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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爱,请深爱-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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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宇是武汉人,毕业后回武汉,在父母的关照下进了一家行政单位,在他眼里,武汉是他的一切。可对苏沫而言,武汉只有长江和热干面,正宇说,还有我。   
  于是,苏沫像一颗爱情的子弹,带着满满的爱意来到了有正宇的大武汉。只是,武汉不是北京,适合的工作机会并非正宇所说那般容易,周周转转,最终进了一家报社做夜班美术编辑。设计和单纯的排版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但看着正宇妈越来越难看的脸色,苏沫想,工作做着做着就会有激情的。 
  
  起先,正宇会开着他家的白色桑塔纳来接苏沫下班,但更多的时候,是苏沫自己乘64路公车回正宇家,因为正宇他妈不允许儿子这么浪费。   
  64路公车是通宵车,凌晨时段的乘客,除了苏沫和同事,便是几个下夜班的的士司机。所以,当他出现在这辆公车上时,苏沫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   
  他喜欢穿格子衬衣,卡其裤,卡其裤的颜色会随着格子的颜色变化。每天晚上看着他的格子颜色似乎成了夜色中的一道风景,当他换上蓝色格子衬衣时,苏沫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 
  
  罗格。   
  憨厚的司机先生把车停在路边说,广告公司的罗格,刚刚打电话给我要晚两分钟。都是上夜班的人,大家多多包涵!   
  果然,两分钟后,那个叫罗格的男人风尘仆仆地赶了来,满脸都是汗,顾不得擦拭,便向车上的人道歉,对不起,耽误了大家的时间。   
  苏沫心想,他一定也是外地人。只有正宇那样的本地人才会在什么时候都理直气壮,俩人吵架,明明是正宇的不对,最后妥协的却是苏沫。   
  苏沫总是想,爱一个人,就要爱上一座城。只是这些日子以来,她从未真正爱上这座城,她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是不是错了。   
  遇到罗格的第十二天,苏沫感冒了,整个人晕晕的,正宇说好了来接她,最后又说他妈不让他开夜车。苏沫挂了电话就上了64路公车,整个人悲伤地缩在靠窗的位置,像一团软软的棉花。车子过二桥时,苏沫向前一倾,差点从座位上滚了下来。是罗格,一个箭步冲上前,扶住了她。 
  
  车子继续在夜色中穿行,苏沫说,谢谢。罗格看着她说,女孩儿子要自己爱惜自己。   
  苏沫心里一酸,差点就落泪。这样的话,正宇从来不会说。   
  多一分钟,晚一分钟   
  再后来,在64路上遇见罗格,苏沫会主动和他打招呼,虽然不过是“你好”或者“来了”,但心底里,她已经把他当做朋友。   
  而他,也总报以淡淡一笑,并不主动搭讪。   
  苏沫喜欢这样的男子,安静、沉稳,不会因为一件事来要电话,攀交情。倒是一起的同事,先和罗格熟络了,开始在公车上聊天,说到各自的工作。罗格说,在广告公司,女人都当是男人用,男人当牲口用。 
  
  同事附和着说,在我们报社,连女人都当牲口用。   
  大家都笑了。   
  笑声中,苏沫听到罗格说,如果是我的女朋友,一定不会让她这么辛苦。然后,他的眼神转向了她,满满的都是内容。   
  这样的话,明明是说给自己的。苏沫的心突地就跌落到无止境的深渊中,她一早就知道,像罗格这样的男子对自己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可是她一直告诫自己,来这座城,是因为正宇。所以,她一直拉开她与他之间的距离。 
  
  如今,这层隔着距离的纸,被他揭开了,她慌得不行,唯有落荒而逃。   
  那天晚上,苏沫突然对正宇说,要不,我辞职吧!   
  原本睡着的人,突然就一个鲤鱼打挺地坐了起来,看着她凶巴巴地说,你的工作哪里不好; 收入还可以,辞职做什么啊?   
  苏沫不说话,转过身,眼泪开始肆意流淌。她怎么也不明白,学校里那个对自己百依百顺的正宇,回到他的城后,就变成了这么一个世俗的男人。   
  是呀,没有什么不好,上夜班有丰厚的夜班补贴,白天还可以睡美容觉。只是苏沫害怕在64路公车上遇到那个叫罗格的男子,他的眼神,让她无处可逃。   
  可不可以,一起走   
  自从苏沫提出辞职的要求后,正宇又开始每天晚上接她下班,很殷勤的样子。苏沫知道,他是怕她真辞了工作,他说,我们年轻时辛苦一点,老了就会舒坦许多。   
  这样的话让苏沫顿时上火,辛苦的人是自己,舒坦的人是他,如果留在北京,她原本是可以过上很多女孩儿子羡慕的生活。可正宇却说,你别觉得自己付出多了,当初可是你死皮赖脸地来的武汉。 
  
  原以为他会安慰自己,哪想他会说出这么伤人的话。苏沫不敢想象和正宇老了以后的生活,他连一份现实安稳的生活都舍不得给,将来还能指望什么?   
  苏沫的爱情,在无数个夜班中,一点一点凉了下来。   
  苏沫再坐64路公车,是在一个礼拜后。白色桑塔纳送去了修车厂,正宇说,坐公车吧,反正可以直达。苏沫什么也没说,潜意识里,她更愿意坐那辆64路公车,因为那段距离,可以让自己看清他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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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苏沫,苏沫,你的爱情呢?(2)         
  见到罗格,是他先打招呼,他说,好多天没见你,又病了?   
  苏沫嘴角抽了抽,突然眼泪就掉了下来。   
  他慌了,连连说,别哭啊,女孩儿子哭多了,容易长黑眼圈。   
  苏沫真的就不哭了,呆呆地看着他,仿佛看了一个世纪那么长。   
  最后一站的时候,他们下了车,两人并排着走在凌晨的街头,夜静得可以听到彼此的心跳。   
  我喜欢你!罗格说,第一眼就喜欢了,你的眼神那么忧伤,和这个车上的人都不一样。我就对自己说,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一定不会让你这么忧伤。   
  苏沫停住脚步,脑子里一片空白,看着正宇玩笑似的露出两颗虎牙,说得这么文艺,可是我都快要结婚了!   
  罗格笑了,我知道,你的同事说过,你男朋友有车有房,对你不错。可是,苏沫,你愿意跟我走吗?我明天就要回北京了。   
  苏沫愣住了,对他是有点感觉的,只是她没有想到,他会这么直接,邀请她和他去北京,那个她为了爱情远离的城市。   
  一直到正宇家的楼下,苏沫也没有回复罗格的问题。她不是那么热烈的女子,特别是感情,她做不到为了一个才认识二十多天的男人,放弃一段六年的感情。   
  到家时,正宇早就睡得呼噜声起,苏沫摇醒他,急促地说,我们结婚吧!   
  正宇一脸莫名其妙,说了一句“神经病”,然后翻过身,继续打起了鼾。   
  苏沫在黑暗中紧紧地捂住嘴,哭得那么的隐忍,就像自己对罗格的感情。   
  64路公车的悲伤   
  苏沫没有想到那是最后一次遇到罗格。   
  第二天晚上的64路公车上,罗格没有来,司机先生也没有说要在某一站多等他几分钟。   
  第三天依旧如此。   
  第四天,苏沫忍不住问了同事。同事说,罗格呀,回北京啦,他是北京人,来武汉的公司公干一个月。   
  苏沫只觉得心里被什么掏空了一样,原来,那天晚上,他说的都是真的。只是,她不够勇气把他的话当真。   
  下车的时候,苏沫的高跟鞋绊到了车门上,整个人从车上跌了下来,是那么的疼,她知道,真正疼的地方在心里、骨髓里。   
  这以后,苏沫再也不想坐64路公车,正宇不接她的时候,她便打出租车。从武昌到汉口,钱并不是很多,但正宇的妈妈觉得,她这么不会持家的女孩儿子,真是不适合当老婆。 
  
  正宇夹在苏沫和母亲之间,他说他像双面胶,苏沫说,那分手吧!   
  真的就分了,正宇没有说一句挽留的话,苏沫把自己的行李从正宇家搬了出来。没过多久,她就遇到正宇和别的女孩儿子在餐厅里吃饭,他眼角含情地看着她。苏沫一下就明白,他的不挽留,是因为有了可以选择的理由。 
        
◇欢◇迎◇访◇问◇。◇   
第37节:苏沫,苏沫,你的爱情呢?(3)         
  苏沫想到自己曾经也是可以选择的,心又疼了。   
  你为谁,留在这座城   
  半年后,苏沫已经习惯了武汉的生活,都说一个人留在一座城,是因为那座城里有自己牵肠挂肚的人。苏沫不知道自己牵挂着这座城的谁,大概是没有人的,可离开武汉,她又能去哪里,至少这座城还有64路公车值得她怀念,尽管每次都难过得想哭。 
  
  周末,苏沫坐轮渡去汉口,竟遇到64路公车的司机,还是一副憨厚的样子,和她打招呼说,以前广告公司的罗格,总让我在你们报社那站多停两分钟,他担心你赶不上车,我想,他一定是喜欢你呢! 
  
  苏沫笑着说,是吧!   
  然后,眼泪掉进了滚滚的长江里,一滴、二滴,迅速地淹没了。   
  有的时候,爱情就是这样吧,你总以为,你追赶着的是你想要的爱情,其实,那些你不曾看到的爱情,才真的是你的。   
  苏沫迅速地离开了武汉,同事们都觉得奇怪,当初和正宇分手时,她都没有走,如今却突然要回北京。   
  苏沫没有解释,爱情是冷暖自知的事,别人大概是理解不了她的决绝。是,她一直不敢承认自己喜欢罗格,在甚至把他的主动表白当做是玩笑,直到今天,她终于明白,自己那么地爱他,可以为他再次回到北京。 
  
  只是,北京那么大,找一个连电话号码都没有的人是多么的难。   
  时间在寻找中悄悄溜走,而苏沫再也没有在任何一辆公车上,遇到那个喜欢穿格子衬衫的罗格。但对于苏沫而言,她已不再那么地执著,或许寻找的过程,就是她对爱情的一种补偿吧!旧的缘分逝去了,新的缘分还会来。 
  
  苏沫想,春天也快来了吧!   
  也许无法说出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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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我喜欢的你,永远在心里(1)         
  才是最新鲜的。   
我喜欢的你,永远在心里   
  作者 / 
梅吉有传言说,公司会裁员。彼时,午后的一束阳光落在徐文安静默的脸上,金黄色的暖。我手里不停地在转一支笔,很像我纷扰的心情。我不是怕被公司裁掉,我只是很怕,怕再也没有这样的距离静静地望着徐文安。 
  
  1   
  和徐文安是在三年前重逢的。他在音乐制片公司做宣传策划。我在唱片行做营业员,是这个城市最大的唱片行,种类齐全。每一张新碟送来的时候,我都会在那张碟上寻找一个名字,是的,我在找徐文安。 
  
  他说过他以后会做音乐,所以我在唱片行工作,我只是想从事离他更近的一个行业。   
  认识徐文安的时候,我还是个穿塑料凉鞋、汗衫短裤的小丫头。他和几个搞音乐的大男孩租了我家楼上的房子做音乐室。很多的时候,我就趴在窗口的位置偷望他们,那时候的徐文安留着稍稍有些长的头发,有俊朗的面孔和白皙的手指,他弹吉他,拨动琴弦的时候,是行云流水的感觉。 
  
  爸总是嫌他们吵,我就对爸说他们会给我讲数学题。那天,我听到爸跟徐文安说,谢谢你们给青青补习。我窘迫得厉害,那不过是为了让爸不赶他们走而撒的谎。后来,徐文安真的给我补习了,在他们吵翻天的音乐声里,我就坐在一边安安静静地写字。我比任何时候都勤奋,我想,只要我学习好了,爸才会把房子租给他们。 
  
  闲时,徐文安会教我弹吉他,我抱着他的大吉他,几乎合不拢手。徐文安的手会握着我的手,带我拨动琴弦。我不懂什么是爱情,但我知道,那个时候的我,喜欢的人,除了爸,就是徐文安了。 
  
  那一年的夏天,我开始穿裙子,开始变得很快乐。我在房间里蹦跳着走路,我在刷牙吃饭的时候不经意地哼出歌来,我在夜里跑到徐文安的音乐室里帮他们擦乐器。我还去街对面的理发店,理了一个很乖的刘海。 
  
  徐文安他们有时会去酒吧演奏,和一些地下歌手一起。我跟着他们,抱一个大鼓。在台上唱歌的徐文安偶尔会望着我笑一笑。我也笑,一直笑。有一天夜里,我们收拾乐器往回走的时候,天上繁星点点,我对徐文安说,你瞧,多美。 
  
  他说,青青其实你看到的星光,很早以前就不存在了,因为它离我们太远了。   
  那一年的夏天后,徐文安就和他的乐队消失了。他们是突然搬走的,其实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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