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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御神录-第4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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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中水汽氤氲,却挡不住她的视线。她微一凝神就看出来人是名女子。

    两人异口同声喝道:“谁派你来的?”对面这女子的声音柔媚娇软,可惜带上了浓浓的杀气。

    难道是个大乌龙?宁小闲道:“你进我浴池,所为何事?”

    果然那女子不悦道:“是你占了我的浴池。”

    “大小姐,麻烦你进门前先看看门牌好么?”宁小闲啼笑皆非,“我半个时辰前就来了。”

    这女子怔了怔,提气冲外面喊了一声,估计是唤自己的婢女去找掌柜的核对了。

    盏茶功夫之后,外面传来了婢女急匆匆的声音道:“大小姐,是掌柜的弄错了,这间浴室已经租给人啦。”

    “大小姐”原地呆了两息,大概是知道自己理亏,低哼了一声,举步正欲往外走,可是走到门口又返过身来,做了个挥手投掷的动作。

    劲气扑面,宁小闲偏头一躲,长剑从她秀发旁边擦了过去,扎在院子的石墙上,嗡嗡不止。

    她怒道:“你疯了?”这婆娘真把她惹火了。

    “谁让你刚才也偷袭我一次?”这女子冷哼道,“我们扯平了!”说完,带上门离开了。

    好好洗个澡,结果遇上这档子乌龙,宁小闲的好心情也被搅黄了,怏怏披上衣服就出了小院。

    涂尽不知道哪里去了,倒是忠厚的七仔跟了上来。它不喜欢人类的形态,因此变作了只有麻雀大的一只雪白小鸟,收敛起妖气,停在宁小闲肩上,沿途给她赚取了无数回头率。

    这个城市的衣着很有特色,因此她逛了逛主大街,找了几家店钻进去,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换过了一身行头了。她也买了一件柔软的白色圆襟长衣,外罩浅色小马甲,着白色灯笼裤,发际两边绑起两绺小辫子,头上又覆上一块方巾。总地来说,和当地人的打扮没什么两样了。

    长天对她的打扮不置可否,惟独对长衣的圆襟开得太低有意见,嫌她露出了胸前的一小片雪白。

    对女人来说,逛街买衣服是转换心情的好办法,所以当她换过了一身装束之后,心情又好了起来,随后找了一家据说是当地最好的饭馆落了座,然后很豪气地对伙计道:“招牌菜是什么,抬上来!”

    一刻钟之后,这里的招牌菜摆了上来,就是一大份儿切好的烤饼,配着蘸酱让客人食用。她品了好一会儿,才尝出这酱是用鹰嘴豆泥做的,大概是用芝麻、大蒜和柠檬做的,味道不太突出,她啃了两口就觉得食之无味了;反倒是另一道菜酸梅蒸羊肉,羊肉方而大块,炖得恰到好处,浇在上头的酱是石榴、番茄和柠檬做的,加上酸梅,酸味十分明显,倒值得一试。

    七仔对食物不感兴趣,却吵着要酒喝。

    妖怪也爱喝酒?她扬了扬眉,唤伙计拿来好酒,又端上了一个酒盅。

    七仔不高兴了:“太小了,换大的!”

    她递上了自己的酒杯,结果这只该死的白鸟还是摇头。她索性唤伙计拿来盛饭用的大碗,斟上了满满的酒水。

    这个海碗,已经大得足够给这只小鸟当洗澡盆用了,结果它跳到碗沿旁边,低头去呷了两口,然后仰头向天吞下酒水,再低头去呷……过不多时,一碗就见底了。七仔快乐地打了个酒嗝,让她再满上。

    她也品了一口就喝不下去了。这里的酒味道又辣又呛,很不顺喉,估计度数是很高的。这海碗一次能装七、八两酒,结果七仔三两下就喝干了。真不知道那么多酒都装到哪里去了。

    大概是鸟儿喝酒的场景十分少见,酒楼上的食客目光慢慢都被吸引了过来。七仔现在的卖相很好,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羽,眼珠子乌黑而灵动,不停地左顾右盼,它又刻意收敛了妖气,看起来就像一只普通的灵禽。发觉大家的目光都聚了过来,她在心中暗骂,这只死鸟,是喝酒还是卖萌来了?

    “大小姐,您看那只鸟儿,好生可爱!”果然,就有女子脆生生的声音响起。

    不过,这声音有点儿耳熟哦。

    她循声看去,不远的桌上坐着两人,其中一个作婢女打扮,另一个女子衣着和当地人相仿,蛾眉淡扫,肤色如蜜,神色中有淡淡的雍容之气,显然也是身娇体贵之人。这位“大小姐”看到宁小闲桌上的七仔,眼睛忍不住一亮,向着婢女瞟了一眼,小嘴悄悄一呶。

    宁小闲感觉,麻烦上门了。

    果然,那婢女俏生生走了过来,笑容满面:“这位姑娘,我家小姐想买下你的鸟儿,可否割爱?”

    她懒洋洋道:“不可。”待婢女的笑容僵住了,她这才接着道,“你都说是‘割爱’了,我怎么舍得?”

    婢女咬了咬下唇:“我家小姐愿意出五百两。”

    这话一出,连七仔都停下了喝酒的动作,直勾勾地瞪着她。

    尼玛,老子堂堂大成期妖怪,宇内独一无二的白羽重明鸟,才值区区五百两银子?!可惜他变成小白鸟之后,眼珠子也变得比绿豆还小,表达不出强烈的愤怒和不屑之意。别人看这小鸟一听两人在议价立刻抬起头来,显然能听懂人话,不禁又是一阵好奇。
  第 234 章  收服
    “当年吃剩下的。”长天难得说笑,不过他这露齿一笑,在重明鸟看来加倍狰狞,“若你愿为她座骑,这支羽毛就归你所有了,你可以从中参悟出修行之道。”禽妖临死前,会将全身的精气血和一生阅历经验都凝聚在一根宝翎之中,供后辈所用。一般来说,重明鸟的宝翎,就藏在头部的顶冠之中,但这个秘密不为外人所知。

    长天手中的宝翎,来自成功度劫、飞升为仙的重明鸟。眼前这只白嫩嫩的小重明鸟要是得了去,可以吞噬里面的精气血,同时得到前辈一生修行的心血,更重要的是,这里面也包含了这一族类如何度劫的重要信息,可谓无价之宝!

    宁小闲侧头看了看长天。这家伙,真是吃鸟儿吃出经验来了。话说他当年到底吞吃了多少重明鸟?

    白色重明鸟看起来有些犹豫,不过几息之后还是抬起头,坚定道:“不干!”

    此话一出,这里所有人(物)都愕了一愕。重宝在前,这小家伙竟能狠心说不?这是 第 234 章 啊。

    长天脸色也阴沉了下来,挥了挥手道:“那就再另寻妖类代步,会飞的妖怪不止它一个。”

    “涂尽,将它魂魄抽出,锁进第三层的封魂球中。身体么,交给息壤吞噬吧。”竟是不愿与它讨价还价了。他说得平淡,但字字都诛在重明鸟的心中。

    这条大蛇妖,好狠!它忍不住颤抖起来。

    涂尽狞笑了一声:“好咧!”他就等着这个呢,“若不让你尝到最*的滋味,我也枉称魔影了。”

    伸手在重明鸟头上一按,顿时令它觉得头痛欲裂,张口欲呼而不能,并且能感觉到神魂被一丝一缕地抽出体外。涂尽恨它伤了自己,有意令这抽魂的过程变得更加漫长而痛苦。

    “等下。”宁小闲出声道。她一开口。涂尽就停下了手上的动作,重明鸟用力喘了几口气,七窍都流出了血来,“封魂球的滋味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重明鸟。你当真不愿为我的座骑么?只须将我送到南赡部洲最西边找一件东西,我就放会你自由了。这枚宝翎,你也一样能得到。”

    在灯光下看来,她的眼中写满了真诚。重明鸟说完“不干”两字之后,本来就有悔意,又受了涂尽的刑,此刻听她这样说,忍不住动摇了。南赡部洲的最西侧它也没有去过。但想来路途虽远,以它的速度,哪怕路上生些波折也能抵达的。

    它又瞟了瞟长天手中的那枚红羽。

    在场众人都知道它的心思又活络了。“她所保证的。就是我所保证的,并且——”长天摊开掌心,上面静静地躺着一枚白葡萄似的玉膏,“这个也可以给你。”

    重明鸟的眼珠子立刻瞪成了斗鸡眼:“这是玉膏?!”声音也提高了八度。他的嗓音本就好笑,现在提了上去。只震得宁小闲想掩耳。

    “好眼力,居然认得。”

    “怎会不认得,这是我族最重要的食物。”说到这里,它突然想起自己说漏了,讪讪地住了嘴。

    涂尽在一旁嘿嘿笑道:“你当这是什么秘密?重明鸟以玉膏为食,是天下皆知之事。近万年前,玉膏自这天地间消失。重明鸟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好教你得知,这世间除了神魔狱,再无第二个地方能产出玉膏。”

    “不是以玉膏为食,而是没有玉膏,我们的修为进展就缓慢无比。”重明鸟怔忡了半晌,才叹了口气。连凤冠上的顶毛都倒伏下来,“好吧,我让她骑。”

    这臭小子,真不会说话!所有人都对它怒目以对,宁小闲红着脸。冲它脑袋上重重挥了一拳,这才娇叱一声:“蹲下。”

    重明鸟惊道:“现在就要骑?这地方飞不起来的。”随后闷哼了一声,却是长天怒他口无遮拦,伸指打出一记神通,震得它五脏六腑都要移位了。

    长天也不与它废话,丢出血色匕首道:“发下心血盟誓,你就可以出去了。”

    重明鸟也光棍得很,知道自己这座骑是当定了,也不再矫情,取过匕首扎进自己胸口,狠狠地发了一个毒誓。

    宁小闲让它蹲了下来,然后取出药物给它治伤。之前,重明鸟的伤口多数被隐在丰厚的羽毛底下,她只能看到一点儿血迹。现在伸手去捋,才知道这家伙的伤势竟然很沉重,胸、腹、翅上都有血淋淋的口子,内腑看来也受了伤。

    她还看到了数道纵横交错的伤口,已经结了痂,却不像是今日打斗留下的。

    “你伤得好重,而且身上还有旧伤、内伤,这是怎么回事?”光是金疮药还不顶用,她又取出几颗丹药,捣碎了一起敷到它的伤口上。

    其他人也看到了这些伤口,不禁有些佩服。负着这样沉重的伤势,其他妖怪也未必支撑得住,这只重明鸟居然还敢偷袭麒兽,还能与他们周旋了这么久而不呼痛,也是个爷们儿。

    重明鸟眯着眼,享受药物的奇效。这人形的小妖怪妖力虽然低微,但拿出来的药效果很好啊,她才敷上了药,它就觉得伤口的疼痛消失了一大半,吞下去的灵药也化作热流,迅速熨暖了内伤的脏腑。它也是个掐架的老手,知道最多半日功夫,伤势就能大好了。

    在小公鸭嗓子的解说下,宁小闲等人才知道,这只重明鸟是从北方迁居下来。重明鸟喜欢以家庭为单位聚居,但它因毛色不同于普通的重明鸟,自小就与族群不合,脾气也变得暴戾。后来,它离家独自南下,想找个栖身之地。

    它长途飞行,劳顿不堪。经过这度塑山时,向领地的主人驳兽要求借宿一晚,因为它喜欢栖在高大的凤凰木上。驳兽很大方地同意了,重明鸟也就安心地休息。哪知道驳兽其实不怀什么好意,趁其不备发动了偷袭。重明鸟猝不及防,遭受重创,总算它速度太快,驳兽追击不上,终于逃得一条性命。

    它性情暴躁,哪里肯吃这等亏,休养了几日之后又重新飞回来,找驳兽报仇。

    那两名猎户听到的打斗声,就是重明鸟与驳兽相搏发出的动静。

    “驳兽偷袭你,是为了……妖丹?”她已不是初离浅水村那个懵懂无知的女孩了。

    “嗯。”重明鸟怒气冲冲,“我和它都是大成期的道行。它若得了我的内丹,说不定一举突破桎梏,进入了万象期也未可知。若是普通重明鸟,可能就着了它的道儿,偏偏遇到的是小爷!他打不过我,反而被我掏出了内丹和心脏吃掉了!”

    这只重明鸟确实与别的同类迥异,居然敢与四蹄的野兽肉搏。不过生物都有突变性,何况是妖怪?宁小闲也没多想,笑眯眯道:“你可有名字?”

    它想了想:“没有。”

    “那你娘亲怎么称呼你的?”

    “七仔、臭蛋儿、狗剩儿、猫不吃……”

    众人:“……”好极品的娘亲。

    宁小闲忍笑打断它道:“你的娘亲取的小名果然给力。以后就叫你七仔如何?”

    重明鸟道:“也无不可。反正我在兄弟中排名第七。”

    七仔休养了小半天,期间宁小闲又喂给它玉膏和其他灵药,重明鸟身上的伤口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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