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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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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籍介绍:
      美丽开朗的十七岁女孩萨曼莎。金斯顿,以为生活中处处都是阳光和欢笑。她喜欢逗弄她胖嘟嘟的小妹妹,喜欢跟母亲拌嘴,喜欢跟好朋友一起去吃冰激凌还有中国菜,喜欢恶作剧,喜欢下课,喜欢收到别人送来的玫瑰,喜欢被大家关注和妒忌,喜欢这年轻美好的生活。
  她在二月十二号丘比特日早晨醒来,等待一年中最浪漫的一天开始。闹钟刚响,晨曦美丽,亲人的喧哗温暖。萨曼莎意兴风发地离家,却没想到,十几个小时后,她的生命会在一道白光中戛然而止。
  然而,现实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美:讨厌萨曼莎的人也许比喜欢她的人还要多;还有一些简单而重要的事情要她去做;还有一些秘密要她去开启,有一些真相要她去发现;甚至,还有一段命运,必须要靠她去改变。
  是的,只有到死后,萨曼莎才知晓这一切。
  她如何甘心就这样死掉呢?
  于是,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这并没发生在我身上。
    老实说,我总是设想着最后一刻,所谓的“精神生命扫描”听起来总让我害怕。就像我妈说的那样,有些事还是将它们埋葬起来然后忘记比较好。如果能完全忘掉小学五年级,我会非常高兴的,还有,有没有人愿意重新过一遍中学的第一天?还要加上所有无聊的家庭度假、毫无意义的代数课、痛经、第一次就让我厌烦的糟糕接吻……
    不过,事实上,我是不会介意重新经历一遍人生中的精彩时刻的:校友聚会日,罗布。柯克兰和我第一次在舞池中靠在一起,大家也因此而得知我们正式成为一对儿;琳赛、艾拉迪、艾丽和我喝醉并试图在五月里做“雪天使”,在艾丽家的草坪上留下真人大小的印迹;我甜蜜的十六岁生日派对,我们摆放了一百支茶烛,在后院的桌子上跳舞;万圣节,琳赛和我捉弄克拉拉。苏塞时,被警察追,我们笑得差点呕吐——这些是我想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
    然而,在我死去之前,我没有想到罗布,或者任何男生,也没有想到我和朋友做的所有疯狂的事情。我甚至没有想起家人,或是奶油色的晨光每天清早缓缓爬到我的卧室墙壁上的样子,抑或是七月里窗外杜鹃花的香气——那是一种混合了蜂蜜和肉桂的香气。
    我想起的是维奇。哈里南。
    确切地说,我想起的是小学四年级,琳赛在体育课上向大家宣布,她不想让维奇加入她所在的躲避球队。“她太胖了,”琳赛脱口而出,“如果闭着眼睛,你会撞到她身上。”那时,我和琳赛还不是朋友,但是,那时她就有把事情描述得非常滑稽的魔力,我和每个人都笑起来,除了维奇,她的脸变成了紫色,宛如一片暴风云。
    这就是我在临死前的一瞬记起的内容,我原本以为会对过去的时光作一个总结。而当时却只感觉到清漆的气味、运动鞋踩在打过蜡的地板上的声音;我穿着紧绷绷的尼龙短裤;笑声在开阔、空旷的房间中回响,似乎体育馆里远不止有二十五个人。
    还有维奇的脸。





    正文 《忽然七日》 引子(2)
 


    奇怪之处在于,我并没有一直想着这件事。它属于那些我自己都不确定是否记得的事件。
    维奇也并没有留下什么精神方面的创伤,这不过是小孩子之间的家常便饭。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总有一些人在笑,另一些人被人笑。这种事发生在每一天、每个学校、美国的每一座城镇里——据我所知,也许在全世界都发生过。“成长”的关键在于,学会一直站在笑的人那一边。
    维奇那时其实并不算胖——她只是脸上和肚子上有点婴儿肥——而且,上高中之前,她就变得苗条了,还长高了三英寸。她甚至成了琳赛的朋友,她们一起玩曲棍球,在大厅碰面时打招呼。中学一年级,有一次,维奇在一个派对上提起这件事——我们都有点喝醉了——我们笑了很久,维奇笑得最厉害,直到她的脸变成了当年在体育馆里的那种紫色。
    这只是第一件怪事而已。
    更怪的是,我们当时正在谈论它——我的意思是,死之前会是什么样的。我忘记是怎么谈起这个话题的,只记得艾拉迪在抱怨我总是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并且拒绝系她的安全带。她不停地趴到前座上摆弄琳赛的iPod,尽管我应该是负责选择播放曲目的那个人。我试图向她们解释自己的“精彩时刻”死亡理论,大家都选出了自己的最佳片段。琳赛说是她打架的时候,艾丽——她像往常一样抱怨天气的寒冷,还威胁说自己会得上肺炎马上死掉——想了半天才说她希望永远体验第一次和马特。王尔德坠入爱河的那一刻,没人对此感到惊讶。琳赛和艾拉迪抽着烟,冰冷的雨水顺着打开的窗户缝进入车内,道路狭窄又弯曲,我们两侧都是黑暗,光秃秃的树枝急速挥动,似乎被风吹得跳起舞来。
    也许是因为受不了艾丽的哼哼,艾拉迪放起了“谬论”乐队唱的《碎片》,故意惹她生气。这是艾丽和马特都喜欢的歌,而他在九月份的时候甩了她。艾丽骂艾拉迪“贱人”,还解开安全带,向前探着身子,想把iPod抢过来。琳赛嘟囔说有人的胳膊肘碰到了她的脖子,烟卷从她嘴里掉下来,落到她两腿之间。她咒骂起来,试图把烟灰从坐垫上扫下去。艾拉迪和艾丽还在打架,我则冲着她们演讲,让她们回忆我们在五月里玩“雪天使”的情景。车轮在潮湿的路面上滑了一下,车里烟雾缭绕,香烟顶端升起的小股白烟像幽灵一样飘在空气中。
    突然,汽车前方闪起一道白光。琳赛尖叫着说了一句什么——我没有听清楚,好像是“坐好”或者是“糟糕”——车子猛然间翻滚着冲出路面,掉进路旁黑漆漆的树林里,我听到可怕的刺耳声音——金属之间的碰撞、玻璃破碎、汽车断成两截——飘来一股着火的味道。我想琳赛没有弄灭她的香烟。
    维奇。哈里南的脸从过去的时光中向我显现。我听到笑声在空中回响,在我四周翻滚,渐渐变成一阵尖叫。
    然后,什么都不见了。
    问题是,你不会提前知道,不会在当天早晨醒来的时候有糟糕的预感。你事先看不到阴影,因为不应该有阴影。你不会想起和父母说“我爱你”或者——在我的例子里——想起对他们说“再见”。
    如果你像我一样,也在你最好的朋友来接你的七分四十七秒之前醒来,你因为不停地担心自己在丘比特日会收到多少枝玫瑰而无法做任何事,除了穿衣服、刷牙、向上帝祈祷你在斜挎包里放了化妆品,这样就可以到车上搞定你的妆容了。
    如果你像我一样,你的最后一天就会像这样开始:





    正文 《忽然七日》 死亡到来的瞬间(1)
    福哇txt小说吓载站 更新时间:2010…12…14 19:35:15 本章字数:1029


    第一部分
    死亡到来的一瞬间,我感觉自己被撕成了两半。或许,曾经的我有些任性狂妄,可我想不通,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坏事,以至于该死?又究竟是坏到了怎样的程度,该这样死去?
    滴——滴——,琳赛在外面叫我了。琳赛会在每天早上的6点55分在我家门外摁喇叭,这是她叫我的方式,不久之前,我妈妈还为此抱怨过她。
    “来了!”我大声地回应着她,尽管她能看到我推开大门,一边穿衣服,一边把试卷往包里塞。
    我刚要走的时候,我8岁的小妹妹,伊奇,拽住了我。
    “怎么了?”我急忙转身说。我这个小妹妹总是能感知到我什么时候比较忙,或者是要迟到了,或者是在和我男朋友煲电话粥,并且专门挑这个时候来打搅我。
    “你忘了戴手套了,”她说,不过,却说成了“你忘了带手臊了”。她不愿意去语言中心矫正口齿不清的毛病,尽管同年级的小朋友都嘲笑她,但她说她喜欢自己的说话方式。
    我从她手中接过羊绒手套,她准是把花生酱弄到上面了。她总是爱在花生酱桶里搅和。
    “我是怎么跟你说的,伊奇?”我戳着她的额头说,“不要乱动我的东西。”她只是傻笑,我不得不在关门之前把她塞到屋里去。如果由着她的性子来,她会像只小狗一样整天黏着我的。
    当我从房门里走出来的时候,琳赛正斜倚在她的坦克车窗外。“坦克”是我们对她的汽车的别称,那是一辆庞大的银色路虎豪华轿车。(每次我们开车出去的时候,总会有人说:“这哪是小汽车啊,这简直就是一辆卡车!”这时琳赛就会说:“即便是和一辆十八轮卡车相撞,我的车也不会有一点刮伤。”)她和艾丽是我们当中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车的两个人。艾丽的车是一辆小型的黑色捷达,我们称之为“小不点”。我有时候会借妈妈的本田雅阁开一下,可怜的艾拉迪只能凑合开一下她父亲那辆快要报废的黄褐色福特车。
    没有风,但是天气非常寒冷。天空呈现出迷人的淡蓝色。初升的太阳看起来暗淡无光,好像是懒得洗脸就急忙涌出了地平线。看起来像是要下雨的样子,不过这谁说得准呢。
    我钻进了汽车。琳赛已经开始抽烟了,她夹着香烟向我指了指为我准备好的唐恩都乐咖啡。
    “咸面包呢?”我说。
    “在后面。”
    “芝麻的?”
    “当然。”她在驶出车道的时候看了我一眼。“很漂亮的裙子。”
    “你的也不错。”





    正文 《忽然七日》 死亡到来的瞬间(2)
    福哇txt小说吓载站 更新时间:2010…12…14 19:35:17 本章字数:1135


    琳赛微微点头,认同了我对她的赞美。实际上,我们俩穿的是同样的裙子。琳赛,艾丽,艾拉迪和我在一年中仅有两天是故意打扮得一模一样的:一次是在搞怪周的睡衣节上,因为在去年圣诞节的时候我们都在“维多利亚的秘密”买到了很可爱的套装,还有就是情人节那天。我们在商场逛了三个小时,讨论是买粉色的还是红色的套装——琳赛不喜欢粉色;艾丽对粉色又很痴迷——最终,我们在诺德斯特龙百货的特卖花车里买了黑色迷你裙和镶有红色毛边的吊带衫。
    正如我所说,那是我们仅有的故意穿得一样的时候。但事实是,我在托马斯。杰弗逊念高中的时候,所有人看起来都是一样的。那是一所公立学校,没有校服,但是你会看到十之八九的学生都穿着同样的衣服:柒牌牛仔裤,灰色新百伦运动鞋,白色T恤衫和彩色的乐斯菲斯拉绒夹克衫。不管男生还是女生,都是这样穿的。除了我们的牛仔裤会紧一些,头发长一些。这就是康涅狄格州:和周围的人保持一致才是最关键的。
    这并不是说我们高中就没有怪人——也有——但即使是怪人怪起来都如出一辙。环保主义者骑自行车上学,穿着粗麻布的衣服,而且从来不洗头,就好像顶着一头乱发就能帮助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似的。戏剧皇后们总是随身带着大瓶的柠檬茶,即使是在夏天也照样戴着围巾,而且在课堂上从不发言,她们要“保护自己的声带”。数学精英联赛小组的成员们都有比其他同学十倍还要多的书,而且居然还都锁在储物柜里,他们不管走到哪儿都是一副很紧张的表情,好像时刻都在提防着以免被别人的嘘声吓到。
    实际上,我并不在意这些。有时候琳赛和我会计划着毕业之后就离家出走,然后去纽约,就住在她同父异母的弟弟认识的一位文身艺术家的阁楼里。但我暗地里是喜欢住在里奇维尤的。那样比较保险,你懂我的意思吧。
    为了防止不小心戳到自己的眼睛,我侧身向前开始涂睫毛膏。琳赛开车并不稳当,她总是习惯于猛打方向盘,急刹车,然后再加大油门。
    “帕特里克最好送我束玫瑰花。”琳赛说着的时候已经飞驰过一个站牌,她在下一个红灯急刹车的时候差点让我扭断脖子。帕特里克是琳赛的男朋友,他们分分合合了很多次。从本学年开始到现在,他们已经闹了13次分手了。
    “罗布填申请表的时候,我还得坐在旁边陪着他,”我转着眼珠说,“像个强制劳动力似的。”
    我和罗布。柯克兰从去年十月份开始约会,但我在六年级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上他了,那个时候的他总是很孤傲,也不怎么和我说话。罗布是我的初恋,至少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我在三年级的时候确实是和肯特。马克菲勒接过吻,但那显然只是小孩子过家家,并不能当真,我们只是互相交换了蒲公英枝做的戒指,然后假扮是夫妻。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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