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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应泽关进鸭蛋中的乐越的师祖,一定对应泽刺激很深,昭沅同情地看他,小心转开话题:“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应泽没有回答,沉默地喝酒。昭沅也就不再说什么,默默地陪他坐着。
酒渐渐又要喝尽,残缺的月偏离了中天,应泽眯眼看着星光,耳边似有笛声。
他总记不住那些曲子的名字,只觉得悠扬婉转如同九天上缭绕的浮云,让他忍不住想睡,半迷蒙中,身侧浅青的衣袂在夜风中飞扬。
那真的已是许多许多年前。
次日清晨,乐越从酣梦中乍醒,先闻到一股刺鼻的酒气,从房内的一个角处飘来。他诧异望去,只见正常尺寸的应泽正躺在墙角的地上,睡成了一个大字。
乐越戳戳枕头边的被子,昭沅睡眼朦胧地从被角处露出脑袋,乐越指向墙角处:“这位应龙殿下怎么了?”
昭沅抬起前爪揉揉眼:“唔,他昨天抓我去房顶看月亮,喝了很多酒,最后在房顶上睡着了,我费了很大劲才把他背回来。”当时应泽睡得像滩淤泥,它好不容易扛着他找回了客栈,现在后背还隐隐作痛。
乐越痛心疾首地看它:“你干吗不把他扔在房顶上自己回来就好。”
昭沅愣了愣,片刻后道:“可是我觉得他醒来之后还是会找过来继续跟着我们。”
乐越长叹一声。
应泽睡到日上三竿才醒,乐越一行退房结账,出了客栈,只听街边有闲人聚在一处嘀嘀咕咕:“你说奇怪不,几坛二十年的竹叶青,就跟长了翅膀一样从地窖里丢了,空坛子跑到了杀猪刘大家房顶,王掌柜气得半死,说是黄鼠狼精作怪。”“黄鼠狼只偷鸡,怎么会偷酒喝,我觉得另有蹊跷。”……
昭沅瞄了一眼应泽,只见他面不改色地奔向路边的小吃摊,向摊主露齿一笑,充满一个普通的十岁孩童应有的稚气,天真烂漫:“五碗豆腐脑,十屉小笼包。”
乐越喃喃道:“总有一天他会逼我和他同归于尽。”
杜如渊拍拍他肩膀:“大丈夫当忍一时之气,淡定。”
作者有话要说:再贴一章^^
第四十六章
按照杜如渊的计策,乐越一行出了广福镇后,折转向南,直奔定南王的封地。
应泽对于凡间美食的热情一直有增无减,大概过了四五天后,杜如渊的盘缠就被吃了个精光。
一时之间搞不到钱,他们连城镇都进不得,只好落魄地在郊外露宿,乐越打开包袱,拿出最后几只干烧饼。
应泽看看烧饼,表示了对这种粗糙食物的不屑:“本座不吃。”乐越道:“只剩下这个了,如果殿下不怕饿肚子,不吃也行。”应泽抛下一句“我去去就来”,冒出一股黑烟,踪迹不见。
乐越和其他人都懒得问他去哪里了,真心希望他就此不回来了更好。昭沅跑去附近的河边接了点水,大家围坐在几棵大树间的空地上,升起一堆火,就着凉水啃烧饼,一旁的草丛里忽然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乐越侧首听了听,精神大振:“难道有野兔?”油汪汪的烤野兔,乃露宿荒野安慰漫漫长夜的最佳滋补。
琳箐摇摇头:“不像,好像有妖气,是只小妖怪。”
妖怪不能当食物,乐越兴趣顿失。琳箐道:“懒得理它,它如果敢过来,我们就修理修理它,如果不过来就算了。”
杜如渊道:“很是,现在主动找事就是浪费力气,浪费力气等于浪费食物。”
也不知道草丛里的妖怪是不是听到了他们的谈论,悉悉索索的声音突然消失了。
琳箐道:“没有走,好像藏在草里偷看我们呢。”大家都觉得,现在身上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被一只妖怪偷窥一下并无不妥,于是全都坦坦荡荡地坐着,任凭它看。
啃完烧饼后,乐越摸摸肚皮,就地躺下,准备闭上眼睛一觉到天亮,正在此时,突然有阵阴风吹过,火堆抖了两抖,接着,又有一股黑烟冒出,应泽无声无息地站在火堆边,扑地将手中提着的一个包袱丢到地上。
一股浓郁的烧鸡香味从包袱中散发出来,应泽简洁地吐出两个字:“晚饭。”
乐越翻身坐起,拆开包袱,两只肥硕的烧鸡,三个丰满的卤蹄髈各自躺在荷叶包中,冒着热腾腾的白烟,在火光下反射出销魂的油光。应泽在地上坐下,又放下一个酒坛。
乐越吸了吸鼻子:“这些东西,您老人家从哪里弄来的?”
应泽仍然简洁地说:“城里。”
老龙身无分文,一路吃来,全是杜如渊付账,如今能抱来这些东西,除非……
应泽道:“哦,我看见城里有个钱庄,就进去拿了点钱。”
乐越的手抖了一下:“这叫抢劫。被抓住要坐牢的。”您老人家不会坐牢,我们就不一定了。
应泽耷拉着眼皮道:“抢劫本座见过,本座这是拿,不是抢。”
乐越道:“不告而取非窃即抢。”
应泽道:“那么本座现在回去告诉他们一声,钱是本座拿了,有胆他们就来从我手中再拿回去。”
乐越扶住额头:“这更叫抢了。”
应泽噌地站起身:“凡人就是忒多规矩,吃饭要付钱,拿点钱叫做抢,这里那里都要讲规矩,满口什么礼仪,什么规矩,都是利用,到最后都无情无义。”他一甩衣袖,卷起一只烧鸡和那只酒坛,走到远处的树下,自啃自饮。
琳箐眨眨眼,看看乐越:“你的那位师祖,当年到底对他做过什么?”
乐越揉揉太阳穴:“我也很想知道。”
包袱里的烧鸡和蹄髈散发出勾人的香气,乐越十分犹豫是吃还是不吃。反正应泽抢也抢了,东西也买了,放着不吃也挽回不了什么,但吃的话又实在对不住江湖道义和自己的良心。
乐越从一旁的草丛中掐了一片草叶,抛起来,假如落到地面正面朝上,就吃,背面朝上,就不吃。
草叶轻飘飘地在空中打了个转,被一阵过路风一吹,竟落进了火堆之中。
乐越只得再去掐一片。
昭沅在一旁看乐越的挣扎和矛盾,眼角的余光忽然发现树后有团黑影悄悄探出了头。
昭沅讶然,对面坐的琳箐向它眨眨眼,示意它不要说话。
乐越也有所察觉,仍然装作不知情,弯腰掐草叶。
黑影探头探脑地从树后跳出,悄悄地,一点一点,跳向装着烧鸡和蹄髈的包袱,用嘴叼住包袱皮的一角,一点点往树的阴影中拖。
眼看即将接近它方才藏身的大树,乐越猛地转身,一个箭步加一个饿虎扑食势,牢牢将黑影擒获在掌下。
昭沅琳箐和杜如渊纷纷凑上前,连在一旁孤独地啃烧鸡的应泽都向这边望来,只有商景还趴在杜如渊肩膀上酣睡。
那黑影是只野兔,灰扑扑的,乐越拎着它的耳朵晃了晃,野兔瑟瑟颤抖,突然口吐人言:“大侠饶命。”
会说话,的确是妖。而且听说话的声音,好像是只雌兔妖。
乐越将兔子放回地上,琳箐蹲下身,用鞭子柄戳戳它:“兔子不是吃草吗?你为什么偷肉吃?”
兔子匍匐在地上哽咽道:“麒麟大仙饶命,我是这座山里的兔精,修行两百年,从来不曾伤人。我不敢打扰各位,但,我洞中有一个人现在命在旦夕,假如再不吃点好东西,他就要死掉了……”
兔子抖动了两下,身周泛起浅浅的光芒,顷刻后变成了一名灰衣少女,相貌倒还算甜美标致,双眼盈满泪水。
兔精少女说,前几天她在山上采集芝草,看见山边的道路上有几个人围住一个人,好像在争执,然后那个被围住的人想要离开,其余几人中为首的一个突然拿剑从背后刺了那人一剑,他们可能以为那人立刻会死,拔出剑后把他抛进了路边的土坑便走了。她跑过去察看,发现那人还有气息,就把他拖回洞里,日夜照顾。
兔精哭道:“可是,我道行很浅,不会治伤的法术,我怕被道士发现,也不敢进城,他一直不见好转。马上快要死掉了……我想如果能弄点补养的东西给他,他是不是会好起来。”
妖精救人是件很感人的事情,尤其是一位柔弱的妖精少女肯不顾自己安危地救一个落难之人,更加令人感动。乐越的侠义之情顿时熊熊地燃烧了:“姑娘,不知道有没有在下可以帮忙的地方,不如你带我们去看看那个重伤的人吧。”
摸黑走过九曲十八弯的小路,翻过一个土坡,方才到了兔精姑娘的洞穴。
兔精姑娘的洞穴和狐老七家自然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只是一个普通的土洞,洞里囤积了一些野菜青草,洞内最深处,靠着石壁的草垫上躺在一个人,头边搁了一只盛满清水的碗。
昭沅跟着乐越凑到近前,看清那人的模样,都大吃一惊。
怎么会是他?怎么可能是他?
草垫上的人衣衫脏污,头发枯黄凌乱,只有一张脸即使灰败枯瘦,仍透出一种虚弱的俊美。
可能他真的要感谢这张脸,假如他不是拥有这张脸,打动了路过的兔精姑娘,而是像他的师父重华子那样,年近黄昏,脑满肠肥,一脸龌龊,大概他早已经是一具路边的尸体,阎王殿里又多出一缕冤魂。
兔精姑娘痴痴地望着他,泪盈盈道:“就是他了。”
乐越喃喃道:“怎么会是洛凌之……”
作者有话要说:继续贴
第四十七章
兔精姑娘痴痴地望着他,泪盈盈道:“就是他了。”
乐越喃喃道:“怎么会是洛凌之……”
昭沅帮着乐越一起扶起洛凌之,乐越解开他的衣襟,洛凌之身上在论武大会被妖兽所伤之处刚刚愈合,痕迹清晰,前胸和后背又各有一处新伤,糊着厚厚的,显然是兔精姑娘自制的草药。杜如渊弯腰仔细瞧了瞧:“现在伤口处有药,不好察看,不过看位置,应该是被锋利的兵器穿胸而过。”
琳箐道:“他是胸与背受伤,不应该仰躺,应该侧卧呀。”
兔精又低头:“我,我没有照顾过伤患,对不起。”她眼中的泪水终于掉了下来,“我怕他会死掉,是不是因为我没照顾好,所以他要死掉了?”
乐越急忙安慰他:“没有没有,要不是因为你,他可能早就没命了,你放心,我们不会让他死。”
琳箐哼道:“你别忙着保证,还不知道要怎么救他呢。”
杜如渊摸着下巴:“首先,肯定要先进城去,找家客栈,安顿下洛少侠,再立刻请个大夫。”
怎样把洛凌之运进城去,这是个问题,进城之后客栈和诊金要拿什么付,这又是个问题。
前胸有伤,背后有伤,不能背,不能扛,伤势很重,还要轻运轻放,难道要一个人抬着头,一个人抬着脚这样把他抬进城去?
乐越沉思犹豫,琳箐道:“我可以用法术把他瞬间弄进城去,路远的话不太好办,还好这里离城镇很近。”
那么只剩下了客栈钱和诊金的问题……
乐越又沉思犹豫,也跟着过来的应泽抱着双臂靠在洞口:“怎么,少年,缺钱用了?要不要本座借你?”
乐越猛抬头,铿锵有力地向应泽道:“多谢应龙殿下。”
一个时辰后,洛凌之安稳地躺在了永寿镇最好的客栈里最柔软的床上,琳箐摸出一瓶麒麟族的疗伤秘药,给洛凌之塞下两丸,乐越要了桶温水,临时帮洛凌之擦洗了一下,拿自己的干净衣袍暂替他换上。
琳箐的药丸很有神效,等杜如渊领着城中最好的大夫到来时,原本几乎没有脉搏的洛凌之脉相平稳,心跳有力,大夫大呼奇怪。
洛凌之受的伤的确是被利器从背后刺入穿胸而过所致,还好行凶之人的准头有些偏,未伤到心脏,利器应该是一把双刃锋利的长剑。
大夫开了药方,乐越忧心地问:“这位伤患有性命危险么?”
大夫犹豫了一下,道:“这个伤,原本是致命伤,拖了几天,按理这位公子早该……但他脉相平稳,好像内伤已愈,只有皮肉刀口仍在,实在奇怪,老夫行医多年,从来没见过这等怪事。”
乐越干笑两声:“那个,可能因为这位少侠是大名鼎鼎的清玄派首席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