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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火打劫-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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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怎么能对这样的男人抱有幻想呢?   

  悔恨的泪水无法抑制地濡湿了脸庞。   

  是太寂寞了吧,在这个冰冷的城市。她孤苦伶仃、形影相吊。看似坚强的外壳下,柔软的心不堪孤寂。只是想找一个人陪伴而已。只是,想要爱和被爱而已。空虚的心灵渴望温情的滋润,怎能料到换来的是一次又一次的伤悲和痛苦?   

  或许,渴求爱情本就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奢望。两个人分别来自不同的环境,早在成长的岁月里就因各自的机遇而相距更加遥远,你怎能要求这截然不同的两具个体,会因为那缥缈而不可捉摸的情感融洽相处?性情的差异、心灵的距离,会使格格不入的两个人无法契合,甚至因为摩擦而落得遍体鳞伤呵。   

  无法了解他,无法接近他,无法……接受他。   

  在未曾相识的二十多年岁月中,在彼此都不知道的地方悄悄成长。时之沙漏流淌过太多不为人知的过去,思想、性情,包括对于未来的希望,一切的一切,距离都是那么遥远。   

  这样两个完全陌生的男女,在远离家乡的城市中相遇,其间是怎样的机缘巧合,竟会谱出爱情的音调?   

  采荟用力地拉下马桶的抽水开关,把残存的爱恋和迷惘连同那些人体废弃物一起,用水流冲到阴暗的管道深处。   

  之后,她听到自己清晰无比的声音响起:“林蓉,我想我确实是得去看医生了。我估计是受寒引起的胃炎吧,老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嗯,我陪你去。”林蓉很快地回答。   

  还可以来得及吧,让她自这场荒唐爱情中及早抽身,在她伤透心的此刻。     

第44节:趁火打劫(44)     

  她,还有朋友,还有自我,还有衷心挚爱的绘画事业呵!   

  孟采荟自习画以来,一直偏爱油画。   

  当然,自少年时代习画开始,必要的美术基础课上,认真负责的邹岱老师一样也没少教她。素描、速写、水彩、水粉、国画、油画……作为科班出身的美术专长生,她每一样都略有涉猎,就算不是门门精通,可也是粗窥门径。在这么多画种中,她,独独钟爱油画。   

  或许这和她的人生态度也息息相关吧。   

  人的一生,不免有走错路、做错事的时候。面临此等绝境,烦恼、懊悔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有抬头挺胸,遗忘过去,重新开始新的征程。这,就像油画,偶有误了一笔、偏了一划,也可以拿起笔,蘸上浓浓的油彩,画上新的图案覆盖上去,把那些败笔的痕迹完全遮盖掉……   

  就算爱错一个人,也要把他留在心底的痕迹,连根拔除。   

  可是,她的功力还是太浅了吧。   

  她没有办法抹煞他的存在。他俊美讥诮的笑容,清朗刻薄的嗓音,还有他沉浸在摇滚中痴迷陶醉的神态,他不耐却又不得已替她煮面的样子,他炒出的青翠欲滴的芹菜,都在她的心版上烙了印、刻了痕,叫她无时无刻魂萦梦绕,再难忘怀。   

  人的一生,可以说错话、做错事甚至走错路,却不可以——爱错人哪!   

  怔怔地瞧着摊开在临窗书桌上的半开水粉纸,采荟神情有些恍惚。   

  天柱山一行虽说心情不宁,但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山川秀色仍给她带来不小的震撼。巍巍天柱山,盈盈炼丹湖,确实当得起山明水秀、湖光山色相映成辉之誉。无怪乎古往今来无数骚人墨客对这里流连忘返、心向往之。   

  她也瞧过了方尉平留下的旅途摄影。他的摄影作品中,天柱山巍峨高耸,一柱擎天,完全抓住它的孤高神韵。相对而言,天柱山旅游资源开发得不如黄山、庐山等地完善,游人也相对少得多。漫长而枯燥的山道上,永远弥漫着寂寞的气息。昔日辉煌一时的庙宇庵寺也早在古战场的野火中化为灰烬。嶙峋的怪石,茂盛的草木,狭窄的石阶,半山的湖水,这一切的一切,都透出寂寥的、苍凉的气息。   

  要表现这样的景致,现代味浓重的油画或许可以;但难免欠缺了那隐藏在骨子里的、清冷孤高的中国神韵。   

  想了很久,采荟决定拾起很久不用的水彩。   

  墨云缭绕、孤峰擎天,这样的景致是国画常有的意境。不能由于手法古老而弃之不用;相反的,正因为它表达出的是最佳效果,古往今来的画者才会前仆后继,在笔下一次次再现这样的意境。   

  采荟对国画只可说略识门径,并不曾下苦功专门研究这一画种。传统国画在宣纸上作画,对濡印、渲染要求颇高;她想了许久,还是决定用吸水性相对稍弱的水彩纸来代替。   

  在洁白的调色碟中,细细调和出自己想要的那种色彩;用饱蘸水彩的画笔,在洁白的画纸上描摹出湖光山色;看着柔和的色彩在画纸上晕染出渐行渐淡的彩纹,那颗为情所伤的心也仿佛渐渐平静下来……   

  流血的创口在时光的作用下,也终有结痂愈合的一天,她想,她也许就会在这样静静作画的过程中,慢慢学习遗忘吧。   

  就算曾经如酒如醉般浓烈的激情,终不敌朝雾掩涌时光移换,仿佛笔下写意的水彩画卷,在岁月里慢慢点染,慢慢湮开,直至淡若轻烟……   

  日渐中天,初夏的阳光初现狰狞,灼热的暑气透过窗扉一波波地侵袭过来。   

  那些透过窗格缝隙照射进来的日光,斑驳的在画纸上留下深浅不一的光影。那些浅淡透明的色泽在这样的作用下愈发稀薄与明亮,色阶间的差异早就化为无形。   

  采荟放下笔,眯起眼打量平铺在桌上的画卷。目光横掠处看见床头柜上的闹钟,这才想到该是喝牛奶的时候了,遂走向厨房。   

  前两天她在林蓉陪同下去了医院。不出所料果然是受寒引起的慢性胃炎。那个慈眉善目的老中医谆谆告诫,要求她在吃药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的饮食习惯,三餐要定时,平时还要忌食生冷辛辣,好好保护她的胃。   

第45节:趁火打劫(45)     

  回来的路上,林蓉就陪她去超市买了营养麦片和奶粉。两个人都不是擅长家事的“厨艺高手”,采荟更是连煤气灶都没开过几次。为简便计,作息时间不正常的她们常常省略早餐。现在她们只好用西式做法——麦片或者牛奶加面包来解决难题。中饭和晚饭她们一般在学校食堂解决,偶尔也买外面的盒饭。考虑到营养摄入问题,下午加餐一杯牛奶既滋润又养胃,算是一举两得。   

  苦笑之余,采荟乖乖遵守条例,争取早日养好身体。调养两日后,虽说胃口还是不太好,但至少已经没有先前吃了就吐的现象了。   

  一套四色的杯子还剩下红、绿两色。强烈的光线照射下,那色调纯净之极,鲜活生动,十分赏心悦目。她拿过绿色的杯子,细心地在里面放下两匙奶粉,再倒水冲开,缓缓搅拌。思绪随着机械化的动作慢慢飘飞到远方,那一日,白衣黑发的宋宇端坐桌边,手持纯白色水杯的模样鲜明得仿佛就在眼前。   

  无论做什么都会想起他,纵然记忆中的不尽是美好。他有时温和亲切如春风细雨,有时却刻薄无理得像是狂风暴雨。偏偏只要想到他,心头就是一阵甜蜜。莫非她是被种了情蛊,才会只记得他的好,全忘了他的坏,一心念念只是惦记他呵!   

  心中意乱情迷,待回过神,牛奶已经散尽袅袅雾气,拿起来轻啜一口,还残留余温。食不知味地一口饮尽,她麻木地走到水池边去洗杯子。   

  胸口的郁闷如一块巨石重重压在心上,她长呼一口气,走回房间。   

  水彩画卷还在临窗的阳光下闪烁着,刺目得看不清那些浅淡的色彩。她伸手推开窗户,大口呼吸着夏季特有的热风,浑然不觉暑气,像是寄希望于它们可以吹散心头的乌云。   

  “叮玲玲”的电话声响了起来,终于打破了整个下午的寂静。她讶异地回过头去。   

  09   

  生命中所有残缺的部分   

  原是一本完整的自传里   

  不可或缺的内容   

  ——'台'席慕蓉《残缺的部分》     

  采荟伫在那里,看着身边好友若无其事地洗手、烘干,再掏出粉盒慢条斯理地补妆,心里就觉得气不打一处来。   

  “你们从哪里把那个傻瓜找来的?”她不客气地开口,而且单刀直入。   

  接了林蓉的电话急匆匆赶到这家麦当劳,还以为有什么关于民生的大事,没想到是被骗过来变相相亲……采荟无奈地朝天花板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哎呀,你也别说他是傻瓜好不好?”自知理亏,林蓉赔笑说话,“你不觉得他长得很帅吗?他医学院的同学还因为他长得像F4里的周渝民,替他取了个外号叫‘仔仔’呢!”   

  “去你的!”采荟没好气地回她,“我对奶油小生没兴趣。你别转移话题,老实交待这是怎么回事!”   

  林蓉吐吐舌头,只得说:“其实他是我家方尉平的高中同学,也是铁哥儿们。你知道的,在天柱山的时候,尉平帮我们照了不少照片。后来他去朋友那里玩的时候,池勇(也就是‘仔仔’啦)看到了,对你是一见钟情啊,非缠着尉平介绍他认识你不可;那,我呢,也只好……”   

  采荟听她声音渐渐低下去,气得七窍生烟,“好你个林蓉,这么简单就把我给出卖了!”   

  林蓉赶紧分辩,“不是啊。我是看‘仔仔’条件不错才介绍给你的啊。你看,他外形很不错,俊雅帅气……”   

  “我讨厌奶油小生。”采荟毫不留情地打断她。   

  林蓉不管,继续吹捧:“又是医学院的本科生,马上快毕业了,将来是穿白大褂的医生,前途无量……”   

  “我怕手术刀,也讨厌消毒水的气味。”   

  “而且关键是,他对你一见钟情,喜欢得不得了。俗话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你考虑一下不好吗?”   

  采荟叹口气,说:“算了,你也是好心,可是我真的是没兴趣!”她不准备再和林蓉争执,领先出了洗手间,回到座位上。   

  方尉平坐在桌子边上等她们,‘仔仔’则去点餐了。看来这顿饭势不可免,采荟只好“既来之,则安之”,见机行事。     

第46节:趁火打劫(46)     

  不一会儿,就看见高大的‘仔仔’托着满满一盘小山般的食物,满面堆欢地过来了。采荟看着他脸上欣喜若狂的笑意,浑身都不自在起来,只好别过头当是没看见。   

  “来,你看还够吗?合不合胃口?”池勇笑容满面,殷勤周到,把食物一一放下,“我点了鸡腿汉堡套餐,鸡翅,奶昔,甜筒,香芋派……”   

  采荟暗下叹气:他当喂猪啊,买这么多!   

  不过,林蓉和方尉平可是开心得很。有机会来白吃白喝一顿,那个“被宰的人”还甘心情愿买得这么丰盛,他们当然何乐而不为呢?   

  席间当然少不了一些寒暄和客套,采荟不想给对方留下希望,索性一句话不说,只是埋头大嚼。倒是林蓉怕场面尴尬,不断说话来打圆场,热络气氛。   

  看那个“仔仔”乐得嘴都合不拢的样子,采荟恨透自己的损友。要是让他误会自己也对他有意思,那麻烦的事可就更多了。想到这里,她清清嗓子开口,无非想打消那个未来医生对自己的爱慕之意:“我说个笑话给你们听吧。”   

  “啊,好啊。洗耳恭听。”听到伊人开口,池勇清秀的脸庞露出笑容,喜不自胜。   

  “有个老处女三十岁了,还嫁不出去。结果她的朋友就好心替她介绍对像,约好某天下午在麦当劳门口跟相亲对像见面。”采荟面无表情,侃侃而谈。   

  林蓉听到这里,觉得不太对劲,赶紧干咳两声,拼命朝她使眼色,示意她别再说下去。   

  采荟理不了许多,径自续下去,“结果有个小偷在麦当劳上层的四十三楼入室盗窃,失足摔下来,恰好把在麦当劳门口等人的老处女和相亲对像砸到。小偷当场死亡,老处女送医途中身亡,相亲对像也受了伤。”她停顿下来,目光似笑非笑地掠过坐在自己对面的“仔仔”。   

  “你们说这个老处女是不是好倒霉?”她特意干笑两声。   

  方尉平和林蓉脸色难看,一时间说不出话。这则新闻上周在晚报上刊登出来过,要是其他时间听确实有点搞笑的意味,可是——   

  他们现在不但算是在“相亲”,而且地点也选在麦当劳……   

  采荟简直就在变相地拆台嘛!   

  “是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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