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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只见熊熊一团巨火打在离她身边不及十余尺的石桌石凳之上,白石尽变成黑色,硫磺的臭味历久不散。她说给我听,犹有余悸。
我们通信全靠船运,需二十余日方能到达,但不必嫌慢,因为如果每天写信隔数日付邮,差不多每隔三两天都可以收到信。我们是每天写一点,积一星期可得三数页,一张信笺两面写,用蝇头细楷写,这样的信收到一封可以看老大半天。三年来我们各积得一大包。信的内容有记事,有抒情,有议论,无体不备。季淑把我的信收藏在一个黑漆的首饰匣里,有一天忘了锁,钥匙留插在锁孔里,大家唤做小方的一位同事大概平素早就留心,难逢的机会焉肯放过,打开匣子开始阅览起来,临走还带了几封去。小方笑呵呵的把信里的内容背诵几段,季淑才发现失窃。在几经勒索要挟之下才把失物赎回。我曾选读“伯朗宁与丁尼生”一门功课,对伯朗宁的一首诗One Word More颇为欣赏,我便摘了下列三行诗给季淑看:
〖HTF〗感谢上帝,他的最卑微的生人
也有两面的灵魂,一面对着世人,
一面给他所爱的女人看。
不过伯朗宁还是把他的情诗公诸于世了。我的书信不是预备公开的,于一九四八年冬离家时付之一炬。小方看过其中的几封信,不知道她看的时候心中有何感受。
六
三年的工夫过去了。一九二六年七月间麦金莱总统号在黎明时抵达吴淞口外抛锚候潮,我听到青蛙鼓噪,我看到滚滚浊流,我回到了故国。我拿着梅光迪先生的介绍信到南京去见胡先NFECF先生,取得国立东南大学的聘书,就立刻北上天津。我从上海致快函给季淑,约她在天津会晤,盘桓数日,然后一同返京,她不果来,事后她向我解释,“名分未定,行为不可不检”,我觉得她的想法对,不能不肃然起敬。邓约翰(John Donne)有一首诗《出神》(The Extasie),其中有两节描写一对情侣的关系真是恰如分际:
我们的手牢牢的握着,
手心里冒出黏黏的汗,
我们的视线交缠,
拧成双股线穿入我们的眼;
两手交接是我们当时
惟一途径使我们融为一体,
眼中倩影是我们
所有的产生出来的成绩。
久别重逢,相见转觉不能交一语。季淑说:“华,你好像瘦了一些。”当然,怎能不瘦?她也显得憔悴。我们所谈的第一桩事是商定婚期,暑假内是不可能,因为在八月底我要回到南京去授课,遂决定在寒假里结婚。这时候有人向香山慈幼院的院长打小报告:“程季淑不久要结婚了,下半年的聘书最好不要发给她。”季淑不欲在家里等候半年,她需要一个落脚处。她的一位朋友孙亦云女士任公立第三十六小学校长,学校在北新桥附近府学胡同,承她同情,约请季淑去做半年的教师。
我到香山去接季淑搬运行李进城是一件难忘的事。一清早我雇了一辆汽车,车身高高的,用曲铁棍摇半天才能发动引擎的那样的汽车,出城直奔西山,一路上汽车喇叭呜呜叫,到达之后她的行李早已预备好,一只箱子放进车内,一个相当庞大的铺盖卷只好用绳子系在车后。我们要利用这机会游览香山。季淑引路,她非常矫健,身轻似燕,我跟在后面十分吃力,过了双清别墅已经气喘如牛,到了半山亭便汗流浃背了。季淑把她撑着的一把玫瑰紫色的洋伞让给我,也无济于事。后来找到一处阴凉的石头,我们坐了下来。正喘息间,一个卖烂酸梨的乡下人担着挑子走了过来,里面还剩有七八只梨,我们便买了来吃。在口燥舌干的时候,烂酸梨有如甘露。抬头看,有小径盘旋通往山巅,据说有十八盘,山巅传说是清高宗重阳登高的所在,旧名为重阳亭,实际上并没有亭子。如今俗名为“鬼见愁”。季淑问我有无兴趣登高一望,我说鬼见犹愁,我们不去也罢。她是去过很多次的。
我在西山饭店用膳之后,时间还多,索性尽一日之欢,顺道前往玉泉山。玉泉山是金、元、明、清历代帝王的行宫御苑,乾隆写过一篇《玉泉山记》,据说这里的水质优美饮之可以长寿,赐名为“天下第一泉”。如今宫殿多已倾圮,沦为废墟,惟因其已荒废,掩去了它的富丽堂皇的俗气,较颐和园要高雅得多。我们一进园门就被一群穷孩子包围,争着要做向导,其实我们不需向导,但是孩子们嚷嚷着说,“你们要喝泉水,我有干净杯子;你们要登玉峰塔,我给你们领取钥匙……”无可奈何,拣了一个老实相的小孩子。他真亮出一只杯子,在那细石流沙绿藻紫荇历历可数的湖边喷泉处舀了一杯泉水,我们共饮一杯,十分清冽。随后我们就去登玉峰塔,塔在山顶,七层九丈九尺,盘旋拾级而上,嘱咐小孩在下面静候。我们到达顶层,就拂拂阶上的尘土,坐下乘凉,真是一个好去处。好像不大的工夫。那孩子通通通的蹿上来了,我问他为什么要上来,他说他等了好久好久不见人下来,所以上来看看。于是我们就拾级而下,我对季淑说:“你不记得我们描过的红模子么?‘王子去求仙,丹成上九天,洞中方七日,人世几千年。’塔上面和塔下面时间过得快慢原不相同。”相与大笑。回到城里,我送季淑到黄淑贞家,把行李卸下我就走了,以后我们几次晤见是在三十六小学。
暑假很快的过去,我到南京去授课。在东南大学校门正对面有一条小巷,蓁巷,门牌四号是过探先教授新建的一栋平房,召租。一栋房分三个单位,各有四间。房子不肯分租,我便把整栋房子租了下来,一年为期。我自占中间一所,右边一所分给余上沅、陈衡粹夫妇,左边一所分给张景钺、崔芝兰夫妇,三家均摊房租,三家都是前后准备新婚。我搬进去的第一天,真是家徒四壁,上沅和我天天四处奔走购置家具等物。寝室墙刷粉红色,书房淡蓝色。有些东西还需要设计定制。足足忙了几个月,我写信给季淑:“新房布置一切俱全,只欠新娘。”房子有一大缺点,寝室后边是一大片稻田,施肥的时候必须把窗紧闭。生怕这一点新娘子感到不满。
南京冬天也相当冷,屋里没有取暖的设备。季淑用蓝色毛绳线给我织了一条内裤,由邮寄来。一排四颗黑扣子,上面的图案是双喜字。我穿在身上说不出的温暖,一直穿了几十年。这半年季淑很忙,一面教书一面筹备妆奁,利用她六年来的积蓄置办了四大楠木箱的衣物,没有一个人帮她一把忙。
七
我们结婚的日子是一九二七年二月十一日,行礼的地点是北京南河沿欧美同学会。这是我们请出媒人正式往返商决的。婚前还要过礼,亦曰放定,言明一切从简,那两只大呆鹅也免了,甚至许多人所期望的干果饼饵之类也没有预备。只有一具玉如意,装在玻璃匣里,还有两匣首饰,由媒人送到女家。如意是代表什么,我不知道,有人说像灵芝,取其吉祥之意,有人则说得很难听。这具如意是我们的传家之宝,平常高高的放在上房条案上的中央,左金钟,右玉磐永远没人碰的。有了喜庆大事,才拿出来使用,用毕送还原处。以我所知,在我这回订婚以后还没有使用过一次。新娘子服装照例由男家准备,我母亲早已胸有成算,不准我开口。母亲带着我大姐到瑞蚨祥选购两身衣料,一身上衣与裙是粉红色的缎子,行婚礼时穿,一身上衣是蓝缎,裙子是红缎,第二天回门穿。都是全身定制绣花。母亲说若是没有一条红裙子便不能成为一个新娘子。她又说冬天冷,上衣非皮毛不可,于是又选了两块小白狐。衣服的尺寸由女家开了送来,我母亲一看大惊:“一定写错了,腰身这样小,怎穿得上!”托人再问,回话说没错,我心中暗暗好笑,我早知道没错。棉被由我大姐负责缝制,她选了两块被面,一床洋妃色,一床水绿色,最妙的是她在被的四角缝进了干枣、花生、桂圆、栗子四色干果,我在睡觉的时候硌了我的肩膀,季淑告诉我这是取吉利,“早生贵子”之意。季淑不知道我们备了枕头,她也预备了一对,枕套是白缎子的,自己绣了红玫瑰花在角上,鲜艳无比,我舍不得用,留到如今。她又制了一个金质的项链,坠着一个心形的小盒,刻着我们两个的名字。这时候我家住在大取灯胡同一号,新房设在上屋西套间,因为不久要到南京去,所以没有什么布置,只是换了新的窗幔,买了一张新式的大床。
结婚那天,晴而冷。证婚人由我父亲出面请了贺履之(良朴)先生担任,他是我父亲的一个酒会的朋友,年高有德,而且是山水画家,当时一位名士。本来熊希龄先生曾对季淑自告奋勇愿为证婚,我们想想还是没有劳驾。张心一、张禹九两位同学是男傧相,季淑的美专同学孪生的冯棠、冯棣是女傧相。两位介绍人,只记得其一姓翁。主婚人是我父亲和季淑的四叔梓琴先生。
婚礼订在下午四时举行,客人差不多到齐了,新娘不见踪影。原来娶亲的马车到了女家,照例把红封从门缝塞进去之后,里面传话出来要递红帖,“没有红帖怎行?我们知道你是谁?”事先我要求亲迎,未被接纳,实不知应备红帖。僵持了半天,随车的人员经我父亲电话中指示临时补办,到荣宝斋买了一份红帖请人代书,总算过了关。可是彩车到达欧美同学会的时候暮霭渐深。这是意外事,也是意中事。
我立在阶上看见季淑从二门口由两人扶着缓缓的沿着旁边的游廊走进礼堂,后面两个小女孩牵纱。张禹九用胳膊肘轻轻触我说:“实秋,嘿嘿,娇小玲珑。”我觉得好像有人在我耳边吟唱着彭士(Robert Burns)的几行诗:
〖WT4”BX〗〖JZ(Z〗She is a winsome wee thing,
She is a handsome wee thing,
She is a losome wee thing,
This sweet wee wife o’mine。
〖HTF〗她是一个媚人的小东西,
她是一个漂亮的小东西,
她是一个可爱的小东西,
我这亲爱的小娇妻。〖JZ)〗
事实上凡是新娘没有不美的。萨克令(Sir John Suckling)的一首《婚礼曲》(〖WTBX〗A Ballad upon a Wedding〖WTBZ〗)就有几节很好的描写。
〖HTF〗讲到新娘(说来话长),
像她那样的姑娘,
圣灵降临的庆祝会里尚未见过:
没有树熟的葡萄像她那样红润,
那样圆,那样丰满,那样细嫩,
汁浆有一半那样的多。
她的手指又细又小,
戒指戴上去就要溜掉,
因为太松了一点:
老实说(非说不可)
恰似小驹的颈上套着
一只大的项圈。
她裙下露出两只脚,
老鼠似的出出进进的跑,
像是怕外面的光亮:
但是她的舞步翩翩,
太阳在复活节的那一天,
也没有那样美的景象。
她的两颊白得出奇,
没有雏菊能和她相比;
令人一见魂儿飞上天了;
因为那白里还带着红色,
活像是枝头的小梨一个,
朝着太阳的那一边。
她的唇是红的;一片很薄,
挨近下巴的那片就厚得多
(必是才被蜜蜂螫伤);
但是,狄克,她的两眼保护着脸,
我不敢多看一眼,
有如对着七月的太阳。
她的嘴好小,说起话来,
她的牙齿要把字儿咬碎,
以便从嘴里挤送出去;
但是她处理得很得法,
谈吐不比我们差,
而且一点也不吃力。
季淑那天头上戴着茉莉花冠。脚上穿的一双高跟鞋,为配合礼服,是粉红色锻子做的,上面缝了一圈的亮片,走起路来一闪一闪。因戒指太松而把戒指丢掉的不是她,是我,我不知在什么时候把戒指甩掉了,她安慰我说:“没关系,我们不需要这个。”
证婚人说了些什么话,根本就没有听进去,现在一个字也不记得。我只记得赞礼的人喊了一声礼成,大家纷纷涌向东厢入席就餐。少不了有人向我们敬酒,我根本没有把那小小酒杯放在眼里。黄淑贞突然用饭碗斟满了酒,严肃的说:“季淑,你以后若是还认我做朋友,请尽此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