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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子,这血……”呆在唐子谋身边的竹意,不由惊呼出声“怎么可能,难道是……。”
“有可能吧。”
“这种事应该不可能吧。”绣意还是难以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主子,这种事应该不可能吧。会说会动,怎么看也不可能……。”
“很有可能,只不过……”
唐子谋没有说下去,不老真人的医书上,确实提过这种方法。虽然匪夷所思,但确实存在着。他一直以为那只是书上胡说八道,只是一个老疯子理论上的知识,但现实中活生生的例子,让唐子谋难以置信。
阿傻突然用手指>;了>;碗里的血,一笔一划,桌上一个血红的“影”字出现。
唐子谋不由眼前一亮,“难道是影子?”
可惜阿傻再也没有任何动作。
唐子谋意外的现,令他对阿傻的身份有了一定的认识。为了安全,他甚至细细交待了绣意一番,不准向任何透露,绝不能让世人知道阿傻真正的身份。阿傻留下来的那个影是什么意思?影子的替身?还是影子派他来的?
“竹意,你去审审那胖子。还有那头黑驴,应该跟阿傻一样。绝对不能让别人现它身上的秘密,送它到天地楼。若有什么意外……那就销毁吧。”
“是。”绣意也明白事情的严重性,稚嫩的小脸绷得紧紧的。
意外的现阿傻真正的身份,唐子谋背着手,不由的在屋里踱来踱去。绣意虽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却不明白到底有多严重。
不老真人一生都在研究长生不老术,甚至用死人来做实验,那本无名医书上,甚至记载了许多禁忌之术,都与长生不老多多少少要牵扯上关系。
无名医书上有一篇为蛊人篇,与苗族的那种以人养蛊不同,蛊人篇是以蛊养人。以刚死之人的身体为最基本的原料,灌入各种各样的蛊虫。蛊虫的培养与人体的适应性,都有着十分严格的划分。一个蛊人,需要培养上万只蛊。以特殊的方法植入,一开始的时候还能保护人类的习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身体本能上的习惯将会越来越僵化,上万只存活在人体里的蛊虫会逐一控制各躯干。所以阿傻走时的动作,僵硬的如同石头,非常怪异。而适应人体躯干是最艰难的一部分,唐子谋只隐约感觉这应该跟赤影有关。
蛊人有着相当高的忠诚度,听命于炼蛊人的任何命令。长生不死,活物只要碰到他们身上的一滴血,恐怕就会被无数蛊虫所侵吞。
PS:掀露一小部分秘密,估计这设计有些雷,哈哈哈~
………【第四十三章 王府后院】………
是一种脱离了人类的存在。
无名医书上所言,蛊人是一种长生不老的尝试。他们会脱离人性,只知道听命于主人行事。身怀万蛊,只一蛊人便消灭一个大城镇。初期时的蛊人,虽然动作僵硬,行为古怪,一旦渐渐熟悉了自家的控制,便能如正常人一般。像普通人经常与蛊人处在一起,潜移默化之下,跟蛊人所相处的普通人,会渐渐被蛊所影响而猝死。
唐子谋终于明白,为什么阿傻总是保持着三丈的距离,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安全距离吧。
马儿与狮子之所以惧怕阿傻,是因为感应到阿傻身体里的蛊。那头黑驴之所以不会惧怕,恐怕与阿傻是一样的存在。动物蛊比人蛊更容易控制,那头黑驴聪明的不像人。若被细心的人发现不对,阿傻的身份恐怕也会被人猜测出。这就是唐子谋不惜要把黑驴送走或是毁灭。
一开始的阿傻还能正常动作,说明他是刚刚炼制成功的蛊人。漫天冰雪可能给阿傻身体里的蛊虫进一步的侵略,导致了阿傻的不正常。这么一联系,确实也说得通。但赤影为何会与阿傻如此亲近?阿傻成功成为蛊人后,赤影为何又变成了蛇蛋的怪模样。
赤影是以影子的血炼成,阿傻写下的影字,很可能它跟影子有莫大的关系。赤影的亲近,自己本能觉得阿傻没有危险。阿傻跟影子的关系很大,若阿傻真想害自己,以他现在这副身体,天天凑在一起,就可以让得死得无声无息。目前看来,阿傻不但没有危险,必要的时候还可成为助力,保护自己的安全。书上曾言,一开始的蛊人是普通人,但与人一样,也能够修炼武功,甚至能找回身体以前的熟悉的记忆。
蛊人篇章颇为精短,不老真人著书时应该还未曾成功研究出蛊人,分析信息并不百分百正确,但应该所差无几。也许阿傻并不是蛊人,但鲜血里的蛊以及不似正常地血液,都说明阿傻很可能是蛊人。
蛊人虽然能够脱胎换骨,但长相不会变。阿傻,也许真的是那四年失踪的绣轻简。
唐子谋正撑着下巴,回想着关于无名医书上关于蛊人的部分,竹意突然去而复返。
“主子,我回来了,驴我也给直接抓回来了。”
“什么?怎么回事?”听到竹意地回答。唐子谋一下子愣住了。竹意脸上地表情。可不像是把驴抓回来那么简单。他安抚了一下竹意。沉声道:“把情况细细说来。”
绣意愤恨地说道:“本来一头乌漆巴黑地小毛驴嘛。凭主子你地身份替阿傻要过来也是理所当然地。哪曾想我一到哪里。居然被人抢先了。“
绣意噼哩叭啦地把刚刚地事说来。原来是西院地某位公子最近胃口不好。散步之时。看到了那头黑驴。但直言想尝尝驴肉。可怜地小黑驴四肢已经被捆绑起来。就差被厨房地人直接剥皮了。若不是绣意赶过去。恐怕早就被人放到水里煮了。
“属下怕夜长梦多。便直接抱回来。”绣意说着。还撇撇嘴。“一开始。那些人根本不肯把驴放了。说西院地那位公子惹不起。哼。什么公子。不就是个男宠。他惹不起一个小小地男宠。难道主子你就是好惹地。”
轩辕戒府上美人甚多。分为东西两院。是轩辕戒地宠姬美眷。一边为女子。一边为男子。看管严明。
平常之时。后院地男女都不可轻易出院子。而府内地人。不是后院地人。也不可轻易踏入。只有那些受轩辕戒宠爱地人。才有出来走走地权利。
西院的那位既然能出来,显然是极为受宠。
“做得不错。”唐子谋赞扬道。
虽然竹意做得一些鲁莽了,但黑驴身上的秘密事关重大,绝不能让旁人发现。使用一些比较激烈手段,无可厚非,唐子谋毫不犹豫的赞同了绣意的所作所为。
不就是一头驴嘛,谁也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在王府,唐子谋一向是无所棋,日子过得跟往常一样舒适。冬日午后,搬一张藤椅躲在院外,晒着暖洋洋地太阳,沉入美妙的梦香。
但今天,这样地宁静注定要被打破。午后的绣园,居然被一群不善者闯入,失去了以往地平静。唐子谋己经半眯的睡着了,不知道后院起火已经烧到自己地身上。
说到公子芷竹,恐怕麟王府的下人没有一个不识的。
王爷回府的那天,可是抱着这位公子进府。长得一张漂亮艳丽
可以说是府上最受王爷宠爱的公子。芷绣公子受王爷可都是手把手的服侍,那是宠爱的不得了。再加上这位芷绣公子平易近人,不随意打骂下人,更得府里下人们的喜爱。
侍候人的人,就希望能跟个善心又受宠的主子。而芷竹,这两点全都占了。
自从听闻王爷要离府外出,深情的芷竹公子相思成疾,日渐消瘦,只看得侍候的下人们,也跟着着急。这么个好主子,可千万别有个什么意外。
这里的芷绣公子,自然就是轩辕戒所救的那位。他一身白衣袍衣,外面衬着翠绿的纱衣,挺着身子站在竹园的外面。在芷绣的身边,一个用左手扶着自己右胳膊的清秀小厮打扮的少年正“哎哟哎哟”的痛苦的叫着。在芷绣的身后,一些公子正围着看热闹。
虽说西院之人不可随意出入,但以前轩辕戒远征沙场,这条规矩自然松了,偶尔出来也没有什么大事。
这些公子们围着竹园指指点,非常明显的凑热闹的嫌。
芷竹微垂头头,眼圈微红,脸上带着一丝倔强之气,对着拦住他去路的绣一道:“芷竹虽没有什么显贵身份,但王有王法,家有家规。唐公子虽是府上的客人,但他的手下打伤我的小厮,却是扬长而去。我只要讨个说法,请这位侍卫大哥行个方便。”
要说这芷竹长得漂亮,再加上这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更是让普通人怜惜一分。只可惜,绣一不是普通人,对于美人垂泪更是视若无睹一般,他手一挥,“王爷有令,府上禁地,擅入者死。竹园乃是府上禁地之一,尔等讨要说法,难道要视禁令于无物。在下职责所在,请各位公子不要令竹一为难。若擅闯绣园,请勿怪府上王府无情。”
麟王府家规森严,轻责百仗,法不容情。美人美则美矣,竹一的大好头颅可不想丢在此处。
“那烦请侍卫大哥向竹园主人通报一声,芷竹只想讨个说法,绝不敢让侍卫大哥难做。”
按说唐子谋现在是竹园主人,只需主人同意,禁地也可进入。但绣一却摇头,拒绝芷绣的提议。在麟王临走前,他曾单独被王爷关照。无论什么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进竹园。这位芷绣公子虽说是王爷的爱宠,却容不得情。
芷竹暗恨,他在王府里收买人心,用尽了手段。但这王府里的侍卫都是些木瓜脑袋,收拢的尽是些无用的下人。现在一个小小的绣园侍卫也爬到他头上,什么最受宠的公子,还不是任保欺凌。
“侍卫大哥,这竹园也属王府后院的范筹。绣园主人应给芷绣一个交代,这可是王府中的规矩。”
芷竹所说的后院范畴,其实说来也巧。东院位东,西院位西,两处中间正巧隔着绣林。这也是为什么上次轩辕无双想到自家皇叔的后院看美人,结果一不小心从其他的地方闯入竹园的原因。也正是轩辕无双的无意闯入,轩辕戒更是对竹一下了死命令。
若再让无关的人闯入绣园,直接乱棒打死。
所以,竹一的态度很坚决,丝毫没有退步的意思。
“公子,算了,秋儿没事。”站在一边受伤的少年低声开口道。“秋儿只是下人,不值得公子如此费心。”
大概是看出再说下去也讨不好处,芷竹深吸一口气,带着病后沙哑的嗓音,坚定道“无论如何,芷竹也要为秋儿讨回一个公道。今日给侍卫大哥添麻烦了,芷竹明天还会过来的。”
一场不大不小的闹剧,在没有惊拢到唐子谋的情况下,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平息了。
看似已经结束,整件事却才只是一个开始。
后院的人越多,越是容易起火。为以防出什么意外,东西两院都各有一个管事。管事的责职,大到公子们的纠纷,小到每月的子钱,总之是啥事都管。而管事之责的,同样是院子里的人。后院里的人不准接触王府里的大小事,王府里的人也不可触及后院之事。
简而言之,在王府里,东西院是一个单独的存在。只除了王府的总管事,谁也不可染指。所以后院无论再起多大的火,也绝对引不上王府的身。
芷竹很聪明的把竹园划在了后院的范围,虽然没有能进入竹园,却为自己留下了后路。
PS:第二更,哼哼哈嘿,努力
………【第四十四章 西院令牌】………
青清今年已经三十岁了,他十四岁就跟在轩辕戒身来,他跟在王爷身边,己经走过了生命的一半。镜中的人倒影,还带着年轻时的一丝风韵。只可惜,现在的他己经老了,不复当年的姿色。身体没有以前柔软,皮肤也没有以前白晢嫩滑,人老珠黄是最直接的解释。
再过几天就是他三十岁的生辰,不知还有谁记得这个日子呢。
尤记得当年,王爷的千般宠爱。杨青清抚着自己的眉眼,镜中之人做出同样的动作。鱼尾纹,这是开始变老的证明。他把所有的青春,都献给了麟王。现在的他,只能长伴青灯。他不怪谁,这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选择。宠不宠爱没什么的,只希望那个人还能记得他的生辰。
今年肯定也没有他想要的人陪他渡过了,也许,他的一生,都将是孤老的在这里渡过了呢。
其实说到底,麟王对他也着实不错。在西院里,一切都是他说了算。做为西院的管事,对这里拥有着绝对支配权。王府上下,除了肖总管,他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脸色。相较起以前出身青楼的他,现在的生活,确实如梦幻一般的生活。
杨青清盯着镜子,摸了摸自己的发,一根白色的发丝隐藏在其中。
三十岁就长了白发,他不由露出了一抹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