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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该死的青春-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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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1)
1
  我叫杨梦,这个名字,是我爷爷给我起的。我爷爷学过洋文,酷爱文学,一生痴迷红楼梦,到最后死的时候,是因为逛书摊,看到一本英文版的《红楼梦》。英文版就英文版吧,那名字还叫“RED BUILD DREAM”,他一时气得血气上涌,当场脑溢血。
  我爷爷送进医院没多久就宣告死亡了。当时我叼着个奶嘴,无法表达我的沉痛之情,所以现在对别人讲起他的死因,总是投入不了,还得了个吊儿郎当没正经的名号。
  我也常常血气上涌,他们管这叫打鸡血。一激动起来就两眼通红,手像得了鸡爪疯一样在半空中瞎捋,用我哥的话来说,就是瞎激动(鸡动)。估计我一激动起来血气上涌,也是遗传了他的。这是家族遗传,没法根治。
  有时候,我常常在疑惑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不知道青春到底是属于谁,是属于我们,还是属于别人。我们总是说要为自己而活,可是满大街招摇过市的女人,都为谁孔雀开屏的?我们这群坚持不开屏的,就被淘汰了,成为一群臭味相投的掉毛兼大龄孔雀。也就是众人口中的“剩女”。
  我的发小叫卞小冰,这是一个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姐们儿,用她的话来说,就是人类的世界和禽兽的世界是相反的,你什么时候见过雌孔雀开屏,什么时候见过母狮子长鬃毛?倒是女人花枝招展,男人邋遢不堪。
  反了,什么都反了。
  我不止是个剩女,还是个80后,还是个金牛座。人们最厌恶的种类我全带齐了。可是在我身上,完全没有金牛座的老实忠厚。我就喜欢挖别人的料,听别人讲那些离奇古怪的经历,越是离奇,我就越是兴奋,那鸡血的精纯度就越高。
  就像上次三八妇女节,我撞到卞小冰的男朋友从夜总会出来。在昏暗的夜色下,我反复确认了几遍,确定那个搂着大胸脯女人的人是卞小冰的男朋友甄朝后,我就跟打了进口的鸡血一样兴奋,忽然就感觉血朝脑子上涌。
  我看了看那个女的,标准的小姐装备,绝对是个小姐,那V领都快开到肚脐了。
  于是我就打了辆车,一上车就瞎激动,司机发动了车,开了一截后,茫然地转过头来问我,去哪儿。我才发现自己只顾着打鸡血,忘了告诉司机我现在是个特务了。
  我就指着甄朝的车对司机说,跟着,快跟着。
  车开到了一个小宾馆,我看着甄朝下了车,那个女人也跟着下了车,还理了理V领,扭扭屁股进了宾馆。
  我也跟着进了宾馆,看到负责登记的是一个女人,一脸的严肃。
  我问她,刚才那对男女进了哪个房间。
  她警惕地看了看我,然后摇头。
  我为了让她放心,主动说,我不是便衣。
  女人仍旧很有职业道德,一直摇头,我都怀疑她是不是吃了摇头丸。
  我只好说,那我要他们隔壁的那间。
  她停止了摇头,仍旧很严肃地说,一百块钱两个钟头。
  我吓了一跳,讪讪地说,那么贵?
  但我还是咬牙给了一百块。这钟点房就把我三八节的奖金给抹了。我就安慰自己说,没事,就当我做了一天的男人。
  结果是什么都没听到,就听到那个女人叫得特别卖力。女人听女人的声音,就好像左手摸右手,连窃听的欲望都没有。我只好悻悻地走下楼,下楼的时候我看了看表,才二十分钟。
  我就去和那个女人商量,能不能退我五十块钱。
  女人立刻拉下了脸。她斩钉截铁地说,不能。
  第二天我就见到了卞小冰。卞小冰问我说,三八节你们单位上发了多少?
  我就想起了那一百块钱,越想越觉得冤,一不留神就脱口而出。我说,发个屁,权当我做了一次男人。
  卞小冰顿悟,附和我说,原来你们单位也这么孙子。
  我为了给我们单位正名,也为了给我们领导正名,我一时冲动,就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她。
  卞小冰的脸色由红转白,由白转青,后来变成五彩斑斓的时候,我就知道坏事了。
  但她这人就是死要面子,说,说不定昨天是三八妇女节,他和公司里的同事去喝酒,女同事醉了,他送她去宾馆。
  我立刻反驳她说,拉倒吧你,三八妇女节安慰女同事,那六一儿童节就安慰儿童了?那重阳节呢?清明节呢?
  说完后,我就知道又坏事了。
  承蒙我的碎嘴,卞小冰就这样和甄朝分手了。
  我就一直都觉得很愧疚,后来请她吃了一顿饭,在席间,她说,小梦,你什么都好,对朋友也是肝胆相照的,但你以后能不能在爆料的时候,给我留点面子?

第一章 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2)
我唯唯诺诺地点头,可是我想,要我不冲动,不脱口而出,这简直比让人戒大麻还痛苦。人家戒大麻,切断货源就行了,可我这周围的人总是出这种惊心动魄的事,逼着我去打鸡血。
  我严重地怀疑,我之所以这么三八,就是被他们给逼出来的。
  卞小冰、我哥,还有我,我们仨从小就一块长大。当时我们住一个院子,我在六岁前一直叫我哥是表哥。其实他真是我表哥,只是六岁上学的时候,我眼馋同桌有个亲哥做保镖,每天接送她上学放学,我也为了表示自己有个哥做保镖,干脆就省略了那个表字,直接称呼为哥。
  后来院子被开发商给开发了,开发商赔了我们三套房子,我们就卖了其中的一套,卖的那价钱让全家人耿耿于怀了很多年。实在是太少了。随后我们打通了另外两套,一大家人都住在上下两层。老太太说这样挺不错,这样的居住环境让她想起了她年轻的时候,要是我爷爷还在世,一定对这样的家族居住形式感到很满意。他迷了一辈子的《红楼梦》,就希望一大家人都这样住一起。
  我就疑惑了,《红楼梦》,那后面不是全都死的死、流放的流放吗?我爷爷憧憬个什么呢?再说了,人家那是豪宅,怎么能和我们这豆腐渣工程相提并论呢?
  我哥是一个热血的艺术青年,弹吉他,读名著,打小成绩就好得让我眼红。我妈常让我学习他,于是我就跟着他学。他玩的时候我也玩,他看书的时候我也看书,我模仿了他半个学期的生活习性,到了考试的时候,成绩却一落千丈。不模仿他的时候,还勉强混得到个二十多名,现在一模仿他,立马坠落成四十名以后。
  这足以看出上帝造物是不公平的。我哥成天就知道和一群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的朋友混,可专业英语八级照样轻松地过。不像我,过个四级还考了四次。
  可已经有了一个这么一个毫无遗憾的人生,我哥还常常给他那一票子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的朋友感慨,感慨为什么他这么一个积极向上的青年,大学毕业都快两年了,至今还没找到真爱,至今还是个处男。
  2
  卞小冰和甄朝分手后的第二个星期,就和她的初恋万子复合了。
  据说两人是在同学会上再次相会的。以前我常听我们副经理感慨说,同学会同学会,拆散一对是一对。他的老婆就是开了个同学会,结果跟从前她暗恋过的同桌跑了。
  我看他是满把心酸泪,也不忍心再去刺激他了。
  据卞小冰交代,她和万子相遇的那个瞬间,两个人的目光交接,电光石火干柴烈火一触即发。卞小冰说,七年了,七年之痒,八年抗战,九九归一啊,我们终于又相遇了。
  万子从前特别吝啬,委屈了他妈给他起个名字叫万子。他高中的时候和卞小冰谈恋爱,谈了有两年,到最后分手,万子送给卞小冰的东西,我五个手指头就可以数清:一片绿箭口香糖,一朵开放在厕所旁边无辜的小菊花,一本崭新的作业本,还有自己用剩的半瓶蓝墨水,最后一个是分手礼物,也是这五个礼物里最昂贵的,那就是一个杯子,商场里卖十二块钱,万子说是他攒了一个星期的早饭钱才买的。
  可卞小冰就是喜欢他,甚至在高中的时候,就把第一次给了他。我还深深地记得万子喜欢半夜从她家的排水管爬上去找她,事情出自那次万子拿了一盘黄色VCD去她家鬼混,看到一半,两个人就取了影碟去卞小冰的房间里缠绵。
  完了后,两个人例行公事地聊天,聊着聊着,就听到有钥匙开门的声音。
  卞小冰大惊,立刻叫万子藏起来。可万子转悠了半天,不知道躲哪儿去。后来她急中生智,指着床底下说,快!躲到这里!
  回来的是卞小冰她爸。她爸一回来就不走了,就在客厅里看电视。万子在床底下待的那个难受劲。卞小冰心疼,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去厨房检查了一遍又一遍的调味料,发现酱油盐醋白糖,没一个少的,也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可以把她爸支开。
  她只能在客厅里瞎转悠。
  后来她实在忍不住了,拿了杯水回房间准备给万子喝,可一回房间,发现万子从床底下消失了。
  半个小时后,万子用公用电话给她报了平安,说是在她窗口发现一个排水管,他就顺着排水管下去了。 。。

第一章 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3)
万子就这样尝到了排水管的甜头,于是常常在夜里从排水管那里爬上来和她幽会。我看过万子给她的一张纸条,最后一句是,今天晚上别关窗。
  我笑过去好几次。
  从那以后,我只要有事找她,都要说:记得别关窗。
  要怪也怪卞小冰家的排水管太牢固了,并且她家在三楼,整栋楼都没保安,是一栋孤立无援的建筑物。唯一的防盗措施就是紧闭门窗。所以万子才提前告诉她别关窗。
  万子在那些日子里,都快练成蜘蛛侠了。
  可上大学后,她和万子就因为距离原因分手了。但卞小冰在精神上是何其独立的一个女人,她迅速地勾搭上了他们班上的班长,从此以后,她就像是有了一张可以透支班费限额的信用卡,只要没钱就威胁班长拿出来,然后第二个月有了生活费再填上去。
  这件事教育我们,女人,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先从自身利益出发,然后是自己家里的人,然后是朋友,最后才是男人。无数心碎的例子,都是因为那些女人不向卞小冰学习。
  卞小冰之后交过不少男朋友,甄朝只是其中一个。她说,找男人,就要用吃自助餐的精神,每样尝一点儿,吃饱了的时候,就等于尝遍了所有的菜。
  虽然她从精神上完全独立了,可她在行为上一点儿都不独立。她前不久说过,女人,千万不要自己买房子,买了房子,就从心理上不依赖男人了,不想花男人的钱了。男人的钱为什么不花?傻子才不花!
  有段时间流行看一部美国的连续剧《欲望都市》,我看着看着,就觉得里面的女人眼熟,后来恍然大悟,里面的女人就是卞小冰这种姐们儿。对男人持一种玩物的态度,所以才锻炼出了她今天的不羁心态。和她谈论男人,失恋的伤痛顿时烟消云散,感觉像是一群花花公子谈论昨天晚上刚泡的小妞一样轻松。
  卞小冰和万子在经过五年后,又破镜重圆,当事人感慨万千,我这个旁观者冷眼以对。
  在卞小冰的安排下,万子和我一起吃了一顿饭,其间,他无数次地提起何保定。
  我默不作声地吃着菜,忽然,万子打了个呼哨,他说,保定,你出来。
  我猛地一抬头,就看到何保定乖乖地从柱子后面出来了。
  一看到那鼻子那眼睛,我就特别郁闷。何保定这个人,在我的青春里留下了一道伤痕,严重地扭曲了我对爱情的看法。
  所以我现在见到他就心浮气躁。
  以前读书的时候,何保定本来比我高一个年级,和我哥读一个班,可因为门门功课都亮红灯,被降级流放到我们班上。
  何保定家里很有钱,属于暴发户,自然身上就带了一点暴发户的气质。他比较喜欢显摆,比如说我们还在为一双李宁鞋欢呼雀跃的时代里,他就左脚耐克右脚阿迪达斯了。这么小的年纪,就已经懂得了风靡时尚界的混搭。
  只可惜我们班主任是一个爱权不爱钱的人,她对何保定的双脚混搭熟视无睹,常常在上课的时候把他请出教室。
  何保定对她是恨之入骨,于是在高二那年的清明节,班主任病倒了,他请全班去唱歌,以示庆祝。
  那是我第一次K歌,我还记得非常清楚,何保定提议第一首歌大家合唱,那首歌叫《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的中国》。
  何保定来到我们班上后,一直占据的是教室最后一排,他从东边坐到西边,撑死也就是坐过倒数第二排。他老子也觉得读书无用,所以一直没有替他送礼,打通人际关系。
  我们班主任很喜欢以成绩和家里权势的大小来编排座位,于是那年,我因为模仿我哥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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