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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我爹叫白起-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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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子宫附近没有温泉,所以烧热这一池水,还要保持水温恒定,事前要动用多少人力物力,不是蹭嬴政的浴室,白仲还真不好意思这么干。

    “洗澡洗澡……”不用赵高帮忙,嬴政三下五除二,就已经将身上的衣服脱掉,露出白皙健康,让白仲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看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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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白仲赖床不肯醒的小无赖样,嬴政无奈的笑了笑,再次开口说道:“你再睡会,那我先起来好不好?”

    “一刻钟……让我再睡一刻钟……”白仲梦呓一句,松开抱住嬴政腰的手,翻身睡向另一头。

    至于嬴政,他可坏了,蔫坏蔫坏的。

    一得到自由,立马从床上爬起来,跑到窗口将室内所有的窗户都关上,然后出了寝室,再小心翼翼的关上门。

    关了门又关了窗,大夏天的,虽然太子的寝室也不会太热,但是对于早已习惯盖着棉被吹空调的白仲来说,这简直不能忍。

    因此,不到一刻钟,刚穿好衣服,等着宫女给自己净面的嬴政,就看见穿上衣服、赤着双足、噘着小嘴,委委屈屈从里间走出来的白仲。

    坏蛋!大坏蛋!长得再好也是大坏蛋!

    看着白仲瞪大眼睛,气乎乎看着自己的憋屈小模样,嬴政心里莞尔一笑,但又不敢笑出来,脸上还得摆出一副可怜又无辜的模样,委屈的说道:“再不起床要迟到了,仲父可是很凶的。”

    哼!吕不韦要凶也只会凶你一个,根本不会凶我!

    白仲气得又瞪了嬴政一眼,明明满肚子坏水,却爱装成一副无辜样,让所有的人都以为是自己狗胆包天欺负他,真是跳进黄河……对了,现在黄河还叫大河,水还是清的。

    这叫什么?这叫什么啊?就知道欺负人!系统,你跟我说说,这叫什么来着?穿越太久,好多词都忘记了。

    '这个啊……我们123言情管这个叫“白莲花”。'

    对!就叫白莲花!这朵死白莲!

    白仲恨恨的跺了跺脚,黑着脸走到隔壁屏风后,让自己的乳娘帮自己换衣。

    在宫里还好,嬴政那副白莲花模样只在几个心腹面前摆出来,见到其他人之间,为了他太子殿下的威严形象,还是各种炫酷帅拽的;偶尔出宫玩耍,在那些不知道其身份的百姓面前,嬴政就跟脱缰的哈士奇一样,各种撒野各种逗比,最主要的是你还不能说他,你一说他,他就开始摆可怜,然后……呵呵……你就成了仗着更受父母宠爱、欺负单纯老实哥哥的坏弟弟。

    简直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换好衣服,穿着一身白色绣花单衣,头发被扎成两只可爱小角的白仲,从屏风后转出来看着嬴政,因为没有到及冠的年纪,故而他长长的头发被宫人用发绳扎在脑后,一袭黑色绣着玄鸟的常服衬得整个人精神奕奕。

    果然是女要俏,三分孝;男要俏,一身皂。

    不过大夏天的,穿一身黑,你不热吗?不知道黑色更易吸收阳光,所以表面温度会更高吗?

    梳洗完毕就该吃早饭了,对于自己硬生生把秦始皇的饮食习惯,从一日两餐拗成一日三餐这一点,白仲表示自己的力量其实不大,一日三餐只是某个开始发育的孩子,因为吃不饱而顺势而为下的结果,根本就和自己无关,否则对方怎么没把一大早就吃肉的习惯改了。

    看着嬴政案前那满满一桌的肉,白仲喝了两口白粥,又咬了一块蜜饼,喝了小半碗豆腐脑——她发明的。但是很遗憾的是,嬴政表示甜豆腐什么的,完全不符合自己的口味,因此一气之下,白仲就没告诉嬴政,豆腐还可以咸吃。

    #就算不入我甜党,也休想入咸党!#

    至于甜咸党另一大战点——粽子,白仲自从穿越来秦国就再没吃过这玩意,概因为屈原就是白起弄死的。公元前278年白起攻破楚国都城郢都,并焚烧楚先王陵墓。屈原玻璃心想不开,就在汨罗江抱石自杀,给后世中国人留下一个法定假期和一项传统美食。

    #老爹留下仇人百万,真不是吹牛的!#

    #这辈子都别想用真名去楚国、赵国、魏国、韩国。#

    “阿仲,别老是在那啃叶子,你以为是你是兔子吗?一大早就啃叶子……来,吃块肉!”嬴政说着,用刀割下一块烤成金黄色的羊腿肉,放到白仲的盘子里,“看什么?这块可是羊腿上的精华,最好吃的就是这里了,而且等会有马术课,要是不多吃点肉,怎么有力气拉弓射箭?昔日武安君,定下的招兵法度第一条,便是看你一顿饭能吃多少……吃不下五斤干肉两斤干饼,便不能入军。长平之战时,武安君已经年逾五旬,但每顿饭还能吃大半只羊……阿仲,武安君可是你爹啊。”

    别逗了好嘛!我爹是军人,体力消耗大一顿饭吃大半只羊很正常,我……我吃巧克力、薯片、冰淇淋,我不缺热量我!

    白仲看着喷香扑鼻的羊腿,摸了摸自己日渐粗壮的腰身,恨恨的挟起一筷子秦苦菜,放到嬴政碟子里,含笑说道:“太子,别老是只顾着吃肉,多吃点青菜……”看见嬴政因为自己那一筷子而瞬间色变的脸,白仲在心里吃吃直笑,脸上说话时的表情却越发严肃起来,“苦菜虽苦,但是我老秦人惯常之食物。昔日孝公、惠文皆是以苦菜为食,现在大秦虽国富民强,但阿政既为太子,自不可忘本,因常思先祖之苦。”

    听完白仲的话,嬴政怨念的看了她一眼,你也知道是孝公、惠文时期了,那个时候秦国是吊丝国,现在秦国是天下第一的强国,秦苦菜什么的,早就从宫廷食谱里退出了,你到底是从哪翻出来的这玩意?

    白仲笑了笑,苦菜消暑保健、清热解毒,最重要的是,它专治各种富贵病。

    怨念归怨念,白仲这一套套大道理砸下来,最主要的是这是白仲亲手挟得菜,嬴政虽然不喜欢,但还没奈何的吃了一口。

    苦菜一入口,嬴政就感觉嘴里充斥着一股又苦又涩的感觉,这么难吃的东西,真不知道阿仲是怎么吃下去的。

    #为了保证体型,女人什么苦都能吃!#

    吃过早饭,就到了上课的时间。

    秦宫规矩,太子是单独在太子宫接受太傅司吏员的教导,无须去和成峤等公子城西的王子学宫读书。

    能陪着太子读书的人,只有太子的伴读,而嬴政只有白仲一个伴读,所以一个班就两个学生,偶尔想偷个懒都会被老师一眼识破,这种痛一般人不懂得。

    嬴政的老师之一,或者说能唯一被嬴政称为“师父”而不是“师傅”的人,就是后世大名鼎鼎吕不韦。

    吕不韦生得浓眉大眼、相貌堂堂、面有胡须,一看就是一副稳重、可靠的谦谦君子模样,也无怪华阳夫人对其颇有好感,而子楚那么信任他。

    在正式接触吕不韦之前,或者应该说接受吕不韦的教学之前,白仲虽然知道吕不韦编写了《吕氏春秋》一书,同时又是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但对其都没有太深的印象,反而一直都认为其只是一个善于投机的小人而已。

    现在当了吕不韦的学生——虽然只是教嬴政时,顺手一教的半个学生,白仲才知道在这年代,能有所为者很少是靠运气,若是自己像吕不韦一样有才,但偏偏又出身低下,同样也会不甘于商人的低贱身份。

    吕不韦被后世之人称为“杂家”,因为他主持编纂《吕氏春秋》一书,“兼儒墨,合名法”,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

    想想,这么一个虽然不是精通,但大略上是通百家思路的人,在教导学生时自然也会习惯性的带上自己的政治主张,试图从小给君王进行洗脑。

    当然,换一个好听的说法就是,吕不韦要将自己满腹所学教给嬴政,希望他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秦王。

    嬴政现在还小,对吕不韦所教的东西不是太懂,古代教学一开始又是填鸭式,一开始教书不管三七二十一,只是让学生一味死记硬背,等学上几千字之后,才会进行课本讲解。因此嬴政现在对吕不韦的理论,也只是朦朦胧胧有个大概的印象,属于吕不韦教什么嬴政就学什么的阶段,暂时没有自己的太多想法。

    和嬴政不同,白仲好歹是接受过后世系统教育的人,古文这玩意虽然写不出来,做个阅读理解还是可以的,课文读透了以后再背诵,背起来就特别快了。

    不过嬴政是真得过目不忘啊,这种又生硬又拗口的东西,竟然也能硬生生背下来,简直是人比人气死人。

    吕不韦教得很认真,嬴政学得也很刻苦,这对师徒在课堂之上经常性浑然忘……白仲,以致于充当壁花的白仲,常常在下面走神也没人发现。

    伴读嘛,就是伴着太子读读书就好了,要那么学习成绩好干什么?更何况了,白仲日后又不打算走文官路线,学那么多百家学说有什么用?留着上《百家讲坛》吗?

    这也是白仲一开始敢发言说,“吕不韦从来不凶我,要凶也只会凶你”的原因。

    因此,无聊的白仲常干的事,就是在课堂上瞅瞅这个,再时不时瞅瞅那个,最后感慨一番世事无常,现在如此相得益彰的两师徒,马上就要走上撕逼、翻脸的道路。

    子楚应该快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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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嬴政真得想错了,他话还没有说完,这个“褪色发白”的段子,就被系统拿来作为“秦始皇很呆萌”、“我家陛下就是这么蠢萌蠢萌”的证据,叽里呱啦的说给了白仲听。

    听得白仲只能感叹,幸好大秦太子是国家管发媳妇啊,不然这个情商,就是注定孤单一生的节奏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蠢萌蠢萌的嬴政,真是想起就萌萌哒的惹人爱。

    来正是因为这种错误的印象,以致白仲对嬴政失去了男女相处之间应有的警觉性——当然,有隔壁魏国龙阳君的故事当例子,男男也不是那么安全的。

    一时之间,暂时被嬴政蠢萌无害形象迷惑的白仲,忘了嬴政未来“天凉六国破”霸道帝王形象,被嬴政忽悠的在他院子里吃了个晚膳,然后又被拉着请教学问,请教完学问又吃了个夜宵,接着又是请教学问,一来二去到了该睡觉的点,预先安排好的宫人来向太子殿下报告——

    殿下,对不住了,嘤嘤嘤,长平侯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他的院子我们还没收拾好,您看……

    你们这些废物,养你们干什么?拖下去,先打了五十大板!哼!

    打完宫人板子的小太子,转过头看向白仲,脸上的表情也相应的从霸道太子转成受委屈小媳妇,“阿仲,怎么办?”

    “没事,我随便找个地方凑合一夜都可以的。”白仲虽然隐隐觉得哪里不对,但也没想太多,她又不是一出生就含着金勺子,上辈子也是过过苦日子的——夏天像蒸笼、冬天像冰窟、没空调没暖气、八人一间的大学宿舍也睡了四年,只要给个房间给床被子,凑合一夜还是可以的。

    “那怎么行?我昨天跟姑祖母说,要好好对你,怎么能说话不算话呢?”嬴政表情愤愤的说着,那模样就好像在说“你瞧不起人,你逼我说话不算话,我不跟你玩了”之类的台词。

    白仲看着比自己还要生气的嬴政,一脸无奈的说道:“其实我是很无所谓的,只要有个房间有床被子就……”

    嬴政“啪”的一声拍了一下桌子,红着脸怒吼着打断白仲的话,“不行!绝对不行!”

    “那……那……你说怎么办?”被嬴政拍桌子的声音吓一跳的白仲,扫了一眼嬴政刚完拍子的小爪子,刚才那一下拍得那么响,小爪子都拍红了,他不疼吗?

    嬴政淡定的收回手,将手掌藏进衣袖里,再将疼得快要流出来的眼泪憋回肚子里,开口说道:“这样吧,今天你就先凑合一夜,和我一起睡吧。”

    “啊?”白仲一愣,刚想要拒绝嬴政的请求,发现嬴政已经从暴走模式转成软萌模式。

    #画风变得那么快,真得没有问题吗?#

    虽然白仲在户籍上性别为“男”,但实际上内心里还是一个可萌可萌的女孩子。

    女孩子大多具备两大特点:一、喜欢萌萌哒的生物;二、有母性,比较喜欢小孩子……仅限于长得漂亮的小孩子。

    十岁的嬴政就正好具备以上两种特质,因此当他全心全意卖起萌来的时候,白仲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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