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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别走-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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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玩味地看了一下信封,连拆的兴趣都没有,就把信丢回给我了:“以后,你帮我处理这些。”

  脑海里闪过那女生羞红了的脸和落荒而逃似的背影,我忽然感到受了侮辱,恨恨地瞪着他:“李向同学,关于你的情书,请你自己处理!”

  而事实上,他的情书,几乎都是我一手处理的。因为李向这个死家伙逢人便说“我是江天梅的表哥”、“江天梅是李向的表妹”……尽管我每一次都恨不得把头都摇下来以示反对,那些花痴女生们还是认真了,平均每天两封或以上。

  李向说:“江天梅,你帮我处理,或者直接扔掉都行,好不?”

  “我答应你我就是脑子有毛病!”

  于是,请求变成了威胁:“你答应的话,我可以不再说你是我表妹。”

  我沉默着,终于还是妥协,因为无论我答应与否,雪花总会先飘到我这里,然后沉没在到达的地方,收件人根本不屑去看。

  是,他是有资格傲的。

  虽然是初三,但直接升读本校的保送名单里已经有了我的名字,所以我也就乐得去拜读那些信。我自己没有收到情书,替别人读、替别人回信或撕掉,也是好玩的。

  但是,很显然地,李向并非君子。他根本没有停止过宣传我和他的“表兄妹”关系。甚至,连班主任都好奇地来询问事情的真相。而他的回答竟是:“对,江天梅是我姑妈的女儿。”

  我终于忍不住发作:“我舅舅的儿子早死了啦!”

  顿时,办公室里七八双眼睛齐刷刷地望向这边。 电子书 分享网站

3、五千米长跑冠军诞生记
“对不起,老师,表妹她今天不舒服。我先带她回去好吗?”李向不得已陪笑道歉。

  “既然这样,你们就先回去吧,别惹她生气了。”我现在才知道,班主任原来也是个菩萨!

  这回倒好了,水洗都休想洗清楚了。真不明白,我上辈子是不是欠了他什么。

  我整整气了七天。这七天里既不和他说话,更不替他接信,便是自动到达我桌面或抽屉里的,我都一律视作垃圾,扔之不迭。

  他终于投降:“等你跑好了五千米,我保证,绝对不再胡说八道,到时候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好不好?”

  “你的保证何尝当了一回事?!”

  “我发誓!”

  “发毒誓也没有用。”跑好五千米?——这又是什么概念啊。况且,真的,与非君子的人无需谈君子之约。

  “那好,你就继续当我表妹吧。”他也撂下狠话。

  最后缴械投降的,当然还是我。似乎我与他的每一次“交锋”,都必须要以我的失败他的得意结束,可是,为什么江天梅总要处在下风?这是一个问题。

  不过,可喜的是,女子五千米冠军,就是这样诞生的:在他的逼迫我的不甘下。

  初三学生是不允许参加校运会的,而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我请相熟的学妹把女子五千米冠军的时间记录下来,然后找来李向,趁着晚自习的课间休息,在操场上拼了命地跑给他看。终于比校运会的冠军快了半分钟。

  可是,到达终点以后,也许是太累,又获许太高兴了,总之,我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骄傲地看着他,一个不留心,竟直直地往前栽了下去,从此埋下了左脚的隐患。

  罪魁祸首的李向终于从惊讶中觉醒,把我背到了医务室。

  “你还真行啊!”语气中终于有了敬佩的意味。可是,他不知道,我为了不输给他看,每一天晚自习的休息时间,都被我用来疯狂地练习,甚至上学放学,我都舍弃了自行车而代之以跑步。爸爸妈妈都心疼了,问我为什么,我却也只好编着谎话说要好好锻炼身体,不能生病。

  而我如此辛苦,终于换回了“清白”,我那可恶的同桌李向同学,终于不再提“表兄妹”的事。总算,当了一回有口齿的“君子”,虽然事实上,我们之间的“表兄妹”关系早已被全校认可。而那些情书,自然还是我这个“表妹”代为处理。

  而这一次,当我把小师妹要送他的情书撕掉以后,他居然大发雷霆了:“江天梅,你能不能尊重一下别人的隐私?!”

  老天,他居然说隐私,李向居然和江天梅说起要尊重隐私!真是天大的笑话!多少年来不是这样,今天,居然……他是不是吃火药了?

  我犹在辩解:“不过一封情书……”

  “就是一张废纸,你也不该不问当事人就擅自扔掉!”看来,真的是怒了,根本就忘了,中学时期的李向,是多么的视情书为垃圾,别说未看便丢掉,就是边听我念边狂笑的时候都有,什么时候,他居然也学会了“隐私”这么一个词?

  我也恼了,一向的理智俱被此刻刺心的冲动打败,我冲口而出:“李向你别跟我装好人!你什么德行这么些年来我还不知道么?!隐私?你何曾把别人的心当过一回事,还跟我大谈特谈什么鬼话隐私!”

  他突然把手高高地扬起,额前青筋暴突。

  我盯着他,不躲不闪,似是被吓呆了,却更多是挑衅的意味。

  那奋力扬起的大手,终于渐渐垂下,那样的无力。是,我谅他没有这个胆量。可事实上,我也是押上了这些年来对他所有的感情来赌这一次的,我发誓,如果这一个耳光扇了下来,我会和他从此恩断义绝。

  耳光是没有打成,我却始终不能够接受,凭什么我们长达五年的交情,竟然连一个尚未在他脑中形成初步印象的小师妹都比不上,却是那么的脆弱,乃至如此的不堪一击?

  当然不是这样,他为的另有其人,不过,等我意识到已经太晚了。 。 想看书来

4、是药三分毒
向来被称誉为“理智型”的我,第一次犯了禁忌。

  暴饮暴食,我想应该不止我一个吧,而且我无比坚定地相信着,还会有许许多多的同道中人沦陷于此。

  是不是女孩子都会这样,一遇上痛苦,便会以暴饮暴食的方式来惩罚自己?可我以前不是这样的,我会去跑步,只要跑步,所有的不快以及不安,都会烟消云散。只是这一次,实在跑不动了,他逼出来的“冠军”,再也无法采用以往的方式来解决来自他的误会与无理取闹了。

  我想起了十年。那个于去年的深秋,不顾冷烈秋风里蹲在天台哭泣的柔弱女孩儿,她骗我说食物里有小虫子,我当时被吓得躲之不及也就信以为真了,并未曾认真追问下去,现在才知道,那叫暴食。

  在这以前我根本无法理解,一个人一下子怎么可以吃得了那么多的东西?可是现在不同了,当我也亲身尝试于此道,才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确实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至少,比跑步省力多了,只需要动动手指,动动嘴巴,既可饱腹更能转移注意力。

  人长大了,面子也重了,于是,事隔五年之后,我们之间的冷战大戏重新上演。

  只是丹丹却看不过,要来当调解员。

  可惜无效。不是我不知好歹要拂她的好意,也不是我故意要李向难堪,而是,心里的疙瘩,必须要当事人才能解,所谓“心病还需心药医”、“解铃还须系铃人”是也。

  可惜他也不是那种能够轻易低头的人,这一点我从认识他那天就知道了,只除了,运动会时对丹丹的请求。

  实话说吧,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没能想明白,他那么积极地动员丹丹去参加长跑,为的到底是我还是她?

  好吧,我承认,我是有那么一点儿嫉妒。嫉妒姿色平平的靳丹凤怎么能够有这么大的魅力,可以令我的王子轻易地低头去“求”人。

  是,至少在我的心目中,李向是我的王子,至于他承认与否,那不干我的事。——不,很关我的事,只是,即便如此,我又能怎么办呢?

  我也能学着那些可怜的女孩儿,拿食物来分散注意力,并且,都是些一无是处甚至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垃圾食物。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坚强的江天梅竟然也需要用食物来疗伤。

  但是,俗语有云:是药三分毒。到了这个时候,食物是药,固然也是有毒的,最直接的病症是:牙痛。

  我不知道那些如我这般挣扎的人是不是也会这样,但我是终于领教到何谓“牙痛不是病,痛起来却要命”的苦了。别说不能正常地进餐了,便是睡觉,也整夜整夜地不得入眠,好不容易迷迷糊糊地略略睡着了,还得痛醒过来。

  只须短短的三天,我便整个儿都憔悴不堪了,面如菜色,大大的黑眼圈深重无比,无力到走路都自觉要散架了,更别提什么跑步。

  十年破天荒地来串了一次门。其结果是,把病的不成人样的我硬拉到了医务室。出乎我们意料的是,这么一所著名的大学,医院里竟也没有设置口腔科!不得已,只好求着校医签了条子转到兄弟校里。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竟然是由平时看着柔柔弱弱的筱十年同学一口调配的。

  我点点头凄惨地笑着,以示道谢,却比谁都清楚,此刻的笑,与其说是笑,不如说是哭更切合实际。

  而上了药之后,确实好多了,当天晚上就没有再痛下去,终于安稳地睡上了一觉。

5、我曾以为我是他的天
第二天,李向找来了。

  “你,还好么?”

  “一时半刻还死不了吧。”我说呢,原来是为着我的牙病。可是,我却无法责怪十年的多嘴,也许,这正是一个绝好的和好机会吧。的确,我并没有要彻底闹翻的决心,尤其是,对方还是我的王子。

  “别这样,江梅。”他的语气终于恢复了往日的自然。

  “别这样又能怎么样呢?”我反问。

  “江梅……”

  是了,江梅——我终于记起了,自从认识了丹丹,他便也学着叫我“江梅”了,把那么多年来一直连名带姓称呼的亲昵全忘了。我在他心中,终于失掉了一个“天”字。

  我笑着纠正他:“江天梅。”如同第一次把自己正式介绍给他,连名带姓,却明白早已失去了该有的滋味。

  他略怔了一怔,然后说:“对不起。”

  聪明如李向者,不会不懂我话里的意思,只是我依然固执地选择了相信,相信他的道歉是为着前些日子那股莫名的怒火,相信他到底明白了不该朝我发那么大的脾气。是的,我相信,相信着我的王子,他不会忘记这些年来的美好。

  可是,我错了。纵然我多么多么努力地劝自己坚定相信,却原来也只能是自欺欺人。

  五天后,按照预先约定的,十年陪着我再去了一趟医院。

  本来也没什么的了,谁知医生竟然要我补牙,而且事前一点儿口风都没有告知过我,上来就要捣鼓我那可怜口腔,并且声色俱厉地下着我根本听不明白的命令。

  终于,我借口上卫生间,逃之夭夭了。

  其实我也知道的,补牙是最好的补救方法,而我确实也有坏掉了的牙齿。只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补牙这么一回事,我只想着,不痛了,便是天下大吉。但那校医确实是吓坏我了,尤其是她那些莫名其妙的命令,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凶神恶煞的“救世主”。

  十年不解:“瞧你不要命跑的,难道后面有鬼追你不成?”

  我倒情愿真的是鬼。

  当我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告诉她之后,她居然也很没良心地笑了:“你上辈子欠了人家吧?”

  事实上,我上辈子欠的,应该是李向。

  李向,什么时候,他竟然也成了我的理想了?我心有戚戚焉。

  “要不,换一家医院?”十年小心翼翼地问。

  “不。”我确实害怕了,从小没正经进过医院,第一次便又是这个光景,说不后怕才是骗人的话。

  我在校门口和十年道别,借口是想一个人静一静。我始终明白,她和她才是最好的朋友、死党,虽然她们对我都很好,可是,我是谁呢?自古便是“亲不间疏,先不僭后”,我再不要脸,也是懂得这话什么意思的。

  我当然也可以把十年抢过来,以此作为对丹丹的报复。只是,我下不了手。我是不满意李向居然会为着靳丹凤无意间的一句话而对我大发脾气,以致于连一贯的称呼都变了样子,但我还是恨不起来,至少现在还恨不起来。况且,十年于此事,是无辜的。

  丹丹说:“都怪我,那天和蒋子寒说了一句‘再怎么绝情也不可以对情书熟视无睹’的话,也不知怎么就被李向听了去,竟引来这么大的风波。”

  我笑:“没什么,都过去了,我们不是早和好了么。”我故意把“我们”说得更重些,笑容也是淡淡的,我知道,我再也不可能是以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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