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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爬上屋顶,屋顶上空飘满了云,它们太低了,低得好像伸手就能够到。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流眼泪。托马斯出奇地活跃起来,跳起来用爪子拉扯那些云,把云拉下来。云朵是灰色的,阴沉着脸,我轻轻地揪了一小片云,闻到浓烈的芥末味。难怪总是想流眼泪呢。我把床头的花瓣采集下来蘸着云吃。
“托马斯,你也来尝尝吧!这云能让你想起以前的事呢!”
托马斯就是在吃了蘸云的花朵后透露自己的身世的。它流了很多眼泪,以至于不能控制情绪而说了很多它后来很后悔的话。它甚至跳到我的膝盖上,用我的裙子擦鼻涕,一边说话。
“我是一个千年的魂。曾经是一个很有名的诗人,在唐朝。我住在长安城,那里有世上最美的花和最美的女子。晚春时节,处处花团锦簇,莺歌燕舞。我策马湖边,赏花观景的小姐们都从纱做的团扇后面含笑望我。她们为我痴迷和疯狂,有的姑娘为了亲近我,哪怕得到我的一个字,一个眼神,也会整夜在我的门前徘徊。我每日只流连花街柳巷,我不能给予平凡的女子爱,而对歌妓,我不需要付出爱。我最爱的女子在深宫中,她只倚在一个庸俗恶劣的男人身边,默然忧愁地望过我一次。那灰飞湮灭的眼神直到今日我还记得。我自然明了她爱我,但她不会因为爱而丢掉她的性命,丢掉她如梦如幻的容颜。后来我云游各地,每每想到她在深幽处轻叹,对镜寄托与我思念的哀愁,我就忍不住想哭。这世上惟一的爱也不过如此,她若是跟随我,我必定不会如此爱她。她要我惦记她如她惦记我一般,这才是世上最聪慧的女子。让我怎能不爱。你会因为一个眼神而爱人一生吗?”
“不知道,好像从来没有那种感觉。”
“世间的人有几个能如我般风流,拥有刻骨铭心的爱。我再次回到长安已是几十年后,那里早已繁华落尽,改朝换代。我四处打探她的消息,才知道她逝去多年了。她说她不能看着自己老去。我就在得知她死讯的时候变做了魂,也许是死了,但我不清楚。我变换过许多次相貌和样子,经历过许多故事,很多都像梦一样忘记了。最后成为一只猫。我无所谓自己是什么,无所谓如何存在,只是这样游荡下去。惟独那个女子的眼神,我忘不掉。”
“第一次我碰见你的时候,你念了首诗,是你写的吗?”
“那是《红楼梦》,另一个有爱人的写的。”
“可是,记住和去爱,究竟哪个比较重要呢?你们从来没有开心地在一起过,也许你只是因为这个,才总是忧愁的吧?”
它没回答我,自顾自地不停说。
我觉得很忧伤,一直摸着托马斯的毛,像安慰一个孩子那样。只想让它舒服点。游荡了这么多年,还惦记着最爱的女人和千年前的事,心灵一定很累,很憔悴的。后来它可能真的累了,声音越来越低沉。到最后反反复复地念叨着“非天堂,非地狱,非人间。生即是死,死亦是生……”慢慢睡着了。
托马斯对我说的当然不止这些,我所知道的只是它的身世和我没有死,因为它说,死了的话,无论怎样都会改变形态的。我看起来还是很正常的啊。那这个水城到底是什么呢?还有它和那个女人的爱,怎么想都觉得好单调和可怜哦。爱一个人就要让那个人高兴才对嘛,哪怕只是开心地在一起一秒种,无论什么时候回忆起来都是美好的。不会这么伤心。我还想到了星野,他用手指在我背上留下温情的符号,他说,我爱你兔子。可星野真的爱我吗?“到底是为了交往才莋爱的,还是为了莋爱而交往的呢?”那托马斯呢?它有着那么深的忧伤太可怜了,以后要让它也开心点。要是我没抓住它的话,它现在还在其他的什么地方游荡吧?它会把它的故事说给其他的什么人听吗?要是我没抓住它的话……
我把托马斯抱回床上,生怕弄醒它。什么时候才能离开水城呢?回到札幌或者我以前住的地方,总之要去实在点的地方,我还想见到爸爸呢!水城太不真实了,我并不害怕,只是觉得现在每天都像在做梦,这些梦里总是充满着托马斯念的咒语:
“非天堂,非地狱,非人间。
生即是死,死亦是生,喜怒哀乐,归于无常。
非天堂,非地狱,非人间。
无所谓有,无所谓无。
善即是恶,恶亦是善,喜怒哀乐,归于无常。
无所谓有,无所谓无。
非天堂,非地狱,非人间。
阴即是阳,阳亦是阴,喜怒哀乐,归于无常……”
这可真不好。
“非天堂,非地狱,非人间。”托马斯说的就是水城吧?它说水城是它游荡千年都没有到过的地方。它当然去过很多地方,不止中国。这里不是天堂,不是地狱,更不是以前我存在过的世界,是一个连托马斯也从来没到过的世界。
要想办法回到以前的世界去,那里有很多我留恋的东西。我觉得自己也变成了一个魂,很多忽略掉的记忆越来越清晰,总是想着以前,以前的世界,以前的人们。那时候我才明白我始终都不是一个人孤单地生活的。而托马斯变得喜欢自言自语,经常独自跳到窗外去,很长时间才回来。如果问它去哪了,它就说去找出口。在我适应了水城任何奇怪的事情之后,最大的乐趣就是在这座城市里转悠。因为这座城市里所有的东西都不要钱,所有人都没有货币的概念。我可以随便从超级市场里拿自己想吃的东西,喜欢的东西,这里就是一个没有物质的世界。可是时间长了,我又觉得很无聊,我是在去超级市场的路上碰见V的。V,就是那个风里的红头发少女,也是我在列车上看见的影子,更是以后和我一起在水城,经历很多事情的少女。只是这次相遇并没有你们想像的那么浪漫,尴尬得让我不知怎么写下去好了。我有点想笑出声来。
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在总是下雨的水城,这是相当难得的。来到水城后就没有做过料理啦,我去超级市场拿了一些喜欢的蔬菜和食品,准备自己做些东西吃。回去的路上我总觉得有点不大对劲,我顺着印满光斑的水道慢慢地走着,在石板的小道上留下清脆的声音;幻想这里是威尼斯。这时候,我觉得有一阵细碎的脚步在我身后,并且越来越清晰。还没等我多想,一个冰冷的东西抵住了我的腰。
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说:“钱。”
这难道不好笑吗?水城是不需要钱的,可是却有人打劫我。我想回头看看是什么样的人在街头明目张胆地做傻事。可是那声音好像很坚决,放在我腰间的应该是手枪吧?我不说话,她也没有任何反应,就这样我们僵持了三十秒。
在这三十秒里,我想到她应该不是水城里的人,因为她丝毫不了解水城的情况。应该和我一样是从原来世界来到这里的,这么说,到这里的不止我一个人了。那是为什么呢?
“给我钱!”
我试图转过头去,可她的手枪那么坚决地待着,没有半点想要离开的意思。可我没有要死的感觉,这可真奇怪。
“我没有钱,这里的人都没有钱。”
当我转过头去的时候,我看见的是那个红头发的少女。这就是我们的相遇。然后,我给了她吃的,带她去了郁金香旅馆,知道了她叫做V,从德国来的,需要一辆摩托车。我只知道这些,更多的是我的猜测。V是个嬉皮吧?我想描述一下她的相貌。她长得很像玛芮安妮·菲丝弗13。有碧绿的眼睛,可惜头发不是金色的。玛芮安妮·菲丝弗是英国一个著名的骨肉皮,她从60年代开始和rolling stone14、大卫·鲍依15混在一起,后来英国历年的摇滚乐队成员像blur16啊什么的都分别和她有过关系。她不是明星也不是歌手,她就是一个骨肉皮,有时候也唱歌,和著名的乐队同台演出。伴随着很多乐队从鼎盛到销声匿迹,她一直唱到头发花白。现在她已经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女人了,满脸皱纹,声音却比年轻的时候好听得多。年轻的时候她多么美好啊,好像就是为了摇滚乐而存在的女孩,那么纯粹。……我好像跑题了吧?总之V就是这样的一张脸,但要比玛芮安妮·菲丝弗酷多了。她的衣服上满是尘土,黑色的靴子上好像还有血迹,应该不会是果酱吧?她像从什么危险的地方逃难来的,身上难道受伤了吗?可是我回想起她用枪指着我的样子又忍不住笑起来。
遗憾的是,我没能和V建立一个很好的友谊开端。因为她是那么的冷酷,和我在风和列车上看见的影子完全不一样。她并不是热闹的,她很少说话,也从不用眼睛看我,经常戴着墨镜。无论我怎么和她说话,照顾她,她都显得很不耐烦,爱理不理的。难道她一个人来到这样一个奇怪的地方,就不觉得孤单吗?好像她天生就应该是这样的,这个世界本来就该只有她,周围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无所谓的。我觉得很悲哀,为什么有的人拼命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一个人待着,不去和人交流;可是有的人却那么渴望和人诉说心事,那么渴望在温暖的地方。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V不喜欢托马斯。因为在我带她走进郁金香旅馆上楼梯的时候,托马斯正仰面躺在楼梯上头朝下睡午觉,她抬起靴子就要踢托马斯。
“别,这是我的猫。”
“哦。”
她轻巧地从托马斯身上跳了过去。我抱起托马斯,看着V干练的打开门,再用脚把门砰的一声关上,托马斯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伸了伸爪子又睡了过去。这个家伙,真应该让它试试从靴子的一端起飞的感觉。就这样,V住在了我的隔壁。
坏血酒吧
V住进郁金香旅馆后每天都早出晚归的,我很少能碰见她。可我又那么想和V聊上几句,询问她来水城的原因。在这些日子里,我不再去外面吃东西了,我买来全套炊具,在阳台上做料理打发时间。每天做出来的食物,我自己完全吃不了,就会送给楼下打扑克的那群人和忧伤的旅馆老板,当然还有V。我做中国菜、泰国咖喱鸡、意大利面、法国蜗牛和芒果慕丝蛋糕都很拿手。有时候还会专门为V做上几个德国风味的腊肠沙拉酱汁豌豆什么的。悄悄地放在V的门口。她吃完以后就把盘子堆在那里,还是不和我说话,也不和我打招呼。这叫我很郁闷,于是我想起在学校被女生欺负的情景,我想我也该来戏弄一下V,让她也生气。这样,她就会关注到我,起码能和我说上几句话吧?
我一口气吃了十几个泡泡糖,放在嘴里使劲嚼,等它们没了甜味之后,放在手上弄成一条条的粘在V必经的走廊上。我还把走廊所有的灯都弄坏了,这样的话,V回家一定会被这些泡泡糖粘住,弄得衣服上到处都是的。想到这里我又笑了起来,就躲在房间里听动静。V是在凌晨两点多到家的,我把头贴在门上听她的脚步越来越近,那些泡泡糖那么不明显,即使V有什么照明设备也不会发现的,V进房间后会怎么样呢?气急败坏地把衣服全扔了吗?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的是,直到早上V出门,我还是没能得到预计的反馈。可我不是那么容易气馁的人。
第二天我做了充分的准备,去街上拿回来够几天吃的食物。你们必须适应我说话的习惯,在水城我已经不知道什么地方能用得上“买卖”两个字了。还准备了一些道具,之后的几天里,我在房间密切关注V的动静,等待时机。
机会很快就来了,一天中午我下楼看见V在郁金香旅馆的餐厅里吃牛排,立刻跑上楼,发现她的门没有关。如果这个时候进去动什么手脚的话,她很快就会回来的,于是我在她房门的锁上贴了不干胶,这样的话,她再次出门的时候我就好办了。下午六点,我在阳台上看见V骑着摩托车远去,就知道很多有趣的事情就要发生了。锁口贴了不干胶,所以门压根儿就没锁上,我很轻松地来到V的房间。这是我第一次干坏事,紧张得手心出汗。我在V的床单下面藏了一只青蛙,把她的一双鞋子减掉了一个鞋底,又仔细地放好。还能做什么坏事呢?我环顾了一下,她房间里的东西真是少得可怜,那么好吧,我在她的房间里放满了青蛙。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没忘记戴着手套,电影里都是这样的吧?我撕掉不干胶,轻轻带上了V的房门。
我的心情好紧张呀,不知道V推开门之后看见整个房间都是蹦来蹦去,又粘又冰凉的东西是什么感觉。那些青蛙会不会跳到V的脸上呢?我很想看看一个冷酷的女孩,会拿这些青蛙怎么办。她一定不会把青蛙拿去烤着吃或者养起来,因为在我的印象里,女孩子都是怕青蛙的,可我不怕,我早就习惯它们从我的抽屉里跳出来了。
但是那次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