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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拱手,唐子肯定道:“阁下应该是被称为常胜的百里将军吧。”
里霸熊掌一挥,豪爽的笑道:“甭将军不将军的,直呼其名就行了。能令我那弟弟便服的人,那一定是有本事的人。虽然唐先生长得娘了一点,但脑子好使。我这人大老粗,甭跟老子客气。”
百霸确实自家人知自家事,说话都是口沫横飞,唐子谋因为靠得太近,那唾沫星子都喷到他的脸上。但因为在书房,他自不好提着袖角,给自己擦擦。没法子,只好忍忍。咱惹不起,咱躲得起。原本双方只拉开一步的距离,唐子谋“蹭蹭蹭”向麟王走去,连忙两人之间的差距。跟这位主儿说话,那耳膜总有一天会吃不消。
不过咱真的长得像娘们吗?唐子谋愤不平,他虽然长得清秀,身材修长,略略偏瘦,但绝非阴柔。为什么这该死的轩辕一氏的家伙,各个都是身强体壮之辈,就他一个是例外。
麟王含笑的着自己的第一谋士与自己最得力的将军二人之间的互动,笑道:“你们二人都是本王的左膀右臂,以后有机会多亲近亲近。百里,你不是问本王教你的兵法是从何得来。唐先生很擅长于兵法,你得空可请教唐先生一二。”
麟王开始打圆场了。
百里霸一听说那些精妙的兵法是眼前这个长得对不起人的(从百里霸的眼光而言)书生,就是那位能人,那声音洪亮的不止一个百分点,响声道:“是,王爷。”
刚一答应,唐子谋还没反应过来。百里霸的熊掌再次拍到唐子谋的后背,兴奋之下,力道更是大了几分,直拍了可怜的唐子谋差点断了气。见唐子谋差点倒下去,百里霸连忙扶住那站立不稳的身子,压根没意识到自己错误的这位仁兄还振振有词道:“那有空,老子有空就去请教请教。不过,唐先生,你这身子骨也要好好练练。老子这还没有使劲呢,看看,脸都白了。这要是不小心挨着一刀一剑的,那问题可就大了。改名儿,老子整两头虎鞭,给先生你好好补补。”
大哥,你这是故意的吧,唐子谋头昏耳鸣的站着。这个一根筋的黑熊,被整得很惨的唐子谋恨恨的给百里霸安了个大黑熊之名。请教请教?你还是先洗洗澡,去去你那身上的熊味才是正事。得,以后见到这黑熊,咱就绕着圈过。既是麟王的得力爱将,厉害的折腾法子绝不能用。折腾轻了,还怕这位上心了呢。
唐子谋再次肯定了要跟黑熊将军拉开距离。
笑呵呵的大黑熊百里霸用大掌摸着脑门儿,还不知道已经被唐子谋列上了黑名单。跟麟王报了声备,便急忙忙的退了出去。他可是连着七天没洗澡,来看一年多没有见的弟弟。(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章节更多,!)
………【第十三章 无极变化】………
皇十五年,唐子谋相信这一生,他都无法忘记这一年麟王手下,遇到了一个如同黑熊一般强壮的直线条男人。正与之相处之后,唐子谋越加了解百里霸。好吧,越加了解这四个字,是唐子谋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而了解黑熊。唐子谋在心里,已经认定了百里霸的绰号,并决定以此二字来称呼百里霸。
不想招惹的人,唐子谋决定尽量远离。但黑熊似乎因为宝贝弟弟的关系,对他非常感兴趣。甚至堂而皇之的跑到绣园,美其名为与唐先生培养培养感情。被一脸络胡子遮住大半脸的男人,显然对弟弟倍加推崇的青年很感兴趣。特别是心高气傲的弟弟,佩服一个文弱的书生时,百里霸更加的感到好奇。
对于百里霸而言,让他感到好奇的人,就一定要弄明白。而明白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跟着他,看着他,近而了解他。百里霸不喜欢收集资料,然后了解某某人。他直接用最简单,最实用的方法,去了解某个人。正巧着最近无战事,闲着也是闲着,百里霸决定近距离观察。
百里霸的决定,对唐子谋而言,简直就是一个灾难。随时随处有一个小山一般的黑熊随时跟着,就跟有朵黑云罩在头上,让人难以枕眠。唐子谋试图催赶大块头黑熊,现实告诉我们,单纯的大黑熊压根就不懂得什么叫做看人脸色。他憨憨的笑着,假装没听到,比一百个百里天还要粘人。
黑熊明显是青莲居士的粉丝,从黑熊的自我表述中,唐子谋得知。自从听过七国志一书,大块头对这本书有了前所未有的兴趣。于是,军营里的文官,每天闲下来的工作,便是替黑熊读上手里的七国志。
黑熊说着豪的灌了一大口烈酒,黑色的胡子上,沾满着酒渍。黑熊完全不在意,用那黑黝黝的手背狠狠的擦了一口嘴。黝黑的脸上,闪着兴奋的红晕。唐子谋嗅了嗅自己的鼻子,微微耸了耸,轻轻的咽了咽口水。该死的大黑熊,一定要在他的面前灌这该死的酒吗?
他甚至不想回想自己已有多久没有喝酒了。没有了岁月催人老的药性支撑的身子,黄衣已经严禁他禁酒强烈要求他滴酒不沾。大黑熊在他面前灌酒,而且是豪爽的灌着一口一口再一口,那诱人的酒味,对于一个对酒很有爱的唐子谋而言,简直就像是三天没吃饭的人在他的面前放了一块香肉。明明就在嘴边,张张嘴向前进一两分,就可以吃到美味的香肉。偏偏持肉的人,自己大口大口的嚼肉,不停的诱惑着你,甚至还大方的让你用舌头舔两下,可就是不让那肉块跑到你嘴里半分。哪怕是一根肉丝不给你尝你一点点。
唐子谋只能酒幸叹,听着大块头黑熊尤如炸雷一般洪亮的声音同树枝上的麻雀叽叽歪歪,正常人都难以忍受。偏偏黑熊先生属于头脑简单肢达的强健有力的生物。大块头黑熊有着非人的体力,唐子谋掏了掏自己的耳朵为自己可怜的耳朵,默哀三秒钟。
面对自己的粉丝,就算方是大块头黑熊,唐子谋也心情略佳的解答了几个。本来嘛,未见黑熊时,他虽然不太待见这头黑熊,但对这位常胜将军,还是几分崇拜之情。正因为自己做不到,所以才会崇拜那些在战场上威风凛凛的战将。但现在,近距离接触,偶像就如同易碎的镜子,“哗”的一声碎成了一片片碎片。
再加大块头黑熊的不识实务,唐子谋现在看到那一脸胡子的黑熊,就开始反射性头疼。
在努力想子甩开大块头黑熊未果之后。唐子谋最后只能认输一般地龟缩到麟王地收房。那里是王府重地。重兵把守。未有重要公事。不得麟王召唤。不得踏入书房半步。于是。唐子谋干脆躲到那里办工。要知道。平日里不重要地公务。他都可以拿到竹园里处理。
麟王书房。森然严谨。坐在那里。感觉非常压抑。不适宜他地静养。于是。唐子谋很少一整天都呆在书房里。而最近一段时间。唐子谋为了躲避某人地紧迫紧人。宁愿呆在安静地书房里。呆在这里。最起码大块头黑熊不会叽叽歪歪。说个不停。以满足他地好奇心。
麟王笑眯眯地看着他地谋士。因为自己最得力地将军。而只能坐在外间地房间。翻阅着手里地书。
红衣捧着一叠情报。放到麟王地桌前。压低声音道:“这是
近地行踪。”
麟王拿到手上翻看着。唐子谋习惯性地走到麟王地身边。两个人之间。有着一股别人所没有地信任感在蔓延着。他们相信着对方。并且不会有任何隐瞒。以麟王地性子而言。做到这个地步。可见对其真正地信任所在。
麟王对唐子谋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宠爱,只是赐了府里的竹园,作为静养之地。但无论是天大的赏赐,永远都比不上一个主子的信任。麟王对唐子谋的信任,使得府里上下都知道,唐子谋虽未有任何官位,没有任何的权势,却有着不同寻常的地位。
唐子谋自然而然的接过麟王手中的情报,细细的翻看起来。
唐子谋边看边说:“看来这位五皇子殿下,最近作风大变,变得有些问题。”
说着,他把手中东西丢在桌上,拿起另一份。
从情报上所得,轩辕无极前的生活极为自律。他长得像秦帝,却没有秦帝的风流好色。府上倒是有几位妾侍,都是秦帝的赏赐,而不得不收下的。除了以前的绣轻简,轩辕无极从未有过亲近过哪个男人。当然,他的双胞弟弟除外。
从很久以前,辕无极就没有表现出喜欢男人的一面。府里都是被送进来安插来的美娇,男宠数目为零。再加上后来进入了军队,轩辕无极简直就像是过着清修一般的日子。对于这位有如柳下惠的男人,唐子谋以前还怀这位是不是性冷感。但红衣手上详细的情报,无形中反驳了唐子谋的观点。
自从前些日子,他被麟带回麟王府,包括带回了那时昏迷的阿傻。也就是在那段时间,轩辕无极的生活,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前三,轩辕无极的府上,一片宁静。轩辕无极窝在府上,三日未出。他在自己的房间里,三天三夜,未吃未喝。红衣的探子查出,凡是下人送去的饭菜,都被轩辕无极打翻在地,并摔了出去。就算是轩辕无双亲来劝诅,也毫无效果。轩辕无极我行无素,只短短三日,便消瘦憔悴。
三天之后,辕无极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整个人突然大变。除了对轩辕无双的兄弟爱不变之外,轩辕无极开始流连于烟花之所,特别钟情于小倌馆。而从红衣卫整理出的资料,轩辕无极所挑选的人,都有一个相同之处。轩辕无极所要之人,都与当年的竹轻简或多或少有着相似之处,或是眼睛,或是鼻子,或是嘴巴等等。无论男女,只要与绣轻简有相似之处,都可能被轩辕无极看上。甚至在短短的时间里,轩辕无极的府上,就多了三个男宠,一个宠妾。
如果辕无极看到现在的阿傻,也许会把阿傻直接抢回府里。
当初处于昏迷时的阿傻,不仅身上出现诡异的蛊虫欲破皮而出的现象。阿傻那张被破坏的七八成的脸,居然痊愈了。就好像是世上最好的整容手术,阿傻的伤口不仅恢复了,甚至连皮肤也白皙无比。看到阿傻的真面目,唐子谋终于理解,为什么轩辕无极会对自己的师傅产生好感。
绣轻简不仅有一个非常朗朗上口的好名字,那长相也绝对是俊朗美男子。如果不是那双诡异的血眸,唐子谋甚至可以想像出一副长着黑眸的俊俏青年,长持三尺青锋,傲然挺立,如竹如松一般。
在十年前,竹轻简在江湖上,那可是赫赫有名的新秀。许多江湖儿女,都对这位剑术高手相当的好感。华山的门槛,都要被一些江湖门派踏平了。年轻一代的剑术高手,长相俊美,深得掌门喜爱,自然受到侠女们的心仪。当年收集有关绣轻简的情报,此人虽年轻,性格却是极好的。
唐子谋甚至可以想像,当年在皇宫里的奶娃娃轩辕无极,因为皇子的身份,只有一群太监手下服侍,连生母都难以见到。更别提因为身份的关系,连一个贴心的朋友都没有。这时候,接近于完美的竹轻简出现了,如同温柔的大哥哥,吸引了轩辕无极所有的心神。
绣轻简参与了轩辕无极成长的历程,在轩辕无极的童年时期,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一个孤单的皇子,对一个贴心大哥哥,很容易产生依赖心理。而这种心理,若是不小心处理,很容易催化成异样的感情。
就比如,大楚的那位皇长孙殿下。(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章节更多,!)
………【第十四章 争风吃醋】………
辕无极喜欢绣轻简,甚至连寻找男宠,都要找与竹人。甚至因为绣轻简的原因,而流连于烟花之所。这算是爱的体现吗?还是因为得不到?
爱情,是一种非常玄妙的情绪。每个人面对属于自己的爱情,都有不同的观点。有人为了爱情而放弃了江山,有人为了权势而放弃了爱情。这种感情,不分男女,差别只在于,女人比男人要感性一点。
这个世上有一种人,会因为爱情而疯狂。疯狂之后,会做出以前的本性不相符的事情来,现在,轩辕无极正是这一类人的典型代表。
唐子谋坐在一家酒馆二楼,在他的对面,正对着一家小倌馆,在东秦比较有名。里面的小倌,有一大半是大楚人。每个拎出来,都各有千秋,个个都长相貌美,气质均有不同。现在就算是小倌馆里,里面的男人不仅仅是空花瓶。
这年头,什么职业都有竞争力。别看青楼跟小倌馆男女有所差别,但经营的都是皮肉生意。再加上因为阴阳调和,男人天性就比较喜欢女人。男人养男宠,大多是图个新鲜。为了争抢生意,小倌馆里的男人,想要在东秦的京都存活下来,没有几分本事是绝不可能的。
这个名为迎欢小倌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