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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烟。
他时常看着她侧身坐在床边,赤裸着身体,弯出一条很柔和的曲线,头发凌乱地盘在脑后,脸上的妆都褪了,脸色因光线而鸭黄。她的嘴唇一翕一合,香烟就这样进出。
这个女人在家里的时候说话很慎重,时常只是抽烟和呆滞。外面风光无限的样子,突然脱掉了华丽的长袍,里面竟是这样安静和隐忍。
这是一具被生活磨砺过的幼小灵魂,她让他以为他看到了生活的面目。
终于他在一次这样的情景中低声对她说,我们结婚吧。
她停下手中的烟,偏过头看他,然后露出一种奇怪的笑容。
光在她脸上勾勒出一道金色的轮廓,那轮廓随着她的嘴唇翕动小幅度变化。
她挑起眉毛,说,你丫###吧!
离开这个女人,他都没有难受的感觉。
他很快又找到了一个更好的女孩,之后又找到了一个更更好的女孩,以此类推。
那些女孩在他生命中留下的和带走的他都忘了,只是常常从别人口里听到,他那些暧昧不清的绯闻。
他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爱过谁,虽然他确定那些女人真实存在过。
没有谁在伤心。
他离开的每一个人,都在积极生活。他曾经担心的痴情女孩,又心死又自杀的,现在过得都比他快活,他原来的操心使自己看起来像个傻瓜。
他开始用教育下一代的口吻说,死什么死,遇到更喜欢的,马上又活啦!
十五岁他出现了一种异常的烦躁症状。坐立不安,胡思乱想,无法自制。他的思维在某个瞬间会处于一种疯狂状态,像卡带的声音或者画面,不断重放。
比如他在跟一个姑娘聊天的时候,脸上还是倾听的诚恳表情,心里却已经翻江倒海般默念: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去你妈的!
虽然他明知,他对这个姑娘没有任何感觉,亦不会拥有任何未来。
后来他发现,只要他盯着一个东西看,思维就会像花眼一样出现瞬时混乱。这个症状在他刚开始注意到的时候十分困扰他,他一阵阵担心自己会不会被这种冲动支配行为。
于是去医院心理咨询。
坐在楼道里看墙上五花八门关于抑郁症的简介,想象着电影里面的场景:医生会给他开很多稀奇古怪的药,放在一个个小方盒里,上面清楚地标着一周七天。从此以后他就要每个月定时到诊所来进行心理评估,躺在沙发椅上,闭着眼睛,聊一聊自己的童年。久而久之,他会因那些药物而开始肥胖,思维迟钝,未老先衰。
想着想着,他把挂号单一扔,快步逃离了医院,决定多晒太阳多运动,并且间歇式地维持了很多年。
多年后他才知道自己患的不是抑郁症,而是强迫症。
十六岁他因为偷试卷被学校劝退,从此他对劝退这个词耿耿于怀,说什么叫劝退,就是劝你退你就得退,不退都不行!
独生 第一部分(7)
他丝毫不留恋这所学校,这所让他恶心的学校。迈出那学校的大门,再回头看,那招牌无比丑陋。他心里憋得慌,呼吸急促,此时此刻没有一个人能够安慰他。他只能点了根烟,放肆地在学校门口猛吸了几口。这里再也不属于他了。或者,从未属于过他,他只是被命运错误安排,不小心考进了别人的学校。
但他走得很风光,举世瞩目,从此这个学校再没有不认识他的人。他的名字和事迹会被流传千万届,然后淡出历史的舞台,消逝在漫漫长河中。
他费尽周折转到另一所高中,认识了和他在同一时间转到这所学校并分到同一个班的蝎子,之后又认识了蝎子的妹妹小爽。
至此,他的美丽生活才算刚刚开始,他的爱情亦刚刚开始。
严敬良,温和而善良的名字,拥有正常而辉煌的青春,然后猝然衰老。
他时常想,命运是慷慨他的,他年轻的心脏还没有几道伤痕,就被岁月蹂躏成皱纹,充满了无望和漠然。
他时常觉得自己是早衰的儿童,却长着一张意气风发的脸,招摇撞骗。
有时候觉得干吗不死了算了,却发现自己连寻死的冲动都没有。
有时候他想象,如果小爽问他,你是否对这份感情已无所期待,他真的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因为他无所期待的,不只是爱情,而是整个生命。
他对自己已经满足,他已行将就木。
在四年前,迈进大学之前,他也规划过璀璨而壮烈的未来。
那时候他比谁都年轻,比谁都异想天开,心比谁都高。
他是如何怀念他年轻的样子,在操场上趁老师不注意,叼一根烟,就觉得自己拥抱了世界。虽然那时候他一无所有。或者说,他一无所知。
在他璀璨而壮烈的未来里,他有很多计划。
他想去周游世界,那种感觉用歌唱出来就像是,骑一匹瘦马走天涯。
这是一个人的旅行,他徒步上路,要学很多种语言,走很多城市和很多国家。他不需要很多钱,只要一个好的行囊,一个好的身体,一个好的头脑。
当他是一个摄影师。他拿一架相机,戴一顶帽子,懒散地走过那些人迹罕至的高山和河流,土地在他的脚下变得温暖和湿润。
他是给现实画肖像的人。他的作品刊登在《国家地理》杂志封面。他不羁的艺术写在严敬良三个字的一横一竖一撇一捺。他宁可做追逐太阳的夸父,永无止息地沿着地球最荒僻的线路行走。
蓦然回首的那天,他会发现火红的夕阳像一件披风洒在他的双肩,飞鸟从他的头顶骄傲地划破天空,原来太阳一直在他走过的路上。
当他是一个厨师。他一定要去法国,尝一尝那里的蜗牛和鹅肝,再品一杯红酒。
然后他要到世界各地的美食中心去看一看,学习所有耳熟能详的不为人知的美味佳肴。
他一路走,一路在各种餐厅打工,爱上各种女人。
直到有一天他走累了,他就回到他最留恋的一块土地,开一家属于自己的餐厅。
餐厅不大,有精细的装潢和菜肴,却鲜为人知。来用餐的客人必须提前预约,得到一组密码,密码输入正确方可进入餐厅。
当他只是一个流浪的人。他搭一辆列车,随便跟着到什么地方。
躲在货车厢里逃票的时候,最好能遇见见多识广的同道中人,天南海北地神侃一通,然后分开旅行。
为了温饱,他偷窃、抢劫、诈骗,无所不至,却还能善良而真诚地微笑,气质比谁都清高。
后来他偷渡,有一天死在中俄边界守卫边疆的战士的子弹下,洁白的雪地上那一串深深长长的脚印,一个一个注满了他的鲜红的血液。苍翠的针叶林慢慢将他不羁的灵魂送上天空。
他知道这些旅程只能属于他一个人,所以他要在他被女人束缚,被现实打败之前完成这个心愿。
可惜他的好行囊还没有出现,他的好身体只能帮他打架和做爱,他的好头脑就是让他无休止地幻想。
他想发财。发大财。当大老板。
在他第一次收到卖枪办证代考四级的陌生短信的时候,他就策划着一起空前绝后的经济案件。
他的计划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钻进一个无名胡同,花几百块办张假证。然后用这个新身份联系到一个为英语四级而苦恼的人,并给其当枪手。然后用这笔钱去黑市买一把手枪,再套个奥特曼的面具,拎一个在批发市场买的Hello Kitty的大编织袋,偷偷潜入某家戒备疏忽的银行进行抢劫。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独生 第一部分(8)
拿到第一桶金后他准备开一所英语学校,专门聘请语言学院或者外籍的大学生前来授课,暗地里实则在做大规模枪手生意,并且有办证一条龙服务。
再赚些钱就要去做军火买卖了。同时他要打通关系坐上海关关长的宝座,以便他日渐繁忙的走私行动更加猖獗。
最终他将成为世界最大的私人军火商、走私贩,他的语言学院将在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校。他手中的权力和金钱将令政府也望尘莫及。
在他有钱之后,他要买一座大房子,每个房间装修成一种风格。
后院要有海滨浴场,海滨浴场要有人造沙滩和海浪。
前院要种树和草坪,草坪可以踢世界杯,树林里可以打野炮。
凯迪拉克来五辆,全是加长的,拼在一起要能在里面跑百米。
西装都是阿玛尼,内裤都是CK,抽的是古巴雪茄,干的是日本妞——当然,这有说法,为了雪耻。
等到他年迈之后就去中东小国买一块土地,用自己的名字成立一个一夫多妻、君主世袭制的国家。
可惜的是他还没来得及实现第一步,《战争之王》就把他幻想数年的发迹史演得淋漓尽致了。
所以他只能对着镜子没完没了地照。
每天都发现他比尼古拉斯?凯奇又多帅了一点。
他想要一个妞,让他一眼就爱上,并且爱得坚定不移。
姑娘不能太漂亮,像模特或者电影明星都不行,他不想做那个买椟还珠的人。
但是必须散发着某种味道,是那种穿着校服也掩盖不了的味道,让所有人欣然侧目百看不厌的味道。
姑娘不能太张扬,但所有人都在悄声议论她,她善良的心却不轻易蠢动。
还不能太容易就追到手,必须经历诸多耐人寻味的波折,然后突然有一天所有人都知道了她是他的人,从此再没有人敢打她的主意,只敢暗自嫉妒。
夏天他以为他会在某个地铁站遇见这个姑娘。
姑娘喜欢穿棉布裙子,光脚穿帆布鞋,手腕上有一大串形态迥异的链子,黑色披肩发长长直直。
地铁站的灯干干净净,白得不像人间。
这是另一个世界,人类对领土的占有欲怂恿人们钻进地下,却不知道自己的灵魂在被俘虏。
挤在罐头里的沙丁鱼,面目呆滞,在被送往目的地的履带上,听着自己内心的寂寞。
一片苍白。死寂。
那女孩色彩鲜艳的单肩书包,薄薄的一片贴在胯上。棉布裙子盖着膝盖,露出两条干净纤细的小腿。白色帆布鞋踩在地板上,节奏简单,没有声音。
那是死神也为之动容的美丽,穿过层层人群,钻进铁皮车厢,清秀的面目随轨道的声音一起在空气中划开一条缝隙,像是撕开了这片死寂的口子,隐约露出人间的绚烂烟火。
他跑到报摊,买下了姑娘随意翻过的杂志。
封面女郎裸露的性感后背,残留着姑娘抚摸过的温度。
很多年以后,那本杂志泛黄,卷页,却还残留着一股淡淡的地铁的味道。
秋天他以为他会在自家楼里遇见这个姑娘。
姑娘住在楼上的某一层,喜欢穿蕾丝吊带,live’s牛仔裤,平底凉拖,露出涂满艳丽油彩的脚趾。癖好收集swach的时装表。耳朵里总是塞着耳机。
姑娘瘦极了,骨瘦如柴,皮肤被太阳晒了一整个夏天,透着油油的棕色。
他们站在电梯两端,不说话,互不相望,行为拘谨,内心忐忑。
他靠着电梯,望着表示楼层的数字一个一个蹦上去,感觉一阵阵口渴难忍。他稚嫩的小喉结忍不住上下翻滚,紧张到不敢用力呼吸。
电梯门开,他走出去,加快脚步回家。直到把自己关在屋里,靠着门,深呼一口气,才抱怨时间太短,后悔自己不知把握机会。
从那之后,他着了魔,隔三差五能在楼道碰到那姑娘。当他终于鼓足勇气上前搭讪,那姑娘却已准备离开。
姑娘要出国了,留给他一个邮箱地址。
起初他攥着这个地址兴奋了许久,四处炫耀,待兴奋慢慢退去后,他和姑娘的信件来往渐疏。在他的电脑中病毒之后,他丢失了姑娘唯一的最后的信息。
冬天他以为他会在一次party中遇见这个姑娘。
姑娘穿一条连衣的毛线裙子,腰上扎一条复古皮带,黑色方头高跟皮鞋。头发烫了卷梳得很高,一对墨绿色水晶耳坠和脖子上的项坠交相辉映。
那姑娘像公主一样。
他不知道自己走上前去,是不是需要单膝跪地,亲吻她的手背。
她喝鸡尾酒的样子,像一只长颈鹿。他仿佛能看见鲜艳的鸡尾酒顺着她的喉咙,流经她的食道,在她的胃里打了一个滚。 。 想看书来
独生 第一部分(9)
她白白净净的小脖子,像汉白玉雕的,经过仔细打磨。秀色可餐。
但是那时的他怎么也无法理解,怎么会一个手提袋要上万块钱,那双鞋是戴安娜穿的牌子,门口有三辆奔驰和不知道多少个保镖等着接她回家。
因为条件太好了而没人敢追。
他听到别人这么形容那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