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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火打劫-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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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正在采访金牌制片人朱逸雷。女的艳丽男的俊朗,就着新片《也无风雨也无晴》的细枝末节、花边八卦不着边际地东拉西扯,倒也令观众津津有味相当入迷。   

  没办法,这城市太空虚太寂寞,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无从顾及心灵,倒是这些个没营养的话题最对胃口:够速食也最易遗忘。   

  嚼着还没泡软的方便面,林蓉随口闲扯:“卫视的‘才女三人组’风头真劲,只是好像每一个都和朱逸雷不清不楚。娱乐圈的人够风光,但也恐怕是最肮脏的。”   

  采荟听在耳中,只能冷笑不答。   

  是啊,肮脏……只是这个城市已经是黑暗泥沼,想要立足其中又如何洁身自好?   

  连清心寡欲淡薄名利的老师也会迷上夏熙瑜这种女人,她还能指望谁会出淤泥而不染!   

  “话说回来,‘才女三人组’也算是类型不同的美女。”林蓉没听倒她的搭话,径自闲聊,“夏熙瑜是艳光四射的自然美女;魏心岚则成熟妩媚,最具女人味;冯蔷却是气质出众的知性美女。这三个人加在一起,比明星还要抢风头,也难怪她们花边新闻不断。真是让人又羡又妒。”   

  她吞下一口面,无限向往地接道:“如果我爸妈也给我一副好皮相,我就不用每晚熬夜画画,饿得前胸贴后背却只有泡面充饥啦。”   

  采荟却哑然失笑,“好皮相有什么用。”她眼前仿佛浮现了那个差劲至极的男人。若是单论长相,有几个人能出其右?   

  只是——   

  “有好皮相的人未必遭际极好,还得凭手腕,凭本事,凭运气。也不定混出个什么模样来。”她悄悄补充:也有那种愚蠢恶劣到极点的家伙存在呢。   

  林蓉听出她语气中的呛辣味,抬起头来望她。   

  昏暗的光线中,孟采荟脸色苍白,神情说不出的漠然,嘴角却挂着不可思议的优美弧线,眼睛明亮得几乎慑人。那样的笑容极美也极为诡异。   

  林蓉下意识地机灵灵打了个冷颤,总觉得近在咫尺的好友忽然变得十分陌生。   

  隔了半晌,她小心翼翼地试探,“采荟,你知道吗?老师他……”   

  “嗯?”采荟挑了眉,眼睛更深更亮,而嘴角那丝微笑不自觉间带上了讥诮和悲哀的味道。         

▲虹桥▲书吧▲BOOK。▲  

第10节:趁火打劫(10)         

  “没,没什么。”林蓉欲言又止。   

  采荟沉浸在自己的思索中,无暇细思好友的异样。   

  看着屏幕上明艳照人的夏熙瑜,再回想那张满目缤纷的单色素描,老师和夏熙瑜……上过床了吧。一向笔触清新的老师难得画出那么性感的素描……   

  她无法控制地自我厌恶起来。我到底在想什么啊?!   

  采荟觉得满脑子都是老师的自己真是一个白痴。自始至终只是一场暗恋,无人知晓的藏在心底的恋慕,明明已经决心放弃却还是牵肠挂肚……真是不甘心啊!   

  她下意识咬紧了嘴唇。自嘲的笑容也落入好友的眼中。   

  这时她的意识却缥缈起来,想到之前在宋宇的屋里弹起的那支曲子。   

  因为父母都是所谓有教养的文化人,所以她从小上遍了各种学前才艺班,也请了不知多少艺术门类的家教。   

  芭蕾、书法、钢琴……惟一坚持到现在且有兴趣的只有绘画而已。   

  手碰到琴键的时候实际上已相当生疏,但仍是凭着记忆弹起了《东爱》的主题曲。   

  多年之后,面对成双成对的完治和里美,曾那么娇憨纵情的丽香也能温和地笑出来。   

  那么,换了她,换了她面对老师和夏熙瑜,她可不可能做到这样?   

  失恋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在这个繁华空虚的城市,每天都有不计其数同样遭际的人……只是,一旦落到自己身上,毕竟也还是非常痛苦的……   

  爱得愈深,痛得也愈深啊,连那本来自信满满的女性尊严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   

  “我不想再偷   

  勉强的温柔   

  至少到伤透了心以后   

  生命不会因此而掏空……”   

  屏幕上换了女歌手凄怆哀婉的歌声,不断反复低叹。   

  不知不觉中时间飞逝,夜色已深。瑟缩在沙发上,采荟不敢开口,恍惚中她用力吸气,感到胸膛之中空空荡荡,灵魂早已离体而去,只留下行尸走肉的躯壳……   

  林蓉偎依在她身旁,仿佛两只依傍取暖的雏鸟。   

  离黎明还有很久。   

  狭窄的厅室里流动着冰冷的空气。黑暗君临大地,主宰一切。   

  03   

  在黑色的森林里 终于发现   

  你竟然是我投奔时惟一的去处   

  ——'台'席慕容《良夜》     

  那天之后采荟恢复了正常的大学生生活:每天按时上课、吃饭、打工,只是不再作画。她本来也想过至少把画展的未成品结束掉,只是一拿起画笔便无从下手,只得作罢。   

  那也是一个极有规律的普通的下午。尚不及送走慵懒舒适的春日,夏已探出炎热的脚步初现雏形。孟采荟百无聊赖地站在生意清淡的蛋糕店里,用店长精心印制的传单煽着风。   

  乍见到老师的时候她心头百味掺杂,但还是收拾了心情向店长说明一下,陪同老师到角落里的桌子旁坐下。   

  仔细打量对面的老师,采荟不得不得出一个结论:这个男人和这里的气氛一点也不搭调。   

  褶皱明显的长袖T恤,下摆处还残留着土黄色的污渍,不知是颜料还是显影液留下的痕迹。洗得泛白的牛仔裤缩在腿上,有一只裤管反转了过来,被黑色旅游鞋卡在那里不伦不类。   

  这身打扮和蛋糕店粉色的墙纸、精致的摆设,以及弥漫着奶香味的空气全然格格不入。   

  他以前也从没来过,采荟并不清楚他今天的来意,因此精神也分外集中,乃至紧张。   

  有些局促地端起奶茶喝了一口,邹岱说明了来意,眉宇间还带着些微的困惑,“我拿到了各美术系赴天柱山写生的学生名单。只是,没看到你的名字。”   

  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放松下来,孟采荟把自己的目光从他那只狼狈的裤角上抽离,坦然自若地对着眼前的男人微笑。   

  他会来找自己,也只会为这种事而已。   

  在骤然放松的感觉中,她不知怎么想到了那个惟一与自己有过亲密行为的恶劣男人——宋宇。   

  他并不是任何时刻都领带衬衫一丝不苟,但偏偏身着T恤仔裤也硬是能穿出清爽干净、欣秀无尘的气质。与其内心本质完全相反的气质。         

◇欢◇迎◇访◇问◇。◇  

第11节:趁火打劫(11)         

  可惜的是,自从那晚不欢而散之后,孟采荟已再没有去过他的住处。甚至连钥匙也负气扔掉了。只是,光是想到他会怎样气急败坏地寻找他演出服装的背包的模样就叫她心情愉悦。她甚至惋惜自己当时怎会没有看到后续发展就离开。   

  店里的广播正用小女孩稚嫩的童音讲述流传千年的童话:“皇后想要一个孩子,有新雪一样洁白的肌肤,木炭一样乌黑的头发,鲜血一样嫣红的嘴唇……”   

  采荟听着,从心底笑出声来。   

  可不是吗,我遇到过一个,白雪、王子……略有区别的是,那不是个孩子,是个二十五岁的成年男人。而且,他从不是我的,也不是我想要的。   

  只是,在这个人口百万的大都市中,偶然相遇,有了短暂的交集,之后雁过无影。仅此而已。   

  对面的邹岱努力研究得意弟子淡漠无波的表情,可惜徒劳无功,只好径自接续话题:“这次写生地点确实有些遥远,费用方面……”他顿了顿,捕捉女学生的面部神情变化。   

  孟采荟却只是望着他温和微笑,一言不发。   

  心在一瞬间有着一切真相大白的觉悟,但他选择忽略,“如果确实困难,我可以想办法申请补助。你一个人在这边,我好歹是你的启蒙老师,一定会想办法照顾你……”   

  “老师,我喜欢你。”   

  孟采荟紧紧捕捉对面男人的视线,清清楚楚地开口告白。   

  真说出口的话,并不如想象中那么艰难。她就那么静静地微笑,从容淡定地开口告白。   

  如果说从前一直沉默的理由,其实也不过两个字:害怕。无论如何说不出口的理由,也不过是害怕被拒绝而已。她也只是胆怯的女孩而已。   

  从很久之前开始,一直都是。   

  但是,人类的害怕素来源于不确定的感觉。因此,只要是确定了结局,哪怕是不好的结局,连害怕也烟消云散了吗?   

  孟采荟仍是迷惑着,但终于可以开口。   

  邹岱端起奶茶,“咕噜噜”喝了一大口。之后他放下杯子耙了耙乱糟糟的头发,相当烦恼的样子,最后他终于开了口。   

  “我知道。”他说。   

  “以前不说是因为你太小了,小得不能对你说些什么。”他摊开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而现在,你应该已经懂得感情的意义的时刻,也应该知道,我不必说出来了。”   

  他的声音清晰地传到孟采荟的耳中,“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无法接受你。”   

  充溢着奶香味的空气甜腻得令人窒闷,孟采荟觉得仿佛口鼻同时被人捂住,胸口积郁难消。   

  “是夏熙瑜对不对?她有哪里好?”良久,孟采荟听到自己从嗓子眼里挤出的声音,干涩无力。好难听,好难看,知道自己的模样就像三流肥皂剧上的悲情女配角一样难看,她却没办法停止自己歇斯底里地追问。   

  邹岱没有说话。   

  疼痛感急速侵袭了她的全身,也许是来得太急竟使她感到理所当然。   

  “嗯,撇开补助的事不谈,我上次请你做模特的事,还一直没有付报酬。”行若无事地转移了话题,他拿出叠得极整齐的信封,放在她面前。   

  采荟颤着手指拿起,好容易压下那句冲到喉咙口的问话。   

  那夏熙瑜呢?你也给她——担任模特的报酬吗?!   

  没意义的言语没有必要说出口。也正因如此,一个呼之欲出的猜想在胸臆之间蠢蠢欲动,采荟费尽浑身力量不想令它成形。   

  那天,夏熙瑜的画,是你特意想让我看见的吗?   

  是想叫我死心吧?   

  这一切是夏熙瑜的主意,还是你的?   

  这些疑问在脑海中盘旋了几百圈也不肯落下,思维脱轨般地不受控制,总觉得无法将这种猜想和事实重合,好像重合后,自己惟一的东西就会不可避免地破碎……   

  在这个远离家乡的大都市中,自己一直信仰的、依靠的、坚持的、追求的、执著的……全都会不可避免的破碎。   

  可是,问出口了又如何呢?能证明些什么呢?   

  老师选择的是夏熙瑜,被留下的是自己。   

  这是整幕戏剧的结局,极为清楚毫不含糊,知道这些便已足够。         

▲BOOK。▲虫工▲木桥▲书吧▲  

第12节:趁火打劫(12)         

  孟采荟捏紧了那个信封,指尖的血液几乎凝固,脸上居然也挤出了释怀的笑容。   

  信封里的酬劳颇为丰厚,支付这次旅游写生的费用绰绰有余,孟采荟决定犒劳自己。   

  想要那种双排扣的牛仔短上衣,复古的镶钻发卡。很久没吃烤鸭了,现在可以去买一整只真空包装的那种。另外吃了林蓉很多泡面,她决定把各种牌子的买上一打回去补偿她。   

  孟采荟在光照充足的大型超市里忙碌地走来走去,手中的推车堆满了琳琅满目的杂物。   

  最后她停在某品牌牙膏的促销柜台前。牙膏质量如何她不得而知,只是每支牙膏促销附赠的杯子分红、白、绿、蓝四种颜色,色调极纯净,引人注目。她看中这套杯子,决定买四条牙膏,尽管18。5元一条的定价令她瞠目。要知道她平常只买4元一条的牙膏。可是所谓犒劳就是要痛快地花钱,她说服了自己。于是高高兴兴抱了四种不同颜色的杯子去结账。   

  她想可以把红的送给林蓉,绿的送给老师,自己就用蓝色,而白色……   

  在这种时刻,她不由自主地想到那个和白色极为相配的恶劣男人。黑发,黑瞳,肌肤白皙,弧线优美的唇角讥诮的露出微笑……令人目眩的美貌青年。   

  甩甩头,她说服自己忘记烦恼,最终决定还是全部留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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