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得知落焉落崖的消息后,沈庭一夜白发,几度昏迷。谁敢说,他的爱不深呢?
也许很多大大们会说,这也太雷了吧?一女N男,个个是美男有钱钻石王老五。事实上,现实生活中,美女们的身边同时出现十几个追求者也不奇怪的吧?而且,好马配好鞍,美女有美男追求,自然不是什么奇事。何况,落焉的身边不光是钻石男还有矿石男的,比如沈庭。
花絮二:
看完全文的大大们会发现全文上下几乎没有诗词。因为一则我的对诗词没什么研究,很怕会画蛇添足,而来,我不愿意单纯为了凑字数而去搜索一些名诗古词,因此能淡化的尽量淡化了。但是修改稿我会考虑适当的增添一些诗词,就当是调剂气氛好了。
大家都在写穿越文,写的多了,看得多了,难免会有些情节雷同,许多情节是自己写完上载后再读别人的文时发现有着某些相似之处的。
哀叹一声,我已经极力规避雷同的地方了,可是还是有些地方躲不开,藏不了。也许,很多大大跟我也有类似的心情吧。
有些时候为了防止太雷,我拼命的找穿越文看,为的就是能躲就躲,能闪就闪。
这篇文花费了我很多的心力,有时候吃饭时候想,睡觉时想,甚至梦中也会梦到。甚至于,我已经开始迷上了文中的某个俊男,心心念念。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走火入魔。
再次长叹,我的文学功底还是太浅,很多切实的感受没能细致的描写出来,也做不到华丽的辞藻,只能平实的描述,简洁的讲述。
花絮三:
关于万能女主。
逛论坛的时候,很多人都在抨击雷同的地方,也在抨击万能的女主。
我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却无法全部规避,因为,生活在现代的我们本身就是多姿多彩的,各方面的只是或多或少都能涉猎到。
举个例子来说,我本身的确是学会计的,但是我曾从事的工作却是跟会计毫不沾边,因此自然我便学会了另一个领域的知识。细想文中女主的本事无非是开店做美食、行走商场、治水种林,乃至于进行了一个小小的游击战,我想,这些东西随便一个21世纪的知识女性都能信手拈来的吧?至于狼国的那次比试,想来也不算太过出奇。原因无他,我曾经是个军事迷,虽然那已经是非常遥远的事情了。
关于科幻部分。
在我写那一部分的时候就已经预料到了结果。果然,呵呵——
不过我还是坚持的写了下来,因为我相信,我这么写会躲避一些大地雷,也算是开了一条小小的蹊径吧。
穿越本身就是匪夷所思的事情,虽然现在穿越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换在十年前,有几个穿越的?
所以,没有最稀奇,只有更稀奇。我要的,仅仅就是一个稀奇。
关于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
一开始没打算写那么多字的,打算写上个三十几万字就可以了。可是,写着写着,感情来了,怎么也不肯收笔,生怕一收笔便再也不能跟我梦中的人儿在一起了,于是,情节一再扩展。
然而,即使再扩展,总体的框架总还是在的,因此只能写上六十万字,再多的,恐怕要写前传或者后传了。
如果说,第一人称用来写推理情节最适合的话,第三人称就是站在最高的高度俯瞰整个人生。两者各有各的好处也各有各的弊端,自问,功力有限,还无法统筹全局,做一个跳出方外的人,于是我就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中反复挣扎、徘徊,痛并快乐着。
然,最终还是要做决定的。那么,就让这痛来的迟些吧。
花絮四:
关于瓶颈。
写这篇文给我最大的感触不是几欲成迷,而是写作上的过度期是如此的难过痛苦。
也许写文的大大们都有这么一个感受,经常写着写着便会产生一中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尤其是日常生活严重干扰你的情绪的时候,总会有一种难以为继的感觉。
我的瓶颈就在于过渡。
每次情节过度总要抓耳挠腮上好久,反复思量,始终不敢定局。或许文笔娴熟的大大们没有这个烦恼,像我这样首次尝试如此篇幅的长篇,的确是有不少的难度的。若是只掌控三十万字以内的话,我还算是游刃有余的,可是要掌握五十万字以上的文章就要牵扯到了布局,这的确是我需要学习的地方了。
不过我相信,假以时日,我可以做到的。相信我吧。
关于人物的处理。
对于沈庭,我的愧疚是很重的。作为一个男人,他比谁都爱的真也爱的深,更爱的纯,没有丝毫的利益驱动甚至没有任何的理由,就那么的爱了,爱的刻骨铭心。谁能说,在落焉失踪的那一瞬间,有谁能比他更伤心?
落焉是他的唯一,也是他一生中唯一美好的事物,落焉的存在就像生命的意义一般,贯穿了沈庭所有的内容。虽然他一直不敢去学着爱一个人,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会喜欢、在乎、珍惜一个人。也许正是因为太爱太爱,所以才会默默隐藏掉所有的爱恋,就那么默默的站在她的背后为她遮风挡雨,无怨也无悔。
不可否认,我真的很嫉妒落焉,她拥有了世界上最为纯净的爱,也拥有了最深最痛的情。但她同时也是多劫的,每次感情都用尽了力气,用尽了心力,虽然最终圆满,可那伤痕累累的过去却怎么也淡漠不去的。
建议再读《白头翁》一章节的时候听着《画皮》的主题曲《画心》,我就是听着这曲画心,泪流满面,几欲成痴。泪水模糊了眼睛,根本看不清屏幕更看不清键盘,就那么茫然的敲击着键盘。也许我的文学素养还不足以完全表达我的感情,但我可以说,我真的是哭着完成的那一章节,哭的,唏哩哗啦。
或许有喜欢白剑飞的人会问,他就一定得死吗?
我想是的,没有比死更适合他的结局了,他才是真正的生有何欢死又何惧。支撑他生命的支柱一夕之间轰然崩塌,家族不再需要他,四大家将死了三家,心爱的女人几度生死已将他折磨的形销骨立。
有时候,死,真的是种解脱,只是折磨了那些关心他,爱他的人。所以,他是一心求死,不然以他四大公子的功力怎么会震不开那些毒针呢?
爱,可以变成很多很多种,要么因爱生恨,要么爱屋及乌,要么装作淡然,要么默默付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爱的方式,也就有了不同种的结局。
最后几章节,我几乎天天以泪洗面。所以很多大大问我,是不是在虐文中的主人公,其实,不是,虐的是我自己。因为我就像是他们的母亲,看着孩子们如此的痛苦,做母亲的,其实比谁都心痛。
好吧,先休息几天再写新篇吧。要不要写续篇呢?看情况吧。
会不会有人觉得我很残忍?
也许吧。
萧亘锦爱的清楚,白剑飞爱的糊涂,窦念同爱的胆怯,沈庭爱的茫然,只有淳于宣爱的聪明。
在爱人的眼里,虽然是揉不得沙子的,但也要分情况。淳于宣就是聪明在了这里,他明知道所有人对落焉的感情,也理解落焉那复杂的感情成分,他都默默的承受了下来。因为他相信他会是最后的赢家。
事实上,的确是的。爱的太清楚,会让自己患得患失,爱的太糊涂,会让自己看不清自己的心意,而爱的太胆怯,只能与爱情擦肩而过,只有聪明的人,才会争取到自己的爱情。
本文,耗费了我非常多的心力,可以说,从小说连载以来,几乎每天都要琢磨情节的处理和发展,所有的爱好统统放一边,竟然有两个多月不曾逛街,不曾吃零食。但,我觉得值得。在完结的那一瞬间,心里忽然变得很空很空,空的让我一时难以承受。就像孩子们都长大了,都有了自己的家庭,闪下我这个老婆子孤单的守着孩子们成长的日记一般,幸福而痛苦着。
但,我真的是幸福的,因为还有你们在支持着我,鼓励着我。
我知道我的文不完美,但我不后悔。人生本来就是没有完美的事情,太完美的,只能是故事,而非人生。
那么,就珍惜眼下的不完美吧!将来,完美的那一天,也许就再也找不回不完美的感觉了。
一切随心。
花絮五:
关于新篇。
刚刚起了个本子,是现代的,不过不是纯粹的现代,也掺杂了一些神话的成分。算是给这段辛苦的自己一段休息的时间吧。篇幅不会太长,足够我休整了,还要继续努力,冲击下下个长篇。
我发现,我对长篇情有独钟。
花絮六:
也曾有个男生喜欢了我整整十年,等了我十年,可惜我却从不知道,直到从妹妹的口中才知道,原来也有人对我如此认真过。
也曾有个小男生一直忍让着我,默默的跟在我的身后,可惜我也不知道。直到一天我求他帮我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他忽然对我说对不起,恍然,似乎一直是我欺负了他十几年吧?该说对不起的人是不是应该是我呢?
在我尚且年少的时候,一个男人忽然连夜乘坐火车跑到我的面前,对我说,嫁给我吧,我来是带你走的。可惜,那个时候的我还小,还不懂他这话的真正含义。
在我读书的时候,曾经有位师兄当着全校同学的面向我表白,可惜那个时候的我刚刚成年,还处于厌恶男生的阶段。
还有一个人,极其认真的对我说,做我女朋友吧,我不介意做他的影子,代替他来爱你。
还有一个人,明知道我复杂的过往仍旧娶了我回家,虽然心里总是因为这些疙瘩跟我吵架,但每次都会回来道歉。
我发现,其实我负了很多人,也错过了很多人。笑,也许正是因为错过才会觉得美好吧。可惜的是,我不是美人。
忽然,我爱上了沈庭。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