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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品温如言 全加番外-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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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阿衡吧?”男子端详着阿衡。
    “阿衡,李伯伯,言爷爷的副官。”思莞对着阿衡,低声说。
    “李伯伯。”阿衡双手接过碗,低眉小声开口。
    “好,好!”男子点头,面色欣慰,眼泪几乎出来。
    而后,走到阿衡面前,轻轻摸摸她的头发,温言开口——”好孩子,回家就好,你受苦了。”
    阿衡有些怔忪,思莞也呆了,只有言希继续埋在那里塞饺子。
    “李副官!”餐厅传来言帅的大嗓门。
    “到!”李副官打了个军礼,军声嘹亮。
    “呀,你们两个,还让不让老子好好吃饭!”言希吓了一跳,大咳起来,被饺子呛得直掉眼泪,面色绯红像桃花。
    李副官上前使劲拍言希的背,直到他把卡在喉咙的饺子吐了出来。
    “阿希,你一天八遍地听,怎么还不习惯呀。”思莞递水喂他,笑着开口。
    “***!”言希一口水喷到思莞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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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衡,多吃些,天冷了要冻耳朵的。”张嫂看着身旁的女孩,唠唠叨叨“我和你李伯伯一起包的,香着呢!”
    阿衡猛点头,在氤氲弥漫的水汽中小口咬着饺子。
    “大家能吃出来是什么馅儿吗?”李副官笑眯眯地看着围着餐桌的老老少少。他一向擅长调节气氛。
    “嗯,有虾仁,猪肉,海参。”思莞琢磨着舌尖肉馅的韧性,酒窝有些醉人。
    “冬瓜,笋子。”温老开口。
    “姜粉,葱末,料酒,鸡精,高汤。”温妈妈品了品汤水,温柔开口。
    “差了差了。”李副官笑。
    大家细细品味再三,交换了眼神,都颇是疑惑。
    还能有什么?眼前坐着的,吃东西个顶个的刁钻,一个猜不出倒算了,难倒一桌,李副官也算本事。
    “李妈,你忒不厚道,那么刁钻的东西,谁猜得出来?”言希打了个饱嗝,拿餐巾纸抹了抹嘴,漂亮的大眼睛弯了弯,水色流转。
    他提前钻过厨房,知道馅儿里还放了什么。
    “哪里刁钻了,大家常常见到的东西。”李副官听到少年的称呼,并不恼,已经习惯了自家孩子的毒舌。
    他养大的娃儿,什么德性,自己能不清楚?
    若是这也生气,那自己可真忙不过来。
    “丫头,你说说。”言帅瞅了阿衡半晌,看她一直默默地,想要逗她开口。
    阿衡抬了头,声音有些小,糯糯的音调——“橘子皮。”
    然后,又把头缩回氤氲的水汽中,小口小口地咬饺子。
    大家楞了,齐刷刷地看向李副官。
    李副官笑得益发慈祥,眼角的皱纹挤到了一起,颇是滑稽可爱——“阿衡说中了。今天买的猪肉有些肥腻,不是四肥六瘦,我怕小希挑嘴,就剁了橘子皮进去,既去腻,又去腥,刚刚好。”
    “呀!李妈你明知道我不吃肥肉的呀还虐待我少爷我要扣你工资立刻扣马上扣上诉无效!”言希撇了嘴,表情厌恶,秀气的眉上挑,细长漂亮的手不停地玩转着电视遥控器。
    “哟,不劳言少您费心,咱的工资不归您管。”李副官乐了。
    他因战时立了一等功享受国务院津贴,在言家当言希这厮的保姆,完全是看在以前的老上司的面子上义务劳动。
    别人为无数人民服务,他只为一个人民服务,这一个,不巧是一个一脚踏进精神病院一脚踏进火星的臭小子!
    言希觉着孝顺自家老保姆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便闭了口,懒洋洋地把头埋在沙发中。
    阿衡吃得很撑,但是言爷爷劝得殷勤,只好学思莞的模样,小口吸着饺子茶,既有礼貌又磨蹭了时间。
    偶尔透过雾气,朦朦胧胧的,看到那个少年,歪在沙发上,黑发吹额,红衣茸软,修长的腿晃晃荡荡,脚点着地,轻轻悠闲地打着拍子,调皮散漫的模样,好看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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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言家做客时,阿衡一直未见言希的父母,起初以为是工作忙碌,后来听到爷爷和母亲的零碎对话,揣测了,才渐渐清楚——原来言希的父母是驻美外交官,在他不到两岁时便出了国。
    爷爷对母亲的原话是这样的——“阿希野是野了点儿,但是父母不在身边,言帅又不是个会养孩子的,能拉扯大都算那孩子命好,咱们思莞和他玩归玩,好是好,但是言希的那些脾性可是学不得的。”
    阿衡听了,心中有些不舒服,但是又不知道为什么不舒服,默默上了楼,不停歇地做英语题。
    说来好笑,阿衡学普通话没有天分,但英语却念得流利,照思莞的话,就是相当有卖国的潜质。思莞有个一块儿长大的朋友,在维也纳留学,两人通电话时,常用英语聊,趁机锻炼口语。
    有一回,电话响时,思莞恰好在忙别的事,没空接电话,便让阿衡代接,阿衡普通话憋了半天“你好”没憋出来,对方却来了一句“hi,siwan?”
    “no,siwanhassomethingathand,thisishissisiter,pleasewaitaminute”阿衡有些激动,心中暗想来到b市自己第一次说话这么利索。
    思莞手忙着,眼睛却闲着,瞄到阿衡的表情以后,笑得肚子抽筋。
    “尔尔?”电话另一边,清越而带着磁性的标准普通话。
    阿衡沉默了,半晌,特别严肃认真地对对方说“another;another”
    思莞听了,愣了。
    片刻后,笑了,看着阿衡,笑得特别真诚好看。
    嗯,另一个吗?
    好像……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嘛。9
    自从那一只叫做“卤肉饭”的小鸟被言希带走之后,阿衡和思莞相处起来轻松了许多,偶尔少年会揉揉她的长发,开开玩笑,温和地笑一笑。
    这是……哥哥的感觉吗?
    阿衡不确定,但这不确定又确实贴心,她就不情愿再计较下去。钻牛角尖很累。
    她想要认真地活着,像样地活着,慢慢地付出,慢慢地得到付出。
    这是一种野心,战战兢兢的野心。
    日子像流水一样,白马儿遛着遛着,不知穿越了多少名叫光阴的小路,这秋叶落了尽,以萧索的姿态迎接了冬天。
    再也没有人在她面前提过尔尔,温家的人达成了默契。他们在尝试着接受阿衡,可是阿衡却觉得他们在隐忍,隐忍得很辛苦,总有一天会爆发的。
    所以,在那个叫做“尔尔”的气球爆炸之前,她只能平静地等待,等待着生活赐予一些珍贵的转机或者欣喜。
    尔尔是客观的存在,温衡却是主观的姓名。
    客观主观,辩证唯物,这是政治老师教给她的东西。
    当然,读书上学很累,这是客观主观都否定不了的真理。
    不过才高一而已,每一科的老师都像斗鸡一般地红着眼抢夺他们的人民币,是谁说的来着——时间就是金钱。
    阿衡不会抱怨,但看到老师们在第二节大课间无休止地“再讲两分钟”时,会觉得肚子非常非常饿,咕咕叫个不停。
    下课时,女生一般冲向厕所,男生一般冲向小卖部,这时,阿衡虽然跟在男生身后小步挪得欢快,但看到男生无意瞄到她抱着面包跟在他们身后时愣住的表情,还是会尴尬的。
    她抱着面包,试图宽慰自己,厕所和面包,一样都是生理需要……
    “靠!老子拿错面包了!草莓的,要腻死人了……”辛达夷在前面揉着黑发叫嚣,楼梯在颤抖。
    “小变,跟老子换换,我只吃肉松的!”那个少年,一头鸟窝似的乱发,笑着凑到一个瘦瘦小小的少年身旁。
    阿衡闷着声,笑了起来。
    辛达夷唤做小变的男生,是班上有名的优等生,叫做卫旭,长得清清秀秀,声音细细小小,爱和女孩子一起跳皮筋踢毽子,辛同学闲着无事,给起了外号——“小变态”,简称“小变”。
    卫旭虽然个性柔柔弱弱,像极女孩儿,但是毕竟是男孩子,生平最恼别人喊他”小变”,尤其是这罪魁祸首辛达夷喊的,听到他嚎的一嗓子,面色发青,“哼”了一声,摇曳着杨柳腰,款款携着肉松面包离去。
    “哟哟,大姨妈,把小变惹恼了,小心今天他带全体女生讨伐你!”旁边其他的男孩儿笑得东倒西歪。
    “滚滚!谁怕那帮丫头片子!”辛达夷撇嘴,满不在乎“你们谁有肉松面包,跟老子换换!”
    男生都不喜欢吃甜东西,听了他的话,作鸟兽散。
    阿衡看着手中的肉松面包,犹豫了片刻,跑到他的身旁,笑着伸出手上的面包,对辛达夷说——“换!”
    少年的眼睛在乱发中很是明亮,可看到阿衡时,却变得有些复杂,抓住手中的草莓有些别扭地开口——“我不饿了!”
    随即,漂亮的抛物线,草莓面包扔进了垃圾箱,然后,转身离去。
    阿衡有些呆怔,看着垃圾桶里孤伶伶的面包,叹了口气,捡了回来,拍拍上面沾到的尘,小声用吴音开口——“一块五一个的。”
    “阿衡?”有些疑惑的声音。
    阿衡转身,看到了思莞,虽知他听不大懂江南话,但是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你买了两个面包?正好,给我一个吧,快饿死了!”少年笑着伸出手,那双手很干净修长,他看着阿衡,轻声抱怨着“今天学生会开会,忙活到现在才散会,刚刚肚子有些饿,去了小卖部,面包已经卖完了!”
    阿衡有些感动,把手上的肉松面包递给了思莞。
    “我想吃草莓的。”思莞嘴角的酒窝很扎眼,楼梯上来来往往的女生看得脸红心跳。
    阿衡笑了笑,摇了摇头——“脏了。”
    思莞微笑着表示不介意,阿衡却背过了手,笑得山水明净。
    她抱着草莓面包,到了教室所在楼层的回廊上,打开纸袋,小口地咬了起来。
    阿衡说不准草莓面包和肉松面包的差别在哪里,只是觉得草莓酱甜味淹过酸味,并不是她尝过的草莓的味道,但是叫做草莓面包又名副其实,着实奇怪。
    不过,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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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冬的那一天,下了雨。张嫂千叮咛万嘱咐,让她早些回家,说是言老爷子请温家全家吃饺子。
    言老爷子,是阿衡爷爷的老朋友,一起上过战场流过血换过生死帖的好兄弟,以前两人未上位时,一个是团长,一个是政委,一文一武,好得穿一条裤子。本来说是要当儿女亲家,结果生的都是带把的,也就作了罢。
    思莞本来说放学要同阿衡一起走的,结果被学生会的事绊住了,阿衡在办公室外等了半个小时,思莞过意不去,便假公济私,推说有事,拿了办公室储用的伞走了出来。
    “冷吗?”思莞撑着伞问阿衡,星眸温和。
    阿衡戴上了连衣帽,摇摇头。
    两人安静地走在伞下,一左一右,一臂之距。
    冬日的风,有些刺骨,雨一直下着,清晨还是细雨,到了傍晚,已经滂沱。雨水滴入泥土中,慢慢吸收,经年失修的小胡同有些难走,脚下都是稀泥。
    两人躲着泥走,却不想什么来什么,被骑自行车经过的下班族溅了一身泥。
    少年少女掏出手帕,手忙脚乱,顾此失彼,被雨淋湿了大半。
    “跑吧!”思莞笑了“反正衣服都湿了。”
    阿衡在水乡长大,小时候淘气,凫水,摸鱼,更有梅子黄时雨佐伴年华,因此,并不惯打伞,现下,思莞提议,倒合了她的心意,冲思莞点了点头,便冲进了雨中。
    阿衡在雨中小跑,却感到这里的雨和乌水镇的完全两种模样,远方的温柔沾衣,眼前的刚硬刺骨。两种不同的感觉,天和地,勾起了心中那根叫做思乡的心弦。
    思莞静静走在雨中,静静温和地看着阿衡的背影。
    他的脸上有冰凉如丝的雨滴过,眼睛一点点,被雨水打湿,回忆的旧胶片在雨中模糊而后清晰起来。
    他见过的,一幕一幕,黑白的电影。有个女孩曾经调皮地扔了他手中的雨伞,握着他的手,在雨中奔跑。他习惯于勉勉强强跟在那个女孩的身后奔跑,习惯于有一双小手塞进他的手中,习惯于在雨中看着那个女孩比之以往长大的身影,习惯于唤她一声“尔尔。”
    他的尔尔,那片笑声,在冬雨中,却像极了燕子呢喃人间四月天。
    他是尔尔的哥哥,曾经以为的亲哥哥,可是莫名的一夜之间,和最亲的妹妹,成了陌路之人。
    有时候,他恼着爷爷,既然明知真相,明知尔尔不是他的亲妹妹,为什么放纵着他们如此亲密?由着他们把血液混到彼此的身体内,才告诉他那个朝夕相处的最亲的人与他毫无关系。
    。
    彼时,前方的阿衡摇着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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