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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公是妖怪-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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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潇潇,我来看你了。”
  贺锦年强装镇定,她很聪明,知道如何用一张脸去掩饰。妙目微微弯起,像水一般的柔和,“萧暮,你来了,你每天都来,所以今天我做了饭,咱们一起吃吧。”
  狐狸微微一笑,珍珠看得出他很高兴,“好,只要是潇潇亲自做的,就是毒药我也吃。”
  贺锦年一听愣住了,但是随即就变换为迷人的微笑,从厨房端了菜。两人一壶清酒,几盘佳肴,相对而坐。
  珍珠跟前跟后,就想告诉狐狸不要吃,可是试了几次都还是没有一点效果,最后珍珠就在饭桌前来回踱步,急的焦头烂额,如果能让狐狸听到就好,如果打翻那些菜就好!
  “来,尝尝我的手艺。”贺锦年亲自夹菜,放到狐狸的碗里。
  珍珠向前一步,大喊道:“狐狸,你不要吃啊!”
  可惜无论珍珠怎么大声,狐狸也听不到,高高兴兴地将菜用筷子放到嘴里,细细地品尝,脸上洋溢着幸福。
  “狐狸,你快吐出来啊,吐出来啊!”
  贺锦年松了口气,继而给自己倒了杯清酒,她真希望面前的这个男子不要是妖怪。老实说,前世的那些事情,她只记得一少部分,只记得他是她的知己,和临死之时说的那句“仅仅是知己”,至于自己怎么死的,和这个面前的男子怎么认识的,她都忘记了。
  她已经转世很多次了,但也只有那一世的那么一丁点记忆。
  随着酒杯“哐当”一声掉落在地,贺锦年有些失望,她一直都是个聪明的女人。
  珍珠赶忙跑过,看着狐狸脸色苍白,泪如雨下。可惜她的泪水也只是在离狐狸的面颊前那一寸,蒸发的干干净净。
  “你害我?潇潇。。。。。。”
  “不是我害你,是你先骗得我。”看着他身形忽而变成一只白狐,忽而又变回人的样子,她没有害怕,而是镇定,“是你没有告我你是妖怪,做人,要坦诚相待。”
  狐狸踉跄地起身,突然对着房顶大喊:“水云奇,几百年你还记恨着我!”然后转身,依旧对贺锦年微微一笑,“我骗过你吗?我有说我是人吗?”挥袖将桌子上的饭菜全部掀翻,“原来你都忘了,那么我让你想起来,让你把这几百年,你的转世都想起来!”
  他一挥衣袖,贺锦年头痛欲裂,眼前是飘飘渺渺,先是青衣少女潇潇到元朝的农民女儿,一次次的转世浮现在眼前,最后尘埃落定,一切犹如云烟。
  也许过往到脑海里的画面不是很清楚,但每一世都有一个人出来阻碍,不是别人,正是方才来过的那个青衣道人。
  “潇潇,每一世我都找你,每一世,你不是被他杀了,就是被他藏起来,这一世,他学聪明了,将计就计,反而用你来害我!”狐狸突然跑出问外,对着丛林茂密处大喊:“水云奇,你出来!”
  “别叫,恶心!”狐狸的身后传来巫师诡异和满足的声音,“怎么样,因为我是人,所以比你懂人。”
  贺锦年突然冲出来,从身后紧紧地抱住狐狸,眼泪随之滚滚而下,“不,不,萧暮,我对不起你!我现在全记得了,全记得了!我是宋朝赵御医的女儿赵潇潇,是前朝余孽赵潇潇!”
  巫师嫌恶地拨开贺锦年的手,“晚了,我这次终于逮到他了,我要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你还是继续过你的日子吧。”
  贺锦年不放手,反而跪在狐狸的脚边,“对不起,对不起!”突然,贺锦年拽着狐狸的手跑向丛林深处,拼命地跑,“萧暮,我对不起你,我求你原谅我!”
  “想跑,哼!”巫师一个飞身消失在木屋前,只留下一脸错愕的珍珠。
  那个叫贺锦年的女人,既是潇潇又不是潇潇,有小小的聪明冷淡,也有比潇潇更甚的热情,燃烧在心里的小小火焰;若是在以前,潇潇就算知道自己做错了,也不会承认,更不会拉着狐狸逃跑。
  当珍珠追过去的时候,只听到了一声尖叫,三个人,巫师嚣张地站在狐狸面前,贺锦年却倒在了狐狸的怀里。
  脖颈处再次有一种灼热的感觉,绿光将珍珠包围起来,她又感觉身体变得轻轻的,最后漂浮在一团绿光之中,和来的时候一样,风刮的脸很疼,像刀子一样。
  当珍珠再次睁开眼睛,她已经站在一面镜子前了,房间的光线暗淡,古老的家具散发着令人熟悉的味道。
  转身,看到的是一脸冰冷的张日辰。
  她回来了!?回到了二十一世纪!?她不敢相信,用力揉了揉眼睛,面前的画面不曾改变。
  “珍珠,还好吗?”冷淡一刹那变成珍珠熟悉的温柔,“很幸运,你活着回来了。”





    第三卷 人生之事 第五十六章  春暖花开(春春篇)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1…7…25 10:01:11 本章字数:1835

 春春,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圆圆的眼睛,瓜子脸,长的十分可人,但就是有些木讷,呆呆的,很少说话。
  别人都不清楚,总是认为调皮古怪的二殿下的贴身婢女也是一样的古怪;其实不然,春春并不古怪,只是因为她是一个磕巴,她有口吃的毛病。
  嘴不能言其说。
  这件事也只有二殿下赵德昭知道。
  春春原名并不叫春春,她姓夏,叫夏春亚。是正七品文官朝请郎夏大人的女儿,虽然父亲的官职不大,但她好歹是个小姐,轮不到当婢女;但是夏大人在一次回家探亲中路遇劫匪,全家惨遭劫匪的毒手,只有五岁的夏春亚被劫匪掳走,准备卖给妓院的老鸨。
  二殿下赵德昭在一次游历杭州之时,碰巧遇到了被老鸨毒打的夏春亚,当时她可怜兮兮,手脚都有破皮,哭喊着十分可怜,赵德昭见状,便给她赎了身。
  赵德昭问她:“你叫什么?小丫头。”
  父母惨死在劫匪手下的情形还历历在目,也是因为那次,她说话便不清不楚,久久不说话,变成了磕巴。
  她只是用力地张开嘴说:“春、春、春。。。。。。”那个“亚”字是怎么也出不来。
  这就是后来赵德昭为什么叫她春春的原因了,其实赵德昭并不是不知道她的姓名,当时便已派人查明可这个小女娃的真实身份,他只说了一句话:“我救你是缘分,也是你命不该绝,明天一早便把你送往洛阳一个小户人家,虽不是什么官宦人家,但是好歹做些小买卖,你吃喝不愁,你爹娘的事,能忘记就忘记,不能忘记,只当那是一个成长的回忆。”
  小小女娃当然不懂他说的是什么,只是抱着他的腿,一直蹭,“大、大、大哥哥!”
  赵德昭一愣,随即笑了,这个大哥哥名副其实啊,他大她十二岁,也不能跟个小女娃说,你应该叫殿下才对吧。
  此后过了三年,小女娃长到八岁时,皇宫的年长婢女回家告老还乡,要找一些小婢女来伺候主子们时,这个小户人家周转不灵,又怕春春吃苦,便将春春送到了宫中当婢女。
  挑选婢女的那天,春春是最小的一个,她站在最后面,已经被前面的几排人淹没,正巧当时的二殿下刚刚剪完一个大臣的胡子,高高兴兴地坏笑着走出来,小女娃当即就认出他是三年前的大哥哥,刚想开口,却只能说一个字那样断断续续,心想这是皇宫,叫他也听不到,于是将小脚上的绣鞋丢了出去。
  只听一声“哎呦”,正好砸到了赵德昭的脑袋上。
  “是谁敢砸本殿下的头?”
  管事的大人一见只有春春脚上少了一只鞋,于是呵斥道:“你好大的胆子,拉出去掌嘴!”
  谁料这小女娃抱着赵德昭的腿死活不走,一边抱着一边喊:“大、大、大哥哥!”
  赵德昭立即就想起了这是三年前那个磕巴的小丫头,轻拍她的头,对着管事的说:“这个丫头我要了,当我的贴身婢女!”
  管事一听,顿时流汗,皇子哪有要贴身婢女的?这都是给那些妃嫔公主的啊!
  还没等阻拦,赵德昭已经带着春春走了。
  后来春春才知道,他是二皇子,地位很高,就算给他选奴才,那都是百里挑一的。
  赵德昭也将御医请来过,给春春治疗磕巴,可是因为爹娘的事影响很深,一直没能治愈,春春没事的时候只学会了一句顺流的话,“二殿下说,他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们当奴才的只要让他开心,陪他玩闹就好。”
  这是赵德昭让她说的,他说,我不想让别人瞧不起你,沉默是金,但是偶尔学会一句话应付大哥他们就好。
  赵德昭对于春春一直是比哥哥还亲的存在,看着他病痛,她也难受,但是她是磕巴,说不出口,还笨手笨脚。
  赵德昭总是从宫外带些小玩意给春春玩,久了,春春知道自己的职责,便也不玩了。
  回想起这些的时候,正好是赵德昭咳嗽厉害的时候,正直春天,春暖花开,繁花似锦,带着勃勃生机。
  赵德昭说:“你虽然是婢女但是绝对比别人高一等,你爱惜生命,懂得珍惜生命,就像春天盛开的花朵,自然有你面对初春寒风的勇气,所以你不需要自卑,我从来都没拿你当过婢女。”
  春春依旧木讷,“哦!”
  “好了,春春,陪本殿下去花园赏花!”
  “哦!”
  春春给赵德昭拿了袍子,陪着他一直走到花园深处。





    第三卷 人生之事 第五十七章 雪之殇(施雪篇)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1…7…25 10:01:11 本章字数:2589

 寒冷的冬天,雪花四溢,飘洒在空中,世界一片银白。
  深圳一所普通的中学,喧嚷着,吵闹着。正直放学高峰,家长们都纷纷前来接送,轿车跑车将学校周围的马路堵的水泄不通,来来往往十分缓慢。
  这些事雪天来接孩子的家长,就算不是开车来的,骑着自行车前来接也是一种温暖。
  “宝贝,妈妈在这!”
  “哎呦,我的宝儿啊,冷不冷,走车上开暖气了!”
  “妈妈刚下班,走,晚上回家吃烧鸡去。”
  一个个学生满脸的幸福,即使是再寒冷的冬天,他们也是温暖的。
  站在一旁的女孩儿,一双水一般的妙目,双眼无神,空洞着望向飘洒鹅毛大雪的天空;她的手冰冷,周身寒冷,哆哆嗦嗦地站在电话亭里,等着雪小一点再走。
  没有人来接她,她的父母是非常重男轻女的,生下她本想再生一个弟弟,无奈那时候计划生育,如果再生一个,负担不起罚款,也不知第二胎是男是女。
  所以从小她就是在爷爷奶奶家长大的,下雪的天,她也不能指望爷爷奶奶来接她,老人腿脚不好,大雪铺路,行走艰难,万一摔到怎么办?
  她是施雪,十五岁,上初二。
  没有朋友,就像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活着也许能给人带来欢乐,但是死了别人也无所谓的人。
  突然一把伞出现在她面前,红色的,十分漂亮,崭新的伞上还带着标签。施雪抬头看了看,是一个一米八几的男孩子,他是她的同桌;平时寡言少语,此刻正举着伞在她面前。
  她的心难得一次悸动,那种不规律的小鹿乱撞的感觉。
  “送给你。”他的笑如冬天里和煦的阳光。
  “谢。。。。。。谢谢,我,我不需要。”
  “女孩子是要宠的,拿去吧,红色的伞配上你,很完美。”
  施雪脸颊微红,突然一股暖流充斥着内心。
  她恍恍惚惚不知道自己怎样接过伞,只记得伞在手的温暖,她曾经不止一次偷看这个身旁的男生,高大英俊,寡言少语,但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她怎么能喜欢他?他身旁有很多女生,她只不过一个似有似无的人而已。
  手不由得紧了紧,心中流淌着一股暖流。
  刚刚走出电话亭,只听身后一声欢呼:“呀嘿!你看,怎么样?我没说错吧,那个班里可有可无的女生也被我吸引了,我赌赢了,你说过的,若能让她拿着我的伞,就算我又勾引成功了,你看她刚才说话的样子,她紧张的要死,还不是脸红心跳!”
  施雪手中的伞,刹那间掉落在地,任凭鹅毛大雪覆盖着她的身体。
  回到家,依旧没有一点温暖,她刚要推开门,却听见母亲和父亲说话:“现在学费很贵,小雪也不是什么尖子生,我看。。。。。。退学算了。”
  “跟我一块儿干活的工友没孩子,他家媳妇儿不生养,你说,要不把小雪给他,咱再生一个,指不定就是儿子呢!”
  施雪没有推开门,转身掩面跑进白茫茫地大雪中,白雪中,她的身影异常的渺小。
  夜晚的天空没有星星,没有月亮,只有止不住的大雪飘洒在天空,那仿佛是老天爷的泪水,一颗颗凝结而成。施雪全身被被雪花打透,冰冷刺骨。站在二十五层的天台上,自嘲的泪水滑过脸颊。
  她向前轻探,慢慢地,最后如坠落的陨石一般急速地在空中下降。
  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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