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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雪-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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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去平凡了许多。我放下戒备地问:“有事吗,陈果?”
    她把烟头掐灭,说:“你就是以前的那个女朋友?”
    “以前”?这样突兀的问题!按我从前的脾气,我决不会继续维持礼貌。但此刻,我却有意沉下心,没有发作,而是回答:“你觉得呢?”
    “我等在这里,本来是想对你解释,”她回避我的问题,“可是看你刚才推门出来的表情,我猜得出,你们似乎分手了?或者,你压根还不是他的女朋友——至少不算,对不对?”
    她的微笑能力不比我差,看得出来,显然长于此道,可惜她比我个子高,看我的表情就胜一筹。再加上,她接下来做了一个出格至极的举动——伸出手来,摸了摸我的头顶。
    我愣在那里。然后我听见她缓慢而清晰地说:“米砂,你还在读高三,对吧?成绩很好是不是?将来准备考到北京抑或上海?你是指望用你家的宝马车载着他去美国装最新科技的假肢吗,或是干脆立志当个外科医生,如果不成功就和他天涯海角私奔去呢?你果真舍得连前程也不要了?还是让你本来就不完整的家再缺上一块呢?难道你不知道,自他断腿的那刻起,你们已经天涯永隔了?谁迁就谁,不是一种残忍呢?假装看不到,就会自己消失吗?有些问题视而不见,心里就会永远安宁吗?或许那样想的人,只是你米砂吧。”她一口气说完这些话,几乎没有停顿,可是字字珠玑。
    惶惶白日,我如被一支利剑刺穿脊背,呆呆怔在原地。
    她知道的,何止一点点?!谁告诉她这些???最可恨的是,我连骂她都不能。因为,所有的这些话,她说的,没有一丁点错。
    关于我的生活、我的一切,她了解得如此清楚,显然是做足了功课。而这些信息我相信网上不可以查到,一定是路理说给她听的不是吗?
    不可能!我使劲地摇摇头。而陈果显得有些语重心长地叹了口气:“米砂,话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虽然我知道你们之间可能曾经有过不错的感情,但是,如果真的好心,就远离他,不要让过去的一切打扰到他,OK?”我苍白地问:“是打扰吗?”
    她果断地点头。
    “是他说的吗?”
    她再果断地点头。然后说:“他说了,要忘掉过去所有的一切,从零开始,他刚刚有的信心,请你不要那么残忍,再用你所谓的爱心将他拉回沉重的过去,你说呢?”
    她的语气不再像刚才那么尖锐,我甚至听出一点点请求的味道。也听出了爱的味道,她是为他在请求我,不是吗?她没有参与他的过去,她爱上他只因为他是今天的他,所以,她真的比我更有资格,不是吗?手臂上的文身,和舞台上的女主角康晓暮,到底哪个更加难以磨灭一些?我低下我的头,转过身,失败地离去。
    骄傲的米砂,你必须承认这种失败,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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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雪》第三章(1)

    不知道从何时起,渐渐喜欢上没有月亮的晚上,在宿舍里,着一盏不算亮的台灯,伴一两只蚊虫的低鸣,复习到困乏之极,然后沉沉睡去。这样的夜多半是没有梦的,即使有,也短暂而模糊,可以忽略不计。人心里一旦平静,目标变得唯一,时间就会过得飞快。那年的冬天像作文里的一个小逗号,一顿即逝,转眼就是春天。这是个人心惶惶的春,我们居住的小城开始流行一种疾病,轻者感冒,发烧,重者住院甚至死亡。米诺凡不再让我和米砾住校,每天规定我们回家,吃维C片,喝白醋,饭前把手洗了又洗。不知道是不是受了传染病的刺激,他变得异常婆妈,相同的话重复四五次算少,七八次不算多。有天半夜起风,他还来替我盖被子,在我们父与女的记忆书里好像从来就没有过这样温情的一章,我转过身装睡,却心潮起伏差不多快天亮才闭眼。这还不算什么,让我跌破眼镜的事情一件接一件——先说那晚,我和米砾正在书房的电脑上查个资料,忽然听到敲门声。
    我和米砾转过头,本来就虚掩着的门口,一只脚已经透露身份的米诺凡正故作骄矜地等待着,然后,他仅仅把脑袋探进来——挂着一脸“全心全意为子女服务”的太太牌抽油烟机式笑容,对我和米砾说:“晚上有球赛。赶紧下来吃东西!”
    说罢,他的脑袋在门口一闪就飘走了。留下握着一枝自动铅笔放也不是、吃也不是的米砾,用惊叹且不容置疑的语气说:“他,恋爱了?”
    在米砾的智商里,恋爱是改变人最有效的武器。
    事情还没有结束。
    等米砾和我一前一后地走下楼梯,迫不及待地走进厨房时,才是米砾夸张综合症真正发作的时候。当他轻轻推开厨房里的玻璃门,吓得身体后倾,连跳三步,就和当年他看到米诺凡拎回一双他最喜欢的球星限量款篮球鞋时的样子如出一辙。
    我迟疑地迈进厨房,只见米诺凡先生,围着李姨的碎花围裙,手里端着一个大大的瓷钵,面带微笑。他用一种热情洋溢的语气招呼我们说:“来,尝尝我做的木瓜莲子羹!”
    “哦。”我应着,坐在惊魂未定的米砾身边。虽然没有像他一样表现出来,但我的心里早已经排山倒海。木瓜莲子羹!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是么么最爱吃的甜品,夏天的时候,她穿一件图案已经模糊但绝对是真丝材料的短裙子,把木瓜莲子羹从冰箱里取出来,埋下头深深地一嗅,对我说:“要不要跟我一起尝尝?”对甜食向来反感的我,每次都会情不自禁地应允。
    在吃的过程中,她会问我:“甜吗?”我都摇头,因为,真的不甜,她从来不放糖,木瓜本身的香味替代了甜腻的冰糖,却让我喜欢到心里去。
    现在想来,她在我心里这么多年仍然经久不衰的魅力,多半是来源于她天然的宽容心吧。她待我若成年人般尊重,从来不哄不骗,征询也从不霸道。所以,她才留下那样的句子给我,而不是叫我要懂事、学乖。她只是叫我勇敢,如此而已。
    米诺凡做的木瓜莲子羹没有勾起我对那碗冰凉透彻的莲子羹本身的眷恋和回忆,它是热的,且放了冰糖。它们不具备一模一样的口味和默契。但这一切,不妨碍我吃一口进嘴里,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我说:“我去洗手。”便放下勺子,逃离了厨房。
    我没有让眼泪流出来,我只是在洗手间里照了照镜子,对自己挤出一个微笑。没错,我长得和她如此相像。有生以来,我第一次这样假设:如果,她真的死了,那么她的精灵会在这座房子里陪伴我们吗?她会低下头,深深地嗅一嗅米诺凡做的木瓜莲子羹,然后对我说:“米砂,甜吗?”她会吗?
    我洗了很长时间的手。
    我是如此地憎恨回忆,没猜错的话,我和它一定有仇,每一个和“回忆”有关的细节,像毒素一样缓缓释放,流至全身血液,躲也没法躲的痛。最要命的是,这种痛只能自我消化,不能让别人看出半分,或许这就是倔强的代价,我天生如此,活该受罪。么么,你也是这样的一个人么?如果真的性格决定命运,我会不会和你一样,从此一辈子就栽在那些心狠手辣的人手里呢。
    是的,心狠手辣,米诺凡是,他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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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雪》第三章(2)

    或许,男人都是。
    我洗完手,走回餐桌旁坐下。饭前吃甜品,而且是这一道,不知道米诺凡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米砾也已经又弄了一碗在喝,一面喝,一面玩他的好记星,他最近对英语口语迷到爆,上厕所时还灵魂出壳,在同一屋檐下居然还打我手机问我“washroom”和“toliet”有啥区别,虽然他还是那个以“烧钱”和“臭屁”为关键词的米砾,但是爱情真伟大,让我没想法。他就要见到他的蒙小妍,我却离某某男越来越远。比起拿腔拿调的英文来,还是中文更有意思得多,所谓风水轮流转、有人欢喜有人愁、世事难料、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说的统统都是这个意思吧。
    饭前,米诺凡以很轻松的语气宣布了一件在我们看来天大的事:“移民的事办得差不多了,至于高考,我是这样想的,考不考都随便你们。”
    在我和米砾面面相觑的刹那,整个世界都变成了轻飘飘的海市蜃楼。
    我的耳朵嗡嗡乱响,如果我没有听错,如果这句话真的是米诺凡说的,我觉得今天的他简直就是向过去的那个他啪啪啪毫不留情地打了无数个大耳光。要知道,米诺凡对我和米砾,一向是严格要求到天理难容的地步,怎么可能任由我们就到最后关头了反而落得个如此轻松自在?
    “反正到加拿大上大学,还是要靠SAT。不需要国内大学的文凭作依据。”米诺凡说,“我联系好了雅思班,过阵子就送你们去读。不过也不要有啥压力,其实都不难。”
    米砾的喉咙里发出低低的一声闷响,不知道开心还是不开心。
    “等你表态呢,米砂。”米诺凡提醒我。
    “哦。”我说。
    米诺凡忽然笑了,然后说:“我还准备你跳起来,说你不愿意出国,跟我来场终级PK呢。”终极PK,他居然连这样“潮”的词都用上了!
    米砾笑得像被谁装上了震动器,我把自己的木瓜莲子羹喝了个底朝天。碗盖住我的脸,这样我的表情他们就看不见了。
    才发现原来在米诺凡的心中,我一向都是“对着干”型的呢。但关于“移民”这件事,我觉得我还是三缄其口比较好,在我的心里未曾得出定论前,我可不想跟他过不去。
    “米砂会走的。”米砾头也不抬地说,“这点我老清楚了。”
    这家伙不说话一定会死!我把手里的碗重重地放到桌面上以示警告。可惜米砾一点儿也不怕我,继续胡说八道,甚至朗诵起诗句:“离开这座伤心的池城,她将是高高飞起的鸟……”
    我觉得米诺凡应该把他再吊起来抽。可惜那个暴戾的米老爷不知道何时已经悄悄地改了个性,他只是笑笑地看着他,然后拍他的头一下说:“儿子,有兴趣的话,来看爹烧糖醋鱼。”
    “李姨呢?”米砾问。
    “等流行病过去了再让她来。”米诺凡说,“怎么,不相信我?”
    “不不不不不。”米砾那个马屁精把头摇得飞快,“只是不习惯。”
    “什么都会慢慢习惯的。”米诺凡说完这句话,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转身走向了料理台。米老爷虽然个性改了,但余威犹在。所以虽然我一点也不饿,但我还是坐在那里乖乖地吃完了一顿极度无味的饭菜。
    我敢说,他连盐和味精都分不清楚。
    但当然,聪明的我什么都没有说。
    半夜十二点,米砾准时来敲我的门。这种事最近常发生,我见怪不怪懒得应声。反正门也没锁,他敲了两下就自动走进来,拧亮了台灯,肥大的身躯往我写字台前的凳子上一摊说:“真被他雷到了。”“我也是。”我说。
    “那你考不考?”他问我。
    “不知道。”我说。
    “你说……他这样抽风,是不是真的恋爱了?”
    “不知道。”我说。
    “你想你后娘是什么样?”
    这回我连“不知道”三个字都不想说,只是白他一眼表示回答。
    “你看过《简爱》吗?”他一面问我,一面从屁股口袋里掏出那本被他搞得皱巴巴的书。我知道那是他最近在看的英文版《简爱》,还有《红与黑》、《基督山伯爵》等一大堆文艺腔浓厚的所谓名著,一看就知道是蒙小妍推荐给他的。米砾的骨气在女人面前从来都是不作数的,这次尤甚。我敢发誓他已经忘记他初中每次英语不及格时发表的至理名言:“有生之年,艾薇儿会为了我学习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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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雪》第三章(3)

    我暗自偷笑,表面还是“嗯”了一声。这种书,小儿科!初中那阵子想当文艺女青年的时候我就读过了,现在的我生活里压根没有阅读这一项,要是有空,我宁愿上网看娱乐新闻,故事里的事,哪有网页加图片活色生鲜。我算是80后没救的一代中的典型加先锋。
    “我问你读没读过!”他好像有点急,声音也放大了。
    “读过了!”我不耐烦地答他。
    “我忽然有种想法,”米砾站起身来,把书放到写字台上,把双手放到我肩上,俯下身来,眼睛望着我,用一种神秘的语气低声说道,“我觉得你娘可能没死,她也许是疯了,或者被米诺凡雪藏了。”说到这,他站起来,两眼放光,道出了他YY的精华:“他对她的爱已经到了一种发狂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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