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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
沈凌听了我的话微微笑了一下,然后很小声地说:“我没有朋友。占小东,他,他不喜欢我交朋友。”
“啊,”我差点从沙发上掉下来,“占小东连这个都要管你?这,这也太过分了吧?”
“他就那样。”沈凌看我这么激动,反倒安慰起我来,“我也是怕和他吵。他说现在社会上太复杂,坏人太多。呵呵,他就那样,除了穿的用的特别赶时髦以外,其实他脑筋挺死板封建的。”
听了这话,我暗挑大拇指,心说沈凌不愧是占小东的老婆,真是一句话就把占小东的美德给概括了。占小东昼夜奋战在改革开放的第一线,身体力行地拉动东北地区的经济,给多少小姐创造了新的上岗机会啊。可是却把老婆调教得如此坚贞不屈,身边别说个男人,就连个太监都没有(不对,有一个,那就是我)。
我正胡思乱想着,沈凌的手机响了。沈凌当着我的面接了,听起来是占小东。不知道他在电话里说了什么,沈凌只是“嗯嗯”了几声,就挂了,然后对我说:“陈北,不早了,我得回去了。占小东要我告诉你,要是酒还没醒就在这里躺着,他晚上有客户回来得晚。”
“我没事了。沈凌,那我也回家了。怎么样,要不我送送你吧。现在确实有点儿晚了。”我站起身来,笑着对沈凌说。心里却想占小东可真够小心眼的,既然都认定了我陈北不能人道,还怕我单独和你老婆在一起?
沈凌笑了笑没有拒绝我。我关好了房门,和沈凌一起走出了小区。
深夜涌动的暧昧
半路上沈凌突然想起来忘了东西在店里,执意要去店里一趟,于是我们就绕了路,慢慢走到沈凌的小店里。
沈阳夏天的夜晚很凉爽,风吹在身上非常舒服。沈凌走在我前面,我则在她身后不说话地跟着。她的长发的发梢有一点儿卷,有时候会被风轻轻吹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也有一点儿被吹乱,想起多年前在燕园也有许多个这样的夜晚,我也是这样默默无语地跟在一个女孩儿身后,那个时候我们都相信天荒地老这一类的话,我对她有一份真心,她对我同样也有,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所有的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遗失掉了。
我心中有种叫做惆怅的感觉在一点点蔓延。
我看到有片很小的树叶飘落到她头上,于是想都没想就伸手帮她摘了下来。沈凌慌得一躲,我也有点儿尴尬,只好故作轻松地笑着说:“沈凌,其实我很早就应该给你道歉,当年我不该在你的头发上放虫子。”
沈凌大概没想到我会说这个吧,愣了一下,非常明显地脸红了。
我清楚地记得这是她今天晚上第三次脸红,于是我又一次想起了苏青的那句话——一个善于脸红的女子并不是因为正经,也许她的心里更加迫切需要。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看了沈凌的背影很多次,难道她竟是一个冰清玉洁而又富于挑逗性的女人?神啊,你明知道我碰到这样的类型从来都是在劫难逃,几次被迫沦为人家的男朋友。这次你又把这样的一个已婚女人摆到我面前,你什么意思啊?
我又郁闷又愤怒,但是实在是禁不起她这样矜持的娇媚,觉得自己已经渐渐被软化了。
沈凌的店很小,就像沈凌自己说的,开店的一半原因是可以经济独立,不用靠占小东吃饭,另外一半的原因是为了兴趣和打发时间。
我记得沈凌很小就开始学画画,算是学校里那种颇有才情的女孩子。又好看又有才情的沈凌怎么可能像我这么变态地天天攀登科学高峰呢,所以中学时代的沈凌功课糟得一塌糊涂,沈凌的才情成了她学习的最大障碍,以至于最后到底没有上成大学。要不然,我心里默默地想,以我的直觉,她一定不会选择占小东。
沈凌忙着找东西,让我坐在一旁等着她。我随手拿起她扔在柜台里的一卷画稿,翻了起来,这些大概都是沈凌平时无聊的时候练笔的。我虽然不懂艺术,但是我懂得欣赏美女,在我眼里漂亮姐姐的画比毕加索那老头儿的卡门可好看多了,我看得很入神。结果过了好久才发现,沈凌都站在我旁边半天了。我抬起头笑道:“沈凌,你画得真好。我说真的,小时候要是知道你长大了出落得这么才貌双全,我说什么也不舍得往你头上放虫子了。”
沈凌非常明显地脸红了,“陈北,我自己画着玩的。你也看着玩好了。”
说完,就伸手要夺我手里的画本,我一闪身躲了过去。沈凌扑了个空,身子往前一倾,险些跌倒,我下意识地伸出手臂拦腰一抱,沈凌没有倒下,而是突然地软玉在怀,让我心神不觉一荡,可惜这幸福太短暂了。沈凌挣脱了我,脸色却转眼就变了,似乎在恼恨我贸然出手,“陈北,这些画你喜欢就拿回去看吧,看完记得还我。”
说完,不给我任何说话的机会,一转身就往店外走,我不明白她好好地为什么突然就生气了,又不敢多问,只得拿着画本默默地跟她走了出去。
恨不相逢未嫁时
回到家后我几乎一夜没睡,我很懊恼刚才伸手去搂沈凌,看她的表情是在生我的气,会不会以为我是故意揩油?我越想越不安,但是又总是忍不住回味那一瞬间,沈凌在我怀里又轻又柔的身体,抱在臂弯里令我那么地留恋那么地不忍松手。我拿着沈凌的画本在灯下反复翻看。虽然除了童年时代我放到她头发上的那条虫子的恶作剧外,我与她的生活,这么多年来,都是默默各自流淌从未有机会交集,但我还是强烈地感受到自己心中最温柔的那处,已经被一个温暖女子潺潺流淌在画中的才情狠狠刺中。那些被唤起的在我将近三十年荒唐生命中,曾经让我感到温暖的温柔时光和记忆,就像一杯醇酒,
在这一刻伴着我,绵长而又忧伤,在这安静的一个人的故乡的夜晚,让我这个习惯流浪习惯不安定的浪子感到久违的依恋。
我摸出一支烟,静静点上,然后戴上耳机,里面有我喜欢的声音沙哑的Sarah McLachlan的Angel。
Spend all your time waiting for that second chance
For the break that will make it OK
There’s always some reason to feel not good enough
And it’s hard at the end of the day
I need some distraction or a beautiful release
Memories seep from my veins
Let me be empty and weightless and maybe
I’ll find some peace tonight
in the arms of the Angel
我一遍一遍地听这首歌,然后靠在被子上呆呆地盯着自己吐出的一团团白色烟圈在黑暗中慢慢升腾,想起这些年自己单身在外的种种荒唐,多情抑或是薄幸,那些我爱过的、爱过我的、或者和我一样是抱着娱乐彼此的态度的女人,还有她们转身离去时留给我的记忆在模糊的烟雾中一幕幕闪过,又终于渐行渐远,而沈凌的音容风姿却在眼前越来越清晰,挥之不去。
在这寂寞的夜里,我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十几年前的燕园,看到那个游荡其中的傻乎乎的痴情少年陈小北,那个时候他没有强硬外表掩盖下的虚情假意,他只懂得为一个女孩子欢乐,忧伤,甚至心痛。
到了天快亮的时候,我疲惫地合上了画本,也抽完了烟盒里的最后一支烟。我闭上了眼睛,心里却是百爪挠心,我总是控制不住去想沈凌——一个有夫之妇。我不知道这听起来是不是太荒谬,我这个自诩流氓喜欢到处流浪的古惑仔会突然被一个家乡的从小一起长大可是又未曾注意过的邻家女孩儿所吸引。妈的,这么老套琼瑶奶奶的情节居然发生在我身上,我想我的下半生应该去少室山削发为僧,面壁思过。
在思过之前,我还是想——毕竟在这茫茫人海之中,遇到心动不已的想操之人实在是太难了。
但是勾引一个有夫之妇的罪名实在太大了。肖苒刘刚送给我的教训一想起来我就忍不住浑身直打哆嗦,何况肖苒不过是刘刚的女朋友,而占小东手里握着红彤彤的结婚证,身后又站着咱强大的人民政府。我陈北怎么说也是个受过教育的体面青年,这诱奸的罪名我实在担不起,和人民政府对抗我更是想都不敢想。但是沈凌的音容笑貌,不,我捂着自己的胸口,应该说是沈凌的青春肉体,此刻在我的脑海里实在是挥之不去。
记得那个才女张爱玲说过:“男子憧憬一个女子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也许这是唯一的解脱的方法。为什么不呢?”
我觉得既然张爱玲都这么说了,那我还犹豫什么呢?但是就算我愿意当这个奸夫,沈凌也未必愿意做那个淫妇慷慨地献出她的肉体来拯救我的灵魂。
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虽然我相信——
女人无所谓正派,只在于引诱的程度太低;
男人无所谓忠诚,只在于背叛的筹码不够。
我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我反复告诉自己对沈凌的迷恋不过是一时的错觉,天下好女孩儿有的是,我又何苦惦记别人的老婆呢?但是只要一想到心爱的姑娘沈凌以后的漫长岁月就要被占小东那个嫖客当作摆设似的放在家里满足他内心深处向往贞洁的虚荣,我就感觉胸口正下一场茫茫大雪,浑身哆嗦得厉害。这样折腾着好不容易一直等到家里人上班的上班,出门的出门,我才从床上浑身无力地爬起来,梳洗打扮了一番后揽镜自照,越看越觉得只有镜中风流倜傥,善解人“衣”的陈北才能让沈凌开心快乐。
这样想着我对沈凌的勾引之心愈发挥之不去,而且愈演愈烈。我一咬牙,决定去找沈凌还画册,顺便探探她到底幸福不幸福。如果占小东真的能让她感到幸福,我就永远不再见她,以免我日后忍不住勾引她;如果正好相反,我觉得我有义务去拯救这个我喜欢的姑娘,把她这条小金鱼从占小东的那个破鱼缸里捞出来。想到这里我发觉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中了小布什的毒,我实在忍受不了沈凌在这场无爱并且充满了谎言的婚姻中遭遇的不公平,我感觉自己就像小布什死活要拯救伊拉克人民一样充满了正义感。
决心一下,我兴奋起来,虽然同时我也恐惧地一直牙齿打颤,毕竟这次真的是我生平第一次要做货真价实的西门庆,虽然我还不知道沈凌愿意不愿意做我的潘金莲。
我开始翻箱倒柜地找那套自我中学时代就珍藏的《金瓶梅》,可惜到底也没有找到,估计是被从来不看书的我妈给当废纸卖了。无奈之下,我只好从书架上操起那本前几天在一个专卖盗版书的小摊上买的《站着相爱》,这是个网上的傻逼写的,内容虽然比不上《金瓶梅》那么生猛,却也不失为一本男盗女娼的好书。我想用它来作为说服沈凌倒也不失一个强大的理论工具。
现实中的“严守一”
我来到沈凌的店里,沈凌正拿着调色板对着一个罐子画静物,看到我进来沈凌有点吃惊,但是脸上流露出很欣喜的神色。
“陈北,你怎么来了。”
看到沈凌的笑容,我立刻受了感染,觉得全身都洋溢着暖洋洋的喜悦,我把画递给沈凌说:“怕你着急,就赶紧给你送过来了。”
沈凌笑了笑接过画没说什么,我没话找话问道:“忙不?”
沈凌的店只有巴掌大的一块地方,里面一个顾客都没有,我是明知故问。
沈凌依然笑着摇了摇头,忽然发现夹在画里的小说:问:“这是什么?”
我道貌岸然地说:“我回来得匆忙,也没有准备礼物给你,这是我昨天特意翻出来送你的,你闷时可以看着解闷,算是为我小时在你头上放虫子赔罪。”
沈凌很开心地说:“陈北,你念的书多就是同别人不一样,连送的礼物都这么高雅,真谢谢你。”
头一次听女人夸我高雅,我心想这不骂我吗,但是人家既然这样夸我,我只好装高雅,假装站在沈凌的画前欣赏起来。
沈凌见我在看她的画,便说:“有个画商买我的画,画得好的我舍不得卖,舍得卖的人家又看不上,所以今天再赶一张一模一样的,把画得差的那张给他。”
沈凌的样子就跟旧社会卖孩子似的,一脸的舍不得,见她这样我说:“能卖多少钱啊?你不舍得卖就别卖了。”
沈凌摇摇头说:“一张画卖八十块,我要是这次不卖,人家以后可能就再也不买我的画了。”
我心里暗暗叹口气,沈凌你这是何苦呢,八十块钱还不够占小东上洗澡堂爽一下,你也太会过了。
沈凌忙着赶画稿,托我帮忙看一下她平时画插图的机器怎么总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