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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作家创作心得:那么红-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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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把它当成一个真实存在的故事那样去讲。而不认为它只是我—作者所虚构的一个故事。  2003年9月我很意外地落入了北京的一所军校。我记得有天下午我收拾好行李决定回家乡长春,因为我不喜欢那里的环境。当时我父亲提醒我,不读这所大学的话,回去面对的是要再读一年高三。可能是出于懦弱,我最终选择留在学校,我从火车站又回到学校。我当时暗下决心,与其回去读一年高中,还不如辛苦一些,在这一年间将我一直要写的这部小说写出来。因为这样的话,我可以凭借这部小说还有我所坚信的才华作为资本从这里退学。本来在我年少时,我打算在2005年来写自己的第一部小说的,然而比计划提前了两年,我很担心我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将其完成到理想中的样子。  9月份我写了一个中篇为这部长篇找感觉,然而在起笔时还是有些艰涩。尽管,早在高中时以游戏般的状态写过一次,但是我明白那是作为练笔的一个故事而已,而现在我将写这种我最为尊重的文学形式—长篇小说。第一部行程过半,语感好了很多,大概是到杜宇琪出场的那一段,往下就很顺利了。  写完第一部,我忙着应付年前的考试,以及到上海参加一次作文比赛5周年的活动。在通往上海的火车上我开始考虑第二部。小说中有两条线索,一条以第三人称叙述,而另一条我却无法确定是以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在上海,我向七月人提出了我的疑惑。为了避免叙述的混淆,他建议我改变叙述的角度,而从我本人的阅读经验来讲,我很讨厌去读那些带有神经质人物叙述。于是再回往长春的火车上,我选择了第二人称来叙述。这样,在交待“你”的性格同时,同样也暗示了叙述者“我”的身份与角色。在火车上度过那一年的除夕之后,我于正月初三的傍晚开始动笔。  在请了一周病假、推迟3天返校的时候,我带来了我的第二部书稿。在北京宿舍的3月,我先是重新写了一遍第一部,一个星期之后,我开始写第三部。为了追求一种和谐,我决定将第三部分为20节来写。我先定好这20节的大致提纲,写起来还算是顺利。但是条件却更为艰苦。我每天夜里都在等待政委房间熄灯半小时后的12点开始写。清晨5点半,赶在政委起床前将灯熄掉,6点钟我们要准时出操,7点回来整理内务和吃早餐,8点半准时上课,直至下午5点半再次军训。我很奇怪,自己几天不合眼却可以保持既不兴奋又不低迷的状态完成这个长篇。我迄今还保留着对那一段经历的美好回忆。  我大约在4月初开始起笔写第四部,我那时就认为,相对前三部而言,这会是最好写的一部,或许这和我最习惯阅读的经典或通俗小说的写法非常相似。全部的叙述都可以很流畅,不会出现前边那样滞留的现象。我原计划在4月20日左右完成第四部,也就是整本书。在五一节日之后我可以选择离开这个学校。当时很意外的是北京爆发了SARS。我带着书稿,躲进了朋友所在的中财西山分校,完成了第八章和第九章的前半部分。然而3天后,我被那里的保安认出不是该校的学生,所以当晚12点,我被赶了出来。后来又躲到北化的一位朋友那里,以同样的方式完成第九章和第十章,最终不得不离开北京,回到长春。第四部的写作环境前后变化了4次,最后终于在5月3日的晚上在家中完成了这本书—《维以不永伤》。  虽说是第一本书,我是在2003年5月将其完成的。但是由于一系列原因,直到2004年5月才正式出版。我那时已经写完了第二部长篇,所以当我2004年看到它以我第一本书的形象出现的时候,我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因为一年过去了,好多感觉只能靠回忆才能重现。写完长篇时那种兴奋已经不存在了。现在再看这本书,我很钦佩那个时候的自己,现在甚至是未来,我再也很难做到在如此艰辛的环境下,持续几个月的时间完成一部大部头。我很难把那个时候的我和现在的自己想像为同一个人,所以,这本书对我的激励,比这本书在我个人的文学之路上的意义更大。看过的人都会知道这是一部大部头的小说,我这一生可能会写几部这样结构和情节都比较复杂的小说,已写出来的这部是惟一的。在这之后我写的一两部都是10万字左右的小长篇。它们结构比较简单,线索也不如这般交错。  在《维以不永伤》的结尾我这样写道:  当晚值班的监管将雷奇叫了出来,神情严峻地告诉他袁南的死讯。他笑了笑,没有再理会别人对他的同情安慰。他知道这一天终于等到了,他知道随着这一天的到来他终于可以将深藏在心底的爱恋当作一次遥远的记忆,他终于可以忘记过去的一切,开始试着去追求无我两忘的境界了。回到房间他将杯沿的一只小虫拿了下来。那是清晨他在墙角找到后把它放在杯沿上的。他没想到整个上午虫子会不知疲倦地转了4167个圆圈也没有找到下来的出路。出于对虫子的敬意,他把它放到了地上。疲惫的小虫抖了抖断掉得羽翅伏在地面上一动也不动。一阵吹来的微风掀翻了它的躯壳。“永远也不会动了,”他想,“已经死了。”  虽然我说过第四章是对通俗小说的戏仿,但它毕竟是全书的一部分。说它是戏仿,只是在一些无关大体的情节以及叙述的节奏感和通俗小说相似。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结尾在小说构思之前,就长时期地停留在我的脑海中。总有这样的一些意象—故事里所有的人毫无目的地坚持着走在一条路上,他们不知道这条路有多远,终点是哪里。他们看到两旁似曾相识的风景,便错以为是命运的安排。殊不知,我们在半空中俯瞰他们,可以看到他们其实是走在一条环形的甬道之上。全书人物的经历也和这只虫子类似,书中的许多人,最终的结局都是死亡。很多人都认为,雷奇死掉的只是一个名字,他还以另一个名字—甚至是一个民族—不为人知地活着,他的精神渐渐地被岁月所磨灭。这样算来,全书描述了12个人的死亡,前后依次是毛毛、杜宾的祖父、李奶奶、杜宾、雷奇、钟磊、另一个毛毛、张文再和他的父亲、朱珍珍、观棋多嘴的人,还有袁南。我的一个朋友认为我的这种写法让小说听起来好像比《活着》中死去的人还多。我觉得至少就死亡率而言它并不比那部小说更高,另外值得庆幸的是,我的人物并没有因为吃豆子而撑死。如果真的抛开死亡率不谈的话,则死亡人数最多的可能是《三国演义》。  1998年余华声名大震,我当时读了余华的全部长篇,就《活着》而言,我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出色的小说。那本小说相当单薄,单薄得只剩下一个意象,那就是:一个人很痛苦,但是最后平静地活着,而他身边的人都莫名地死去了。《活着》的创意和主题是很出色的。但是小说总感觉是缺了什么。就这部小说我想了很久,一类小说是作者想要告诉你一些事情,能看进去多少是读者的事情;另一类小说是作者用心写出的故事本身包含了他的观点,读者则去感受这个故事。很显然余华是属于前者的。  第二个小说《一,二,滑向铁轨的时光》是在起笔《维以不永伤》之前构思的,也是想对我童年若干记忆的一些交代。当然,只写了我童年的一部分,不过这也足以构成这样的一部长篇小说。接下来一两年里,我将还写4部这样的长篇小说。我想把它组成人生五线—家庭、性启蒙、思念、成长及性,当然几部长篇之间的主题并不是可以用几个简单的词语明显地区分出来,譬如性与性启蒙和爱,它们有时可以完全混淆在一起,每个词语不过是一个长篇的侧重点。这5个小长篇应该是《维以不永伤》和下一个大部头长篇间歇期当中的小说。  第二个长篇完成于广州。我10月中旬到达广州,写长篇之前,我先写了一篇《快乐前行,低迷折回》来熟悉这种接下来能够用到的叙述文体。长篇在平安夜前完成,前后持续了一个月,在广州,在我所就读的第二所大学。我并没有如我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勤奋地去攻读自考文凭,很少去上课。每天夜里开始写起,到清晨7点左右停笔,吃一盘很好吃的肠粉,然后熟睡到太阳下山。圣诞节那天,我在上午逛街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由于我很久没有白天出行,太阳对我来说是如此可怕,在强烈的日光下面我连眼睛都无法睁开。    

我和我的王国
我一直想构建一个王国,这个王国里有国王、有臣子、有嫔妃、有平民,而我高于他们,我统治他们,我看着他们怎样去生活,我是他们的创造者。假如说,你在写一部小说的过程中会很兴奋,那么等你经历了很多次兴奋,也就是写完了很多本不同的长篇小说,你会因为这个创造出来的王国而感到幸福。还有,从写作根本出发,我在描述他们的时候,诚如我前面所说,我没有能力去虚构太多的人物,我觉得,我用尽此生将这些本来就存在于我脑海中的人物一一描述清楚就够了。而且,这也是一个很省力的方式,当这个人物在你的小说里出现过之后,你已经知道了他是什么样的人。你在接下来以不同视角叙述的另一部小说中,只要把它讲出来就可以了,不需要很费力地再去构思一个全新的人物。我一直认定这句话:如果这两个人物的性格差不多的话,不同的只是他们的生活环境和经历,那么我为什么不把他们合成一个角色去写呢?  我最终选择的那些人物,我没有想过我是在虚构他们。我以为他们是存在的,即使只存在于我的脑海之中,他们也是一些独立的个体。  这些人物里边我有的喜欢,有的很钦佩,还有的令我少许有些反感,但我并不憎恨最后一类人中的任何一个,除了理解,或许因为这些都是我写的吧。如果连他们的创造者都恨他们,他们这一辈子会很失败的。不过,有人对我说:“你的小说里很少有不承担着失败的人物。”也许他是对的,即使是惟一活下来的杜宾,他可能也是一个失败者。  其实写这部长篇的时候,我痴迷于两个词语所构成的生命状态—宿命和无奈。无奈大家都可以读出来,那里面没有人能够最终如愿。总是有一种力量来阻碍他们的努力。在第四部里面,由于我对通俗小说的戏仿,时常会设置一些巧合,使得谁也逃不出他们一开始就生活的圈子,有一些巧合很明显,有一些巧合是细微的暗示。可能只读一遍的人并没有读出来。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阅读与写作
我有一个朋友,他在火车上看完了我送给他的《维以不永伤》。在去天津的火车上。他看完一、二章以及第三章的一部分,余下的部分则留给了他回上海时所需要消磨的列车时光。他对我说,在最初开始读《维以不永伤》的时候,当他读到“最初是那个打奶的人发现的……”那样的一个开头时,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尤其是关于将幻觉当作现实的老太太的描写,以及其中所透露出来的趣味,他差不多以为那个细节是对马尔克斯致敬的一种表示了。他也同时提到,我的几个小说几乎都是围绕着《维以不永伤》里的几个家庭以及人物,比如杜宾,又比如雷奇一家。就如同福克纳几乎所有的小说都用来描写他笔下的南方,他猜测我也在试图建立自己的“南方”。  在我最初的时候,马尔克斯对我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我阅读福克纳,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他是马尔克斯的两个精神导师之一,后来在他的影响下我仔细阅读了福克纳几乎全部的作品,然而我发现他和马尔克斯完全属于两个世界。现在再谈起福克纳,他的结构和他的王国的构建令我惊喜。但我无法忍受他的文字,诚如我不能忍受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我实在无法想像那些满足于无脑大片的美国人居然可以看得下去福克纳的东西。后来我看的书渐渐多了起来,也有人曾经问我对我影响比较大的作家,我却一下子说不上来了,就像如果有人现在问我福克纳对我是否有过影响,我可以说有,但是如果问我谁对我有过影响,我却无法回答。说到福克纳,值得提一提他的《圣殿》,这个书名在我的小说中出现了两次,第一次是在中:  然而这5天毛毛并没有照他爸爸的话去做,她坚持待在家里。星期一她在读《圣殿》,显然她看不懂这本预示她悲惨下场的小说,硬着头皮读了一个下午便放下来看着窗外。  另外则是:  直到她读完《圣殿》的那天她才明白文学是这样定义的—不在于揭示出重大的社会问题,不在于给读者一时愉悦的消遣,文学真正的目的在于对未来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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