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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椅子上不安地扭动着,突然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沮丧,像背负着整个宇宙似的心情沉重。我怎么能告诉劳瑞说,我刚刚见过你的弟弟,我亲爱的朋友,处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危险的濒危边缘?我听说过疯狂,但一直认为它只是一种无法言喻无法控制的禁闭室里的胡乱呓语,绝不会与我有什么关系,而此时此刻它就蹲伏在我的面前。“你认为我能做什么?”我问,“我的意思是,为什么你——?”
“为什么我要你来这儿?”他轻声打断我,“其实我也不十分清楚。我想是因为我觉得你可以帮助他远离毒品,那东西目前对内森太危险。如果他不沾氨基丙苯的话,或许还有好转的希望。我帮不了他多少。我们在许多方面很接近——不管我喜欢与否,我都是内森的榜样,但同时,我也是一个可能会引起他反感的权威人物。还有,我现在不能经常见到他。但是你——你确实与他很亲密,而且他尊重你。我想,也许你能设法说服他——不,这个字眼太刺耳——影响他,否则他会吸毒过量,有致命的危险。另外,如果不是因为内森处在于危险的境地,我也不会要求你当一个探子——就是说,你盯住他,然后随时用电话把情况告诉我。我常常觉得与他失去了联系,无能为力,但如果有你帮忙就再好不过了。这个请求有什么不合适的吗?”
“不。”我说,“当然没有,我很乐意帮忙。帮助内森,还有苏菲。他们和我很亲近。”这时我觉得该回去了,起身与劳瑞握手告别。“我想事情会好起来了。”我小声地咕哝了一句,带着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绝望的乐观。
“希望如此吧。”劳瑞说。他努力在脸上挤出一丝笑容,使我仍觉得他的乐观与我的一样凄苦、不安。
与劳瑞见面后不久,我便犯下了一次令自己内疚不已的严重错误。显然,劳瑞与我简短会面的意图是让我监视内森,在粉红宫与他之间建立起一种联系。我的职责是充当看守兼忠实的随从,温柔地跟在内森的后面,并努力使他保持正常。坦率地讲,劳瑞认为在内森吸毒期间,我也许能使他镇静下来,稳住他,甚至对他施加某种良好的影响。这难道不是一个好朋友应该做的吗?但我“被逮住了”(我已不再使用这个词,但当时它准确地描绘出我的疏忽大意——或更准确地说,是我的放任)。有时我想,如果在那关键的时刻我在场的话,能控制住内森,阻止他走向毁灭吗?得到的答案经常是令我绝望的“是的”或“也许”。难道我不应当把劳瑞告诉我的事告诉苏菲?但是,既然我无从预测会出什么事,那么我只能找一个连自己都不能说服的借口:内森已处于不可逆转的狂暴之中,命中注定地滑向毁灭的深渊——而在这个过程中,苏菲的目的地与他的目的地焊在一起无法分割。
此时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便是我离开了一段日子——不到十天。除了与苏菲一起去琼斯海滩的那个星期六之外,这是我到纽约的几个月里第一次走出纽约之行——事实上仍在这座城市的边缘。我去洛克兰县一栋安谧宁静的乡村风味的村舍,从乔治·华盛顿大桥往北只有半小时车程。这次旅行是另一个意外的电话带来的。这个电话是我在海军陆战队时的一个朋友打来的。他有一个很平凡的名字:杰克·布朗。这个电话着实让我感到意外。我问杰克·布朗是怎么找到我的,他说很简单:往弗吉尼亚打个电话,然后从我父亲那儿得到我的电话。我很高兴地听着他的声音:南方腔,那声音如同流过他的家乡南卡罗来纳的浑浊河水一样浑厚宽阔,在我耳里如同久违的竖琴一样亲切、动听。我问杰克过得怎样。“不错,伙计,很好。”他回答说,“在这儿和北佬一起生活。我想请你到我这儿来玩玩。”
我很喜欢杰克·布朗。年少时交的朋友往往令人欣喜,彼此之间的爱与忠诚是成年以后的友谊(无论多么真诚)不能带来的。杰克就是这样一个朋友。他聪明,活跃,富于同情心,博览群书,有喜剧天赋和灵敏的嗅觉,能识破一切诡计。在都克大学那令人窒息的几个月里,他常用他的智慧逗得我捧腹大笑。他的这些智慧基于他对南方法庭修辞学的微妙运用(显然,这得益于他的父亲,一位杰出的法官)。在那个大学里,为了把我们从幼稚的炮灰转变成成熟的炮灰,海军陆战队试图把两年的学习课程在一年灌进我们的大脑,因此造就了一批半生不熟的大学毕业生。杰克比我稍大一点,大约九个月吧,所以按临时顺序排在了我的前面,参加了战斗,而我则毫发无损地躲过了。他到了太平洋,他所在的部队准备进攻硫黄岛,而我仍呆在北卡罗来纳的沼泽地里学习排列战术。他写给我的信简直出奇的长,里面充满幽默诙谐,恶作剧,怒气,却又热情洋溢。我把它看作是独一无二的杰克风格。直到多年以后,我在《第二十二条军规》里又奇迹般地发现了它。他一直保持着高昂、向上的情绪,甚至当他身负重伤时(在硫黄战役中失去了一条腿),仍从医院病榻上给我写来充满欢乐和斯威夫特式刻薄的信。我敢肯定,一定是他的疯狂和不折不扣的斯多噶哲学才阻止了他陷入绝望。他安上假肢泰然自若,还说这玩意给了他一种富有魅力的肢体,就像赫伯特·马谢尔。
我说这么多只是想让大家了解杰克非同寻常的性格魅力,以及解释我为什么置苏菲和内森于不顾而去赴他的约会。在都克大学,杰克曾经想成为一名雕塑家,战后,经过美术学生联合会一段时间的学习后,他搬到尼亚克后面一座宁静的小山上,准备在在一笔嫁妆(他毫无保留地告诉了我)的帮助下,用铜和铁板塑一座巨型雕塑。他的新娘是南卡罗来纳最大几家棉纺厂中一位老板的女儿。起初,我假惺惺地推辞了一番,说我的小说进展顺利不想中断。他马上打消了我的顾虑,说他的房子里有一间小偏房,我可以在那儿继续工作。“还有,朵拉利斯,”他说,谈到他的妻子,“她的妹妹也在这儿玩。她叫玛丽·爱莉斯,刚满二十一岁。相信我,小子,她美得像一幅画。真的。还有,她十分热情!”热情,我兴奋地想着这个词。不难想象,如果一年四季我的性能够不停地得到可怜的满足,我也就不受此诱惑了。
玛丽·爱莉斯!上帝,玛丽·爱莉斯。我几乎马上就要提到她了。由于她对我的心理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所以她在这个故事里显得很重要。这一经历虽然很短暂,却为我和苏菲的关系抹上了一层恶毒的阴影。
至于苏菲本人,还有内森,我必须简短地交待一下。在离开前的那天晚上,我们在枫苑搞了一个小小的聚会。这本该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在旁观者看来也的确如此,但有两件事让我杉极不舒服,不安之感一直憋在心里。第一件,是苏菲喝酒。我注意到,自从内森回来之后,苏菲有好一段日子滴酒不沾,但时间很短,可能仅仅是因为内森的告诫;在那些日子里,我很少见谁沉溺于酒精,他们只是象征性地喝点查布利酒。但现在,在内森失踪的那几天,苏菲和我在一起时重又以酒度日,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雪利酒,常常是舌头都伸不直了,幸而头脑还没有麻木不堪。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又开始喝烈性酒,她似乎变成了一个酒鬼。我什么也没说。原因很简单,内森才是这里的主人。但我一直感到焦虑不安,内心一阵阵刺痛。而让我更困惑的是,内森对此漠不关心,或者说即使注意到了,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制止这种危险的狂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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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往常一样,那天晚上的主角是内森。他一直喋喋不休,为我要了一杯又一杯啤酒,直到我飘飘欲仙,晕晕乎乎。他给我和苏菲讲了一连串的笑话,全是有关犹太人的,不知他从什么地方听来的。我觉得那是我与他相识几个月来他的心智最健康的一天;我发现自己又一次在他面前笑得浑身颤抖。他确实是个极富感染力的人,可以用一两句简短的话割去我的愉快,让它像流入下水道的水一样消失无踪。我们起身回粉红宫的路上,他的腔调变得严肃起来,用那双雾蒙蒙的潜伏着疯癫的眼睛盯着我。他说:“我现在才决定告诉你,因此你明天的旅途中就有事情可想了。但等你回来时,我们将为一件真正美妙的事而庆祝。那便是,我的研究小组即将宣布一个成果,是预防——”这时他停了一下,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出了——“小—儿—麻—痹—症!小儿麻痹症。人们对它谈虎色变,但它的历史即将宣告结束!”内森·兰道,人类的救世主!我真想哭。无疑我应该说点什么,但一想到劳瑞告诉我的那些事,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于是我慢慢朝齐墨尔曼夫人的公寓走去,一路上听着内森关于组织和细胞培养等等疯话,只有一次停下来使劲拍打苏菲的背,帮她平息醉酒后的打嗝。我一句话也没说,心里充满怜悯与痛苦……
经过这么年之后,我仍觉得在洛克兰县逗留的那段日子十分愉快,这次旅行将我从对苏菲和内森的忧虑中解脱出来。一周或十天艰苦而卓有成效的工作,以及杰克·布朗暗示的令人快活的性——这些活动足以补偿我这段时间以来承受的所有焦虑;还有,上帝啊,也是对我即将承受的苦难的补偿,尽管我根本不可能会有这个苦难。但现在回想起来,这次拜访的大部分内容只不过是失败。在一个笔记本里,也就是记录莱斯丽·拉普德斯事件的那个笔记本,把这次经历的令人信服的证据保留了下来。从逻辑上讲,这次充满愉快期盼的乡村旅行应该是快乐而无忧无虑的。我热切地盼望着幸福的来临。总的来说,这次旅行由以下部分组成:一栋饱经风雨、坐落在林中深处的古老低矮的荷兰殖民地住宅,迷人的年轻主人和他活泼的妻子,一张舒适的床,丰富的南方美味,大量的葡萄酒和啤酒,最后还有与玛丽·爱莉斯·金波尔的热烈拥抱。她有一张灿烂、活泼的漂亮脸蛋,两个小酒窝,湿润的可爱嘴唇渴望般地半张着,飘逸的蜜色长发,一个语言学院颁发的英文学位,以及从遥远的斯帕坦堡扭来的最丰满耀眼的甜心宝贝儿。
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向往?一位好色的单身汉整天辛勤写作,只感觉到他那装上假肢的雕塑家朋友叮叮当当的敲击声以及厨房里炸鸡和哈希小狗的香味,他的工作平添了许多愉快,手里的笔更细微,愉快地游弋于思想的海洋,因为即将到来的晚上是轻松、愉快、美味的,还有围绕南方家乡的怀旧话题的娓娓叙谈,而这一切又因两位令人快活的女人的出现而变得更加浪漫,其中一位将在即将来临的夜色中与他紧紧地拥抱在湿热的床单里。确实,我所幻想的这幅家庭生活图景部分得到了实现。我,杰克·布朗和他的妻子,玛丽·爱莉斯,一起在林中水塘游泳(气候还相当暖和),在愉快友好的气氛中共同进餐,伴之以充满回忆的话题。然而痛苦的遭遇也随之而来。在那些天的凌晨时分,我和玛丽·爱莉斯一次又一次偷偷溜开,我发现自己又被缠绕在一种从未经历过,也从未梦想会存在的性怪癖中。我没有夸张,因为玛丽·爱莉斯——正如我在笔记中对她做的深刻剖析一样(就写在记录几个月前遭遇的另一次灾难性浪漫史的后面几页,以同样狂乱潦草的笔迹涂抹在上面)——
比纯粹的“逗乐”者或一个周旋艺术家还要糟。黎明时分,我坐在这里听着蟋蟀的鸣叫,一边默想着这可怕的行为艺术怎么会发生在我的身上?这已经是第三天了,我又一次在浴室的镜子前审视自己。我的外表没什么不周正之处,实际上,我还必须谦虚地说,我的一切都还不错:挺拔的鼻子,充满智慧的棕色眼睛,不错的身架(感谢上帝,虽不至于像贵族般完美,但足够的直线和棱角使我的相貌脱俗),幽默的嘴及下巴。这付长相甚至可以称得上英俊,当然比起威塔利斯广告上的英俊小生还远远不及。所以她不可能被我的相貌吓退。玛丽·爱莉斯敏感,精通文学,也就是说,她读了很多书,其中一两本我也很感兴趣,还算有一些幽默感(当然算不上是笑篓子,因为在睿智的杰克面前,谁都不可能有如此能耐)。相对于一个有着强烈南方背景的女孩来说,玛丽·爱莉斯已显得相当前卫和开放。或许还因为受到过深的遗传,她常常提起做礼拜的事。我们俩都没有轻易说出爱的字眼,但很显然她的性欲已被激起。她在这方面恰好与莱斯丽相反,尽管我们的拥抱已热烈得无以复加,可她仍然出言拘谨(像许多南方姑娘一样)。比如说一天晚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