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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丽)
会爱上任何一个值得爱的男人
我相信自己会爱上任何一个值得爱的男人。
人总是在感情上投靠同一种类型的依靠,可是至于他是否成婚了、离婚了,却不由得自己做主。“相见恨晚”的事情实在是太普遍了,爱上离婚男人,从宿命的角度讲,已经是很幸运的事情了。
首先我分不清离婚男人和同居后男人有什么太大的差别。我见过和女友同居多年的男人,俨然和已婚男人没什么差别。男人有了一个固定的女人、固定模式的生活,就可以说是已婚状态了吧。也许孩子会是一个差别。离婚男人也许有一个让自己挠头的孩子,你爱还是不爱也许都很难办。但是有一点是勿庸置疑的,一般有了孩子的男人,总归要成熟一点,对于爱情的需求就算很强烈,也懂得自敛,知道后顾之忧,行为举止便不会过于鲁莽。
然后呢,我觉得假如爱上离婚男人,说明还有长久一生的希望。相比爱上有妇之夫,情况要好得多啦!不会是第三者,不会给她人带去致命的伤害,不会让自己左右为难以至于一声叹息收场。离婚男人和未婚大龄男青年一样,对婚姻有恐惧症,多疑多虑,但反过来,谁又不是呢?所以不要在这一点上难为彼此。
爱情好比台阶,经历越多,层次也就高一点。女人经常爱上经历丰富的男人,可是也不得不接受他的过去。那些作为铺垫的“台阶”上可能站着很多女人,如果你明白,没有她们,也就没有现在你爱的男人,那就心安理得吧。没有人可以霸占谁的整整一生。
离婚男人也好、离婚女人也好,都是有故事的人。爱上他们,要善于倾听,更要善于遗忘,不要把对方拉扯进入以往的追问之中,一切向前看,一切为你和他着想,这才是爱应该有的方式。
(Mica)
牵手离婚男人
得知晓晓正与一个离了婚的男人谈恋爱,朋友都觉得非常意外。她这样一个单纯温和的女子,怎么会?她完全有条件找一个未婚的青年俊才,何况那个男人还有一个小女儿。
而晓晓如是说,他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也无法去改变,这不是他的过错;但我要他的未来有我,我不想错过。他的女儿是上帝给他的礼物。说这番话时,晓晓的语气轻柔快乐而坚决。
一年以后,在众人怀疑的目光下,晓晓和他结婚了。凡去过晓晓家的朋友,回来都说晓晓现在过得非常好。在晓晓的家里,最显眼的就数那张一家三口的全家福,如果说照片中的晓晓还有一丝对未来的不确定,那么,生活中的她已牢牢把握住了幸福,他对她深情一片,他女儿已改口叫她“妈妈”了。朋友问晓晓是怎么做到的,晓晓依然温婉地说,他非常珍惜他的第二次婚姻,而我珍惜他的付出,也不吝付出。我们是在相互宽容与理解携手的,我想与他一直牵手到老。
离婚男人(3)
宽容与理解,就是这么简单。幸福,与是否离过婚并无关系。我们走不进过去,只能生活在现在,眺望未来,所以,女人也不会因为男人离过婚而宣判他的“死刑”。聪明的人,是不会犯同样的错误的,离婚男人,尝过失去的滋味,会更珍惜再来的爱情,这爱情的女主角会更幸福。
抛开那些无谓的条件,我们会更接近幸福。
(元路)
身边的热吻(1)
现在走在路上,亲昵的情侣互相依偎随处可见,便是在街上就开吻的也不罕见。一回,车站上等迟迟不来的公交,百无聊赖之际,一对外型抢眼的青年男女相互搂着走来,到了跟前,旁若无人地开始相拥贴近,连体婴似的。瞄了一眼,也不觉得什么,情侣嘛,难免亲热点。正要移开视线,却瞥见两人竟开始了更惹火的浑浑然——热吻,天……这也太热情了吧,尴尬地收回视线,别过脸,非礼勿视啊。
俊男美女相拥热吻,画面虽然养眼,浪漫是足够了,可毕竟是大庭广众,不是电影镜头,有几人能做到真正心平气静的赏心且悦目呢?也是一道很不错的风景
虽然时不时地会在报端看到一些新闻,说恋人们在街头拥吻造成交通堵塞甚至于交通事故,但心底却并不以为然,总觉得世间最美的风景莫过于心仪的对象,所谓相看两不厌嘛,那在旁人的眼中相爱的人们用亲吻来表达内心的爱意自然也不为过。但凡吻的类别我想对每个人来说都会有自己的表达方式,它也许是春风细雨型的、也许是狂风暴雨型的,更可能是柔情绵绵型的,虽然恋人们对此有绝对的选择自由,但是在大街上恐怕就应该稍微有所顾忌一点,因为大马路和家里的客厅多少还是有点区别的。
虽然很多人也许已经对有人穿着睡衣在大街上瞎逛悠见怪不怪了,但我总觉得将私密的东西公之于众其实是需要一些勇气的,姑且不论你的接吻技巧如何,如果毫不注意自己的仪态,忸怩造作地“啃泥”,还配合有巨大的声响的话,那还是趁早作罢,免得人心生嫌恶之感。科学研究证实接吻是促进人的心跳和血液循环的良药,能使人在感受亲密和激动的同时锻炼自己的心肺功能,虽然现在倡导全民健身,但这样的健身运动恐怕也不能随时随地进行吧。比如拥挤的车厢里空间本就很逼仄,在大汗淋漓的氛围中你还一定要旁人分享你的甜蜜,这就多少有点强人所难了,也毫无美感可言。
我想有勇气在大众面前热烈拥吻的人一定是心性开朗豁达之人,也一定愿意自己和恋人成为街头一道生动的风景,如果你对自己的外貌有足够的自信,如果你能充分体恤旁人的感受,如果你能将所有的柔情细腻地融入,让人有如品尝细腻润滑的冰淇淋般甜甜蜜蜜沁人心脾的话,那你就大胆地在街头发出你的爱情宣言吧,记住,要以百分百的热情噢!
(赵妃蓉)
爱情犹如一道彩虹
那是我还在念大学的时候,在百盛的门口等同学,突然冲出一个女孩,一副气呼呼的样子,横冲直撞的,后面追出来一个男孩,手里拿着一束花。这本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热恋中的人都会发生的情景,男孩一把抓住女孩的手臂,就看见女孩停下脚步与男孩子理论,“你干吗追着我?你不是遇见你的初恋情人了吗?你该去追她!”女孩激动得泪水直流,不自觉的背过脸去。“没有,我只是在路上遇见她,大家聊两句罢了,你误会我了。”男孩满脸的着急。“那我在对面看见你们很亲密的样子,你说啊?”“没有,她在看我的手机,你误会我了。”我坐在一边也很着急,很多路过的人都回头看他们。就在大家僵持不下的时候,男孩用力地转过女孩,吻了她一下,女孩很惊奇地看着男孩,男孩子紧紧地抱着女孩深情地给了她一个长久的吻。女孩开始还有些抵抗,慢慢地也抱紧了他的心上人。男孩最终大声地告诉女孩:“我爱你!”
看着女孩幸福地捧着玫瑰在男孩的肩膀下走入人群中,我觉得心情好极了,真希望他们能有情人终成眷属。不由得想到《东京爱情故事》里,莉香喜欢完治在上班的路上大声的说:“完治,我爱你。”我觉得爱就勇敢的表达出来,想要吻你的心上人就大胆地去做。爱情也是需要我们自己去争取的,爱很美丽犹如彩虹。
(咏丽)
吻自己的爱人,让别人去看吧!
身边有人热吻,我什么反应?当然是拍手叫好啊!
如今在上海,你走在大街上,看见两人热吻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想当年我们父母那辈打破他们父母辈那种包办婚姻,提倡自由恋爱已经是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可他们恋爱时走在大街上却是连手也不会牵在一起的,生怕引来路人的指指点点。现在的年轻人呢,着实又前进了一大步,在众目睽睽下,忘我的热吻,这让我不得不佩服他们那种追求自我的精神。
我一直很喜欢但丁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可在当街热吻这件事上,我却没有这个勇气。赶上了70年代出生末班车的我,没有60年代人的保守,却也远远不及80年代人的前卫。男友一直很佩服我尝试新鲜事物的勇气,可要当众热吻,我想还是留给别人去尝试吧。倒不是真没这个勇气,实在是有我自己的打算。
别看电影里那一组组热吻镜头让人好生羡慕,实际生活中能如此演义的可算是凤毛麟角。帅哥美女往那一站,姿势幽雅,缠绵不已,本生就构成一道很美丽的风景。可并非人人皆帅哥,个个都美女,倘若一个因素不成立,便叫人有种遗憾的感觉。要是两个都没有,再加上那不怎么雅观的动作,真是有碍市容市貌了。我男友勉强还能挤进帅哥的队伍,我呢,和美女是沾不上边了,出于以上种种考虑,我还是决定放弃当街热吻的尝试。也止因为这些原因,我对于那些敢于热吻者不得不拍手叫绝。
身边的热吻(2)
有什么关系呢,对那些奉行“吻自己的爱人,让别人去看吧”的情侣们,我们留给他们一方自由的空间;而你我这些没勇气的人则选一个幽静处独自享受属于我们自己的快乐吧!
(快乐的猪)
我用“欣赏”对热吻
“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吻别》,张学友上世纪的一首经典之作。既然是上世纪的,到本世纪其定义是否也该变迁一下呢?“我和你吻别,在繁华的街。”看来修改后的歌词,才体现了迫不及待地陷入幸福深渊的情景呢!于是公开热吻成了必然。我是个墨守成规的女孩,对于公开热吻的场景避而远之。
想当初,对电视里的吻镜都是闭目不视,何况就更难以忍受的那种当街拥吻的激动了。可如今,现实把我训练得炉火纯青。你管你亲热,我管我走路。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但擦肩而过后,我倒是心跳加速,脸红不已。只为那些当众亲吻者难为情。我开始想了个馊主意。
在公共汽车站,是热吻者聚集地,每天上下班常在站头看见少男少女热吻。好,我要实施我的行动了。正巧,被我逮到了一对。先用足够厚的脸皮慢慢靠近他们,然后在他们忘乎所以时我用多别人一倍的四只眼直直的盯着他们看,起先他们没注意,后来才发现旁边有个坐享其成者,这次轮到他们脸红了,看了我一眼,走了。我笑了。吐了吐舌头,第一次计划很成功。
朋友们开玩笑把我形容成“单身祸害”,说我破坏别人的情调。我不以为然,那是公共场所,总得顾及自己形象吧!再说,我这个直接欣赏的法宝不知帮了多少无辜传统主义受害者。再者嘛,也等于欣赏电视里的经典镜头啦。小心,请别在公共场合热吻,因为旁边有眼睛看着你喔!
(Mokan)
失恋(1)
没想到失恋也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总以为失恋总是痛苦的,却不料今天的年轻白领们,把玩失恋就像看一场足球,输赢心态可以说是21世纪的。女孩子可以当众宣布“今天我失恋了”,也敢主动去追求根本就没谱的爱情,最终收获失恋就像坠入爱河同样有滋有味。更有新意的是,失恋甚至还可以给他(她)带来快乐。这是什么爱情模式?有点让人读不懂。但它确实在我们身边发生着、快乐着。要么是“逆向美感”,要么我们落伍了。还是自己读一读吧。公开宣布失恋
同事阿方去年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美籍华人,两人在yahoomessage上卿卿我我了总有大半年。每天上班时只听见阿方的手提电脑上噼噼啪啪的按键声不绝于耳。今年“五一”的时候双方见了面,不仅没有“见光死”,更共同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假期,这点阿方没有明说,但我们从她左手中指上一枚硕大的戒指上瞧出了端倪。
日子一天天过去,眼看离阿方的婚期越来越近,同事们已经开始商量如何庆贺了。有一天早上,阿方早早来到公司,捋起袖子动手清理桌子。阿方的桌子一向很乱,和男友的合照、插花的花瓶……统统堆在那儿。她一边“清理门户”,一边宣告她失恋了,要“寄情工作”。我很佩服阿方的勇气,因为她失恋的消息是她自己公布的,她说失恋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让同事知道自己难过,就不需要在人前假装自己很高兴,同事也可以理解自己这阵子的情绪低落。
转眼我们两人共用的垃圾桶里就堆满了小摆设。至于用作谈情的电话,sorry!上司是绝不容许她扔进垃圾桶的,看来可怜的阿方能做到的,只有尽量转移视线了。
中午休息时阿方的电话果然不再像往常响起,她也不再十指如飞。看阿方直瞪瞪看着电脑屏幕,我忍不住好奇,偷偷从她身后走过,原来她在网上看小说,而且是侦探小说!问起她,她振振有辞,“失恋时感情肯定过剩,爱情小说中描写的也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