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和组织的其他小组不同,里顿总要把我们的活动和摩托族搭上关系,尤其是遇上那些骑着轰隆作响的改装摩托的人,他就感到自己的上帝被亵渎了:“这些肮脏的狗东西,他们永远不懂得怎样让一辆摩托跑得更快。”他的手下都是性情很不稳定喜欢冲动行事的少年,他们脑袋里的想法和他们头皮上那层一寸长的短发一样危险,只要里顿说出这样的话,他们就一冲而上,把那些可怜的人从摩托上踢下来、用球棒砸下来,然后拽住他们的头发撞向地面。我也参加了不少这样的活动,因为对里顿的爱让我像他一样爱摩托车,像他一样憎恨那些胡乱改装糟蹋了摩托车天份的人。我用膝盖顶他们的腹部,用靴子踢他们的下身,用棍棒砸他们的脑袋,我练就了一身打架的好本领,我甚至还有一把手掌那么大的小手枪,通常就藏在我的吊袜带上。这点让里顿很骄傲,他的女朋友虽然一直没有加入组织,却像一个真正的组织成员那样狠毒干练。我却很羞愧,我殴打那些人的原因只不过是摩托车,还有我的冲动罢了。
但里顿绝对不是一个粗暴无理的人,绝对不是,就好像犹太人信仰着他们的上帝一样,里顿也有着他自己的偏执狂——“无论我的生活如何,我仍然是一个体面的中产阶级。”每个周日的晚上,他要换上惟一一套西装,我也要穿上晚礼服,像两个上流社会的情侣那样坐在灯光柔和的高级餐厅里点上等法国牛排和金枪鱼色拉,安静地使用刀叉,在饭前做祷告,在吃饭时点一支小提琴曲子。不过这些只是形式罢了。里顿坚持这样做是他认为我始终是一个贵族,不能一周七天都和他一样过着混乱低劣的生活,在上帝休息的那天,我应该做一个守规矩懂礼仪的贵族小姐。
是的,我是个贵族,按照外祖母的说法我还应该是一位公主,可这一点都不光荣。我的外祖父在大清洗的时候连夜出逃到了德国,他是个蹩脚的诗人,但却给那些文人提供了无私的经济支援。我父亲那方却是家境不错的俄国商人,在德国拥有大量资产,如果不是因为母亲的过早去世,可能现在我就和儿时的同伴一样,穿名牌时装,出席各种上流社会的酒会舞会,最后按照父母的意愿嫁给一位外表光鲜的俄国贵族,就像我父亲和母亲的结合那样。当时因为外祖父的家境贫寒,父亲家的提亲让他受宠若惊,他毫不犹豫地把母亲许配给了这个名声狼藉的富家子弟。结婚两年后,母亲生下我,在我五岁的时候,她就死于一次“意外”的医疗事故。葬礼那天父亲虚弱得像只小鸽子,必须要女仆搀扶才能站立。我看到外祖母把父亲的头放在膝盖上,叫着“哦,我可怜的小羔羊,哦,我可怜的斐黛莉亚!”眼泪大颗大颗地滑落在父亲的头发上、耳朵上,而他却认真地扮演着一个小羔羊的角色,白痴一样一动不动。至于我,我并没有太大的感觉。
母亲死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在场,她也没有给我留下只言片语嘱咐我如何与我这奸诈的父亲相处,如何成为一个甜蜜的姑娘,如何给自己找一个安适的归宿。母亲什么都没有说,而我又那么小,转瞬就忘记掉了母亲对我的各种爱抚和约束。真的,我现在一点都记不得母亲的样子了,画像上她也至多和我现在一样大,只是一个陌生的姑娘,好像我从来都没有母亲,而我身边总是充满了各种和我年纪相仿的姑娘,她们都是父亲的客人,父亲给我找的“新妈妈”。到了后来我甚至把母亲的模样和任何一个来家里做客的姑娘混在了一起,她们一样有着陶瓷般洁白光滑的皮肤和颈子,一样把卷曲的头发高高盘起,嘴角总是刻意隐藏起略显天真幼稚的笑,高挑着眉毛,一副拒绝一切、高不可近的表情。离开家的那天,我对着镜子看到了同样的一张脸,同样的高傲表情,但我下定决心绝不要和母亲一样的命运。
在2号路口等红绿灯时,我从后视镜注意到一辆黑色福特车,它跟在我身后已经很久了,几乎横穿了从西城到中心的大半个市区。开车的人戴着黑色的墨镜,看到我回头看他就迅速把脑袋转向马路的右边,装做注视着那里的什么东西。那里只有一个漆皮破落的矮小垃圾桶。我回过头,在后视镜里看到他也回过头,继续盯着我。
事情有些不大对头。
绿灯亮了,我迅速启动向前开去,在快要横穿过整个街道的时候突然大转弯到右手边,险些撞到停在那里等绿灯的车。那辆福特在我身后发出轮胎和地面剧烈摩擦的噪音,我回头看,它正横在路口中央,被两辆车夹在中间动弹不得。
成功。
我从这条小路绕了个圈子又回到我原先的线路上来,沿着外环高架向郊外开去。但没过多久我看到那辆福特车又在我的后视镜里出现了,那个戴墨镜的男人紧紧握着方向盘朝我冲来,距离越来越近。没有任何路口可以让我逃避,我只好暂时先和他拼速度,可照现在的形势我撑不了多久。我一边加大油门,一边计算到下一个出口的时间。现在的速度是70迈,如果从7号出口出去的话还要至少五分钟,而那福特车至少开到了80迈!除了自己的马达声,我什么都听不到,在超过一辆货运卡车的时候,那受了惊吓的胖司机拼命朝我按着喇叭。“他应该集中精力开车,还不是发火的时候。”我心里想着,果然,福特车迅速同它擦肩而过,那个只顾着按喇叭骂人的司机慌乱之中终于把车撞到了护栏上。
福特车离我越来越近了,我把油门加到满,速度才不过80出头,而我已经被这种速度吓坏了。甚至里顿带着我和飙车族比赛的时候也没有开到这样的速度。我腿上手上的皮肤被迎面而来的空气压得生疼,就像一团团无能的面块儿,头盔包裹下的脸渗出大滴汗液,汗水顺着额头流进我的眼睛里,我却无法用手去擦也不敢闭上眼睛,在这种高速下,任何一个疏忽就会把我从车上甩出去,像一只被击中的棒球一样高高地飞上天,重重地落下,在粗糙的水泥地面上磨破我脸上所有的肉,或者像刚才那个倒霉司机一样,比他还倒霉地拦腰摔在护栏上,断上两根肋骨,甚至再送上一条腿,然后被这个戴墨镜的福特司机抓住。
我的手心出了一层又一层的汗,我紧张得连车把都快要把持不住了,那福特车已经赶到了我身后,不断撞着我的车尾,这冲撞已经让我很难保持平衡,我不得不把速度降了下来,这样撞击来得更频繁了,我想很快我就会从80迈的车上腾空飞起做抛物线运动,然后躺倒在福特车轮下。不能这样再跑下去了。我借着一次撞击让我向左倾斜的力直接向后做了一个U字型大转弯,重新加满油门向反方向跑去。福特车后转时已经来不及了,可开车的那个男人一定是一个老手,他向左把方向盘打到底并且踩了急刹车,刚才的速度把车尾猛地甩向后方,跟在他后面的几辆车顿时乱了手脚,横七竖八塞满了整个车道,那福特车敏捷地绕过这些障碍继续向我奔来。
当它再次出现在我的后视镜里的时候,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恐慌和无奈:到6号出口距离还有很远,还要跑多久我也不知道了,但我想一定长过我剩下的生命。这个时候,只有上帝可以救我了。而除了上帝之外,此时我想的另外一个人就是里顿,毫无疑问这件事情肯定和里顿有关,我想他一定又在外面惹了是非,以前也有一些组织要寻他的麻烦而找我下手,但我从来没有遇到像今天这样厉害的仇家。
更糟糕的是,公路上的车辆渐渐多了起来,我小心翼翼在车流当中穿梭,而福特车也一样见缝插针,越逼越近,而此时我才惊喜地发现,前方大堵车,越往前开,车流就越稠密,到了最后我必须用自行车的速度来回穿梭,而那福特车已经完全开不动了。戴墨镜的男人从车上下来,无奈地看着我,我向他挥挥手,推着摩托从车流当中挤了出来。
从6号出口下来我只敢选择走那些小巷纵横或者偏僻破旧的路,并不时朝后张望,看那辆福特车有没有再追上来。一直到我出了市区,它也没有再次出现,我松了口气,才发现天已经完全黑了,看了看手表,已经快七点钟,集会怕是进行了一大半了吧。
马上要到仓库的时候我远远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朝着我又跳又叫,是里顿。他的摩托不见了,他的靴子只剩下一只,他的嘴角在流血。
“怎么回事?”我跳下车捧住他的脸,嘴巴伤得很严重,嘴角都肿了,我看到他的胳膊也在流血。
“没有时间解释这些了,”他拨开我的手,“听我说,宝贝儿,我知道刚才有人追踪你,是吗?我这边的情况也不好,我们刚来到仓库的时候就中了埋伏,那些人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来路,以前也从来没有碰到过,总之他们的枪很猛。现在大伙儿已经都跑散了,他们还在追我,我不能久留,我们也不能一起行动,这个交给你。”他从夹克里拿出一个破旧的木盒子放到我手里,“听我说,拿着这个走,一定不能弄丢。骑上车,跑,快跑!”
“可是……”我想让里顿和我待在一起,不管怎么说用摩托要比他用脚快得多,而且这事情让我太摸不着头脑了。
“我爱你。快,宝贝儿,骑上车,跑!”里顿急匆匆地亲了我的脸颊,跳入路边的灌木丛不见了。
我的里顿,下雪的空山
我是在一次演出的时候碰到里顿的,那是一个new school38的朋克演出,粗糙的吉他和凶恶的鼓,主唱昂着头站在台边向那些已经疯狂的少年用力嘶吼:“KILL!KILL!KILL!39”演出结束后,满地都是破碎的啤酒瓶和流着愤怒汗水的少年,这时候一个高瘦的朋克打扮的青年走上舞台,从主唱手里接过话筒,擦了擦留在上面的唾液。台下有人叫着他的名字,他低头笑了笑,再抬起头来的时候他的表情已经变得极其严肃。整个酒吧突然安静起来。
“女士们先生们,基督的孩子们,你们是否相信这样一场热闹的演出,你们是否把这当成生活里最好的娱乐和最方便的发泄,你们是否在这里看到了你们的上帝?哦不,你们的上帝不是鲍勃·马利,不是这个光头身上挂满皮钉的Miloko40; 不是我,更不是犹太人的那个上帝。你们的上帝是抛弃你们的父母,是注射器里崩射的青霉素之花,是白色、粉色、红色、绿色的感冒药丸,是殴打你的便利店雇员,是你自杀的女朋友,是你生活里所有疼痛和眼泪的制造者?不,你们又错了。现在我问你们,你们到这里来究竟是为了什么?”
酒吧里安静下来。很多人都低下头,大家都默不作声。站在台上表情愤怒的这个青年的头上蒙着一层薄薄的金发,好像头顶上笼罩着一圈不祥的光环。
“如果你们认为这是赶时髦,如果你们认为在这里能够找到更多的姑娘,我会第一个跳过去拔光你头上所有的毛!”
“犹太人的上帝教会他们如何去忍受,教会他们如何去宽容。‘给你我的肉,拿去吃吧。’而我们,食肉的动物,必须用行动教会他们忍受和宽容的本领。我相信上帝,我却不相信生活。生活是上帝给所有人的圈套,他们必须学会去躲,而我们应当学会跳进去,再踩着他们的脑袋逃出来。心甘情愿留在生活的圈套里不能自拔、为之所困的人是低等的。为什么他们是低等的?因为他们,生来,就不知道,圈套的,存在……”
台下所有的人都尖叫起来喊着口号,“低等的!低等的!”“圈套!圈套!”而台上的那个年轻人抹了抹嘴巴就走下了台。
“你知道我并不相信这些人。”走出酒吧门口的时候,刚才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我回过头,他伸出手来:“我叫里顿,我喜欢你的红头发。”他带我骑上他的黑色摩托车迅速飙到60迈,我在他的气味和速度当中迷失了,他回头说:“抱紧,别松开。”
“我知道你不相信生活。”我大声对他说。
“你也不相信。”他大声地回答我。
那正是夏天,街道上色彩鲜艳的跑车越来越多,穿着清凉夏装的姑娘在散发着树叶和花朵气味的风里快乐地奔跑,但没有人比我和里顿更加快乐。当我们从那些小心翼翼在路灯的亮斑中爬行的轿车边飞过时,我感到所有的目光都在看我,我能感觉到里顿和我一样高高扬起嘴角,弯下腰继续加大油门。风吹着,花儿和鸟的交配,树丛中夏日的虫子放声歌唱,我紧紧抱住里顿的腰,我喊着:“出发吧,船长!”像在经历一场真正的暴风雨,里顿扭动着摩托车沿着Z字形状航行,好像它是一只真正的船,我总觉得船要翻了,而里顿突然把他的左手放在了我的手上,紧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