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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但那个时候很穷。”我看向她,她怔了一下,转身走了。
我写下纸条压在茶几上,然后飞速赶往火车站,买了最早去北京的车。我运气很好,晚上八点刚好有一班车直达北京,只是没有坐票了,只剩下站票。等车的时候我又买了一包烟和打火机,列车终于启动,这是我第一次坐火车,独自一个人。车内拥挤不堪,北京像是天堂,所有穷途末路的人都选择去北京,因为机会多。程嘉南当初为什么去那里已经不得而知了,但我现在去却是为了他。站在车厢的连接口,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点上。这时候我发现我的手在颤抖,是太过激动的缘故。
在火车上我又看到了那年的月亮,它水汪汪,印出爱人的脸——传说月亮可以倒映出爱人的样子,在古时,没有手机、QQ、MSN,情郎远走天涯,走累了,抬头望一眼天上的月亮,便会知道妻子正在织布、逢衣、或者恰好正在思念着自己。
而我的月亮里永远是程嘉南的面孔,你的浓眉,你的大眼。你不羁的嘴唇,你潦草的下巴。
真好,我们又要见面了。
十九个小时之后我到了北京,北京比我想象中还要大。车站人来人往,每一个人都行色匆忙。也有不少像我这样茫然的旅客,站在路口左顾右盼。小贩们涌上来推销住宿或者吃饭的场所,一瞬间我寸步难行,最后忍不住推开他们向前跑去。我没有行李,身上仅有的东西是两千多块现金和一包烟。钻进出租车里,我把侧子写的小纸条递给司机:“去这个地址。”
司机发动了车子,很久后才说:“小姑娘第一次来北京吧。”
“是啊,你怎么知道?”我问。
“你要去的地方离这里很远,打车贵,而且不如地铁快。”他解释,讲的是带南方口音的普通话。
“无所谓,能到就好。”我耸了耸肩膀,他便不再说话。
但我没想到会花那么久的时间在路上,从下午一直开到傍晚,到了下班高峰期开始不停地堵车。我不耐烦地点了支烟,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看我,却什么都没说。最后他在一个路口将我放了下来,道:“前面车不能进去了,你沿着这条路一直往里走,里面有很多酒吧,慢慢去找吧。”
我谢过,付了一百多块的车费——从三城到北京的火车票钱也不过是这个价。
那一年的后海正是酒吧兴起的时刻,河岸两旁均是小铺位的酒馆,面积不大,装修风格却千奇百怪。这些酒吧跟TAKE有点像,比如小,比如随意的氛围。但又比TAKE讲究,看得出一桌一椅都是精心布置过的。程嘉南所在的那一间叫Nirvana,涅磐,一支很著名的摇滚乐队名。主唱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长头发,深蓝色的眼睛,隐藏不住的忧郁气质。我一直觉得程嘉南跟他有一点像,不是长相,而是某种气息——始终在与这个世界对抗,那股不服输的劲头。
好久之后那间酒吧终于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极其简单的装修,或者不如说根本没有装修。裸露的砖墙,木头的门,没有招牌,只在门边挂着一个圆形的小牌子,写着“Nirvana”的字样,其余什么都没有。推开门,音乐声首先盖过来,是涅磐的歌,《Themanwhosoldtheworld》,出卖世界的人。才开铺不久,酒吧里却已经有很多客人。大家喝着酒谈笑风声,氛围很好。我一眼就看到了程嘉南,他站在吧台角落的位置跟人说着些什么。我隐在别人身后望着他,他的头发长长了许多,一排排竖起,像青草一般。而除此之外他几乎一点变化都没有,依然是高而瘦,穿着旧T恤旧牛仔。有人同我打招呼:“新来的?”
我回过头,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清汤挂面,涂银色的眼影。她问我:“嗨,要喝点什么?”
她的普通话讲得很拗口,我突然反应过来,她不是中国人。
应该是个ABC,在国外长大的黄种人。但她相当漂亮,身上流露着很美国式的气息,热情、充满活力、摩登。
“喜力。”我说。
“三十块。”她伸出手来。
我拿出钱给她,不久她便送来了酒。我找到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来,从头到尾,一直看着程嘉南。他说话,他微笑,他抽烟,他喝酒。这一切都不像是真的,反倒是想念太久而产生的幻觉。而我竟然没有勇气走到他面前去同他打招呼,生怕一走近,他就又消失了。我还记得两年前他离开时的样子,当我抓住他的胳膊,他把我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时的表情。那个时候他毫不掩饰他对我的厌恶,想来,是谁都不愿意被一个像我这样的女孩缠住的。我那时不懂事,现在倒是明白了许多。无论再怎么喜欢,死缠拦打都不是好办法,也难怪他一见我就烦。而现在他还会烦我吗?两年不见,如果我走近他,他是会皱眉还是微笑?
看起来他跟那ABC女孩关系很好,两个人有时候凑到一起咬耳朵。我分不清那种亲密是朋友间的还是情人间的,可是老实说,那种亲密还真让人嫉妒啊。
那一夜我喝了六支啤酒,连续5个小时一动不动。直到程嘉南同人告别,走出了酒吧,我才追出去,跟在他的后面,心里微微颤动着。路上人很少,月光将地面照成灰而浅的蓝色,他的影子时长时短。我一直跟在他的后面,没有刻意隐藏,他不久就觉察到了有人跟着他,于是回过头来。
他的目光对准我,而我也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他的眼眸还是若干年前的那一双,黑亮、有神。他先是困惑、好奇,不久又有轻微的觉察。透过那双眼我知道他想起我了,那只是一瞬间的事,他走过来问:“小宝?是不是你?”
看得出他挺高兴,我点了点头,他立刻大叫起来:“天呐,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来找你啊。”我说。看到他高兴我才放下心来,真怕他还是会讨厌我。
他怔了一下,这才伸出手拍了拍我的头:“傻不傻?”
“不傻,我喜欢。”我很是得意。
“什么时候到北京的?住在哪里?”
“下午三点,”我说:“一到就来找你了,没想到堵车堵那么久。”
他皱眉:“你一个人来的?”
“是啊。”
“胆子也太大了。”他虽是用责怪的语气,在我听来却是关心。我笑嘻嘻地挽住他的肩膀:“所以又要缠着你了。”
他也笑了起来,道:“不过我住的地方很烂啊,怕你受不了。”
“我才不怕,跟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我说。
我们向前走去,这个时候正是后海最热闹的时候,夜生活刚刚开始,人们来来往往。我们停在河边的一个小铺子里吃东西,我这才想起来我好久没有吃过东西了,一大碗炸酱面吃完,还嫌不够,又要了一碗。他坐在对面看着我吃,目光里满是温情。我突然顿住,抬头看着他说:“两年前我们也是这样吃东西的。”
“是啊,都两年了。”他点了一跟烟。
“我长大了。”我说。
他仔细端详了我一会儿,点点头:“的确是长大了。”
“我不是小孩子了。”我又说。
他似乎明白我要说什么,垂下眼角道:“快吃吧,都凉了。”
但我还是选择把话说完:“我十七岁了,已经懂得了什么是感情。我喜欢你,程嘉南。这两年我一直在想你,始终没办法忘记你。”
说着说着,我鼻子酸涩起来。
而他始终低着头,并没有回应我。
我继续吃东西,边吃,眼泪边掉了下来。我并不想跟他说这些,也不想当着他的面哭,可是我控制不了自己。这两年过得有多辛苦只有我自己知道,对程嘉南的想念是一种煎熬,就像是被放在铁板上的小黄鱼,被火烤着,心中充满挣扎,一腔的热情却不肯熄灭。我们从来都不能够选择爱上一个怎样的人,这是不能够被控制的东西。生命充满诸多无奈,这是最绝望却也是最幸福的一种。
程嘉南看着我哭,却并不讲话。
从餐厅走出来后我们一前一后地向前走着,谁都没有讲话。拐一个弯,离酒吧街越来越远,音乐声就越来越小。夜逐渐寂静了起来,小巷里只有冷清的路灯照着路面,程嘉南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我踩着他的影子向前走,好久后才张口问:“我是不是又给你添麻烦了?”
他回过头看向我,笑着说:“你还是这么敏感。”
“我是说真的,我并不想打扰你的生活。”我极力展现自己在这两年内变成熟的一面,惟恐他又厌恶我。
但是他说:“可是你已经来了,十七岁也不过是个孩子,我不能不管。”
我咬了咬嘴唇,他拍着我的肩膀道:“招待一个远方来的朋友而已,并不麻烦。”
我还是放不下心,他伸出手来,犹豫一下,我拉住他的手向前走去。触到他的手的那一刻,我有一阵悸动,两年前的情景历历在目,仿佛是昨天。他比画着说:“那时你才这么高,现在已经到我肩膀了。”
“哪有那么快,两年内我才长了三厘米而已。”
“三厘米足够啦,女孩子太高了也不好。”
“如果我穿上高跟鞋就有一米七了。”我说,他又笑了起来。
他看我的目光还是当年那种,以一个成年人打量一个小女孩的姿态。我这时才意识到我在长大的时候,他也在长。我同他始终要相差六年,我出生的时候他已经上学,我上学的时候他已经在听音乐,甚至还有可能开始恋爱。而如今我十七岁,他二十三,是一个适合谈婚论嫁的年纪。我问他:“怎么样?你有女朋友吗?”
他摇摇头。
“为什么?看起来你跟酒吧里的那个女孩关系很好啊,她是混血儿吧?”
“西西?”他笑了起来:“她的确是在国外长大的,最近才回来。不过她不是适合恋爱的人。”
“为什么?”我又问。原来她叫西西。
“我想找个可以塌塌实实过日子的姑娘,西西……唔,她太调皮了。”
他说起西西时的语气虽然亲密,却是谈论朋友的那种,我放下心来,看来程嘉南并非是肤浅的人,我还是有希望的。
不过能塌塌实实过日子的女孩又是哪一种呢?我想起侧子,侧子够精明、独立,可是侧子很势利,她喜欢钱。
喜欢钱也没什么错,是个人都爱钱,只是不适合程嘉南罢了。他注定是那种发不了财的男人……谁又说得准呢?我爸也不像是会发财的人啊!
他突然想起什么,问:“对了,是谁告诉你我在这里的?”
“侧子。”
他沉默了下来。
我不再说话,他是真心地爱过侧子,我当然明白。那种感情让我恨得牙痒痒又心满意足,像程嘉南这样的一个人,居然会认真地爱一个人!足以证明我的眼光不错,他是一个真诚的人,嘿!
正文 10
第五章无论你怎样对我,我都不会放弃。
否则,再多的时光之于我,都失去了意义。
程嘉南的住处离后海不远,是一间地下室,房间很小,除了一张床几乎没有别的地方。地下室里十分闷热,唯一的一面小窗户有一半在地面之下,时不时的有行人的脚从窗口经过,有点吵。床边有一个小桌子,上面摆着些空的啤酒瓶。衣服放得乱七八糟,几乎到处都是,也分不清哪些是干净的哪些是穿过的。洗手间不过一平米大,一个小水槽,一个淋浴器。他问:“要先洗澡吗?有没有带换洗的衣服来?”
我摇了摇头。
他无奈地撇撇嘴,半天扒拉出一件干净的T恤递给我:“先穿这个吧。”
我接过去,钻进那间小屋子洗澡。身上粘乎乎的,满是汗渍,洗完后舒服多了。而程嘉南趁这个空挡出去买了啤酒和洗漱用品给我,我擦干了身体,穿着他的大T恤走了出来。他看着我,微微愣了下,既而又低头笑起来。
“你笑什么?”我问。
“到底是长大了啊。”他说。
我笑起来,跳到床上去点了支烟。他从塑料袋里拿出一罐啤酒递给我,我打开,同他碰杯,他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啤酒解渴,也解热。我们聊着最近两年的生活,一直都是我在说,他在听。其实我的生活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想把所有的一切都巨细无比地告诉他听。他始终笑眯眯的,似乎并觉得厌倦。那个时候我才发现他是一个耐性很好的人,对其他人来说,一个女孩的读书生涯有什么意思呢?但他一直在听,看起来很认真的样子,有时也会提出他的想法。
没多久我就困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