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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美男之迷夜-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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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比,好像神魔之战即将爆发。
  这两个人号称乐坛中坚力量,虽然在音乐上十分默契,舞台上合作愉快,可个人气场实在迥异,放在一处怎么瞧都不和谐,就算打碎了都捏不到一处。
  还好有强大的Jeremy不知疲倦的从中搅和。新禹对他一向纵容,支了头瞧着他疯跑胡颠,心情好像还不错;泰京魔王被他吵的脑仁疼,把手里乐谱往旁边一撇,追过去就要捶他,两人追来打去热热闹闹,倒有了点亲密弟兄的意思。
  于是在乐队宣传期初,大家在自我介绍的时候,都给了自己不同的定位。
  泰京魔王盯着镜头也是副阴沉沉的死样“我是A。N。JELL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是乐队的队长,负责主要的词曲工作和乐队的音乐灵魂。”
  新禹王子永远温和儒雅不急不徐“我是A。N。JELL乐队的贝斯手兼RAY主唱,负责媒介体发言部分。”
  Jeremy则吡着一对明晃晃的小虎牙乐呵呵来笑,眼睛弯成漂亮的月芽“我是A。N。JELL乐队的鼓手,是队里的老幺,负责气氛担当。”
  四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嗑嗑绊绊一路走来,泰京魔王的音乐路子越走越宽,己经成了A。N。JELL音乐的品质保障;新禹王子比队长还像队长,言语越是沉稳有度,举手投足一派大将风范;Jeremy却还是那个Jeremy,有双月芽般的精致笑眼,毫无心机的模样,无怨无悔做乐队的气氛担当。
  于是黄泰京可以任性恣意傲然横行,稍有不顺拂袖就走,谁的脸面都敢往脚底下踩;姜新禹可以累可以倦,没必要也不想接的访谈节目就可以拜托安社长推掉;可是Jeremy呢,他只能笑着,鼓了包子脸对着镜头装可爱,乏了倦了十分无聊,就背过去身抬手往自己脸上狠掐两下,转回头来继续笑。
  新禹脾气温吞,平时话便少的很,跟陌生人更是总难热络;泰京魔王更不能指望,只需要两句话就能把现场气氛推向遥远的南极,所以一切都得靠他。
  总这么笑着,累不累?
  “有什么办法,我都习惯了呐。我们的天使姐姐后援团在屏幕面前在演唱现场,无处不在的守护着我们,一句怨言都没有,我们这点难处算什么啊。”晚上下了阵雨,现在虽然停了路上还湿淋淋泛着水光,从舞蹈练习室出来Jeremy骑着他心爱的小绵羊机车载着高美男回宿舍。
  空气极清四下很静,小孩儿开着机车不紧不慢在空荡荡的大马路上左一拐又一拐的滑,偏着头跟美男聊天。
  “我是天生的乐天派,可我也是人呀,总会烦躁难受,有时候受点委屈,又憋屈又愤怒恨不得打几个滚,也很正常嘛!”Jeremy扭着脸反手拍拍美男脑袋,小大人似的“不过,处理情绪问题我可是有绝招的!看在美男今天陪我练舞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告诉你吧。”
  小绵羊机车在街角呼的转个弯,突然开始加速,夜风扬起来,把Jeremy的声音吹的飘飘扬扬几欲散开“从今天开始,我的宝物公车就是我们两个的秘密了,不许告诉别人喔…”
  还真是辆公车,十一点半最后一班,车箱里空荡荡只有美男和Jeremy两个人。
  Jeremy拉着美男一前一后靠窗坐下,张着双清亮大眼向窗外张望“这宝物公车是我最先发现的喔,晚班的时候乘客特别少,不用担心被认出来。”
  “它从这里发车一个小时之后会准时回到原点,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到这里来坐坐,伤心也好难过也罢,就给自己一个小时时间清理干净,在终点之前通通忘光,下车的时候就又是那个嘻嘻哈哈总是开心的Jeremy啦!就像重生了一样…”
  在这个圈子里,没人能够完好无损被保护。一路走到现在,不知道迈过了多少槛,曾经委屈到哭都哭不出来,也曾难过的翻天搅地流泪满面,甚至愤怒的恨不得恶狠狠抽自己几个耳光,还有现在这样,心动的惶惶不安,好像五脏六腑都不是自己的了。
  无处可逃,不能发泄,除了这里。
  那些激烈到难以自持的情绪都曾在这里交付,那些苦涩的挣扎的惶恐的不安的心思都会在这里得到纾解,那些好的坏的不可理喻的都会在这里强迫自己去正视,才能条理清晰明明白白的整理干净。
  把背不动的放下,把己经逝去的掩埋,把总想逃避的看清楚,最后像个男人一样回到原点走下车去,揉揉眼睛,再笑起来。
  美男,我可以守护你的,我什么都愿意与你分享。
  美男,我比你想像的强韧,我不是孩子。
  Jeremy说话声音很轻,模模糊糊带着些黯哑音调,倒是和这夜景十分相衬。美男也向窗外望,额角抵着车窗玻璃,一片透亮的凉。
  没有行人,车辆也少的很,路面上湿漉漉雨水未散,将暖橙色路灯灯光折出一片迷离光影,倒像铺了一路的璀璨星钻。于是夜色格外漂亮,好像连空气都比往常干净的多,整个世界剔透安然,与自己隔了一片玻璃。
  车开的快,不是很冷,美男软下肩背在椅子上靠了,几乎是不可抑制的觉得倦。
  最近纷纷扰扰的事太多,一张密密麻麻的通告单尚不能全部囊括,时不时总能蹦出个令人措手不及的突发事件。折腾一天下来,晚上好不容易躺在床上,却还觉得晃晃悠悠,好像坐在车里一路颠簸,没完没了,于是总也不得消停,全身上下时时紧绷。
  这时突然静下来,竟然有点怪异,不能适应。好像步步紧逼的世界突然往后退了一步,留下来一段突兀的空白颜色。
  我终于能…休息一下了?美男抬手揉揉眉心,无声的笑了笑。真是托了Jeremy的福。
  现代人生活讲求效率,恋人一期一会,连情绪都非逼着自己在一个小时之内处理干净,最好连根拔除,半点痕迹不剩。
  不过,所谓的原点是怎么都回不去的,人不可能两次跨进同一河流,小孩儿,你唯心主义了吧…世事在变,我们在变,没法抵御。
  我想作个简单的人,不轻言放弃;能真心喜欢上某人;不害别人流泪;可以依靠;还有不输给自己。可看看眼前…这全部是空话?高美男,你何其失败…
  从前跟以后的事永远无法掌控,未必明天,就有以后,想再多也是徒劳。美男闭上眼睛轻轻摇头,拂拂眉心没半分暖意,连眼底都是一片冰凉。他展开另一边手臂,想去握握Jeremy的手,却模模糊糊好像听他说了句什么,于是坐直身子扭过脸去。
  车开的快,正在一头往桥下地道里钻,车身摇晃风声呼呼的响,车箱里瞬间暗了一暗,光与影极快的错肩,仿佛在深海中急剧下潜。
  美男眼睛生的漂亮,半睁半阖着望过来眼形狭长,眼角微微上挑仿是总有些艳色,无数光影汇落其中,迷离到令人疯狂的地步。他半侧着脸,眉目之间倦意未褪,眼神晃晃轻声来问“你刚才说什么?”
  听不见,只能看见薄唇张合。美男平时没有化妆的习惯,可是天生唇色比较艳,并不是很适合接吻的唇形,笑起来总是淡漠,好像总有些境遇不能说,也不屑说。
  他躲在冰冷躯壳里,用拒绝的姿态,根本不奢望谁来嘘寒问暖——只有我知道,他是多么温暖的人。
  Jeremy眯眯眼睛笑起来,轻轻摇摇头。
  我说,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哗哗。某牛也爱乃们。。。。最近表白成瘾。。嘻嘻跑走


第八十二章

    
  A。N。JELL的宿舍在高美男加入之前换了三回地址,住到这也就半年时间。泰京的房间一向整洁的过分,他本人也没有什么收集旧物的爱好,于是收拾来收拾去不过拣些常用的日用品往箱子里放。
  衣服就不带那么多了,反正总是常常买新的,而且这几大柜子想带也带不走啊。泰京随便扯了两件衬衫风衣,看也没看随便卷卷就往箱子里丢。贴身衣物不带了,换新的。裤子…
  自己明明穿正装的时候比较多,却隔三岔五总爱买牛仔裤回来,满满当当塞了整整一大柜子,从款式到颜色齐全的能开专卖店。
  我真是病的不轻…泰京魔王火上眉心,砰的一声把柜门甩上,恶狠狠嘟起嘴巴来扭扭。
   高美男喜欢浅色水磨纹的牛仔裤,你到泰国参加音乐节,就半天时间还跑到商场逛逛,甚至为存放这些破裤子专门又订了个衣柜过来;他有一阵子突然喜欢枫叶饰品,大大小小的耳钉戒指你给他买了一盒子;他看过的书听过的歌喜欢的电影,你哪个没试过?
  真是疯了…泰京举着瓶子咕咚咕咚喝水,真想把自己溺死算了。所以还是得离他远点,若不然早晚得把魂都丢了。
  魔王殿下一但下定决心,动手能力还是很强的。充电器、手提电脑、几条项链、相框、常听的CD…七七八八零零碎碎扔了一箱子,毫无章法可言,泰京那恨不得所有事物都规规矩矩有条有理的强迫症也不见了,这场逃亡的紧迫程度可见一斑。
  差不多了吧,只是搬到公司暂时住一段时间,又不是永远不回来了。不过就是个高美男,就凭他还能把我驱逐出境?
  哼…泰京叉了腰站在房间正中,左看右看想着有没有什么东西遗漏,目光飘悠悠落在窗台的烟灰缸上,莫名其妙又想:要不把这个也带上?
  这念头突然冒出来把魔王自己都吓了一跳,他抬手扶额,颇有些受不了的仰天长叹,黄泰京你完了,你得戒烟。
  泰京很早就会抽烟,只是因为爱惜嗓子抽的很少,最近一年基本己经戒了。此次复吸却是来势汹汹,好像不点支烟,自己指间就少了点东西,身边总也少了段味道,于是心神难宁。
  昨天泰京又在练习室熬夜,早上安社长亲自过来探班,一进门就差点让浓重的烟味呛个跟头,于是晕乎乎跟泰京咆哮“想自杀吗?哪来的烟雾弹!”
  不是自杀,一个大男人还不至于要死要活到那个程度。我只是…难受,形容不出来…
  想起这些就头晕的要命,不疼,偏偏就是心里发慌。泰京坐在床边慢慢蜷起身来,把头深深埋下去,头晕目眩呼吸不能,总也不是滋味。最后还是起身走到窗边,那个烟灰缸拿在手上,垂头摩挲了一阵才往箱子里放。
  黄泰京,你何至于此呢?
  或许真像高美男所说的那样,我们没勇气,都是必须确认得到对方100的付出和心意,必须确认前程坦途一往无忧,才敢说出口,才敢去回应的人。都是混蛋。
  区别只在于,他比我幸运,遇上了姜新禹,而我活该。
  这时候高美男和Jeremy练舞还没回来,正是逃跑的好机会,泰京提着箱子往楼下去,神色还淡的很。他这人嘴硬惯了,就算心肝脾肺肾被拽出来挨个捻平,也得扯出来个狞笑,说不在乎。可他却没想到,新禹正在客厅里等他。
  什么意思这是?泰京眯眯眼,在楼梯上止了步,全身陡然泛僵。
  客厅里没开吊灯,只有沙发侧墙上的壁灯开着,黄乎乎一团光,照不亮多少地方。新禹背光站着,五官模糊的很,抬眼望过来,仿佛是笑了一笑“还是我和美男搬出去吧,毕竟Jeremy在这也不太方便,我们搬出去对大家都好。”
  哈,这是什么姿态?胜利者?施舍者?高风亮节发扬风格?
  什么叫对大家都好?还嫌我们不方便,你们两个想方便的干点什么?泰京忍不住捌过头去冷哼一声,抬步又往楼下走“谁说我要搬走了?我只是想暂时去公司住几天,最近事情太多,住那里比较好,省得来回跑。”
  新禹没说话,只看着他的身影轻飘飘一步步走近,与自己擦肩而过,带来一身的烟草味道。
  这烟味很重,比美男身上的还要浓些苦些,也并不是那种淡淡渺渺的香,凛冽而呛人,更近似于某种寒气。他步子迈的大,肩背拔的直,好像从头到脚没半点软弱。
  黄泰京这个人,在四年前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扬着眉一脸骄纵傲气,抬手指指贝斯“弹来听听,我的乐队不要废物。”
  A。N。JELL第一次以地下乐队的形势公演,只来了三个观众,这个人抱着吉他站在台上唱满了一个小时,一丝不苟神色自若,依然自信满满,没见半分颓然。
  号称男孩儿团体里有史以来最任性的队长,却在每首自己作的曲子上,都只署名A。N。JELL,而不是黄泰京。
  在拍摄外景时摄制组跟当地人发生冲突,这个人第一个冲出来站到队友前面,回身悄悄交待“新禹你一会儿跑快点,别往后看,还有,一定得拉住Jeremy。”
  他是朋友,从不妥协,也从没后退过,才华横溢有天份,是我最欣赏的人。
  “喂,泰京。”新禹转身叫住他,微微闭闭眼,语音温和,却并没有笑“我不像看上去那么没有胜负欲什么都无所谓,所以,这次我一定一定不会放手。”
  我们都知道,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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