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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很多首诗给我。
寒假的时候,F邀请我和他一起去他家,我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我不肯去。
我想我可能是不喜欢他那种细长手指的男人,我也不想嫁一个学中文和喜欢写诗的男人。理由我说不清楚,只是一个女人的直觉,觉得不适合自己。我喜欢风花雪月和敏感多情的男人,却不会嫁一个这样的男人。经济政治型的男人虽少了些情趣,但更让人有安全感。选丈夫我会选一个比较世俗和稍微迟钝些的男人。
我认为我的想法是明智和成熟的,但最后嫁人时还是发生了操作性错误和判断性失误,这是后话。
今天,我若回到Z大,在那栋二层的旧楼窗下叫F的名字,我相信他一定会从窗口探出头来答应我。他肯定还住在那座房子里。一个男人一旦走进一座大学校园,做了那里的老师,我相信他是不能轻易走出校园的,他会升为讲师,直到变成教授,那么他的太太,就会终生留着短发,穿着朴素的衣服,也在那座校园里,变成一个妇人,最后成为一个教授夫人。那样的人生很娴静,很不错。可我不会是那种女人。主要是,我不会成为一个诗人的妻子,我知道我会有一个世俗里的丈夫,会有一切最世俗的经历和苦难。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香港男人。
在一个深秋的早晨,我跟着那个男人,宜家的三少爷,来到香港,怯怯进了宜家大院。我手里拎的还是姑妈当年用过的那个小藤箱子,里面还是什么也没有,里面仍旧是几本书和几件衣服,还有我卑微的身世和少女时代的梦想。
1997年,对于我和香港,都是命运的一个新阶段。香港,正是在这一年,经历了一次政治和经济上的巨变。
我并不抱怨来得不是时候,不管它是繁华还是开始没落,命运都是要把我安排在这里的。因为我命运里的男人在这座城市,上天要在这个城市把我的儿子交给我。
我承受,和这个城市一起承受着命运。没有埋怨的话说。
从我有梦想那一天起,我在内心里就把香港当作我的未来。
现在我来了,和它在一起。
我会勇往直前地走下去,还是那句话,迎接,承受,安静,不害怕,不躁动,等着命运向我展示更多的谜底和更深层的真相。
不是我的上海,不是我的香港
1996年,我在上海呆了一年。我想不到我此生会和上海有一年相守之缘。以前从未想过去上海工作,也没有任何朋友和亲戚在上海。
1996年,我有一个伟大的计划——独身环游中国。我怀揣两万块钱从广州出发了。钱是宜锦荣给我的。宜锦荣是香港人,我那时已是他的女人了。我以前文章里提到的香港的宜妈妈以及宜家的姐姐阿蕊及囡囡,其实都是宜锦荣的妈妈和姐姐。我原本是姓李的,做了宜锦荣的女人,所以我姓了宜。
我从广州出发,经过了南昌,去了温州,甚至去了温州的一个海边小城苍南县。我记得从金华开往温州的大巴上,全车都是做生意的男人,只有我一个不为生活,而活在想入非非里的女人。接着我去了杭州,住在浙大。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兰州大学来的女孩,她来浙大查找写硕士论文的资料。我们一起结伴游了西湖、龙井村、灵隐寺……然后又一起结伴到了上海。她想在上海联系一份工作。我陪她一起逛了一个人才交流市场。她和一个招聘人才的公司谈的时候,我就站在旁边。巧合就在这里,那个招聘的人似乎对我更有兴趣,主动找我谈,这是一家香港公司,因为我会讲白话,仅此而已。
我买好了去北京的火车票。那女孩答应在兰州等我,到时陪我一起去甘南大草原,她曾去过,认识那里的牧民。我离开上海前一天,那家香港公司突然打电话给我,诚意和我谈谈。我去了,谈了,把去北京的火车票退了。上海,这个都市,诱惑我放弃了那个伟大而浪漫的计划。没有实施这个计划,也许将成为终生的遗憾。上海,我为什么要喜欢上海,要把浪漫的脚步停留在这个城市?
在新公司上班一个星期,同事晓萍就介绍我去和她一起住,她房东还有房子可以出租,在田林村。我和她一起去了,四十多岁的女房东一看到我,就说,不想把房子租给我。她要我住在她家里,就和她17岁的女儿一起住,不但同睡一个房间,且同一张床。一切家具用她家的好了,只交一百元当水电费。
有一件事我常常觉得惊奇。我从十四岁离开家独自在外生活,四处漂泊,从湖南到广州,到南昌,到上海,到香港,至今我从未遇到一个坏人,那些被骗财骗色,谋财害命险恶的事,从来不沾我的边。我总觉得冥冥之中有神灵在眷顾着我。我也曾遇过路实在走不下去的情形,我就在心里对那个力量说:“请你帮助我吧,请你帮助我吧。”它听见了我的心,听见了我的祈求,它甚至看见了我的处境,它真的就让我走出了困境。那种神灵,我无以名之,我不知该称它为天父,或菩萨还是什么,总之我知道它是在那里的,在冥冥之中的,能看到我的,时时在眷顾我的,时时和我在一起,没有离开过我。所以,以后的路,我是不怕的,有它和我同在。
刚进这家公司,晓萍对我表示了善意。在一个新的环境里,你总是记得最早对你表示善意的人。还有一个男同事,市场部的bill也对我很好。我也很喜欢bill。我说的这种喜欢,是一种无需刻意表白也无需隐藏的喜欢,和男女私情关系不是太大那种。
公司的男人都穿西装,女孩都穿套装。而bill的那套西装,皱巴巴的,那条领带也歪歪扭扭的。冬天的时候,他在西装外面披一件旧的棉军大衣,到了公司,他就脱下军大衣挂在公司的衣柜里——和我的米白色羊绒大衣挂在一起。他是一个军校英语系毕业的。他会讲流利的英语。他的业余爱好是写电影评论。他的副业收入是出租录像带。他拎着录像带在公司出出进进,下班以后,他把那些录像带推销给这座大夏的其它外资企业的老外。他从不在公司同事面前掩饰这种并不体面的勾当。
当时上海正在津津乐道《廊桥遗梦》,我记得他写了一篇影评,有这么一句:“《廊桥遗梦》不过是中国西门庆和潘金莲式的文学,它迎合了对婚姻已厌倦了的中年男女的欲望……”天,这也叫电影评论?但它偏偏就登在某张报纸上了。那张报纸常有他写的影评,记得他还评了《水上世界》,还评了《阿甘正传》。《阿甘正传》当时还没有在上海的电视院里放映过,但他已有了录像带,他把录像带借给我看。我说是我此生看过的最好电影,他就要把它送给我,我不要,原因是我没有放录像带机。
那一年的上海最震惊的新闻是杨某霞泼硫酸案,将情夫的妻女严重毁容。
上海福州路的书店里摆满了印度奥修的哲学著作。我也拎了一本看。记得当时是喜欢看的,有感触的还在书旁作了批注。而bill则作了一件很令人生厌的事,他在我的批注后面又跟了批注,而且全部是对我的话作一个反驳,那也不是最令人生厌的,生厌的是他的字,简直丑得触目惊心!歪歪扭扭像他那根破领带。我想不明白一个业余写影评的人为什么写这么不像样的字?
关于奥修的理论,我今天全忘了。我只记得一句:信任别人。我一下子就领悟了那句话的意思。现在我甚至不能准确表达我的理解,总之,我领悟了。他所说的信任,不是我们通常意义所说的信任,而是一种没有条件和毫无恐惧的信任。不管对方是不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总之我信任别人!我愿意信任别人。当我现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是信任你的。我把我的心,我的感情摆在你的面前,告诉你我的恐惧、脆弱、无知,我知道你不会嘲笑我,你会明白我,你会在心里安慰我,会保护我。你对我绝不会有伤害。
我常常对自己说,我要信任这世界上的人,我不怕生活中的一切阻碍,我会以大无畏去面对生活。我不怕,我会把心放下来,无所惧怕。
和17岁的敏敏住在一起,我们也很快乐。她还在读书,晚上她做功课的时候,我就背《新概念英语》,背《a private conversation》。她做完功课,我们就开始讲悄悄话。她讲班上的帅男孩,我讲公司里的bill。星期天两个人一起去逛街,看电影,吃东西。对了,有次,还一起在陕西南路那个电影院看了《龙卷风》。
宜锦荣每一个月从香港飞一次上海,从香港给我带来时装和化妆品,当然,还有钱。其实,他每次来一次上海的机票和住酒店的花费是我那份工资的三倍。
我在上海过了一段极明快的生活。快乐着,美丽着,还有一点点纵情。
今天回想上海,我已想不起很多东西了,只记得虹桥的友谊商夏,徐家汇的太平洋百货,淮海路上的巴黎春天,还有浦东的八百伴。后来八百伴关闭了。因为那些地方都是有美丽时装的地方。当然也是我在上海流连消遣最多的地方。
然后就是一些人了。离开一个城市,最记在心上的,其实是人。我记得漂亮的晓萍,情窦初开的敏敏,还有不修边幅的影评家bill,我喜欢的男人常常是一些像bill这种很破的男人。我不喜欢太整洁。有条有理的男人,如宜锦荣。我也不喜欢没有激情和想像力男人。
想不到离开上海之后,去年居然会在香港再见到bill。他早已离开了那家公司,现在在广州一个什么计算机公司做总经理,去纽西兰开会,途经香港。他一切没变,惟一的不同是,穿的再不是那件皱巴巴的西装。西装要比以前笔挺多了。和他谈起以前上海公司里的旧事,他告诉我一件桃色的事,以前的总经理jason被老板给炒了鱿鱼,因为在公司乱搞男女关系。他说:“以前公司里的女职员都被他染指了。”我大吃一惊:“啊?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jason怎么没有染指我呀?”
他误会了我的意思,居然安慰我说:“没被他染指并不表示你丑,可能是你看起来很高度,他不敢染指。”我要被他气死了,我是在表白我并没有被染指呀,我会因为上司没有染指我而觉得没面子吗?真是的。
我来到香港,香港已被亚洲金融风暴席卷过,是一片萧条的景象。受挫最大的是中产阶级,楼价狂跌,令从前有资产几百万的中产阶级一夜成了负债者。宜锦荣没有钱了。很多人失业,我费了很大周折才找到工作,却不是理想的工作。
从我到香港那天开始,我的生活突然黯淡起来。
更黯淡的是,宜锦荣已不爱我了。我爱宜锦荣吗?有一天,他很伤感地对我说:“其实,我一直知道,你从未爱过我。你喜欢的不是我这种男人。你当初嫁给我,只是因为我爱你,你又没有谁好嫁。”
我听了很心酸。为他。明知我不爱他,可他还是义无反顾地爱了我这么多年,宠了我这么多年。最终得不到我的爱情,他到底还是放弃了我。他其实真是一个不错的人,样子不错,人品不错,经济条件也不错。当初我想过,嫁给一个不错的男人,再错也不会错到哪里去吧。既然不能嫁给自己最想嫁的男人,嫁给谁还不是一样?
我也从没努力去爱过他。我总是想,爱就爱;不爱,怎么也不会爱的,就像一块木头和石头放在一起,一百年也不会燃烧呀。爱情,来的时候,像火,呼的一下子就冒出了火花;不会像水,只要慢慢加温,总会沸腾。
和一个自己不爱却爱自己的人在一起,虽然平淡,快乐和好处也是有的,可是,连这个自己不爱的人的爱也失去了,那是一种怎样的空虚。此时,我才知道,他的爱对于我原来很重要。但我并不怪他,他把爱情收回去,不再爱我,是他应该做的事情,错在我。我从没有好好关心和爱他,我恃爱成骄。
现在没有他爱我了,空虚更加空虚,黯淡更加黯淡。
我想不到在香港的生活会是这样子。
我有时想入非非。离开香港多好呢。
我和F有个约会
他在北京,我在香港。他给我寄过书,我给他寄过书。我们没见过面。
一年来我给他打国际长途的电话费至少可以买五张香港飞北京的机票了,我们通过Email往来的书信字数,已够写一部爱情长篇小说了。
终于,我们要见面了。他说12月12号他到广州采访著名女行为艺术家酱子。采访结束后他就到深圳和我见面。
见面时间:12月12日下午3点18分。地点:深圳福虹路世贸大楼茗香咖啡厅。那家咖啡店是他大学同学开的,也许可以免费消费。他没有这么说,是我这么替他猜想的。
他告诉我这个决定时是12月5号。我想我有整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