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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已逝的仿若爱情-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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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哭喊着希望有大人来带走那些狗。

浅草'11'
不知道是否巧合,“喀嚓”,相机快门被碰了一下,闪光灯一闪的瞬间,那些狗吓得退出老远。我于是又把闪光灯拨到充电的位置,继续按了一下,那些狗才远远的不敢靠近了。

  我们疯狂的奔跑起来,朝着公路的方向。尽管曾经听大人说,遇到狗是不可以跑的,但因为之前的失败与恐惧,令我们已不再理会大人的那些经验。

  当一路颠沛流离的回到学校时,天空已能看到微弱的星光。但我们并不打算就此分手回家。我们觉得有必要写一份检讨书先交到老师那里,以求坦白从怼H缓蠡丶以俣愿改溉龈鲂』眩退等ネЪ彝妫涣粝鲁酝聿汀?

  当时想出这个点子的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有点天才,但超出我预料的是,那时的大人们仍然在焦急的找寻我们的踪影。

  合众人之力,绞尽脑汁的写完那张检讨书,并且带着去到老师家时,他的家里也仅仅只有他的儿子一个人。当他告诉我们,有很多人去找我们时,我的心率又开始每分120次,从另外几个同学脸上的表情看得出,他们一定也和我一样。

  就这样,我们在老师的家里安分的等着,而他的儿子出去告诉搜寻的人我们回家的消息。

  那晚我有点意外,当我踉跄的被带回家后,并没有挨骂。父亲只是在我交代完事情的经过之后,对我说了一句话,“下次要跟大人说一声。”至此,我的心脏终于在崩溃的边缘结束了每秒两次的频率。

  但那次春游注定带来的麻烦并未就此结束。当然、这是从大人的角度才如此说的。

  那时家里有个迷你洗相机,于是在我的强烈要求下,父亲终于同意让我试着洗相片玩玩。

  周末的晚上,我们用一床棉被做了一副史上最厚的窗帘,然令人期待的工作终于开始了。

  父亲在配好药水之后,就去看烘干机上的胶卷。在离开他的位置之前,不止一次的嘱咐我看好插在药水里的温度计,并且叫我要当心,说如果那些药水到了肚子里,我就会吐着白沫去见上帝。

  可是只有一盏小红灯的屋子实在太暗了,而我又不敢轻易的拉开灯。不过有时候我的确不算太笨,我记得父亲说过36度左右就可以了。

  而我确信只要不让那些药水碰到我的嘴巴就没问题,便自信的将手指放了进去,不太热,也不是很凉,我想应该差不多了。

  但洗照片的过程并不像想象的好玩,甚至到了后来,不断的重复甚至令人觉得有点枯燥。这令我我觉得有必要找点零食吃。

  当我拆了一包猪肉脯,用那只浸过显影水的手拿出一片来咬了一口,才忽然想起什么。猛然惊恐的哭了起来,“完了,爸爸,我要死了。”

  我想父亲应该已经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一把抱着我跑到厨房,操起牙缸就给灌了一大杯自来水。接下来就是抠喉咙。我从来没有想到抠喉咙是那么痛苦的,但我肯定那至少比吐着白沫去见上帝强。

  其实那次也并没有那么严重,毕竟那块猪肉脯还没来得及吞下去,而我甚至记不清是哪只手的食指沾过药水。

  像这种有惊无险的事情好像也不止一次,例如后来还差点把耗子药当糖吃,或是把泡泡胶当泡泡糖挤进嘴里什么的。也许好吃的小孩注定会时常陷于危险之中。现在想起来,我能活到今天真是不易。

  那次春游的照片实在是照的不怎么样,不过我一直留到今天,包括用闪光灯赶狗时拍下的那几张也在其中。这令我时常感觉,也许我真的有一点点怀旧。 。。

浅草'12'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快乐也渐渐的在溜走。甚至于后来,时常看到莎莎和班里其他像我一样帅帅的小男生玩,爱情也变得难以唤起我的激情了。

  不过五年级的下学期还是有值得回忆的事情的。

  那时如果有人问我们最喜欢上什么课,我想全班的同学都会异口同声的回答“自然课”。其实并不是对那门课有多少兴趣,而是因为那个老师。

  那个老师有点神经病。我并不是在骂人,而是她的精神的确有问题,只是因为他的丈夫是当官的,所以在她的精神变得有问题以后,学校也不好让她回家。但老师在学校总得教书,于是作为副课的“自然”就由她任教了。

  从此,因为老师的异常,激发了学生的疯狂,而在疯狂中也造就了一个英雄,当然、那只是被我们所认可的。

  那个英雄就是一个叫东东的女生,东东其实并不是她的名字,只是一个绰号而已。置于为什么会有这么怪的绰号,也许起那绰号的人自己也不知道。就像他们那时叫我美牙,而那时我的蛀牙其实很严重。

  严格的说,是疯狂造就了东东好像也并不全对,或许那个老师的刺激也是很关键的。

  东东原本是个上课很认真的学生,甚至开小差都不会。而问题恰巧就出在这里。那个教自然的老师是个怪人,当然、这也不能怪她,毕竟精神有问题是没有办法的事。

  她其实也像其他的老师一样,对于上课认真听讲的学生,会想要给予鼓励与表扬,只不过方式比较特别。她不习惯用语言去夸奖学生,而更乐于用肢体语言。只是正常的大人通常会微笑着轻轻的摸摸小孩子的头,而她的另类就在于,她通常会大笑着用力朝学生的脑袋瓜子一掌拍下去。

  当东东无数次的受到这种待遇之后,她也变得近乎疯狂了。结果在那天她再次幸运的得到老师的嘉奖时,猛然的站起身来,以同样的方式回报了我们敬爱的老师。

  结果,一场大战开始了,他们两个人开始以角斗的方式,诠释上古的人类是一种怎样的生存状态。这的确也是一种空前的教学尝试。

  只是不幸的是,东东在小学五年级就已经长得很高,并且体育几乎满分。在如此强大的对手面前,我们敬爱的老师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最终一屁股重重的坐在了地上。

  但那个老师的确是个心胸开阔的人,并未因此而去校长那里告发东东,甚至没有通知她的父母。

  只是那次之后,往事频繁的重演,几乎令我们的教室成了罗马的“科洛西姆”,不过这种另类的教学却令我们的情绪一直高涨,在快乐与刺激中度过了我们的小学五年级。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浅草'13'


  小学六年级在我的爱情史上,是变革的一年,或许也可以说是变故的一年。似乎从那时开始,我的爱情就变得如雾般的飘忽。

  当我渐渐的发现,莎莎和每个男生都很亲密的时候,我对她坚定了五年的爱开始动摇了。我想也许我有必要让她清楚的告诉我,将来她会不会嫁给我。因为那时的我已然意识到,我在渐渐的长大,而我也在渐渐的向着结婚的年龄靠近。一切的不确定令我开始感到不安。尽管在此时看来,那时的自己实在好笑的可以。但那时的确是被内心的矛盾所折磨着。

  随着年龄的增长自然而然的矜持,令我不可能再像小学一年级时那样,站在操场上,对着全校的师生说“我将来要娶莎莎做我的老婆”那样的傻话。毕竟我已经十岁了,我可以清楚的预想到,如果我再那样做,不仅会成为别人的笑料,也许还会给我的父母丢脸。

  我原本想要私下的问她,但我却发现我在不知不觉中变得越来越腼腆。因此我能想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写情书。

  我用零花钱买了一张很漂亮的贺卡。为了慎重的在那上面写那封情书,我觉得我有必要先起草一下。但对情书这种东西的一窍不通,令那“起草一下”用去了一叠纸。最后,我甚至自己都搞不清楚,有没有把它们全部撕碎扔进垃圾桶销毁证据。

  在翌日的下午,父亲就从书桌下捡到了一张,大概是我不注意的时候飘落的。

  庆幸,我并没有因为写情书的事而挨骂,父亲只是对我说,我的年级还小,可以等一等,将来再去考虑爱情这种东西。

  我是个性格有点古怪的人,如果有人逼迫我不可以做一件事,那我一定会去做。而如果那人是很和气的劝说我不要那样做,当我一意孤行的继续时,就会产生难以承受的负罪感。所以,直到她的生日那天,我也只是在那张贺卡上简单的写了“生日快乐”那几个字。

  那年,莎莎生日的那天恰巧是周六,这我清楚的记得。

  那时,尽管还没有开始双休,但是小学生在周六的下午一直是没有课的。所以,我们可以借此办个没有大人的生日会。

  只是那个周六的下午,妈妈生病了,请假在家里休息。因此、我确信去不了莎莎家,因为妈妈一直反对我和女生玩在一起,尤其是去女生家里玩就更是不可能会允许的。而事实也的确如此,我的请示没能通过我那位母亲大人的同意,于是我只能百无聊赖的趴在书桌前,望着窗外寒冬的天空发呆。

  时间就像是静躺在负重的老牛背上前进,在我感觉已然逝去千年时,那个时钟才走了不到半个小时。

  但很快的,我听到一个令我兴奋的声音,是从楼道里传来的,并且很快便传来了敲门声。

  我那时没有想到她会来,更没想到她会如此在意我去参加她的生日会。

  无疑,她来邀请,如果拒绝的话,是不礼貌的。因此,母亲也只好同意我去。只是大人总有限制小孩的办法,无论小孩有多少理由,都是很难挣脱大人的五指山的。尽管我被准许去莎莎家,但是母亲却告诉我下午三点半以前必须回到家里。而当我出门时,桌上闹钟的指针已经停留在两点一刻的地方。

  为了能有更多的时间帮莎莎庆祝生日,我当时是牵着她的手一路奔跑着去的,但即便如此,也用去了半个小时的时间。

  更令我心生一丝失望的是,那个生日会不只是邀请了我一个人,还有很多的男生。当阴沉的天空忽然撒下一片金色的粉末时,他们在楼下快乐的玩起了跳马的游戏。

  而我,却只能站在一边,望着他们开心的样子,不时的看看我的表。

  于是那个下午,我第一次了解了什么是苦笑,也第一次明了何谓莫名的心绪。当我因为还有一刻钟就心急的朝着家里奔跑时,当我那个脆弱的心脏在剧烈的运动中紧缩时,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痛与无奈。我第一次抑郁的对自己说,“爱情那鬼东西。”

  我挣扎着刺痛了我的梦,我强逼着睁开了我的眸,我残酷的告诉自己,莎莎不爱我,她只是喜欢被男生簇拥的感觉。于是,那个坚定了六年的信念忽然间在岁月之河中消失得毫无踪迹。我忽然不知道我的将来会娶一个怎样的女子。

  那年小学毕业,我甚至没有参加班里的毕业会,而是坐在家里玩了一天的游戏机。因此至今,我的相册里也依然少了一张小学的毕业照……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咖啡'1'
咖啡【上】

  一

  在小学六年级的寒假,我曾认识过一个叫婷婷的女孩,比我小一岁。但因为她是表妹的表姨,因此、就莫名其妙的成了我的长辈,尽管我们之间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那时我们在一起玩得很开心,所以后来她喜欢像表妹一样叫我哥哥。只是从她叫我哥哥的那天开始,这种关系就变得有了那么一点点微妙。

  渐渐的,我感觉我有点喜欢上她了。尽管我们并不在一个城市,即便放假,要见个面也需要祈祷。但我却分明的发现,我是真的喜欢上她了。

  先让记忆回到刚上初中的时候。那时我第二次搬家。似乎每次搬家都会于人生产生新的憧憬。那时我开始意识到,也许我应该有些实际的理想,而不是依然傻傻的只有一些天马行空的梦想。

  在对特长的自我发现中,我渐渐喜欢上了少女漫画,尽管那在大人的眼中,对于一个十一岁的小孩似乎并不是太适合。但至少那些唯美的画面是无罪的。

  于是我开始认真的学,而不只是像过去的三年中仅仅做为一种休闲时的爱好。也许任何东西只要成为一种职业,或者将要成为一种职业,就注定会要带来漫长的痛苦与未知的片刻欢欣。

  只是初一那一年,是被我的玩心荒废掉的一年,或许也是为我人生的快乐划上句号的一年。

  刚入初中的时候,是九十年代初,港台片开始大量的出现在内地的音像市场,尤其是当时的黑帮片,影响了很大一批青少年。那些身穿黑色风衣,带着墨镜,出入于弹雨中的枪手,更是成了许多少年心中无比崇敬的偶像。

  我想那时,如果有人问我们将来的理想是什么,至少会有一半的人斩钉截铁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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