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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而且这些人中有很大一部分宁死也不会伤害一个黑鬼!”
“哈!”他说道,“瞧瞧,你也这样说,黑鬼!我认为它很刺耳!”
“我们那里都这么叫来着。这并不代表侮辱。好吧,我不这样说了。”我继续耐心地说,“谁给你这权利来审判?我觉得那才真让我恶心。”
“作为一个犹太人,我认为是痛苦与磨难给了我这个权利。”他停了一下,直盯着我。我第一次从他的眼神中看到鄙视与嫌恶。“而说到纽约自由党,……狗屁的伪君子……这个字眼,只是对那些诚实描述的一个可笑无力的回击。你还不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吗?你还不能认清这该死的外表里掩藏的事实真相吗?你拒绝承认对博比·韦德的死负有责任,就如同德国人拒绝承认纳粹党的暴行一样,即使他们看见那些恶棍肆意践踏犹太人居住区也不会抗议,而是那么无动于衷!你看清你自己了吗?看清南方人了吗?残害博比·韦德的毕竟不是纽约人。”
他说的这些话,尤其是关于“我的责任”,明显的偏颇、缺乏理性、自以为是,是完完全全的错误论断,然而让我懊恼的是,我居然无言以对。我一下有些垂头丧气,喉咙深处只能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我双腿发软,蹒跚着走到窗户边,怒火中烧却又虚弱无力,半天找不到一个词。我又灌了一大口酒,沮丧地迷迷朦朦地看着弗兰特布西那片阳光照媚的草地。梧桐树和枫树在沙沙作响,平静整洁的街道的宁静已被周日晨练的声音打破,穿着便装的人在拍球,自行车轮转动的沙沙声,人行道上身上洒满斑点阳光的散步的人们。新剪过的草坪非常整齐,甚至能闻到它散发出的香甜味。这让我想起家乡那一望无际的茂盛田野,还有那乡间小路。我想,这与博比·韦德曾踏过的土地差不多吧。内森已把他注入了我的大脑。想到这里,我被一种痛苦绝望所压倒。这可恶的内森,他怎么能在这样一个令人陶醉的日子谈博比·韦德!
内森的声音再次在我身后响起。现在他把声音提得很高,像在大声叱责什么。这让我想起那个矮矮胖胖、近乎歇斯底里的共产主义青年组织的头儿。在联合广场,他把嘴张得像个撕破的口袋,发表着我生平从未听到过的最空洞乏味的演讲。“现在的南方已没有权利和人类有任何关系了,”内森对着我滔滔不绝地说着,“每个白人都与博比·韦德的死有关,没有一个南方人能逃脱罪责!”
我的全身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手猛地抖了一下,杯中的啤酒溅了不少。1947年,1…9…4…7年!那年的夏天,差不多就是在纽沃克城被烧的二十年前,底特律的排水沟里流的都是黑人的血。任何一个生长在南部的敏感开明的人,如果了解那段恐怖残忍的历史的话,都会对这样的责难感到痛苦,即使他知道这其中蕴含着与新废奴主义不同的公正道德标准。那些冒险来到北方的南方人,都得为他们家乡的行为而忍受所有令人难堪的冷嘲热讽。直到1963年八月的一天,一切才宣告结束。那天早晨,在马萨诸塞州埃德加城的北水大街上,一个了不起的投资银行家、游艇俱乐部会长的十分年轻的妻子,手里挥舞着詹姆斯·鲍德温的文章《到山上去呐喊》,用一种凄凉的声音对朋友说:“天哪,我们都要遭难了!”
1947年的我对这一切都还不可能知道。那时,它还只是沉睡中的黑色巨兽,尽管已经开始觉醒,但还未被认为是北方的一个问题。虽然我早已对那些北方佬的抨击忍无可忍,甚至老好人范内尔也曾在我面前善意地挖苦过,但我还是不得不为那群野兽般地残害博比·韦德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感到羞耻。这事儿发生在布郎斯威克附近的松树林中,那儿正是我的恩人阿提斯特受尽磨难、最终惨死的地方。那些佐治亚人让博比·韦德成了南方私刑的最后一个殉难者。而且他所谓的“罪行”和阿提斯特十分相似,几乎可以成为那种陈腐题材的经典之作:他向一个叫卢拉的傻丫头抛媚眼,骚扰她(实际上从未得逞,更谈不上强Jian)。就是这种老生常谈。不过,卢拉那张哭丧着的兔子脸在六家大城市的报纸上登出,她的愤怒的父亲——一个路口小店老板的“呼号”,迅速激起了当地暴民的一次行动。
我在一星期前读到了这则中世纪式的农民复仇故事。当时我正在行驶在莱克辛敦大道的慢车上,挤在一个巨胖的女人和一个高个子的波多黎各男人中间。那女人手中拿着圣·克莱恩手提包,那男人穿着公共汽车乘务员的制服,身上发出一股熟透了的桔子香味,直冲我的鼻子。他也呆呆地看着我手上的《镜报》,对着那张魔鬼一样的照片出神。博比·韦德还没死,他的荫茎连同睾丸一起被切下并塞进他的嘴里(这些没有登出来)。等他快要死去但还神志清醒的时候,胸前被火烙出一个弯曲的“L”。“……L……代表什么?私刑?法律与秩序?爱?就在内森对我近乎歇斯底里地嚷嚷着的时候,我记得我摇晃着从车厢里挤出来,走到八十六街。街上夏日的阳光十分明亮,到处飘着熏牛肉的香味,还有地铁栅栏的铁锈味。我本来是去看罗西利亚电影的,但那天下午我却没有进电影院,而是来到河边的格雷西广场,在那儿出神地想着那些骇人听闻的丑行,一直无法从心中抹去博比·韦德血肉模糊的影子。我不停地无休无止地悄声念着《圣经》里的段落,那还是我在孩子时就能背诵的:”上帝会擦掉他们脸上的泪水,再没有死亡、悲伤与哭泣,再也不会有痛苦……“也许是因为太难过,但是——啊,上帝,即使这样,我欲哭无泪。
内森还在不停地叫着,他的声音硬挤进我的耳朵:“瞧瞧,集中营里也没有他们这样的兽行!”
是这样吗?不是这样吗?这很难说清。我讨厌争吵,讨厌狂热与盲目的行为。我无法避开博比·韦德的影子,但不想再谈下去,尽管我与佐治亚的那次暴行没任何关系。我突然对过去的事、那个地方都厌恶起来。我现在有一种渴望,想要冒着被打破鼻子的危险,把杯里剩下的啤酒泼到内森的脸上。我克制着自己的情绪,挺直腰,绷紧肩膀,用一种轻篾的口气说:“作为一个民族的代表?几个世纪以来,这个民族因被指责出卖耶稣而受到迫害。你……是的,该死的!你……你应该明白,就任何行为而谴责一个民族都是毫无道理的!”我那时太气愤了,一些针对犹太人的话脱口而出。对那些最近几个月才刚刚从焚尸炉的痛苦中解脱出来的犹太人来说,这些话显然太过分了,它们刚一溜出我的嘴唇,我马上就后悔了,但我没想要收回它们:“那对任何人都一样,”我说,“甚至对德国人也一样!是上帝这样做的。”
内森的身子往后缩了一下,脸涨得更红了。我想,这下我们终于可以决一胜负了。但就在这时,苏菲穿着那身滑稽可笑的服装,猛地一下子扑到我们中间,奇迹般地化解了即将燃烧的紧张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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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说这些了,”她命令道,“都给我住口!这些话题对星期天来说太严肃了。”她的样子有些滑稽,但显得很认真,“不要再提博比·韦德!我们要说点高兴的事儿。我们要去康尼岛,在那儿游泳,吃饭,过上愉快的一天!”她快活地转着圈。我很惊讶,但看到她很快抛掉那可怜的受虐的角色,这样活蹦乱跳地站在内森跟前,十分熟练地用她的美丽和活泼驾御着他,我又觉得轻松了许多。“你对集中营了解多少,内森·兰道?你一点儿也不了解。不许再谈这种地方,不许再对斯汀戈喊叫,不许再对他大喊大叫什么博比·韦德了。够了!斯汀戈与博比·韦德毫不相干。斯汀戈太可爱了。你也很可爱,内森·兰道,真的。我爱你!”
我注意到,那年夏天,他的思想和情绪有一种神秘变化,而这种变化和某种环境有关。苏菲就像会炼丹术的巫婆一样,可以使他立即发生变化,从一个大吼大叫的吃人恶魔变成一个迷人的王子。欧洲妇女常常能这样驾御她们的男人。而对大多数美国女性来说,就似乎有些力所难及了。现在她轻轻地“啄”着他的面颊,用指尖捏住他那双伸出的手,用一种欣赏的期待的眼神盯着他,直到他脸上那狂暴的红色渐渐消退下去。
“真的,亲爱的,我爱你!”她轻轻说着,接着使劲拉他的手腕,用那天最兴高采烈的声音叫着,“到海滩去啦!到海滩去啦!我们要用沙子筑一个城堡。”
于是,雷霆过去了,阳光又洒进色彩斑斓的房间,窗帘被花园飘来的轻风吹得微微作响。我们三人朝门口走去的时候,内森——他看起来像个过时的时髦赌徒——用手搂住我的肩膀,向我真诚坦率地道歉。我也只好原谅他对我的侮辱和偏见,以及其他的冒犯。“斯汀戈老伙计,我是个傻瓜!一个大傻瓜!”他对着我的耳朵吼着,声音大得吓人,“我并不想这样。这是个坏毛病。我说话时一贯不考虑别人的感受。我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南方人都是坏人。嘿,我向你保证,我今后决不把南方的问题强加于你!好吗?苏菲,你来保证。”他用手使劲搓着我的头发,就像揉面团一样,还把他那高贵的鹰勾鼻子像可笑的德国狗那样凑到我的耳旁,使劲向里乱钻。他又回复到我所了解的那种愉快的样子。
我们兴高采烈地朝地铁站走去。苏菲走在中间,用手臂挽着我们俩,内森又开始用那种怪里怪气的南方甜腔说话,不过这次没有挖苦的意味,他没有想要刺激我。他学得简直惟妙惟肖,足以骗倒孟菲斯或莫拜尔的本地人,逗得我差点被笑噎住。他的天才还不止语言模仿;还有更绝的一招,那便是他自己发明的一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花招。他夸张地学着各种各样的乡下人的腔调,说着我从未听到过的方言。他的表演令人捧腹,我完全忘了他模仿的就是刚才他毫不留情地痛责过的那些人。我敢肯定,苏菲忽略了他行为上的许多细微变化,而完全被他感染,和我一起把欢笑洒在弗兰特布西的大道上。我隐约感觉到,所有这一切都是那丑恶、自私、令人惧怕的情感的净化;那情感曾在苏菲的房间里像急风暴雨般肆虐无忌。
我们沿着周日熙熙攘攘的大街走了一个半街区,他编演了一出带有纯粹的南阿巴拉契亚山脉一带的阴沉风格的Se情闹剧。在剧中,快乐的尤康成了一个乱仑的老农民,成天和女儿在一起厮混。内森给那个女儿取名叫“粉红色的眼睛”。“有没有让一张兔唇吸吮过你的荫茎?”内森学着那种咯咯的腔调尖声说着,声音很大,把街上两个闲逛的家庭妇女吓了一大跳。她们一脸无法忍受的样子,赶紧从我们身边逃开,而内森还继续着他的恶作剧。“你又让我怀孕了!”他用假嗓子学着女人腔又哭又闹。他的声音十分逼真,几乎可以说是乱真,活生生地再现了那些呆头呆脑的、被婚姻生活拖得不成样子的被冷落的妻子或受气包。就像音乐的神韵令人无法捉摸一样,内森那场欢闹、下流的表演里也隐含着某种东西。后来我才意识到,它源于一种极度的绝望。而当时我发出阵阵狂笑,看到的只是那种天才的形象展现。二十年后,在莱尼·布鲁斯那耀眼的形象中,这一点才得到证实。
因为早已过了中午,我们决定把那顿美妙的海鲜宴会推迟到晚上,只买了些东西打打尖。我们在小摊上买了酸泡菜,犹太人吃的那种长长的做得很漂亮的猪牛肉混合腊肠,还有可口可乐,然后朝地铁站走去。地铁里挤满了渴望海滩的纽约人。他们带着巨大的鼓鼓囊囊的汽车内胎和哭哭泣泣的孩子。我们好不容易找了一个可以容三人并肩坐下的座位,开始共享不算丰盛但很宜人的食物。苏菲专心吃着热狗,内森在吵闹的车厢里开始对我亲近起来。他一副巴结我的模样,好奇地打听着我的一些事,不过没让我产生“包打听”的感觉。我只简单地回答了几句,如为什么到布鲁克林,我做过什么事,靠什么生活。当得知我是一名作家后,他显得很感兴趣,甚至有些高兴。说到靠什么生活时,我差点就要说出种植园的那段往事,以及诸如此类的话:“唔,你瞧,有那么个黑鬼——黑奴——我家的一个奴隶被卖掉了……”但我想,这些话会让内森认为我是在故意找茬儿,他又会开始那滔滔不绝的独角戏,唠叨个没完,让人心烦,于是我只淡淡地笑了笑,含含糊糊地回答他的问题:“我有一笔个人收入。”
“你是作家?”他又问道,急切地点着头,好像还在为此惊讶。他靠在苏菲身上,用手紧紧抓住我的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