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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气人的事一桩接上一桩。 。 想看书来
我正凝神的时候,发现宿舍楼开始吵吵嚷嚷,似乎要起义的样子。那情景有点像申奥成功后举国在欢呼。但我努力地比较着那种亢奋的感觉,发现它很特别,不同于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种单纯的喜悦,也不是初吻时的纯化学反应,那是全身的血液往头上涌,这是不是所谓的爱国主义,还是日子太平静,惟恐天下不乱?
世界和平万岁
往后的几天依然很热,加上“9·11”的刺激,同学们一个个神采飞扬。军事迷们借着这个百年难遇的机会,尽情发挥想像力,先分析美国的战略,再揣度小布什的想法;留洋派则一脸的沮丧,担心着即将到手的签证。一刹那间,身边人都成了政治家、军事家、新闻解说员,日子充满了光彩。时政课的老师不再坐冷板凳,讲课的声音都大了许多,比如:“同学们,‘9·11’肯定是一次历史性的事件,从珍珠港事件以来美国本土第二次遭到袭击。
苏联倾尽国力造了那么多原子弹,一颗都没让老美摊上,几个恐怖分子开着波音飞机,倒是圆了赫鲁晓夫那个永远的梦。其中的玄妙值得深究,值得深究啊!”
过不久,“塔利班”、“拉登”这样的字眼开始跃上新浪头条。没想到在阿富汗那个几乎被世人遗忘的国度,竟然藏着一拨这样的教民,一门心思跟老美对着干。
与此同时,美国那架巨大的战争机器也开始转动,准备进攻阿富汗,铲除这些“妒忌他们自由的野蛮人”。我知道这是美国人的惯例,只要他们决定打你了,就编造一个绚烂无比的借口,把争土地、争财富、争势力范围等等最基本的战争根源说得漂亮却不容易懂。对于阿富汗战争来说,原本只是一次报复性打击,于情于理,全世界人民都可以理解美国人,但他们硬要把行动代号叫做“持久自由”,这就让人费解了。你开着轰炸机在别人头顶上盘旋,吓得老百姓菜都不敢上街买,也算是“持久自由”么?
按惯例,有一天夜里,我梦见了美国总统小布什和恐怖大亨拉登。
小布什一套牛仔的打扮,用左轮枪指住拉登:“拉登,你这只禽兽!”布什的马在旁边吃草,越吃越远,因为草太薄了,又枯。
“你身为一国之君,怎么开口就是脏话?”拉登坐在战死的马儿旁边,悠闲地扯着草。在他不远处扔着一支AK…74步枪,估计是子弹打光了。
“今天,我要为民除害,向天地讨个公道。”小布什继续恶狠狠地说。
“公道,你死人就要公道,我们死人向谁讨公道?”拉登把手中的草一把甩开。
“我不管。”
“你瞧瞧,道理讲不过就想撒野了。”
“今天我不杀了你,怎么向两万万美国人民交代?”
“小布什,你不要闹,听我慢慢道来:一时之勇在于力,千古胜负在于理。你今天就算杀了我,如果你的弟兄还在欺负别人,你就有永远摆不平的麻烦!”
“怕死就直说嘛,何必引经据典,拐弯抹角的?”小布什得意地把枪口挑了挑。
“呵哈哈哈——我拉登也会怕死么?”
“你不会么?”
“我……”
“我一旦杀了你,你的‘基地’组织也就完蛋啦。呵哈哈哈哈……”
“不要天真了。我有数不清的弟兄藏在阿富汗的山洞里,正等着以死殉……”殉什么来着?拉登陷入了沉思,极度的沉思,以死殉什么呢?我一直为了圣战事业而奋斗,早就想到终有一死,但为什么死呢?为了推翻美国的暴政吗?好像我比他们更专制一些,所以暴政一说站不住脚。为了人类更美好的生活吗?开着飞机撞大楼好像不会使人类活得更好,所以这条也不能成立。为了先知的预言吗?哪个先知?拉登越想越没有头绪,于是索性说:“我有数不清的弟兄藏在阿富汗的山洞里,正等着与你们同归于尽。哈哈哈……”
“与我们同归于尽,你想得倒美!我会叫我的手下弟兄用烟把他们从洞里熏出来。”(据第二天考证,小布什的确讲过此话。)
“行军打仗的,死几个人在所难免。”
“我让他们生不如死。”
“何必这么残忍呢?”
“怕了吧!”
“有点儿。”
“怕就哭呗,我决不会在你想哭的时候不让你哭,在你想笑的时候又逼着你哭,在你既不想哭又不想笑的时候让你又哭又笑,总之,你想哭,你就哭吧,没什么大不了。忘了说一句,我让你依靠,让你靠。”
“靠,我靠?”
“是的,让你靠。”
“我靠,我真想靠。”说着,拉登起身,慢慢地走向布什。。 最好的txt下载网
布什怕他藏有袖箭,悄悄把左轮枪的掰子掰下来。
拉登边走边往身上摸,让布什愈发紧张。突然,拉登摸出一只鸽子,哗地放飞了。
布什问:“你干什么?”
“这是一只和平鸽,我早就等着我们会面这一天,把一切误会澄清了,然后把鸽子放飞,以显示我向往人类新生活的诚意……”
“唉,都怪那可恶的历史!拉登,我错怪你了。”没等拉登说完,布什已经热泪盈眶。
“我误解你了,无忌哥哥,哦,不,小布什哥哥。”说着,拉登扑向布什的怀抱。
“你刚才提到的无忌是谁?”布什拍着拉登的肩。
“张无忌啊,这你都不知道,怎么出来混的?!不过别提他了,提起来就伤心。”
后来,我在他俩的婚礼上看到一幅牌匾:世界和平万岁!
是谁让撒旦惭愧了?
同学们继续对“9·11”保持着浓厚的兴趣,世贸大厦的损失陆续见诸报端。这时才得知,死难者中也有中国人。报道还说,危难时美国人体现了良好的纪律性和伟大的牺牲精神。在那个金钱衡量一切的国度中,这会是真的么?我有些怀疑。
一天中午,同学借给我一张VCD,里面记录着世贸大厦遇袭的全过程。带着点幸灾乐祸的心情,我急切地把VCD放进电脑光驱。
这是我今生看到过的最壮观的景象。
开始,屏幕上显示出骄傲的双子塔,它们就像两根巨大的立柱支撑着纽约的蓝天。突然,一架飞机侧身扑过来,毫不犹豫地插进其中一幢大厦。轰的一个火球之后,飞机没了,浓烟开始肆虐。音箱里传出远远近近的:“Fuck!Fuck!Oh——Fuck!……”——摄像机周围的人都被这个意外吓得丧失了表达能力。
继而,被袭的大楼中传出哀号,很多人受不了呛人的浓烟,从窗子里探出半个身子叫救命。当然,这只是本能反应罢了,几百米高的地方,除了上帝,谁还够得着?下面的人也只有跟着喊救命的份儿。渐渐地,一部分人受不了高温和浓烟,索性纵身从窗口跃下,成了自由落体,屁股上还带着火苗。我猜想,他们宁肯死在蓝天下面,也不想绝望地求救,更不想同地狱般的大楼一起化为灰烬。跳下来的人越来越多,甚至给人争先恐后的感觉。刚开始,街上的人眼睛瞪得牛大,嘴巴半张,能说的话只有两句:Fuck!Oh;my God!渐渐地,所有的人都泪流满面地看着同胞在半空哀号,看着同胞跳出火海,飞向天国。
虽然上帝没来得及拯救绝大多数人,但是我敢打赌:此情此景,他看了也会哭的。
没过多长时间,又一架飞机扑向旁边的大楼。昔日荣光无限的双子塔,此刻成了两支巨大的火柱。熊熊大火撩拨着纽约的蓝天,壮观但是凄凉。烧着烧着,大楼支撑不住了,哗、哗、哗地开始坍塌,恐怖的烟尘散尽以后,地上是两堆废墟。撒旦来了也未必有如此的手笔。
也许,生命过于简单,就在无辜的人们从世贸大厦的办公室向外眺望的一瞬间,巨大的机头向他们迎面而来;也许,那个瞬间只有二分之一秒。
轮回
老美的战斧和航母又启动了。失去的生命,他们会从中亚那片草也不长的土地上拿回来。新浪又有用不完的头条,同学们又有谈不完的话题。
我也大声地对它喊了一句,然后缩回头来,整个世界顿时平静下来。唐文惊奇我的功力,问我喊了句什么,令它这么快就安静了。我说,它不是对着大树数“one;one;one”吗,我接了句“two”;等它往下数,它没本事说出“three”,所以惭愧了。
路遇老外
“远处是东方明珠。”我指着江对岸的庞然大物。
“废话,你真以为我是山里人?”吕英英一脸的不高兴。
我羞红脸转过头去,有点好笑自己的过于负责,但我没当过导游是真的,希望她能体谅。其实她很多年前来过上海——在我来之前。这次她到同济补习半年的德语,算是故地重游了——我在她身边除了当苦力,充其量只算个回音器,不知能否勾起她消失的记忆。
吕英英初中和我同班,她二堂兄小学与我同班,大堂兄与我哥哥同班,她的父亲与堂兄的父亲同是家父多年的老友,英英本人和我妹妹又是知心好友,总之裙带多多,扯不清,理更乱。这次大驾光临上海,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我不仅要尽到地主之谊,还必须殷勤备至,前挎包,后提水,免得回家以后难做人。
行进间我们到了外滩。记得上次来这里还是二十世纪,游兴正浓的时候,忽听人群中传出抱怨:“挤死了,都是些外地人。”我一听,紧张得搓了搓裤袋里的身份证,心想外地人怎么了,还不是来给上海送钱的。不过那人说得也对哦,外滩上随便扔支扁担下去,如果砸到十个人,肯定有八个是外地的,剩下两个是导游。从此我对外滩有了敬畏,怕走在上面有人说你抢她的氧气。
这次的外滩之行是难以避免的,因为吕英英执意要去。好在今天的外滩看起来格外爽朗,有阳光和微风,没有如潮的人流。人们三三两两地散布于沿江的人行道上,拍几张照,看看黄浦江和东方明珠,显得浪漫又随意。江对岸高高矮矮的建筑被阳光镀了一层金,再衬着蓝天、白云和江水,嗯,不错,有点盛世的味道。我看着大好河山,心想东方明珠和金茂大厦真是幸福的孩子,没生成拉登的眼中钉。若拉登此时来捣乱,那就让人伤透心了——他一定是没学好审美,像个不懂事的孩子硬要往绝美的画上扔一块泥巴,然后愣头青一样地笑着走远。
两人悠悠地踱步,“9·11”的幻象还没有从我脑壳中清除干净,时不时引出些联想和类比。
猛地,一个穆斯林打扮的人迎面走来,身上穿着笔挺的西服,头上扎着传统的阿拉伯头巾,一把大胡子随风飘向左边。“拉登?”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迟疑间止住脚步。吕英英也发现了来者,于是扯扯我的衣袖:“走啦,老师说过不许围观外国友人的。”
我说:“且慢。”
果不其然,“拉登”径直朝我走来,右手轻轻地伸进口袋。我当时想,自己不是战略目标,更没有经济价值,他不会困顿到饥不择食吧?好在“拉登”从口袋里拽出的仅仅是部傻瓜相机,并礼貌地递给我:
“Excuse me。”
“嗯?”
“Can you help me?”说着,“拉登”指指身后的大好河山,又指指自己,估计是叫我帮他拍照。
哦,虚惊一场。拍照嘛,好得很。
“OK!OK!No problem!”我爽快地答应着,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吕英英,接过“拉登”的相机。
拍完以后,我觉得刚才的镜头对得不是太好,想问他要不要再来一张,但我挖空心思也想不起英文该怎么说。我于是伸出一个指头,张开嘴,停了一会儿,又闭上了。“拉登”和吕英英被我这种奇怪的举动弄糊涂了,还以为我用的是照相的专业手势。唉,他们怎么能这样想呢,真要去给人拍写真也不会拍这个大胡子——他领悟力实在太差了,只会望着我傻笑。
许久,我似乎从残破的单词库里逮到一个——more,好词,就是它,上!
“More;any more?”我很得意地问大胡子。
“!Yes!Yes!”这回大胡子明白了,摆了个写真的姿势。
拍完照以后,大胡子连连说:“三颗药喂你马吃!”“我没有马。”“3X!”“Oh;oh;oh。”
我紧紧地握住大胡子的手,实在是言不由衷。不用谢要怎么说呢?上英语课的时候老师让我坐下,然后我“Thank you”,最后她一定要讲的那句话——你是什么什么来着?
大胡子看我握这么久没有松开的意思,心想中国人真是好客,感动得直点头,眼眶中光彩四溢,握我的那只手更紧了,甚至想上来抱我,不知内情的人还以为我们是失散多年的兄弟。僵持许久,最后多亏吕英英看出个中奥妙,对大胡子说了句:“You are wele!”对,对,对,就是它——你是受欢迎的,正是我们常说的“不用谢”嘛。
“嗯,拜拜!”大胡子功德圆满地走人。
“Good bye!”这个我熟。
小马的辅导课
以上是我第一次和外国人亲密接触的情景,其惨状也只记得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