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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一光年-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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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了对不起啦。   
  什么对不起啊,你说那么难听的话,把我想得那么坏,一句对不起就够了吗?   
  那你要怎么样啊?   
  现在我还没想好,以后一定有办法治你。   
  哇,我好怕怕哦。哎,对了,你走了那么多的路,脚酸不酸啊?   
  当然啦当然啦,你去被恶狗追在后面试试!还经过了一场生死搏斗,又经过了长途跋涉我才回来的。   
  是是是,我一定要好好珍惜。   
  知道就好!你前面那样子……   
  不要说了嘛,我不好我不好了,可以了吧。   
  哼!!   
  ※※※   
  沫儿!是周自恒的声音,他推门进来,看到我,啊,你也在啊,哦,我没事,没事。就是送点治伤的药。他把药放在桌上,转身便走了   
  奇怪了,他没事他来干吗啊?不对,不是没事,是因为我在所以没事,那我不在的话就有事了?!他……我不能乱想不能乱想。毕竟他拼命地救了沫儿,而且身上一定受了很多伤。听沫儿跟我讲的时候,她的神情还是很害怕的样子,搏斗似乎的确惊心动魄。换句话说,就是他为了救沫儿,与恶狗展开了惊心动魄的战斗,身上还多处负伤,现在还来看她,还来给她送药,还……哎呀说好了不乱想的,人家一番好意可不能被我误解了。   
  喂!你怎么不说话了?想什么呢?   
  啊,不是,我在想,那你们把王老伯的爱犬杀了,他要怎么处置呢?   
  我们说了赔他300元钱。还能怎么样啊!难不成我去变成狗?   
  哈哈,要变也是我替你变啊。   
  对了,周自恒救了我,我要怎么感谢他才好呢?   
  不知道。   
  咦?你怎么了?   
  没什么,你要感谢人家,自己想咯。 
10   
  走出沫儿的房间,我第一次抬头去欣赏这里的天空。果然,乡下的天空就是比城市里的明朗清新,一望无际的碧蓝,挺好看的。不可否认,生活有时候的确很美好。   
  总就几首歌是要听腻的,何况我是一个非常喜新厌旧的人,要不断地加入新鲜的东西才行。我在网上寻觅一首不算很老的老歌很久,但是它在网上似乎绝迹了。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找到了并且下载下来了。我开启播放的那一刹那,有一种感慨,就像是快要见到失散多年的知己。而听到那首歌的声音,没有一丝的改变,一切如旧,真是百感交集。因为它让我想起了和它有关系的一段往事。真不知道那些人是不是也像歌声一样没有改变。   
  如果你们看到我这一段文字,可不可以给我你们的消息。我很想念你们,其实我一直都很珍惜这份感情,一直以来我都期望它是永恒。那首歌叫《笨小孩》。   
  这样多好,沉溺在一个远古的梦里。脑子里浮现出这样的一幅画面,背着行囊在蓝天白云下寻找梦里的那个和自己一样名字的神秘人,我笑了。有点做白日梦的感觉,有点花痴。不过,也许每个人少年时代都有过这样的憧憬吧,憧憬着行者无疆四海为家的诗情画意,憧憬着天地之间惟我独尊的壮志豪情,憧憬着亦真亦幻如梦如痴的道骨仙风。   
  咦?地上的这个是什么东西?脏兮兮的。我把它捡起来,拨掉外面粘着的泥块,是一个青铜色的小盒子,看着好眼熟。我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在冲击着我的记忆,像是黄河之水天上来,强大的水流冲开记忆的阀门──是,我记起来了,这个青铜小盒子。诺儿挂在脖子里的,诺儿到哪里、干什么,都随身挂着它,须臾不离开。不管怎样,我要把这个青铜小盒子带回去,说不定哪天看到了又会想起什么。   
  ※※※   
  又没有梦到。   
  今天不会再有什么问题了,该去市西了。我很期待,听说那里是古邯郸城的遗址。说实话,我很期待我能找到梦里的那个人,和他把酒言欢,深夜密谈,像当年在宿舍里兄弟们大家都半夜睡不着觉的时候一样。互相吐露心事,互相警告有把柄在自己手里千万不要把自己的心事说出去,互相安慰互相嘲笑。现在想想,校园里的那段生活,真是美得没话说,可是早就成回忆了。回忆,可以说是最没用的东西,它总是让人沉浸在过去的美好和对现实的回忆当中,拖人后腿。却也可以说是最有用的东西,它是经历是拥有是永恒。回忆这个东西,我从来就没看清过它。   
  三个人到了目的地。一下车就有一座学步桥,我认为一座破桥没有什么可看的,不过沫儿偏要去,周自恒也嚷着要去,那只好服从多数了。我对这座桥不太有兴趣,因为我觉得这一定是后人造的,邯郸学步仅仅是一个典故,是否确有其事还没个准儿,怎么会专有一座桥呢。于是周自恒去给沫儿拍照的时候,我就一个人站在桥上,临风而立,心里想着,梦中的诺儿,你在哪里呢?   
  突然,有人拍拍我,一回头,是个闲来无事的耄耋老头儿,似是想找人搭讪解闷。他说,小伙子啊,你知道学步桥的故事吗?我说,知道啊,就是一个燕国的人来到邯郸觉得这里的人走路姿势都很美,就跟在人家后面学,学到最后连本来的走路都不会了,只好爬回燕国去。老头儿故作神秘地说,你有所不知,传说在战国的时候,有一个秦国最漂亮的公主扮成男人到邯郸来,邂逅了一个赵国的年轻人。这时候来了那个燕国的人,他觉得那公主走路的样子很好看,就唧唧喳喳地跟着学,搅了一段良缘。可是,这老天爷注定的事儿,那是任谁都无法更改的,于是后来……     
11   
  老头儿还在津津乐道地说着,我却陷入了一个梦中,是啊,记起来了,那老头儿说的赵国年轻人,不就是诺儿吗!有一天吃完午饭他走在一座桥上又蹦又跳,根本没有注意看眼前的路,不小心撞到一个公子,那公子长得甚是俊秀,大大的眼睛明亮得像闪闪的星星,白皙的皮肤在阳光下更显光泽,十足小白脸。那公子显然是富贵人家出来的,从小娇生惯养没被别人撞到过,尖叫一声兔子般地跳开了。若不是爹从小教他不能无礼,诺儿早就脱口而出,你怎么像个女孩子家似的。身后跟着的两个人上前一步,被公子用眼神示意退下。诺儿定定地看着他,可是那公子的脸上莫名地泛起一朵红云。诺儿正准备开口说对不起,突然听到后面来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小男孩,说,姐姐,你走路真好看,你是怎么走的,教我教我。公子顿时满脸通红地训斥道,你男女不分啊!我是男的耶。然后就逃离一样地走了,后面两个人紧紧地跟上。不过诺儿也不得不承认,他走路的姿势确实好看。即便是逃离,也是那么婀娜。不对,这个词语不太恰当,因为他是男的。转头只看到那个小男孩锲而不舍地跟在公子后面跟他学走路,学得甚是滑稽。   
  等我再回过神来的时候老头儿正在讲他的结束语,他说,后来我就不知道了。我笑笑,老爷爷,谢谢你给我讲了那么多,我该去找我的朋友了。老头儿笑咪咪地点点头,再见。我说,再见。   
  沫儿蹦蹦跳跳地过来,说,喂,诺儿,你想什么呢!我想,她的样子真像那时的诺儿。我说,没什么,让我再在这儿多呆一会儿吧,你们先去找地方吃饭。沫儿抢着跳了起来,嘿嘿,刚才是谁不肯来这儿的?真的来了反倒赖着不走了?周自恒拉拉沫儿,我们走吧。我仍然站在桥上,这里,诺儿曾经来过,遇到过一个漂亮的公主,而今我也在这里了。说不定我脚下踩着的这块地,也是诺儿当年踩的地方。千年以前,这条河也是如此这般么?我想像着诺儿放舟于此,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或者,换一种幸福的假设,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如果诺儿在战国时期确有其人,那么我会不会就是诺儿的投胎转世呢?呵呵,真是个无聊的问题。   
  离开学还有仅剩的几天,并且其中有一天是返校有一天是开学的前一天还有一大堆没怎么动的暑假作业。一定要在开学之前写完,这是很久以前就被灌输的思想,我自己也有过保证之类的。于是开始实施我的发奋行动计划,叫提前去学校做开学准备工作和新生入学工作的住宿舍的同学半夜两点打我的手机喊我醒来。手机开在振动,半夜的时候它就真的在枕头底下不安分地振动起来,硬是把睡得正香的我从老远的地方拉回来。那时火气真大,很有种冲动把我那同学骂一顿。不过只是想法而已,毕竟人家也是开着闹钟先把自己拉回来再来拉我的。   
  我同学拼命地问我为什么非要半夜里起来写。因为我白天没有时间紧迫感,算下来一天必须写八千字以上,为了完成这个对我来说看到要受刺激的数字,只好挑灯夜战了。第二天父母说,你来得及吗?昨天又没有完成八千字,我跳了起来,谁说没完成了啊!经过证实还真完成了,父母都很意外,念叨着,难道我记错了?唉,老了老了,记性坏了。我暗自阴笑。   
  不过凌晨起来写有一点不好,会自己吓自己,尤其是写这些古代的东西,尤其是写到那束用红丝线束好的头发,神神叨叨的,有点怕怕。   
  ※※※   
  诺儿,你今天怎么了?也不说话,是有心事还是太累了?吃饭的时候我仍然沉浸在那个梦里,反复地回想,直到沫儿的话提醒了我。   
  啊,没什么,吃饭吃饭。吃完了饭我们再到哪里去呢?   
  回车巷。   
  哈,不会是廉颇和蔺相如的故事吧?还真有这么一条小巷被他们找到了?有历史依据吗?   
  管他呢,去了再说啊,反正没事做,一个一个地方去嘛。你别又说不去到了那里又不肯走啊。沫儿挥舞着筷子说。   
  好,去,去。你说要去我怎么会不去呢?不过你们两个真够……话说了一半被沫儿瞪了回去。   
  哎呀,有短消息进来了。沫儿放下筷子,开始摆弄手机。沫儿一个人自言自语,哎,是彩彩,她终于换新手机了,好久没联系。   
  什么?彩彩?哪个彩彩?周自恒发问。   
  就是,就是彩彩呀,她是我们的高中同学。   
  你们哪个高中的?   
  @上每@市第七中学的。   
  啊,你们说的那个同学,她是我的表妹哎!   
  是吗?怎么会这么巧,真是太巧了,我们在一起好多天了,现在才发现。   
  听表妹说,你们班级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离家出走的,然后碰到一个@目木@的骗子……   
  啊,那个嘛,就是我们呀。我还没来得及阻止沫儿,沫儿就说出去了。目前,除了彩彩,没有人知道我们已经回到了@申国@。彩彩是多年的同学,我自然相信她。可是这个周自恒,在我的感觉里总觉得他不是一个能够生死与共做好兄弟的人,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隐隐觉得告诉了他不太好。但是我也不忍心去责备沫儿,因为从她纯净的眼睛里我找不到丝毫的防备,只有真诚,只有真诚。   
  周自恒顿了顿,说,哦,这样啊。   
  沫儿并没有注意到周自恒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她说,我出去一下哦,给彩彩打个电话。回来之后就开始滔滔不绝地为我们第一时间传达彩彩的话。   
  彩彩说,他们大学宿舍经常可以听到对面男生寝室里吉他弹唱的《丁香花》。   
  由于管寝室的老师不严格,所以做些坏事情是比较容易的,例如半夜偷偷去“琴房”包夜,这还不是一次两次,整整一学期。这还不是一个两个人,可以以班级作单位,至今仍在逍遥中……   
  上述做法是很冒风险的,有一种比较好的,如伪造走读证,据说上一年级的某班,仅靠一张伪造证件便使得35个人全部通关!   
  他们都是小人物,说实在的干坏事没个大人物带头是不行的。例如现任学生会主席曾一拳把一块有机玻璃打了下来。在最近,发生两起学生砸坏寝室黑板的事(系一人所为,该男子握力85公斤,政教主任也对他没办法),据说后一起是这样的:令该男子叫A。一日某人在寝室黑板上写道:丢失黄色小内裤一条,拾到者请速归还给。落款是A。A同志静静地将它擦了。时隔一个月,又有人在上面写道:谢谢B(A的女朋友)同学奉还的黄色小内裤。落款仍然是A。然后跟了一条:谢谢A同学奉还在床上捡到的粉色小胸罩。落款为B……隔日老师是这样教育彩彩他们的:请不要将他人的隐私写在公共场合……   
  他们有一个老师,姓沈。此人做事一向神不知鬼不觉,且处罚时总是堆满笑容,当然除了学生对属下还是比较客气的,例如他们的某一教师在政教处打红警,而且出了事还不知道关,沈老师只给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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