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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说·第13辑-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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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立在那里想着,也罢,情人是朝夕之事。两个人最好是不要在一起……也不要不在一起。
  但子君,是我第一个爱的人。
  4
  一年级结束的假期我没有回家,独自在校外租了一间偏狭的小公寓。已经是殖民时代的遗楼,格外幽暗。楼梯间的墙面干裂成一块块蛾翅一般翻飞着的石灰片,红色的细长形状的木质百叶窗积着一层层灰尘,风吹日晒变了形,关不紧。
  房子里面的墙壁已经是暗灰的颜色,天花板的角落里有一点点漏水的痕迹,像是脏了的水墨画。我花了半个假期的时间来整理房间。亲自粉刷了墙壁,又找来废旧的宣纸,皱着把它裹成锥形,罩在裸露的灯泡上。一拉灯绳,就映出黑白的水墨画,煞有情趣。
  我又彻底洗了地板,擦干净那扇木百叶窗,还给桌子和床都上了一层清漆。
  这套老房子我就只租了这么一间居室,连带一个小厨房和卫生间,为的是一眼就喜欢上的那个弧形小阳台。房子外面向阳一侧的青砖墙壁上有着苍翠的爬山虎,蔓延到阳台来,把那片小小天地包裹着,满目墨绿的叶荫,楼上住户更有趣致,养着茂盛的蔷薇,花枝翻过围栏垂落下来,给我的阳台遮了荫,真正是肥水流了外人田。我又从花鸟市场买了几盆花草来养在阳台上。
  那是仲夏的清晨,阳台上的蔷薇像窗帘般遮了光线,浅睡中隐约觉得闻得到茉莉香,听得楼下市井的生息,车辆川流,人群熙攘,觉得活得丰实,要得就是这喧攘不寂寞的俗世,因我心里落寞。每日潜心做学,看书习字。生怕留给自己一隙空白。
  后来就在假期中,兰子君和男友闹了架,赌气在夜三央时跑出来,无处可去,直接来敲我的门。那夜下着阵雨,我开着窗,湿的风阵阵扑进屋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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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颜(4)
有人敲门叫着我的名字,那声音被雨声覆盖,我听不清来人是谁,心里却有直觉是子君。我开了门,见她倚着墙,浑身都湿了,额前的头发一丝丝掉下来粘在皮肤上,脸上的残妆被雨水冲得狼藉,也没有泪,只望着我不说话。浑身的酒气。
  我知道是怎样的事,也不多问,引她进屋来。
  她跌坐下来,我便给她找了浴巾擦头,又给她找出宽松的干净衬衣叫她去洗澡。
  我听着卫生间里哗哗的水声,心里忐忑而又落寞。将她扔在椅子上的包和裙子收拾起来挂好,又去厨房给她盛了一碗莲子粥。
  她湿漉漉地洗完走出来,穿着我的衬衣,脚上竟还蹬着细带高跟凉鞋。这是骨子里妩媚的女子,连这般邋遢装扮,都有性感的意味。我知道我与俗常男人无异,喜欢性感的女子。
  子君坐在床沿上一边擦头一边环视我的屋,只说,你这窝,弄得跟小媳妇似的。
  我不开口,把莲子汤递给她,她接过来埋头就喝。喝完她便说,我累了,想睡。我知道她酒力不好,便关了灯,帮她脱了鞋,抬起她的脚放床上。她躺上床去便闭上眼睛。我抚她的额头,低头吻了她的发。
  但我知道我是不能和她上床的。我们不同他人,我们是不言朝夕的……
  我站立在暗中一会儿,轻声叫她,子君。她没应我,我想是睡着了罢。
  我黯然走到阳台上去,雨都停了。夜色渐渐褪淡。凉风习习。我百无聊赖抽了支烟,看这暗夜下的寂寂市井。灯火深处,楼下的街衢缝隙间走过失魂的女子;转角处的小天窗透着一豆光亮,那是谁人又无眠。我沾了一身夜露,再进屋的时候,她已经沉睡过去。我坐在床边看她安恬无知的睡容,只觉今宵梦寒。
  若得其情,哀矜勿喜。
  我错过了你的童年,少年。你已成了有故事的女子,泅渡而去,心里这样衰老。我们的生命相隔了整整一条长河。我只想给你一副昭然若揭的干净怀抱,但这亦成了幻念。
  子君。
  我在书桌边看了会儿书,天就亮了。上午第一节还有专业课,我要回校。走之前下厨给她做好了早餐放在桌上,随手撕下一张便条纸想要留言,捉着笔俯身颤抖良久,却无话下笔,把纸揉成一团扔掉,回头看到她还在沉睡,安恬如婴。
  一上午安安分分地上课,大的阶梯课室里人头黑压压一片,闷热难耐,那教授讲课半死不活,甚是让人厌烦。我便中途出来到图书馆去呆着,找了几本书看,心猿意马地惦记着兰子君,惦记着她起没起床,吃没吃饭,中午哪里去,还在不在那房间。我惦记得难受,索性扔了书本回家去。
  打开门,我见床空着,心里顿时凉透。书桌上的早餐还原封不动摆在那里。人走室空,我丧气地坐下来,望着那凉的牛奶发呆。
  她走得这样急,连被子都没叠,一张字条都没有留啊。
  下午在学校里碰到她,又见她笑颜。寒暄了两句,她说,昨晚谢谢你。唉,一会儿又要有事出去,不知晚上选修课考试还能否赶得回来。我想也未想就说,那你折腾你的事情去,考试我帮你去吧。她呵呵地乐了,道了谢,便又欢欢畅畅地去了。
  晚自修时提前了十分钟找到她上课的教室去考试, 一个小时之后做完,估计她起码也能有个良的等级了,便交卷走出课室的门,转身之间,便看见她一人站在走廊,双脚并拢,背贴着墙壁,倒像是被赶出教室罚站的中学女生一样,寂寂的,眼底里总藏着不幸福的故事,像只安静而警觉的猫。
  那一瞬间,我仿佛真切地看到她的少年。心里一下子有疼惜。
  子君见我出来,便又笑容盛情地看着我,媚然地走过来挎起我的胳臂。我觉得她是因为发自内心的愉快,而笑容坦率自然。
  我没有想到她会在这里来,竟甚是惊喜,问她,你折腾完回来了?
  她打趣说,那是,看你做枪手怪不容易的。
  

蓝颜(5)
出了楼,正是一个凉夜,我们散步到学校后门的小餐厅吃了一大盘煮蟹,清炒芥兰,还有阿婆汤,又去看艺术系的学生放的###,老片子,《城南旧事》,放映室里简陋而看客稀少,都困闷得睡了过去。散场的时候她还靠在我肩上,我竟还是舍不得动,生怕她醒。巴望着就这样一直坐下去多好。
  走的时候她又坚持要回宿舍去住。她回去时宿舍一个人都没有,长久的空床都被宿舍其它人用来堆东西。她犯困,烦躁地抓起床上别人的衣物扔到一边,倒头便想睡,未想到被窝那一股潮霉混合着灰尘的味道叫人呛鼻,睡不下去,又打电话给我,只说她想要干净床单。声音有泪意,极无助。
  我急急忙忙抱了一叠干净的床单被套跑过去,又打了一壶开水,眼巴巴地在她宿舍门口等着给她。
  她邋邋遢遢地走出来,拿过床单被套,放下水壶,在我面前捧起棉布,把整张脸都埋进去深深地吸气,末了,轻声说,晒得挺香的嘛。她又笑了。身上还穿着我给她买的衣。
  我说,好好睡觉,好好睡觉,一切都会好的。
  她还是笑,答我说,谁说我不好了?
  她道了再见,就脚步轻轻地回了宿舍。
  她住学校那段日子变得收了心,每天按时来学校上学。我见面就叫她姐姐,她也乐呵呵称应,嬉笑打闹几句,甚得开心。
  也不知是否她身边人多繁杂叫她厌烦,但凡她在学校,我们便过初中生般两小无猜的俏皮日子,上课无聊的时候溜出教室来一起去小卖部买茶叶蛋吃;中午下课了嫌食堂拥挤便在水果摊上买西瓜和煮红薯来当午饭;也一起租老电影的录影带偷偷拿到学校的广播间去放着看,她总说很闷人;考试要抱佛脚,她便破天荒和我到图书馆自习,很偶尔地在操场走几圈,或者上街窜窜,在小巷里找餐厅吃她的家乡菜。偶尔会到我的公寓来彻夜看电影,喝点酒。
  那时她甚是喜欢唱歌,被一家电台看中,经常去录音,有时也做广告,我便陪着她去,有次在路上的时候她兴致很好,给我讲一些她见闻过的噱头,说上次在排练厅见到的一个看上去挺有来头的惊艳美女,娴静地坐在那儿;结果果真“挺有来头”,坐下不久便不停有演艺公司的男人们按职位高低先后过去调情。子君一边讲一边模仿着当时情景,伸手搭我肩膀上,脸也凑过来作调戏状,她脸上的细细汗毛都触到我皮肤,我心里竟陡然狠狠地咯噔一下,表情都僵硬。自然,这点噱头她是不知道的。
  那夜散步,倒影在江岸的万家灯火似翡翠琉璃,在夜色水波中轻轻摇荡,景色甚美。一个阿姨摆了摊子拍照,快速成像的照片。她兴致很好,要拍照。我笑,说她俗,把相机拿过来,拍了我们两人在路灯灯光下的影子。
  两只影子靠在一起的,斜斜长长地映在地上,看上去极有深意可细细品味。是若即若离的两个人,却在彼此生命里有倒影。不言朝夕。
  她把这张相片放进手提包里,说,我喜欢这张照片,我会记得这个晚上。
  半个月之后,她跟男友又复合,回到了他家去住。
  我的公寓还是那幽暗模样,陷在一片嘈杂的市井中像一块渐渐下沉的安静荒岛。
  夜里有时候心事沉沉睡不着,起来听大提琴,伏在书桌上蒙着字帖练钢笔字。写着写着困了,才能倒上床去入睡。白日里常头疼欲裂。
  在学校又不怎么能碰见她了。陆续地还是会在一堆朋友们吃饭聚会的时候碰见她,她亦习惯与我坐一起,总对我说,还是和你开心啊,还是和你开心。
  我回她,那是啊,那你就回我公寓来一块儿快活啊。
  她便笑着说,没问题,只要你让我高兴了,什么都好说。
  姐姐,你这话可是地道的嫖客的语气。
  谁嫖你啊。
  两个人便打闹起来,没心没肺地笑。
  5
  过去是这样伤心地看她那笑颜啊,那又如何。子君。我又不能悲伤地坐在她身旁。
  

蓝颜(6)
初见她,便觉得她已有太多往事,眉眼之间粉饰太平,她已忘记,她不提起,但我却心疼,舍不得她不快乐。只是奈何我错过了她的童年,少年。否则,我会给她安平的一生。
  过去总觉得自己是要多无情便可有多无情的人。若要是谁觉得我待他淡漠,那么他的感觉是对的,因这世上人情薄如纸,我已疲倦,不再有兴致去做没有回报之事。我不过是俗人,无心为他人思虑。
  但是我心里却清楚,子君不一样。我患她所不患的,哀矜她所不哀矜的,只愿留给她相见欢娱的朝朝夕夕,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后来这种惦念成了习惯,倒真的自己也富富余余地快乐起来了,心里有个人放在那里,是件收藏,如此才填充了生命的空白。
  记得一夜看书至凌晨,又读到这样的句子:
  ……
  但你不会忘记我。你不需要忘记我。我对于你来说是那么轻,你可以将我当做星期日下午的棉花糖一样不时吃一下,调调生活的味儿。你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想念我,想念我对你的执恋,想:我遇到过一个热烈的女子。
  我却要花一生的精力去忘记,去与想念与希望斗争;事情从来都不公平,我在玩一场必输的赌局,赔上一生的情动。
  ……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记忆与想念,不会比我们的生命更长;但我与那一天之间,到底要隔多长的时候,多远的空间,有几多他人的、我的、你的事情,开了几多班列车,有几多人离开又有几多人回来。那一天是否就掺在众多事情、人、时刻、距离之间,无法记认?那一天来了我都不会知道?我不会说,譬如一九七六年四月五日在天安门广场,我忘记了你。当时我想起你但我已无法记得事情的感觉。所以说忘记也没有意思,正如用言语去说静默。
  我反复看这一段,心里动容得疼痛,忍着热泪,提笔在纸上抄写下来,于凌晨出门,跑了两个街区,找到一个墨绿的旧邮筒,寄给了她。一个人慢慢走回来的时候,天都亮了。我一边走,路灯就一盏盏熄灭了下去。好像世界因我失却了光亮。我心里说,子君,不会再有人像我这样执恋你了。我也再也不要像这样执恋你了。
  太阳尚远,但必有太阳。
  又好像是从那夜起,冷眼看她身边的人换了又换,艳遇多了又多,人一年年出落得更有分寸,连玩笑都收敛了起来,姿容已无懈可击了。这样,我心里渐渐连最后一丝动容都淡了。
  总觉得她往后记得的,不会是孩提时代对她图谋不轨的邻亲,不会是一个叫她痛得死去活来的肚子里的孩子,不会是中学时初恋的少年,不会是二十岁某个带她进了华丽餐厅的中年男人,不会是某个与她搭讪并且留她电话的艳遇……不会是任何人,也不会是我。
  她将谁都不记得。来人去事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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