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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会儿,我就在他的冷漠下融成了一滩水渍,带着和周围地板不同颜色的,肮脏的水渍。许久,他又从钱夹里抽出几张百元大钞,放进我的手里,然后说,我的晚上,是要留给我老婆的。用的是一种不容质疑的肯定的语气。他让我顿悟,我只是他招来的女人,是彼此需要时,窥蜕对方肉体的性的发泄品。他跨出房门的时候,背影很高大,我罩在那些阴沉沉的黑暗里,哭得惊天动地。
“你去拿药吧,我打个电话下去关照一下,你不用给钱了,我们也算是朋友。”他把钢笔的帽子扣好,抬起头对我说。
“不用,该多少就多少,现在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交易。”
我抱起卡其,拿着处方,信步走出门。
现在,我们是平等的,我没必要再去竭力地讨好谁,满足谁。
尽管我对这个男人抱过一丝幻想,但我是明白的,幻想就等于自己捏造的梦,任何现实都会让它破碎掉,然后残缺不堪,而当时的我,竟然无知到想利用这个幻觉去成全我彼时彼刻的美好,这个愚蠢的想法让我在之后的几次鱼水之欢里变得更加放肆更加猖狂地掠取.
我们都是不用向对方负责的人,那谁还管谁怎么样呢?
3.
卡其的病果然好得很快,它又开始在房间里耀武扬威地晃来晃去,像是乾隆帝下江南似的,折腾得屋里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我指责它所有恶劣行径的时候,它居然还摇摆着尾巴一个劲儿地舔我,这小家伙倒是把阿谀奉承学习得惟妙惟肖的。
斐麟来的时候,我正在洗澡,门铃急促的响起来,我披着条大浴巾就出去来他开了门。他看了我一眼,然后昂首阔步地走到房间里,嘴里在喊着:”卡其,看爸爸给你带什么来了?”
我围着浴巾好笑地看着卡其朝斐麟蹭过去、然后和他滚到一道的场面,差点忘了还没擦干的身体,于是连忙闪进浴室。
我的房子是斐麟陪着我一块儿去租的,说是不放心,怕我被房东骗了,硬是缠着要我带他一道去,结果在他勘察了整个房间外围的情况之后,终于点了一下他那宝贵的脑袋。
房东去拿租赁合同的时候,我拿着笔敲他的头说,如果我是房东,这房肯定不租给你这种人,挑三拣四的。他白了我一眼说,我这般神经质,还不是为你?万一这房子周围龙蛇混集,到时候你喊破嗓子都没人救你!
房子后来一租就是一年,中介乐得合不拢嘴,一个劲儿的说,小姐你人漂亮,将来肯定大富大贵。早就听惯了拍马屁的话,我只是笑了笑算是还礼,然后付了半年的租金和押金,斐麟替我负担了一半,我跟他说好等我找到工作就马上还他,结果被他狂鄙视了一顿。
这间屋子是在多伦路上,一幢比较旧的小别墅里,外面看上去脏西西的,但是房间里的装修看着还挺顺眼,于是我什么都没动,搬了行李就睡过来了。
房东是个挺和善的老头,和他老婆一起住在我楼下,说是我这间房以前是他们女儿住的,结果女儿嫁人了,这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多个人就多份热闹。
我蛮喜欢这对老夫妻的,于是没事的时候也经常跟他们一起吃顿晚饭什么的,用斐麟的话来说,我就是又捡了对爸妈。
我穿好衣服出来的时候,卡其正在啃斐麟买给它的磨牙用的骨头,在一旁不亦乐乎。
我拿了罐啤酒丢给斐麟,然后自己也拿了一罐。
“你怎么开始喝这玩意儿了?”斐麟扬了扬眉毛。
“喝了暖胃。”
“暖你个头,喝酒伤胃的你不知道?”
“我又不会多喝,你着什么急呀?”我咂巴咂巴嘴说。
斐麟站起来走到冰柜前朝里张望了一下子,然后气急败坏地走到我面前说,”那么多酒!”
我顺着他手指头的方向看过去,发现我冰柜的下半部全部被百威填满了,我心里大喊不好,我知道斐麟这家伙计较起来是没完没了的。
“夏……依……然!我告诉过你,你有胃出血!胃出血是不能喝酒的!你把我话当耳边风是不是啊?”他指着我的脑袋一阵乱骂。
我没有辩解,事实上我也没什么话好辩解的,更何况斐麟对我的事尤其上心,一旦让他抓住小辫子了,我越是跟他争跟他闹就越是没什么好下场。他发火时的样子真的挺吓人的,跟卡其一样,有明显的暴力倾向。
斐麟见我不说话,就径直走到那几排啤酒前,”嗖”的一下把它们都丢进了垃圾袋,转身刚要朝我走过来,又想想不对,然后提着装了满满一袋啤酒的垃圾袋跑下楼,我估计着全给丢垃圾箱里去了。
“百威,很贵的!”他回来后,我眼巴巴的朝他看,希望他像变戏法一样再从背后把那个袋袋悬出来,可是什么都没有,他是空手而归的,我朝着他嘟囔。
“你再给我废话我就把你押回家!”斐麟发怒的时候,果然,很可怕。
我坐在一边不吭声,直直的朝他看,过了大概几分钟后,想他老人家算是气顺了些,于是口气也变得比较能够让人接受,他摸摸我的头叹了口气说,”依然,别再糟蹋你自己了。”
我笑了笑,无所谓的样子,但是眼泪却差点猝不及防地跌落下来。
当年,我还是那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逍遥地活在爸妈给我盖好的宫殿里,天生的优越条件让我不用花很多力气就能够顺利得到我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一直都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直到遇到阿亮,我才明白那种可笑的想法是多么的荒唐和接近愚蠢。
他只伸了伸手指头,我就像张纸片一样轰然地倒了下去,并且再也找不到理由站起来平视他的脸,他鬼魅般却又如幼童一样明亮的笑让我跌荡在他目空一切的攻击中不可自拔。
斐麟对我说,依然,这是阿亮,我最好的兄弟。
那一刻起,我的眼睛就再也无法从他的脸上挪开,那年我20岁。
我,斐麟,阿亮,三个人像三条扭曲着的线一般从各个方向驶向一点,然后交汇。
这个点,也铸成困扰我一生的盲点。
“依然?”斐麟见我许久不出声,冷不防在我鼻尖上刮了那么一下。
“呃?哦。没什么,我过会要出去,你呢?”我故意撇开他一探究竟的眼神说。
斐麟看看我,然后伸了伸腿站起来,”下逐客令了,我当然只能闪人咯!”
“那一起吧,等我换换衣服。”
“好。我能看吗?”
“看你个死人头啊!色狼!”我一把把他推出房间,”砰”的关上阳台门,拉上厚实的窗帘布,不理会他在外面抗议这么冷的天把他一穿着羊毛衬衫的人关在摄氏5度的空气里。
穿戴完毕之后,我打开门,只见斐麟像个小猴儿似的一跃就蹦了进来,一边跺脚一边喊,”夏依然,你要对我负责!”搞得我哭笑不得。
估计着他身体回暖后又开始对我的衣服津津乐道起来,他看着我一身火红色的洋装咂巴咂巴嘴说:”我还是第一次看你穿这个颜色的衣服哦,好像成熟了不少嘛!”
我耸了耸肩,说:”我又不是以前那年纪了,想怎么清纯就怎么穿。”我把头发高高的束起来在后脑勺上盘了个卷,”人总是会老的,尤其是女人。”
“好看是好看,不过……总觉得一下子看不习惯。”斐麟围着我转了一个圈,无奈地说。
“总要习惯的,今天我妈生日,我不想一身白色站在她面前。” 我边说边对着镜子擦了点粉色的口红。
“这么亮的颜色,配这个颜色的口红好像不是特别好看,你有没有再红一点的那种?”斐麟看着我的嘴唇说。
我照照镜子,的确,鲜红的衣服衬得那些粉红色带了很多病态的感觉,人也显得不是特别精神。我打开化妆箱想找找有没有再深一些的口红,可是翻了个底朝天,只找出七支差不多颜色的出来。我看着排成一排的口红,叹了口气。
斐麟跑过来看了看,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怪怪,都是这个颜色啊?”
我没出声,只是呆呆地看着面前的口红,每一支都是粉红色的,然后我想起了阿亮,我第一次跟阿亮出去约会的时候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天哪,你涂粉色的口红就像个芭比!阿亮的神情像个孩子一样,几乎是张嘴就蹦了这么句话出来,我还记得那时的我很单纯,想都没想就应了一句,你喜欢,我以后就一直涂给你看!
后来我才知道,阿亮还能把涂着鲜红颜色口红的女孩夸成玛丽莲?梦露。
我把口红收起来,对斐麟说:”算了,来不及了,以后再买吧。”
斐麟点点头,说:”女人的化妆盒里永远少一个颜色,女人的衣橱里也永远少那么一件衣服。这句话是谁发明的,真他妈的牛!”
“那男人的怀里还永远少一个女人呢。”我甩都不甩他,边跟卡其亲热边说。
“别把男人看得那么坏,至少还是有几个像我这么全面发展的新好男人的,小姐,不要一棒打翻一船人哦!”斐麟从我手里抢过卡其,用手噼哩啪啦的乱摸它脖子上的毛,卡其惨叫一声,奔到床底下去了。
4.
跟斐麟在路口分开之后,我叫了辆车直奔瑞金宾馆,今天是我妈50大寿,很多天前她就发了个追缉令,让我自己好自为之。
其实不用她说,我自然不会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礼物我早就准备好了,一对翡翠玉镯,听说是出自名家之手,掏钱的时候我愣是咬紧牙关,才把钱顺利递到了帐台里面。想着我妈为我操劳了大半辈子,这样的礼还是值得的。
到大堂的时候,我老远就看到我妈那身鲜红鲜红的唐装了,那是去年我去香港的时候帮她买的,用身体得到的第一笔钱,我还记得我妈把衣服捧在怀里一个劲儿笑的时候,我心里的眼泪已经流过我身体的每个器官,然后慢慢被吞没掉。我妈乐呵了一会儿后又忽然沉下了脸,大概是她也发觉这件唐装的做工绝不是一般师傅能做出来的吧,我正琢磨着怎么编个谎给骗过去呢,没料到她开口就是一句,――“我好像又胖了不少,”愣是没把我唬倒。
“依然――!”我妈朝我挥挥手招呼我过去。
“妈――,生日快乐!”我甜甜地亲了她一口,然后把玉镯盒子递上去。
围在她身边的一些牌友、朋友什么的都怂恿她打开来看看是什么东西。我妈推辞不掉,只能打开,然后我看见所有的阿姨婆婆姐姐奶奶们的眼睛都直了。
那对玉镯,五万八千八百八十八。
当然,我不可能把这个实价告诉我妈,不然我妈可能戴都不会戴,那才真叫一个浪费!
“妈,喜欢吗?戴上吧!”我搂着我妈的脖子撒娇说。
我妈笑得合不拢嘴,在众人的起哄声中,眉开眼笑的把镯子戴在了手腕上,顿时显得更加得雍容华贵。翠绿色的玉镯和我妈身上的红色唐装简直是相辅相成,把我妈衬得那叫一个富贵。
“哎呀,又浪费钱了吧。这镯子肯定得不少钱!”我妈一边应付朋友的夸耀,一边故意责怪我。
“今天您五十大寿嘛!一辈子就一次!最主要是您喜欢就好呀!”我又在我妈脸上亲了一口,众人都夸我妈好福气,有个像我这么孝顺的女儿,又漂亮又乖巧,还能赚很多钱。
是的,我除了和男人有不定期的交易之外,白天还有一份别人看了都会眼红的工作,在一家大型跨国公司里做总经理助理,穿昂贵的白领装,涂最适合场合的LANE彩妆,用Chanel5的香水,举止高雅大方,尽情享受来自各个领域的男士的赞许眼光。我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工作要做,只是负责联络客户,然后陪总经理和那些财大气粗的老板们找家奢华餐厅那么豪饮一番,通常一张张金额不小的定单就这么搞定了,做一些陪喝陪聊陪笑的事情,跟”三陪”也没什么分别了。
确切来说,我觉得自己就是个花瓶,走哪摆哪。但是我无所谓,漂亮也是一种财富,我没理由拒绝这样得天独厚的资源,那些个男人白天西装革履,一到晚上却又野蛮得像丛林野兽般疯狂,男人都能如此善变,何况女人,更何况像我这般的女人呢?
人和事都有两面性,这是斐麟灌输给我的。就像他说的那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