带着我们一行人去往另一个院子。
“你们既然选择了文署,想必也有些功底,但考虑到你们的实际情况,我当然也不会太为难你们。”陈管事很有主管派头地背手说道:“这次的选题就是以这院中花为题,作一句应当前时节的诗即可。每个人把自己的诗写在纸上交过来,附上自己的编号。笔墨纸砚在那边,半柱香时间内交给我。”
用一句话来形容我此时的感想,就是三个字——死定了!
是是是,在穿越小说里随便引用一句名诗来就可以蒙混过关,说不定还能被誉为文学天才,我知道很简单没错。
可首先,你得记得吧,再者,你记得还得会写啊!
从小就紧握铅笔钢笔圆珠笔中性笔的我,只在小学时接触过握毛笔的方法,一写字不就露馅了么!
已经有人走到桌子旁边奋笔疾书了,完后满脸得意地交了卷。
有第一人,就有第二人,没几分钟,已经有一半人完成。
算了算了,就算字写得不好,也不是没有胜算的。
我走到桌旁,三十八正在写,嗯,就依葫芦画瓢,装装样子给陈管事看好了。
现在应该是深秋,院子里的花差不多都落了,应该写一句关于落花的诗。我又不知这里处于什么朝代,那,清朝的诗句最保险,虽然比不上唐朝的,可绝对不会被告侵权。嗯,在我的记忆里,清朝的落花诗,有了,真是走运,那句诗不但好记还好写!
我大笔一挥,就写道:“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虽然整体效果确实不怎么美观,但文采够好,嗯,成了。
我也雄赳赳气昂昂地把作品交了过去。
陈管事盯着我的诗皱了皱眉,我连忙解释:“陈管事,小的知道自己的字写得不好。可小的是个孤儿,从小穷困,买不起纸笔,只能用树枝在土上写,所以毛笔字写得很难看。小的是真的很需要这份活计啊!”说罢,抹抹脸。
陈管事瞅瞅我,又看看纸上的诗句,最终宣判了我的命运:“诗倒是写的很好,若不是这字,今天所有人里你的表现应该是最出色的。罢了,你一会儿去藏书阁报道吧。”
“谢谢陈管事,您的大恩大德小的这辈子做牛做马都不及报答!”我极尽感恩状,就差没跪下磕头了。
直起身,恰好瞅见三十八别扭的脸。
等所有的人都完成了,陈管家从二十几张纸中抽出几张,“三十八。”
“小的在。”
“你是表现最好的,去书房任职。平时打扫整理书房,王爷在书房时还负责伺候王爷。”
“是,谢陈管事。”
“你叫什么?”
“回陈管事,小的叫式玦。”
擦,三十八有两把刷子啊!
“六十九,一百零八。”
“小的在。”
“你们俩去藏书阁,主要负责整理保养书籍,还有藏书阁打扫。提调书籍也是你们的职责。”
“是,谢陈管事。”
“自报家门吧。”
“小的叫万安。”
“小的叫乱红。”
最后两个人则被派去账房了。
文署和杂署的人住在丛薰院,而武署的则住在隔壁的丛英院。常庚也被杂署厨房录用了,于是皆大欢喜,更欢喜的是,我和他还分到了一间房。
作者有话要说:日更
☆、英雄救美
到丛薰院时,已经有人在签卖身契了,乖乖,一次要卖五年劳动力啊。我签了自己的大名,然后按上了一百零八的手印,接着就领到了一套深蓝色的衣服,料子虽远不如陈管事的,但绝对比之前的那套麻布短衣强。
换好衣服四处转了转,好家伙,这王府大得吓人。走着走着,脑子里一直有个问题盘旋不去。找人打听了下,我醒来的那个地方相当于王府的皇家小园林,你说这一百零八放着好好的床不睡,跑去小树林打地铺干啥?
糟糕,他该不会是有梦游症吧,如果哪天梦游时身体不听我指挥跑池塘里去了,我这旱鸭子不得淹死么!
心下焦虑,等回过神来,自己正处在一荷花池旁。妈呀,我得离它远点,万一在潜意识里把路给记熟了,这一百零八的身体晚上闲着无聊直接奔这转悠了,就真是恶梦成真了。
我前脚刚迈出,后脚还没紧跟呢,就听见扑通的落水声,然后就是一声“救命”。
我自己都不会游泳,怎么救你呃……可那落水的是个姑娘,我一大老爷们,怎么能放着弱质女流遇险而不管!刚迈出的前脚很自觉地收回和后脚形成了统一战线。
循声赶去,只见一女子在水里扑腾,还好,离岸比较近。
“姑娘,别慌,抓住我!”我匍匐在岸边,伸出手想要把她拉上来。那女子看到我,却好像丝毫不开心,我甚至有种她瞪了我一眼的错觉。救人要紧,我使劲儿拉她,居然拉不动,就在我刚要换个姿势使力时,一不小心也滑了进去。
落水前的我,心中只有一句感言,这八王府的防护工作太差了,池塘旁应该安护栏嘛!至于为什么没有想到死定了,因为我看到不远处有人飞过来了,注意,是飞没错。
被拍着吐了几口水出来,我终于睁开眼,天,一张老脸直闯眼底。
慢着,那张脸,好像在哪里见过。
“终于醒了,还不快起身谢王爷救命之恩!”
不对,那张脸第一次明明不是用这种口气和我说话的,当时那个恭敬讨好啊,可现在居然这么颐指气使!
他不就是我第一次穿越成王爷时的管家吗!
真有这个人存在!
我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王爷,那个王爷在哪儿?
人家王爷正美人在怀,美人还梨花带雨,娇声道:“王爷,吓死若兰了,多亏有王爷,要不然,要不然若兰就再也见不到王爷你了!”说完还往王爷怀里钻。
这王爷倒是乐得消受,一边轻拍美人的背,一边柔声道:“还得谢谢这个家丁。他本来也要救你的。”
说罢,抬头玩味地扫了我一眼,“你看够了没?”
他的感觉不是一般敏锐,没抬头却知道我在看他。
“小的失礼,谢王爷救命之恩。”我立马跪下,作五体投地状。
果然,果然是那张脸!那张脸,本来应该是我的!他,这个人居然霸占着本该属于我的身体,为什么,明明有这样一个人,居然没让我穿到他身上去!
我内心无比愤懑。
“起来吧。”声音是相当好听,还带着些许慵懒。
抬头,正对上一双似笑非笑桃花眼,他朱唇微扬,用一个词形容,就是风情万种。先前没感觉,现在却觉得这张脸比起梦中时要明艳百倍,尤其是那双桃花眼,一笑便波光流转。乖乖,之前还觉得那张脸很帅,可现在发现自己完全错了,那不是帅,分明是艳。
现在我庆幸自己没穿到他身上了,我从来都只当伟岸的男人。
被救的美人这时微微上前,“谢谢这位小哥搭救。”那模样一个温柔可人啊,和刚才瞪我那样简直判若两人。我大概能明白这其中的猫腻了,宫廷戏也接过,什么叫引君注目,现在差不多了解,看来宫廷戏也不是完全超脱现实嘛。
“叫什么?在哪儿当差?”王爷开口了。
“回王爷,奴才唤作乱红,今天刚入的文署,即将到藏书阁任职。”
“勇气可嘉。顾总管。”
“奴才在。”
“打赏你看着给吧。”
有赏,啊哈哈哈!
“王爷,天凉,若兰想赶紧换身衣服。”美人娇滴滴的摇摇王爷的手臂。
“也好。”
那八王爷扶着美人欲离开,走了几步,又回头挂着他那妖孽般的笑对我说:“你把头上的东西拿了吧。”说罢长笑着携美而去。
我抓抓头,扯下一把水草来,敢情老子成了小丑了。
不过当小丑当得很值得,那顾管家给了我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啊,我拿回去给常庚看时,他眼睛都直了。
“拿去给大妞儿治病吧。”我把银子塞他手上。
“这怎么行!你的钱我不能拿。”常庚立马把银子塞了回来。
“什么叫我的钱!你的意思是不把我当哥看罗。”我板着脸。
“没,没有!乱红哥,我不是那个意思!”他小脸急得通红。
“那你还不收下。”我趁热打铁。
“可,可也用不了这么多啊。”他可怜巴巴地看着我。
“那我拿一两,再有多的就买点补品。”
交易终于达成。
是夜,常庚很早就睡了。
初来异地,我一时间有点儿习惯不来,在床上烙了半天大饼,不知怎的就硌到一个硬硬的东西上,点亮蜡烛一看,原来是一百零八的包裹。
嘿,这玩意儿我怎么给忘了。
打开包裹,最上层的是些小东西,一块玉很醒目的摆在中间,拿起来对着光,玉上一面刻着一个笙字,另一面刻着一个云字。莫非他叫云笙?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