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爱情是快乐了,不然就不是爱情;也是苦的,记得有那么一句话:暴风雨后才能见到彩虹。是的,经过了爱情的洗礼,我终于找到了我的真爱,纵然我现在和未来都不可以拥有,但我曾经拥有。这样想时,我忽然觉得,原来有时候有些道理重复一万遍也还算新鲜。
我会把我对她仅存的记忆好好保存,好好珍惜,我会对我的现任妻子一心一意。
那些特别的日子,北方下着和南方不一样的雪。
我失落在茫茫人流中,时而抬头看一看天空。
鸣笛的声音在时空中响起,仿佛维纳斯的呵欠。
柳树啊,柳树,是不是哪儿都是你的家?
阳光能照到的地方,就有我的影子。
许许多多事情就是这样发生了。
打开心灵的窗户,总能见到一些不平凡的景物。
这些景物,又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化一中316教室
2004年12月19日
作者题外话:我写的第一篇青春类小说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附录2 心中无她
雨过天晴后;天气格外开朗;本想约她出来谈谈;毕竟;这事已经三年了。三年的光阴,小小的大叶桉可以长成一棵大树,孩子可以已经呓呓学语,可以读完一个高中,至于我俩之间的感情也应该有个结果。
我知道此番自我下县城后,她就有意在避我,但还是碍不过人情,第三天的下午草草见了面。虽然她迟到,但她终于来了,我松了一口气,满心欢喜。
见到她时,她依然扎着头发,还像一个中学生,我知道,如果她放下头发,美丽妙不可言。而我,一副休闲的打扮,跟从前很不一样,我发现现在的自己性格是更喜欢自由随意一点。
她是我的高二同学,被她的高一班同学称为才女。高二时刚分班,认识的同班同学很少,第一次留意她是在书店,当时我瞥了一眼这个女孩,感觉上很眼熟,淡绿色的秋装,对我感染很大;再窃看她的手上,是课本资料书。原来,是条书虫,我暗喜。我有预感,将来一定和她是好朋友。
事实证明了我的预感,开学后不久就调位,我和她变成了邻桌,二人相隔一条小小的巷道,这条巷道莫非是我们不可跨越的鸿沟?
肯定不是,不然我们后来怎么成了学习上的亲密战友。我俩的距离并没有因为它的存在而分开,反而更加亲近。她的数学全班第一,各科总分也是全班第一,而我倒有点像聪明的顽童,平时一心钻研文学,一下课就不见踪影,上课不看书,伏在桌子上一边睡觉一边“教老师”。物化生的老师都知道我上课有这么一套,可惜这几科的成绩我都不错,甚至有时还拿全班第一,让旁边的同学颇为惊奇,老师只好任由我自由发展。也许因为这个原因,我们之间开始有了学习上的交流,我向她请教数学,她提问我物化生,大学彼此彼此。有时候,作为学习委员的她有事情要宣布,就请作为宣传委员的我代劳,每次我假意推托,其实更希望她勇敢一点,而最后一般都是我做她的麦克锋。最有趣的是跟她一起去搬书,两人在自修中间出双入对进出教室,那种情形极易让人误会,当然会引得很多人羡慕。两个人在一起走时,感觉总有点怪怪的,希望暧昧一点,又希望明晰一 点,路不长,一边走一边想,想到说什么时,路已经走完了。
所以,一路沉默。
其间,也有一些小插曲。有个长得不错的女孩喜欢了我,这我知道。当有感情冲突的时候,才意识到什么是爱,喜欢的人可以千千万万,而爱的人只能有一个,从那时起,我认定她就是我的唯一。做到这一步时,我已不可否认对她的感情,我愿意以自己有限的能力给她创造无限的快乐空间,让她像杜鹃鸟一样快乐。
她很少笑或者说从来不笑,有时笑也显得很不自然。而我,天生就是急性子,哭时滂沱大雨,笑时惊天动地,和女孩子说话也别有一套,遇上她当然不能让天使失去笑容,我对付她的招数是就算她三咸其口,也要她吐出笑声。在全班,她几乎只和我一个男孩说话,其余则是女孩,由这一点看来,我是多么的幸运。现在回想,那一种咸默的笑声别有韵味。
可是,除了学习,她很少跟我谈生活中的事,似乎学习之外,她懂得太少,但我肚子里却有满腹的趣味事,正愁一起分享的人太少。
这时,后桌换了一张新的脸孔,眉目清秀,样子蛮好,只是牙齿有点难看。这女孩第一次坐我后桌就咳嗽,我往后看,她身体单薄有点弱不禁风的样子。人家说,这女孩是班花,而她只能是班花第二。我说,要是她是班花,母猪也会爬树了。
人与人的交流,第一靠双眼,第二靠语言。这位班花果然有卓而不凡之处,善于交流,人际关系好,声音甜美,处事细腻,深明大义,骨子里还挺健康。后来,我倒觉得自己一开始有错觉,真是不该不该。
毫无疑问,我有移情别恋之嫌,事实上,人生的第一次失眠,就是她给的。因为她带给了我一种全新的感觉。人情最难却的地方莫过于对两块心爱的肉作出取舍,最果敢的人遇到如此情形也会犹豫不决,错过了就是自己的来世,爱对了就是自己的今生。
一阵徘徊后,我仍然选择了前者,班花的出现只是一首激昂的插曲,更坚定了我对她的爱意。自此,漫长的两年征程开始。
“为了心中的她而奋斗”,我决意把这句话付之于行动,做班长,考一哥,完成自己追逐的梦想。点点滴滴,主要为一个情字。
她默默站在我的背后,不多评论,我也不大在乎。高三后,她又去了别的班,教学楼相隔甚远,一周才见她一面,渐渐生疏,见了面也谈得不多。恰逢有首歌能表达我当时的心情,我把它学会了,那首歌就是《遥远的她》,是情歌天王张学友的成名之作。毕业晚会的那天,我特邀她来,本想借机对她开腔放歌,让她感动,可惜天意弄人,歌库里竟没有这首歌。高考后,她又选择了复读,我选择了读大学,两人的距离更加远了。于是遥远的她长埋心底,直到和她说不要再联系再见面。
事情得由这一次聊天说起。自上次见面后(读完大一时的暑假),我心里在想,改天再约她出来,谈谈感情的事。于是,今天的雨一停,我就发信息邀她,想不到她回复说,她已在老家,几天内都没什么机会见面。我心里凉了一截,我大老远跑到县城就是为了她,这么久了,这次回来就是要解决我们之间的事,而她离开县城怎么不告诉我一声。我不想再拖,一分钟也不愿意,二年来,是应该给感情减减压了。
再次发信息给她,没有回复。等得有点焦急,就打开QQ看看,她真的在网上。我的心怦怦直跳,不知此次聊天后,何去何从?
“关于你的事可以写成一篇感人的小说,有个男仔为了一个女仔甘愿苦等三年。”
三年的光阴,可以读完一个高中,再多激情的青年也可能变得憔悴,守候永远不是最好的选择。
“在围城里住得久了,总想着出去,何况这围城里只有我一个人。”
“我会跟那个男仔说,不要再等了,顺其自然吧!我为他心疼。”
“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不值得你一直宠着,我只会伤害别人。”
“你解脱了,应该高兴。”
雨过天睛的天气,我按着手机,眼泪在眼框里打转。三年的感情,一下子释放,释放的竟是泪水。
过程本来就是充满着伤痛,而结果会把过程刺得更痛。二年前,我跟一个朋友说,不要在一枝枯萎的花上浇水,不要在没有希望的结果上挣扎。时至今日,我才明白,我爱的那朵花,在我心里早已枯萎,只是我留恋那朵花的味道,所以一直没有放弃,真正不懂感情的人是我自己。
雨过天晴的天气,我在收拾我的心情,从今天起,心中无她。“为了心中的她而奋斗”最终敌不过一滴伤心泪。
我喜欢的孤单
借着几分酒意,深深的夜,我要把孤单诠释。
首先,寂寞不是孤单。大江在班刊上说“寂寞的事总是寂寞的人去做”。人所以寂寞不是因为他抑或她没有朋友,而是他抑或她觉得没有可以依靠着的朋友,所以寂寞只不过是一种心境,而孤单却是一种状态。有时候你跟朋友抑或亲人在一起,表面上大家有说有笑,双方应该不感到寂寞,可大多时候这种状况有必然性。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一个学生,舍友是你的好朋友,你们的课程安排几乎都相同,那么一起读书的几年下来,你们在一起吃饭的机会绝对不是少数,可你想过他抑或她真的愿意每餐跟你一起吃饭吗?明白了这个道理,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许多人往往身处在集体的大环境之中,却感到异常无聊,甚至于有种无助的感觉。人心里的东西,即使是你最亲密的朋友恐怕也难以捉摸你的心思,人的脸孔不变,人的心境时时在变,如果你不说,别人也只能是盲猫捉老鼠——瞎猜。
李白在《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一诗中描述朋友坐船离开,自己守望在岸边时长叹两句:“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孤帆远影”“天际流”乍听上去有种视野开阔的感觉,意境十分美,可真实的意思是表达了李白内心里的苍凉之感——长江水浩荡,此去一别,不知何时再相聚,这样分析时我们知道原来那一种美叫做“凄美”。面对着孤帆远去,孤独的其实不止是那一张船,更是船上与岸边的友人,这一种孤独不叫寂寞,而是带着凄楚的孤单。说到这时,也许你明白了,原来一个人时不一定会感到寂寞,因为孤独的两个人总是分开的,只要他们走到了一起,也就不孤独了,从心理学上说,两人的心始终没有分开,彼此挂念着对方,自然,如果真的挂念,那就像是有点思念,也就有些失落了。
其次,孤独不是孤单。这话听上去有点别扭吧。孤独与孤单从形态上说都表示一个人独处的情况,而从情态上来看则大不一样,其实上段我已经道出了孤独的可能特征之一——凄美,作为单一形容形态的孤单来说是不带任何感情的。如果用英文去解释两词的含义,那么就分别是longly and along;因此当你一个人又要表示压抑在自己内心里的感情时,用孤独吧,这准儿没有错。不过,前面只是从具体的角度来分析,如果从抽象的角度来分析,那么即使你身处非一个人的环境也可以用孤独来表示你的心境,因为那时虽然你尽可能处在轻歌曼舞的环境之中,而越是热闹,越是冷清,这种冷清反映到你的心里就是孤独,它表示你或者缺乏友情,或者要求得不到满足,更进一层来说是没有人与你产生共鸣,或者你渴望与你产生共鸣的人感觉不到你。
再次,孤单才是孤单。这不是在说废话吗?说这话时其实想告诉你孤单没有意义相等的同义词,孤单只表示一种状态,这种状态人人都可以发生,关键在于你怎么对待孤单。一些朋友与我交流时说,吃饭一定得找个人(不管男女)一起吃,如果没人陪吃饭,那倒不如不吃,实在要吃,那就打包回来让电脑陪着吃,再不然腿也懒得动的时候就让送外卖的人送进来吃。哇,乍一听这孤单吃饭理论还真有一套,多么完美的解决方案,想必这方案不少人试过吧!想起自己刚进大学时也不大习惯一个人吃饭,老是心里惶恐惶恐的,担心失去了一些什么似的,所以饭菜自然吃得不香。我高中时到了饭堂便是兄弟,出校门喝糖水有几条死党陪着,回课室自然就不在话下了,那时倒不觉一个人吃饭有什么不妥,反而觉得偶尔一个人吃饭似乎更有味道,很享受那种吃完就可以走人的高效方式。大学后,自己走进了死胡同,舍人催婚催得急,做班主任后更是有不少师弟良言相劝,唉,过去,就别提!渐渐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虽然知道这种生活不是自己想要的;渐渐知道有些东西一时不可以渴望,生活充实也就够了,虽然有空时就会去想;渐渐知道什么叫做理想,什么叫做目标,什么又叫做脚踏实地,虽然知道一些东西还很遥远,而因为每天我都在进步,所以我飞离了原点,靠近了耙点。明白了这些,上大学一段时间后,我开始觉得孤单原来是一种幸福,一种时间自由还给自己的幸福,我开始利用这些空余的时间去做更多有意义的事,写写文章,练练毛笔,踩踩单车,逛逛城市,看看书本,上上网站,打打篮球,听听新闻,想想问题,说说国语,帮帮别人,思思亲人,理理人脉,亲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