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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英俊的印度少年站在我面前,我问他有什么可以帮到他。昨天玩得好吗?有没有迷路呢?
我记得他昨天说过他会考虑参加海洋公园游。
他说,没有迷路。他说他想查查从香港飞往迪拜的班次和时间。
这也是我的工作,却和公司的收入没有什么关系,也和我的佣金没有关系,但我还是帮他查问了。
然后他准备走。
我对他笑了一下,并故意看了一下他的眼睛。他有一双大而透明的眼睛,是年轻男孩的眼睛,没有邪意,单纯。当我笑的时候,我脑子里浮现出may平时对男人们笑的样子,和那种眼神,我想起老板说我要向may学习,我笑的时候,想起may笑的时候那种风情万种的样子,我尝试那样对他笑了一下,然后用may的那种眼神看了他一眼。
我问:“你打算参加香港一天游吗?”
他犹豫了一下,说:“你也去吗?”
我说:“也许。”
我低头笑了一下。
他说:“如果你去的话我就参加。”
他并不是开玩笑,我看得出他很认真。
但我知道明天是我的休息日。
我看出他并不太愿意参加香港一天游。
我加了一句,说:“也许我会去。”
他交钱报名。
他说:“如果明天见不到你,我就不去。”
他居然说得那样认真。
然后他问:“你多大呢?”
很奇怪他居然看不出我多大。
我反问他:“你呢?”
“24岁”他说。
那你是干什么工作的呢?
“CABIN CREW”他说。那大概是飞机上侍应生之类的工作了。
他说他是印度人,但在迪拜工作,他在阿联酋航空公司工作。
他的确很年轻,除了年轻的脸和充满活力的身体之外,他的眼神很清,年轻男孩子才有那样洁净的眼神。
他把他的E…mail地址写给我。
“你能给我写E…mail吗?”他问。
“好的。”我万分诚恳的说。当时,我想我的确是很诚恳的。
“你有男朋友吗?”
“没有。”我说。我在心里偷笑:“我有丈夫,当然没有男朋友。”我比他大十岁。他怎么会问我这么天真的问题。
然后他约我下班后和他一起去酒吧,我找了个借口推辞,我说我要回去照顾父母。
临下班的时候,我开始收拾桌上的东西。他又来了,他站在我的面前,一脸腼腆,印度式的大眼睛里有一丝羞涩,他手里抱着两只小熊,嘴对嘴的造型,正在热烈的亲吻。我不肯收下那份礼物,但他坚决要送给我。我怕同事看见,只好匆匆塞进挎包里。他把小熊交给我,说道:“明天见。”然后走了。
“你明天见不到我。”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心里想。
我没有写过E…mail。后来,我遇到过很多印度男孩,但他是最帅的一个,而且,那种眼神是惟一的,不可模仿的。有时想起他在一个在迪拜的城市上空的一家飞机上,我会仰望天空为他祝福。
Leo
我不是没有朋友的人,但我却没有浓情蜜意的朋友。
朋友和花草一样,不易伺候,要时间,要心力,要真情意。结交一个朋友不易,闪失一个朋友却很容易。或者说结交一个朋友不易,却很容易放弃一个朋友。
我也不种花草,因知自己不是细致耐心的人,所以我也不结天长地久的朋友,情愿君子之交,我与人来往,不怕人冷淡我,反怕别人对我太好,负了别人的期望。
几年不通书信不通电话的朋友我也有。如果是朋友,十年不通电话也是朋友。
Leo是我趁工作之便认识的朋友,做我们那份工作,想认全世界的朋友都可以。Leo是韩国人,我清楚记得遇到他那天是星期天,但日期我忘了,他走到我面前,说英语,很普通的一个男人,穿格子衫衣米白色棉布裤子,他要我帮他改机票的日期,飞往汉城的,但那天是星期天,没法联络韩亚航空公司。我把韩亚航空公司的电话号码抄给了他。到此为止,我已尽了我工作的职责,可以把他打发走了。但他没有走,继续要我帮他找时间表,我是一个很有耐心很尽职也很尽责的职员,我帮他找了飞机时间表,帮他找韩亚航空公司的航班。
后来他在我的柜台面前呆了很久,吃完午饭后他又来了,我一定是热情满脸的向他打了很多招呼——职业习惯而已,在酒店工作久了的人,都习惯了用那种笑脸用那种语气对人说话,一天到晚笑容都在脸上,并不是对着谁才笑的。
下午的时候,他就站在我柜台前和我闲聊。先问婚否,又问年龄。我没有问他婚否——那么大年纪的男人当然已婚,我只问他有几个孩子,他说两个,不过单身,他生怕我不知道他单身,我已在心里偷笑了。
他满头白发,他说他38岁,我故意问他,你的头发是染白的吗?因为香港男人很流行把头发染成白色。他说不是。
后来他走开了,坐在大堂里等人,等我下班的时候,他走过来问我,能否和他一起吃晚饭,他有朋友和他一起,他的朋友是香港的数学老师。我推诿了一阵,——我想我的同事也经常受到这样的邀请。但大多数不去,太忙了,谁有时间和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吃饭呢?
他一再要求,我后来答应了。我下班的时候,正好看到他的朋友开车来了。我跑到洗手间匆匆化妆,——因为闲聊的时候,他问我,你为什么不化妆。我当时有些尴尬。我不化妆,因为我不想化妆,没有谁令我有化妆的激情。
一起吃饭,他的朋友送他去机场,我没有去。
不断收到他的电话,伊妹儿没有收到过,他说他发过,但失败了。我也发过,也失败了,电话是可以打的,但两个人英语都不是母语,有些不流畅。
他下午又打电话来,说,下星期他要来香港,他的朋友会去机场接他,希望能见到我。我说可以。然后他会去杭州大学读汉语,因为他姐姐在那里教书,他想开拓中国市场,想在中国做生意,所以想学中文。但他有38岁。有一个读高中的儿子,和一个读中学的女儿,还想读中文,很异想天开。
总之,你站在那里,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有些人会和你有些缘分,发生一点点故事,有一些异国情调的浪漫感,那种感觉,倒像一杯风味独物的鸡味酒,耐人品味。当然,我也想起自己从前在酒店工作遇到的那些客人,非常有意思。
我爱白莉
初识白莉,是在一个日本男人的卧室。
那个日本男人是一个在我们酒店住了三年的长客,长包了一个豪华套房,经常看见他西装革履在酒店出进,细细的眼睛老是笑眯眯,早出晚归,生活极有规律——感觉上他是一个私生活很检点的男人。
突然,他不再出现了,没有任何退房手续和口头通知,没有任何迹象表示他不再回来,所有的生活物品都是原来的样子在那里。等了他三个月,他没有回来,酒店要将他的所有私人物品清离。
所清点的物件,是我做的记录。白色袜子一箱,白色底裤一箱,白色内衣一箱,各色领带28带,各式公文包、旅行包15个,西装12套……还有所有日本男人的心头所好——涩情杂志和涩情VCD……
最后是皮鞋52双。我惊讶于一个男人为什么会拥有这么多的皮鞋,我又无意中发现,所有皮鞋是同一个牌子——白莉,Bally。我当然知道白莉是名牌,但我仍惊讶于一个男人对一种牌子的狂热偏爱和情有独钟。世间纵有千娇百媚,他偏只爱白莉这一种。
再遇白莉,又是偶然。在一个黄昏,人来人往,霓虹灯闪烁的香港弥敦道。
我逛街,经过一个店铺,突然心动于窗橱里的一件皮褛。款式简单,短及腰部,光泽含蓄而温柔,不是一般皮褛的那种骄扬炫耀的光泽。我用手摸摸,温温软软,竟几近肉感。
我喜欢极了。我开始想入非非:配上一条牛仔裤,再衬光泽接近和短靴,皮褛里面衬一件绛紫衬衣,配深色唇膏;或者露出一点雪白的衬衣衣领,戴一条镀银的极幼细的项链,涂鲜红色唇膏……
我看了一个价钱:8400元,八千四百元,是香港大部分写字楼年轻漂亮女孩一个月的薪水。再看看底下那双令我心动的靴,2190元,二千一百九十元。顺便瞟了一眼那些男装鞋,全在二千元以上,这时我才留意到,这是白莉专卖店。令我如此心动的原来是白莉,Bally。
我转身就走。
我是一个容易心动的女人,也是一个精于计算的女人。我决不会为心动倾我所有,我会在心动和所能承受之间计算。作为一个女人,我习惯有所保留。
我心动于白莉,但我不会因为瞬间的心动付出过多。负担不起的心动,我放弃,决不犹疑,决不留恋。所以我转身就走,不给自己更多被诱惑和心动的机会。
我也慢慢习惯了一个规则:我看得上的,常常是我得不到了,而我能得到的,又总是我不大看得上的。
当我看得上又得不到的时候,我通常会对自己说:得到或得不到,对我的生活有什么大影响呢?
那个52次占有了白莉的日本男人,在他离开的时候,他不也只穿走了一双白莉吗?
吾友王维烈
吾友王维烈,男,身高1。83米,贵州遵义人,1992年毕业于广州华南理工大学,所学专业我不清楚。
认识维烈是因为大学里同宿舍的女孩黄晓梅,她和维烈从小一起长大,又一起考到广州读书。是她介绍我和王维烈做笔友的。那年头有些怪,流行笔友,每个女生都有个笔友,有些像小孩子玩过家家。
大学毕业后他去了北京,我在广州。我们还是继续通信。我总是很肉麻地称呼他“亲爱的王维烈”,他则称呼我“咸小姐”,这个戏称里有一个只有我和他知道的典故,我打死也不会讲出来,那太令我没面子了,很老土。
他的字写得好,信也写得好,文字优美,极其诙谐,趣语连篇。每回我看了都哈哈大笑。他还爱写古体辞,每封信必附古辞一首,极具谐趣,我读了常常笑出眼泪。
后来,由于我不断换工作,不断换城市,就和他书信疏了,以至断了联系。直到1997年春节前夕,他从北京回上海和父母一起过春节 (当时他父母已在上海工作),我们见了一面,一起吃了顿饭,然后我离开上海,又断了联系。
去年五月份,我去樟木头度假,我妹告诉我,说有个叫王维烈的人从深圳打过电话找我。我马上拿起电话打过去,两个人在电话里激动得语无伦次,一通胡言乱语,叽里哇拉一顿乱说,原来上海那次见面后,他就来深圳工作了,这几年大家离这么近,都不知道。
不到一小时,我们就在深圳一个叫大地的咖啡厅见面了。他穿着一件灰衬衣灰裤子,手里拿着一个旧报纸包裹。我们见面有很多话说,我们班上的女生他都熟,而且比我更知道她们的情形,因为他经常和黄晓梅联络。他还没有结婚,也没有女朋友,现在是深圳一家有名的计算机公司的部门经理。
他问我的生活情形,我告诉他我在香港过得很平淡,只是三餐无忧,生活还算安稳罢了。
后来他打开报纸包,拿出一个笔记本,对我说,送你一件礼物。他打开本子摊开在我面前说:“看看这篇日记。”然后他起身去洗手间了。
那是1997年1月27日他在上海写的一篇日记,长达四页,用极其优美的笔调,详尽记述了他和咸小姐,也即是我,见面的经过,对咸小姐的衣着言谈举止用最文学的手法作了极其细腻描写。从那篇日记来看,那个咸小姐简直是风姿绰约,高雅美丽。
我记起我和他曾在上海淮海路和陕西南路交界的一个新张的粤菜馆吃了一顿饭,选在那里吃饭是因为我当时手里有一张价值一百元现金的优惠券,其余的细节我全没了印象。看他的日记我才知道我那天穿了一件米白色风衣,我记起我曾有过那么一件衣服。
看完日记,我马上侧身打量了一下玻璃窗映出来我的影子:一个瘦而憔悴的女人,黑宽边眼镜,左眼睑下有五颗雀斑,鼻头上有八粒黑头,旧牛仔裤,脚趾上的指甲油剥落了……
从咖啡厅出来后我们一起去逛中国书城,他选了一张“阳光下的田震”的CD给我。我突然记起,我曾在某封信里信誓旦旦对他说:“王维烈,等我哪天有钱了,就送你一套西装,名牌的,最贵的。”
走出书城,才突然发现一米八三的他竟显得这么高,他一直有这么高,只是我从不曾去认真留意而已;也发现他竟是一个帅哥,只是笑起来眼睛有些眯,这些以前也没有留意过。
这次见面后,不知为什么也没有再联络过。
大概半年前,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