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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事的时候,我会望向白驼山,我清楚地记得曾经有一个女人在那边等着我。其实“醉生梦死”只不过是她跟我开的一个玩笑,你越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你反而记得越清楚。我曾经听人说过,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惟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原来,忘记无法拥有的人的最好办法是清清楚楚地记着他。
为了忘记你,我把你记得多么清楚!我不能让你存在于我心,我怕时间淹没了记忆,于是写你成篇。我把你写在我的《温哥华旅游全攻略》里,如果将你的名字放在杂志的版面中,从此后我的心里就不会再根植你了吧?
可是你却在每一日、每一日不停地变换寻人启事的内容来提醒着我你的真实存在——
我在找你,
夏汐——
五月,
S&H音乐厅,
《罗密欧与茱丽叶》,
醉酒的夜——你是不是都忘却了?
你说的种种,我都没有忘记。可是到底你找我做什么?
能不见,争如不见;怕相见,两心相怨。
我每天都在不断地告诫自己,你是有妻室的人了,无论多么的喜欢、多么的爱,也只能够是这样了。生活中有许多东西是必须放弃的,值得珍惜的往往少之又少。
独步高楼,我已无泪,滋养不了你这棵长在心底的大树,连根拔起是最好的了。谁是我借用的外力?没有人助我一力,我终于没能拔除你。
每天,每天,你在我心底放肆地生长着,吸着我吐下的泪,如此的枝繁叶茂。
很久没有哭,几乎忘记了泪水的温度。而现在,我清楚地感觉到这种水液怎样烫热了我的脸庞,然后顺着两腮滴落在空气里,无声无息,淹没了整个深夜。我有点担心,它会不会从此也淹没我的生命?
七月快要过尽的时候,赵兰清突然宣布结婚;嫁给黄肚皮,那个多金的男人。因为他对赵兰清说,她令他痛苦。
赵兰清却说,她要抓住痛苦的幸福。
于是嫁他。
夏汐问她是否真的爱黄肚皮,
“爱呀!很爱很爱。”赵兰清极认真地回答。
夏汐怀疑她说的话,决定不相信她。
“女人都是很实际的,嫁不了爱情往往挑选钱财。”赵兰清说。
是吗?是吗?两情相悦听起来仿佛遥不可及,在婚姻的天秤上,爱情总要失重于钱财吗?夏汐想,如果有一天她也嫁了,会因为什么而出阁?
可是夏汐不断地疑心,赵兰清——她其实是在用一场婚礼来淹埋一段缺口吧?只要可以延减因缺口带来的疼痛,嫁给黄鼠狼、黄花菜或者黄包车都没有关系。
假若独步高楼是她的缺口,她要用什么来淹埋?一些永不消痕的事,再怎么刻意地忽视,夜深时、沉思时都会曝露出来,所作的努力也会前功尽弃。
独步高楼,他是她无法忽略的缺口。
缺口不深,却刻骨铭心。
赵兰清出嫁后,我一个人住着一套公寓。
寂寂的房子,像无底的洞,布满黑色的孤独。我的孤独已经渗入了皮肤,与血水交融。
孤独,原来是这样的恐怖,让人产生死的想法。这种想法也很恐怖。
而一切似乎回到了原点,像初时来到这个城市,一个人住一间房子,没有赵兰清,没有许之宁,更没有你。静静地,只有自己的影子。
偶尔我会听到猫的哀叫,那是在它饿极的时候。我自己都会忘记吃饭,忘记喂猫又有什么奇怪呢?
赵兰清在的时候,吃,大概就是它的享受吧?它一定是意识到这么美妙的享受从此已经远离自己而难过了。可怜的猫,陪颓废的主人一起喝冰水。不知道它会不会恨我。
你知道吗?《东邪西毒》中我最喜欢的是盲剑客,他有句话说得十分妙:你知道喝酒跟喝水的分别吗?酒,越喝越暖,水会越喝越寒。
喝着冰冷的水做着梦,更心寒。你是一个我永远不能抵达的梦境。
你让我有点想放弃自己了。生活的本身已提不起我任何兴趣。多雨的夏季,心都发了霉,我觉得自己正在腐烂,像蕨类植物,由根部开始,一寸寸地。
我饲养了几尾热带鱼。有人说,猫和鱼不能共存。可我不管。任猫咪匍匐在鱼缸边,让它们两两相望。
我每天对着它们说话。
或者对着电脑屏幕,敲一行行小小的文字。
又或者,重复地看一部叫做《日落之前》的电影。
关于日落的影片真是多,我在温哥华看《日落》,回到中国看《日落之前》,可是无论多少“日落”,都没有我和你的日落。
《日落》有句台词是这样的:若有来世我们再相遇,但愿再见时我不曾娶妻。
说得真是让人心碎。
而《日落之前》的一些台词更绝:许多人爱得死去活来,许多人都在问,为什么遇上偏偏却在错过时?这真是爱情的一个绝妙的错误,但愿我们不要犯同一个错误。
说得多么像我和你。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转眼已经是八月底了。
时间如飞啊,心情却行走得太迟。现在,我的每一天,就是在敲字、发呆、看影碟、和金鱼及猫咪的对话中度过的。赵兰清偶尔会来看我,但,她已经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唉,现在再也回不到从前了。那时候,天为什么总是很蓝呢?时间可以改变多少东西?
性情?爱情?世情?
赵兰清是个在爱海中沉浮的女子。
我不是。
可是,如果对你的这份感情也算是爱,这样的爱情会不会更令人断肠?我沉浮在禁恋里,夜夜无歌,你让我的心没有低弦也没有高音。
尴尬的永远是中间的位置。
我悬浮着,失却安全。你能够体会这种抓不着任何的感觉吗?
《温哥华旅游全攻略》已经写好了。
完成这篇游记,夏天刚好也过去了,这是我写得最痛苦的文字。开稿前已经决定写完后就把你忘记,所以断断续续地写着,一直舍不得写完。
因为舍不得把你忘记。
编辑不停地催,说要赶在夏季结束之前交稿。可是那些关于温哥华的回忆,在醒着的夜里舐食得我心胸疼痛,不忍回想。
每想起一个片段,就涌起一阵酸涩;每敲出一行文字,就要细细回味。回味当时的愉快与伤悲。
每一个字里都有我对你的想念,可是想念都成空。
所谓一寸相思一寸灰,就是如此吧?听说愁是由发而生,昨天将过肩的头发剪了些许,那是延展一季的悲愁,跟随碎碎的发丝一寸寸滑落——可不可以将此叫做一寸青丝一寸愁呢?发尾剪去些许是否就可以剪去些许忧愁?
你是我发尖上的哀愁。“和你擦肩而过的遗忘,是一生的惊涛骇浪。”
《独上西楼》依旧在听着,每听一次便多生一份惆怅,萦绕于心头散不去。
整个夏天,心都在下雨,整个雨季都做着想你的梦,直至听到一句简短的话语后才醒过来——
“立秋了。”赵兰清说。嫁作商人妇的她,过着富足的生活,可是她说,心仍是空的。“好像什么都有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她若无其事地低语。
“好像什么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我接下她的话,走近窗台,拉紧新换的绿挂帘,把夏天最后的气息关在屋里,我打算在屋里的夏天的气息中再怀想你一阵子。就一阵子。
真的。
独步高楼。
海与日落或者醉酒的夜——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禁忌的爱恋,再如何细致地回忆也是一腔情长气短,有何用?有何用?且当是偶然飘过云际的紫色梦块吧,而窗外的明朗月华、云淡风清才是现在的好景致。
所以,我不回应你的寻找。
我从不介入别人的生活,无论以何种方式。
赵兰清说,一世一秋,一秋一世,人生还有什么是解脱不了的呢?
树在一次蜕皮后新生,曾葬于大海里的心会不会飞扬成火鸟?日落时分,我穿上长长的衣裙,在遥远的海边摇曳湿湿的伤逝,作别这个悠长的夏季。
记得许之宁说过,他是因为我姓夏才喜欢夏天的。不知道你会不会因为我而从此钟情潮汐?常常会这样幼稚地想这种问题。
荒唐而可笑。
不再想了。心动的感觉已渐平息。有一种爱,爱到浓时转为淡,不知道指的是不是这一种?
夏汐——属于夏日的婉丽晚潮已经过去,在黄昏的昏黄里,我看见秋季的呼吸吹过我白色的裙裾,浮动海面,与微微的浪潮翻覆。
终于,秋天来了。
秋来之后,我是不是终于可以说:“别了,独步高楼,纠缠我一百多个昼夜的梦影。”?
秋来之后,我是不是终于可以不再沉郁、不再迷情,从此做一个不可救药的乐观女子?
“九月天高人浮躁,九月里,平淡无聊,一切都好,只缺烦恼。”王菲的《浮躁》是因为缺少烦恼。
夏汐的烦恼是因为缺少浮躁。她突然觉得每天除了埋头码字外,似乎没有什么可做的。或者说敲键盘以外,没有什么是她特别想去尝试的。
是工作太投入了吗?还是潜意识里拒绝去想工作之外的人和事?除却了以前所爱的逛街、旅行和舍宾,现在充斥着她的白天与黑夜就只有“敲字”,长时间的闭关写作状态,让她的身与心都变得麻木。
在这种日子里,她绝没有想到独步高楼会拔打她住处的电话,而且还直接找到她所在的住宅区。
真的想不到。
夜晚时分,静寂的屋子里,电话铃声听起来特别尖锐,刺激着神经。
夏汐停下敲击键盘的动作,踱出客厅,漫不经心地拿起电话。“喂——”语气拖得老长,她不欢迎任何打扰的声音。
“夏汐,是我,独步高楼。”虽然距离最近的那次通话已经有六十多天不曾联络了,但他仍能在“喂”的一声中准确地判断出她的声音。
“我、我不是……你、你、你打错电话了。”夏汐吓了一大跳,支支吾吾,有点不知所措。他突然的一个来电便将她建设好的平静心境轻易地摧毁。
“夏汐,”独步高楼低喊,“我知道是你。”
“我……”
“我想见你。”
“你……”
“我在你楼下会所的咖啡厅里。”
“啊?!”夏汐惊叫一声,“你怎么知道我住的地方?还有,你又是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的?”
“对不起,我请了私人侦探——”独步高楼急急地道。她的语调让他紧张起来,他怕她下一秒会把电话挂断。
“所以?”夏汐平缓语气。她从来没有怀疑过他的威力,她生气的只是自己的无力。
“我要见你。现在。可以吗?”明明是询问的话,语气却肯定得不容拒绝。
可以吗?可以吗?夏汐抓握住话筒,“不再相见”的坚持不断地摇摆,久久,她才道:“好。”还是承认了吧,她其实也不想拒绝他。
“谢谢你,夏汐,我真的很想你。”独步高楼声音有点沉涩,而且略微沙哑,但语气却是欢喜的,他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抹着额头,刚刚她的长时间沉默使他冷汗涔涔。
“哦。”夏汐低应道,“大概一个小时之后,我会去。”她需要时间来平复悸动的心绪,可是一个小时够不够?
“你现在要玩拼图?”独步高楼问。
“不。”原来私家侦探连这个都告诉了他。
“一个小时后,你会来?”
“嗯。”夏汐答道,然后挂断电话,呆坐在沙发上出了神。是的,她仍旧无法抵挡他,哪怕是隔了那么久那么久。
她从来都不愿错过他,虽然在开始时就已经是错过。
9、这次我是不会放手了
不是周末,会所咖啡厅的客人不多,独步高楼特意坐于靠近门口的位置,以便夏汐一进来,他就能看到。算一算,已经有三个月不见了。而他,也找了她足足三个月。她的不回应,让他不得不借助私家侦探这一渠道。
S市不大,不消两天,他的手中便握有了关于她的全部资料,包括她前些日子发表于某一时尚杂志上的《温哥华旅游全攻略》。
这篇日记式的游记,写的都是他所熟悉的行程——基本上都是他带她游览的行程——她原本就和他一样,一直记得温哥华的点点滴滴;她明明也和他一样,放不下那时的情潮暗涌。
真好。
独步高楼有点喜喜然地,眼睛未曾稍离每一个走进来的客人。就快看到她了!他曾自言自语地模拟了无数次再见她时可能会有的情形,然而无论练习多少次,夏汐的出现还是使他紧张不已——
她一进门就直接走向他,一袭青衣,像个深居简出的道人。她的头发与三个月前没有多少改变,只是有点乱和微卷。脸依旧是清瘦的,她没有戴眼镜,双眼微微地眯起,没有什么精神。
夏汐站在那里,神色安然地望着独步高楼,心弦其实起伏不停。就是这个男人了,让她沉郁每个日夜。服务生走过来问她需要点用的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