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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裟看着林晴簪,也明白襄王为什么会那样为她生死,只是她现在这样展示自己,却不知道襄王现在何处了!
因为她走的很慢,另一个炸了锅一样的消息传来,林晴簪的身后,蜀王李玉端正朝着这边走来,跟着后面的是礼部尚书的嫡子,木汕大将军的次子,还有户部尚书的两位公子!
京城的贵人都到了,现在就看她们了!
林晴簪似乎故意走得很慢也极为婀娜,很快便吸引了李玉端的目光……
雪裟看着这一幕,突然只想在林晴簪面前提一下襄王,看看她是否还记得那个为她杀人的男子!
这个时候,边疆的襄王正在生死边缘挣扎着,可惜没有人再为他担心了!
第66章 宴会一
“她是谁啊?怎么没有见过?”
“不知道,从未在别处见过。”
京城的其它名媛闺秀们熙熙攘攘的讨论着林晴簪,这样的女子竟然从未见过,就这样突然冒出来与她们来争抢目光,连对方的底细都不知道……
林晴簪已经走过了许多小姐的位置,径直地向着末端而去,正是于瑶与雪裟的位置。
她身后的李玉端却也跟着走了很远,待到发觉自己坐的太远时,他才就地找了位置,像是被迷了魂。
“蜀王怎么去了这么远啊!我们岂不是白坐在这儿了?”
许多人都是为了李玉端才坐到那边,现在都快后悔死了,都怪这个女人!
“她是谁啊?”于瑶也问道。
雪裟看了看林晴簪,也是自襄王离京之后她再未见过林晴簪,这样看来她似乎活得很好。
“那是我的表姐,林晴簪。”雪裟淡淡道。
“是你姐姐啊?那就让她坐到这里来吧!”于瑶热心的说着,马上就站了起来,朝着林晴簪指了指自己旁边空着的位置,喊道!
“快过来坐!你妹妹在这里!”突然站起的于瑶吓了林晴簪一跳,不过她却没有表情。
心中道“这是谁?那么粗鲁?”
却又看了看于瑶身边的雪裟,顿了顿,却是真的走到了于瑶身边,坐了下去。
“来来,坐这里!你是雪裟的姐姐啊?”于瑶轻松道。
“嗯,这位小姐你是?”林晴簪冷淡地问。
“我啊!我是雪裟的朋友。”于瑶不经脑子的回答。
雪裟只好微笑着道。
“于小姐是我的朋友,她是从江南来的。”
“哦,妹妹竟还认识江南人氏,看来没少往外面走动啊!”林晴簪突然冒出来一句这样的话。
于瑶却听不懂她的意思接了话。
“是啊!我们是在街上偶遇了好几回,雪裟她经常在外面玩,我也是呢!”于瑶说着。
“哦,是啊!但还是要注意安全,白日青天也会有歹人的。”林晴簪说道。
“呵呵……你不要担心,我和你妹妹是晚上去看看花灯什么的。就算有歹人,也不会有人敢打我们的主意!看我不打死她!”于瑶信誓旦旦,极为认真的说道。引得林晴簪的婢女一个劲儿的笑。
“于小姐真是豪爽,晴簪认识你真是荣幸。”林晴簪笑得自然,连红杉都听出来了,于瑶却还是傻乎乎的附和。
“哪里哪里,你太客气了。”
“你们聊的真好,晴簪姐姐,你今日怎么来了?祖母不是说不必等你吗?”雪裟终于插话,林晴簪心里好不舒服,这话的意思是说根本没有人叫她来,她是不请自来的吗?
“那是因为,我母亲还未替我准备好,这才耽误了,呵呵。”林晴簪回答,一阵笑。
“原来是这样,那今晚我们几个做一块吧!正好可以聊聊天,我都不知道这无聊的宴会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参加!”于瑶说的是实话,她的确是不知道,还以为李荛端是带她来玩的,不想真的有那么多的规矩?
“好啊!”林晴簪轻松笑道。
看着刚才那些小姐的脸色,心里就觉得很顺畅,就算你家里再厉害又如何,人各有志,上天给的从来都不会公平!
“各位,你们都到了!我真是失礼了,作为主人家竟然来了。”
“公主驾到!”
一个声音传来,原本并不在意的众人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
林晴簪自然的站起来,雪裟也站了起来,于瑶却只是看着她们,雪裟只好又叫了一遍她,于瑶这才站起来。
数十位婢女率先走了过来,手中拿着熏香,两个婢女将一篮子花瓣撒在了路上,后面的人才一路走来。
潇月公主一身芙蓉百花华服,秀美的长发上戴着一支宝蓝点翠珠钗,一支云脚珍珠卷须簪,映着一双动人的桃花眼,精致的妆容突出了她的气质高丽,脖子戴着一条烧蓝镶金花细纹项链,墨色发丝中一对红翡翠滴珠耳环,潇月公主的出场,实在是艳惊四座。
许多第一次见到她的小姐都不敢相信她已然是二十四岁的未嫁女,传说中那个脾气高傲自大的女子不该这样美丽才是!
“二弟,你怎么坐在这里?就你一个人?”走到了李玉端身边,潇月公主这才问道。
那边的公子王孙都坐在一起,怎么这蜀王却坐在这么偏僻的位置?
“三姐,我坐这儿便可。没什么原因。”李玉端说着,看了看林晴簪的位置。
林晴簪注意到了他的目光心中暗喜,看来娘亲说得没错。
凭借自己的美丽,什么人不能够收服,何必再去管那个离京的王爷?
亏得自己还想了他那么久,到现在都没有一封信,一点消息都没有!
(边疆)城内,李玄端正在不断的抽搐,找遍了全城的大夫都不知道他是中了什么毒,难道就这样死了吗?
他还是不肯放过我!!
“三姐,我来了!”李康端站在远处声音就传到了潇月这里,今日他的打扮倒也是精神的很,比那些花街柳巷的公子哥们吸引目光的多。
雄壮的身姿一下子便获得了许多小姐的好感,王爷只来了两位显然是不够的,人还未到齐,潇月公主的宴会从来都是不缺人的。
李康端坐到了一个位置,便开始自顾自的喝起酒来,他和潇月不熟,也没有太多话要说。
“潇月姐姐,我来了。还不算晚吧?”一道声音传来。
雪裟便往那边看去。
“天哪!”
“啊?”
一众小姐脸红心跳的看着走来的人,却是不管什么身份了。
肖潋面带微笑,白皙的皮肤一双桃花眼和勾起的嘴角无一不叫人,脸红心跳。
身穿一件淡青色绣墨竹的衣衫,清秀精致的就像是天空而来。
这样妖孽的长相,他这是比女子还要美,谁又能够配的上他?
无人敢上前招呼,肖潋直直地走到了潇月那里,微笑不变。
雪裟看着他,却是也不能平静了。
“三姐。”肖潋道。
“你还知道来啊?都那么晚了。”
潇月抱怨道。
“我的好姐姐,你就别说了。”肖潋也笑得开心,回答道。
却不想看见了远处的雪裟,笑容突然消失……
第67章 宴会二
见他这个样子,潇月公主不由问道。
“小郡王,你怎么了?”
听见她的话,肖潋没有动作,只是轻声回答。
“没什么,我去那边。”
不顾潇月公主的挽留,肖潋直接走到雪裟的旁边座位坐下了。
这时大家才注意到远处的雪裟,简直就像是仙女般,两人坐在一起是怎么看怎么配,难道郡王有喜欢的人?
顿时间小姐们的心都碎了一半,虽然这肖潋不是她们的目标,可是幻想着与这样容貌出色的男子一起,也不枉是一桩美事。
雪裟看着肖潋坐到身边,却是依旧和于瑶谈笑,肖潋看着她。
第一眼见到她的那时,她是柔弱绝美的,惹人怜惜。可之后她表现的冷漠却叫他心伤,她如同无法接近的烈火,不小心便会燃烧了自己,以此拒人千里。
他以为她柔弱,但她却能够勇敢的像个战士,她以为她坚强,但她却拥有那么叫人心疼的伤痕。
他想要靠近!而她却一推再推,就在他不再去看她的时候,她却表露出了那么灿烂热烈的笑容,就像是春雨般,他已经无法自拔,即便她从未对自己表现出什么好感,但是,我会陪她!
肖潋脑子已经混乱,早已经忘了这里是哪儿,一杯接着一杯酒往下灌。不一会儿便一壶酒见底。
雪裟没有办法不去注意他,可是她还是不愿面对他。不光是左翎绫的原因,重要的还是她不能分心!今夜将会很热闹。
“太子驾到!”一道尖锐的声音传来。众人赶紧起身,于瑶也是站了起来,齐齐看着那声音的地方。
很快,一个穿着一身黑色蟒袍的男子出现在众人眼中。
李浩端身上的衣物带着暗暗的华丽,看似平常的蟒袍其实无比贵重,他的衣袖全是以金线绣出的虎纹,腰间的汉田玉佩晶莹剔透,整个人与生俱来一种尊贵的气息,一朝太子,却是一脸的微笑叫人觉得轻浮了许多,剑眉星目下,似乎还未清醒。
看着他这一副宿醉未醒的模样,潇月公主心中不悦,早就邀请了他,不但是晚到了还是一副这个样子,难道母后没有好好管教他吗!
潇月之所以这么生气,是因为太子李浩端便是自己的亲弟弟,他们同为一母所生,潇月公主比太子大一岁,原先两人无比亲近,只是这几年李浩端不知从何时开始喜欢花天酒地,潇月公主每次管教他,他都从未改过。
前月潇月还专门为了此事进宫找了皇后,他们的母后,却还是这个样子!
“太子,太子啊!”“他是在看我吗?”“怎么办?怎么办?”
傻傻的小姐们开始激动,而聪明的人,已经开始行动。
细数过来,木汕大将军家的公子风流倜傥,梧王李康端高大威猛,蜀王李玉端英俊潇洒,各有各的的追随者,肖潋的风头只不过是过了眼福之后便抛之脑后。
女子这边,当属林晴簪最为吸引目光,她举止大方,言谈优雅,一举一动仿佛都是精心准备好的,风头正劲。
而其它的,也有不少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可供观赏,园中牡丹开得正好,但潇月公主还种了许多的花,似乎要百花齐放的架势。
待会便是真正的环节,展现自己的机会要到了。
“大家能够来到这里,是我潇月的荣幸,现在不如我们便开始请哪位来表演一番?”潇月的微笑恰如其分,尽显风范。不过今日的主角却不是她,京城的小姐们精通琴棋书画,女红针线,这样的宴会上不去表演,学了又有何用?
“大家意下如何?”潇月说道。
“不如谁来献舞一曲如何?”李康端说道,潇月显然很在意他,虽然“他”并未吩咐要看紧他,但是这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安心守业的人。
“梧王都说话了,那便请钟沐小姐为我们大家献舞一曲吧!”潇月说的这个钟沐是钟大人的女儿,三岁便能够自学音律,五岁便能够跳三十支不同的舞蹈,向来以舞闻名,潇月公主早已经叫了她准备,今夜的宴会还很长很长,她便会是那个华丽的开场。
灯光吹灭,众人的注视下,一位女子踏着轻巧的步伐而来,轻纱薄幔,侧颜墨发,女子玲珑的曲线叫人心醉,脸上蒙着一层白纱叫人产生无数想象,待你要去看她的容颜,女子却被挡住,而后数十位曼妙歌姬走上前来笑面如花,小嘴一张,如黄莺出谷般空灵的歌声环绕着整个宴会。
“吾家洗砚池头树…………”
歌声一起,蒙面的女子又出现在众人面前,手中却是拿着一支足有扫帚大的毛笔,且沾满了水墨,随着一句诗的唱出,她时而站立笔上不沾一滴墨渍,留下娇柔的身姿柔软的几乎像是无骨之感,时而旋转衣裳翩飞,令人像是踏入了空灵的世界,眼中只能看见她的墨色发丝,和飘洒的墨水形成的水墨花般美丽的画面,令人陶醉。
“个个……花开淡墨痕……”
“不要人夸颜色好………”
她竟然选了这首诗?的确是精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