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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牙琴-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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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点凉意,却少了雨滴。

  她笑若海棠花开,整了下长袖。

  或许些许的紧张或许些许的兴奋与陌生,很逗的感觉。

  至少我知道那时候她是开心的。

  血鳗。脆而香。

  彼此都是第一次品尝。

  一个怕蛇和血的人做一道可口的血鳗花的功夫可想而知。

  很快大家都睡了。

  这个夜安静得可以听见路灯打呼噜的声音。

  旅行的意义。很喜欢这个歌名。

  我们旅行的意义是什么呢?一个承诺亦或是一种牵强还是自然而然。

  只有天知晓。

  路过田野,路过两旁修剪过的木棉。

  路过村庄,路过一片破旧的烂尾楼。

  路过行人,路过堆堆陌生的小商贩。

  路过,还路过我那十几年里,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淡淡感伤。

  人造的大自然,从来不带有好感。而它却不同。

  天然的风动石,静静的立在那儿,似乎还要一直看下去似的。。。

  看沧海桑田,人事变迁,看纷纷扰扰,朝代更替。。。

  有时候做一块像它那样的石头又何尝不是件乐事,像娱乐明星般的供人赏玩,只是它要活得久些。

  不过有时它不免寂寞,它找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呢?

  风吗?风说,空间的破碎是时间的掌纹,于是这个世界的尽头只剩下传说的声音。看来风是喜欢传说的声音的。

  雨吗?雨说,空间的破碎是时间的皱纹,于是这个世界的尽头只剩下逝者如斯夫。看来雨是喜欢逝者如斯夫的。

  也许它注定一辈子与风雨为伴却不能与风雨为恋。

  米雕。刻米铭心。

  手链。精致是一种感觉。素淡或许才是一种大气。好喜欢。

  虎崆滴玉。为了那滴玉,我守候了千年却得到了无数的小雨滴。而今终于遇见你。

  电影的片段往往没来得及回味早已跳转。

  那一片芭乐田。相信她长此居住的心都有了。

  也许嫁给芭乐会比嫁给人幸福。

  荒草漫天,我数流年,你吃着说甜,

  芭乐熟了,有些烂了,我舔着说鲜。

  那年夏末,一个男生带着芭乐去海边。

  想起来都有点甜,只是芭乐说留在记忆就好了。

  留在记忆就好了。

  记得当年年少时

  我挖沙洞在这头

  你挖沙洞在那头

  记得当年年少时

  你捧沙堆抹我手

  我牵你手不让走

  记得当年年少时

  你用脚丫写大字

  我用手指写小诗

  记得当年年少时

  秀发飘起提琴律

  脚印排排印成诗

我之见
新诗是一种宗教

  新诗是一种宗教,它是一堆所谓世俗边缘人的信仰,精神依托,除此外他们一无所有。它是在一个特殊的年代,特殊的政治环境下与白话文一同被胡适那批人搬上历史舞台的。如胡适在学术史的地位是因中国学术与历史出现真空,而他正好赶上般,新诗的出现也一样。白话文地提倡是历史的进步,是中国与世界的接轨。新诗的出现却未必。总觉得新诗该如胡适般一同下葬,纵然有人会怀念,纵然它进入文学史的舞台,它也只能沉封为历史,而不该进化。何况时代变迁,它所谓的进化也不过是退化。只剩下新诗投胎转世后的“群魔乱舞”。

  一    魔之始祖亦可称新诗教宗……外国诗。

  所谓的外国诗,大可称中国新诗之鼻祖。然我们看到的鼻祖从荷马史诗(估且不谈它的历史政治哲学价值)就它的中文译作来看,既无文学语言的华丽形式所载之道更是少之又少。这或许是新诗的老子的老子了吧。老子不咋的是因为处于一个人类启蒙时期,我们不能去怪它正如我们不能说一个三岁小孩不懂圆滑事故般。纵然它文学稚气未脱然其在历史哲学价值上俺然一老者。且盲人荷马是用吟唱的,大底是没经修饰。西腊的诗才或许早已被哲学掩盖。然哲学家少而不精的英帝国出现个世界文学瑰宝莎士比亚写出的十四行诗也不见得就比荷马成长了多少。其处处显耀它的诗可以流传千古的诗句,恶心不了自己却恶心了别人。有的人学术的名气盖过了写作的名气,有的人自己的名气盖过了作品的名气,而有的人却是剧本的名气带动的诗的名气。莎翁即如此。华丽的爱情诗,翻来覆去炒冷饭般就那玫瑰啊月光啊小溪啊美人啊。。。。。。诗的意象也就那几样,写个几十年写出几个顺口的句子那也是常有的事儿。说莎翁诗好只能说是他命好,也正好证明诗人小视看不起的庸众果然庸。

  荷马是进化的初期,故开风气者无足道其诗之技巧与文笔。莎翁是文名盛大,故其十四行诗出名也是自然之事。然时光的流转,这群在教宗带领下的小门徒们,五花八门,什么现代主义啦象征主义啦,总之像金庸五侠小说里的武林般,各门各派纷起,然他们却不会推举盟主。因为诗人大多当自己是神,高高在上的神,一幅不食人间烟火地俯视着下面的愚众。不是有诗人写道“诗人是天生的王,一旦落入人间,赞骂随便”。王也要有人供奉,只可惜你们不是走在时代的前面,你们不是先知吗?愚众看不懂你们的诗不是你们最自负的地方吗?故而你们粉丝少得可怜,只有诗林里的你们自个陶醉于你们传说中美妙的诗篇。故而事事不如意的你们就学会了“诗原来可以怨”。更学会了为赋新诗强说愁。不是悲人生就是悲爱情不是悲人类就是悲文明,个个大慈大悲的充当着所谓的“人类的良心”。事实这良心大多人品有问题,*,乱性,祼奔,一切新奇的行为艺术我们都要感谢这些诗人们给我们带来的创造。如所谓伟大的拜伦之糟蹋女性美其名曰“*”。文人好色大多称之*,这也是当新诗教主的一大好处。无行文人向来借着“文人”两字可以有高于一般人的特权。这类诗人多得去,外国向来开放这也不可避免。可是这一歪风却让传播新诗的胡适和徐志摩学来,民国时他们也着时*了一阵,徐大才子故然不必说,只是胡躲烟花巷深了些。       

  外国诗人之人品大底向来那样,且诗人必然感性些。一朵花可伤感如林黛玉般掉泪的诗人遍地是,女诗人也就算了,男诗人哭哭啼啼不免可笑。再论其作品,无非把一段话切割得不成样,再拼下。拼得好你就是诗人了。无怪乎现在小孩从小学拼图,想必也是想成为诗人。蚯蚓固然不美,至少完整,可切成段的蚯蚓,连完整都不可得。新诗亦如此。不切还看得懂,切了,再添点乱标点。诗是诗了,只是只有诗人自己懂。纵览外国诗人,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不少,然观其诗,不是我不明白,而是翻译文字跳动太快。我不懂是原作即如此,还是翻译变了味。总之得奖与不得奖的差不了多少,无非有些句子写得美了些,意境高了些,真不咋的。何况更多的时候连那些好点的句子都没有。拜伦,雪莱,里尔克,兰波,普希金,叶芝,泰戈尔,惠特曼,数不胜数的所谓的诗人,所谓的大诗人,甚至很多在国内和世界范围内都很有影响力,在我看来不过如此。写的诗像儿歌,特别是惠特曼的《草叶集》泰戈尔的《新月集》等在我看来小学生都能写出来。诗人哲人需有童心,但不代表写小学生作品就可以成为诗人哲人。

  文明在进步,新诗在倒退。或许这是某些文人追寻的古典。想我国不正在追寻古典热吗?古典固然没有大害,然就是这没有大害的软伤害才让我们麻目的不懂反抗,才让我们近代史一片混乱不堪。写到这,我想到青蛙也是在慢温中烧死的。新诗就像水里的青蛙,在慢慢的加热中,却被烧死了。新诗人大多寿命不长,或许就是此原故。我们看到的诗人传记中不到五十即死的,很多,不到三十的也不少。更多的诗人成名作是在十几岁到二十几岁。兰波的成名作大多在十九二十写成的,三十几岁就死了,这与王勃很像,只是王勃那才叫才气。诗人的短命在诗林可能是司空见惯的事,诗人的精神错乱或许诗林的人大多不承认。谁会承认自己不正常呢?是不?诗人们。可是你们若正常了那就不正常了,你们正常了怎么可以写出上帝传给你的诗呢?你们正常了正常人看懂你们的诗了,那你们也就不高高在天上了。所以诗人的神经又是一件平常不过的事了。如哲学家般,哲学家有尼采,诗人中更多精神错乱而死,抑郁而自杀的,作家也有。可是,如尼采般的天才大多是疯子,但疯子却不是都能成为天才。所以诗人们啊?祼奔啦,偷情啦,行为艺术啦,做这些事的人或许都能成名,但不一定就能成为天才,这些疯子也会做。诗不是这样做出来的,诗也不*出来的。

  新诗的宗教就在这样一批批怪人,神人(神经病人),或是孩子中诞生的。它们或许还要存在着,而存在主义说了“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因此他们或许还要继续存在着。我们不能否认或许存在主义也是疯子哲学?但既然有那么多人靠着他成名,靠着他养家糊口,靠着他当精神寄存托,舔着它的臭脚,我们也就估且让它活着吧!

  二  魔之乖娃信徒………中国新诗

  中国历史不乏好诗。从《诗经》《楚辞》到建安风骨再再到《唐诗》《宋词》,祖先们留下多少美妙的诗篇。或朴实,或华丽,或言志,或闲适,山水田园边塞,这道诗的大餐,我们应有尽有,何以至今,我们要去学习外国的小吃,且那只是中国这道大餐里的一道普通菜而已。我想到曾经常听说的“外国的月亮比我们圆”,别说不比我们圆,就算比我们圆,重实用主义的他们能像我们想到吴质砍桂树想到嫦娥奔月,想到“不知天上宫阙,今昔是何年”吗?其诗的意境与和曲唱和远远不可与吾国诗歌相提并论。中国是一个诗歌的民族,我们的诗可以押韵,可以对仗,可以平仄,可以绝句可以律诗。中国汉字的优越性我们不加传承,在诗歌世界里中国才是老祖宗,自是万国来朝拜。不少外国人还迷恋于我国的李白,而我们却去迷恋人家的雪莱,去当人家诗歌国度的孙子辈。鲁迅先生言的自信力就是这样丧失的。

  中国的新诗随着胡适这少负盛名的大学者来到中国。起初也罢,至少有押韵。渐渐的章法全无,诗自由得如散文。却比散文嚣张,全然一副爱怎么断就怎么断爱怎么写就怎么写。俺然是胡适之宣扬的“自由主义”风范。中国五四以来在其大破大立之下是政治倒没怎么自由,文化却自由得过了。白话文不用典新诗不用韵不用对偶等早已把中国文学之优点全然抛弃。为大众而大众。别说大众并不明白新诗,事实上大众也不太明白白话文的,懂的还是懂,不懂的依旧不懂。今,我看是新诗比古诗难懂。主张文学大众化的适之先生真就爱大众吗?我们并没看到国民党时代他为人民做过什么,做为学者他成功了,但是做为文人他并不像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儒子牛”。虽然我们不要求如徐志摩梁实秋林语堂这样的文人都像鲁迅老舍,但至少我们可以说胡的新文化运动不是真正为人民大众,而不过是因为其国学不如西学,古文不如白话使然。再纵观其一生都是挑便宜事做,各种地方留一脚,开风气之脚,深入的东西留给别人做,只是在那样真空的时代,他的出现是适时的。也难怪人家就叫胡适吗!胡乱都能适。

  中国的新诗传教士胡开了风气,写了几首幼稚却还算规矩的新诗后便又转行了。符合他的一贯之风。往者不可见,来者犹可追。紧接着刘半农,闻一多,冰心,徐志摩便来深入研究所谓的新诗。紧接着由于新由于他们的顺时代潮流,他们成名了。闻一多的诗学是严谨的,刘半农的诗还算有点趣儿。至于徐大才子*的名气虽没盖过其诗名至少也旗鼓相当了,且号称“中国的雪莱”。此批新诗人有些古诗底蕴,写起新诗还是很小心的,探索者都是如此。他们的新诗还是有点味道的,虽然也不乏模仿外国的许多幼稚病,却也还凑和者。

  第一传教士都是有点真才实学的,故而写的东西跑得不远。然而传着传着流派多了,见解多了,风格也多了。傻子文盲疯子乞丐都抢起诗人这个饭碗混饭吃了,群魔始乱舞。反正大家都不懂,又没什么所谓的新诗权威。大不懂与小不懂混成一个圈子,并自信的标榜起我是哪一派的哪一疯格的。什么朦胧,下半身,死亡诗派就异军突起。诗林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这些诗人们开始自娱自乐起来,反正看不懂的皆俗人。我倒觉得为了怕自己被认为俗,在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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