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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录-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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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小子!你这是什么意思?”鱼名赫上前一步把泠涅拉到身后,自己拦在两人之间。

    “我来请泠司徒入宫的,这是皇上的命令。”离雪燃穿着兰翎卫长得深蓝色武袍,几年过去了依旧是矮个子娃娃脸的少年样子,他的模样似乎就没有从来变过。

    “口出狂言!皇上已经死了!”鱼名赫知道离雪燃的功夫几斤几两,他是绝对打不过自己的,可就是怕离雪燃会用别的办法——毒、暗器,或者在暗器上下毒,这个小子打架一向喜欢用下三滥的招数,平时随意过招的时候都会阴人,现在如果来真格的,他一定会下死手的。

    “皇上没有死,你们是听谁说的胡话?如果你们不信的话……”离雪燃歪头看看天,笑得毫无破绽,“你们可以进宫自己去看啊!”

    “你才是说胡话!现在进宫是自投罗网,谁听你的!”鱼名赫冷笑一声,一面盯着离雪燃的动作,一面侧耳细听,正门大概有五十兰翎卫,后门并没有人,自己平时没有随身带兵器的习惯,但是为了保护泠涅,手里没东西终究会有些吃力,毕竟自己已经是老家伙,即使有再好的武功,但是身体已经无法承担相应的运动了。

    离雪燃拔出剑来,坦然说道:“鱼将军,如果你非要阻拦的话,我只能连你一起请过去。”

    “容我去换身朝服,穿这么随意的便装面上,终究不妥。”泠涅施施然从鱼名赫身后走出来说道,“老鱼,麻烦你叫我的车夫套上车。离卫长请稍等,我马上就好。”说完,他看了鱼名赫一眼,真的接过圣旨,一派从容地走进屋换衣服去了。

    云梓辰第一次骑这么快的马,骑起来确实痛快,但是冽冽的寒风不断地灌进领子来,特别的冷,而且长安北面全是不平的山路,感觉自己的屁股都要被颠碎了,腿上的伤口也重新崩开,他猜想,自己的大腿上一定是血肉模糊的*一片。

    长安城从北出去就只有一条大路,沿路两个时辰后果然很快就看到了一骑快马,马上的人穿着信使专门的灰褐色衣服——他知道信使有两套衣服,平时在长安城或者去城市中送信的时候,是靛青色的长袍服;另一身是平时在路上,或者前往前线送信的时候,这种情况下不适合穿长袍,因此是一身灰褐色的短式武袍,外面还可以套软甲。当时他护送前往豫州的信使队伍,他们就是一色儿的灰褐武袍。

    他并没有立即催马赶上去,而是故意放慢速度,远远地在后面跟着。如果是一般的马,从长安到秦北面的高原,要半天的时间,他不着急,现在已经是午后,他可以到了晚上再下手,反正按计划在半道上截下来不就行了吗。

    前面的那个信使看起来也不着急,一幅吊儿郎当的样子,一会儿突然撒欢儿一样策马狂奔,路上全是没有化的积雪,他看起来丝毫不怕滑倒的样子;一会儿又停下马来,跑去路边玩儿雪,或者在没有人踏足的白茫茫雪地上打个滚儿,然后爬起来拍拍衣服接着赶路;路边偶尔会有茶寮,到了冬天是卖酒和肉的,他也会进去喝一碗酒,云梓辰甚至看到那个人有一次取下来背上的弓箭,对着雪堆里射出一箭,然后下马跑过去,拎了一只灰黄色的大野兔回来,栓到马上,到了下一个茶寮,换了一只炖猪腿,一边走一边灌着冷风啃。

    这个人一路走起路来开心的不得了,但是跟踪这样的人是十分反而且疲惫的,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突然狂奔而去,反应慢一点就会跟丢;他进茶寮喝酒、或者在雪地上打滚的时候,你还得在后面等着,要放下来速度,不能超过他去;经常是这样,那个信差停下来半天,你在外面都快睡着了,然后他突然跑掉了,你不得不赶快追过去。

    到了最后,云梓辰决定了,还是过去把他拦住吧,然后两个人说不定就能一起去打滚儿,喝酒和啃猪腿了。

    策马赶上去,只见那个信差猴子一样坐在马背上,听到有人从后面过来的声音,他也不回头,嘴里叼着缰绳摇摇晃晃,模糊不清地说道:“你终于赶上来了?”

    “快!牵马来!”离雪燃冲出泠府,一旁有兰翎卫把离雪燃的马牵过来,离雪燃翻身上马,说到,“你们也给我追!”

    本来已经安排人在泠府的后门守着了,离雪燃则在正门等着泠涅换完衣服出来,左等不来、右等不来,然后后门处就传来了轰隆隆马车的声音,和卫士们惊呼的声音,鱼名赫带着泠涅从后门逃了!

    等到兰翎卫都去追马车了,鱼名赫才从屋中走出来,腰上别着一把刀和一柄剑,看起来不伦不类,他的怀里还放着几把匕首,都是泠皓用不着放在家里的;身后跟着泠涅,他的手里牵着他的孙子泠端,那个孩子并没有慌张的样子,似乎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们三个都换下了平时的衣服,鱼名赫改成了短襟衣服,泠涅则穿着斗篷,用巨大的兜帽挡上脸。

    “他们果然都走了……”泠涅轻声说了一句,他把泠端抱在怀里,挡住屋外的寒气,泠涅让阿海带着两个家丁赶着马车从后门冲出去,自己则和鱼名赫躲在屋里,等外面的人散尽。他大概能够猜到阿海被追上抓住之后的命运,但是,现在已经顾不得别人了。

    “我们要从哪里走?”

    “我叫阿海往南门方向去了,现在他们应该还在追,拉车的是我家里最好的两匹马了,他们追上需要时间。西面的地方你我都不熟悉,去不得;我儿子在北面,李垣祠加上他,可以保证那里是安全的,可是我猜,周影玫应该已经派人过去了,路上极有可能会有遭遇,所以不能找他;东面……不知道秦公子具体被流放在了什么地方,凭我们两个去找他无异于大海捞针,况且,现在已经不能去接他的儿子了,即使找得到他,他肯不肯帮我们都是一说。”

    “所以呢?”鱼名赫不想听他大段的思考过程,他只要知道结果,然后去做就可以了。

    “我们骑马从南门出去。”

    “你怎么想的?离小子……不,离雪燃他大部分的人不是都在南门吗!而且骑马的话,你……你受得了吗?”泠涅是文人,鱼名赫知道他的骑术并不好,而且受不了太久的骑行旅途,更何况还有个孩子。

    “没关系,我们只要出了城就行,可以到时候再换车。我之所以要从南门出,是因为他们的目标已经奔着南门出去了,他们在追这个目标,反而不会顾及周围的人。”

    “也对。”鱼名赫点头,从马厩里牵了马来,是最普通的驽马,再加上他们身上平淡无奇的便装,如果在茫茫人海里还真的不容易被发现,但是鱼名赫的体格和泠涅的长相都十分显眼,他们仍旧不能掉以轻心。

    “高修!”云梓辰没想到信使居然是他,不由得有些尴尬,现在继续追过去也不是,回头也不是了。

    “咦?居然是你啊!”高修笑了笑,在马上坐直了身子,“我就感觉后面有人跟着我。怎么,你找我什么事吗?”

    “我……你穿着这身,是要去送信吗?”云梓辰还是决定不去说实话。

    “是啊,要不然大冷天我为啥要往北边跑呢。”

    “你……要送信去哪里呢?”

    “这你就别管了,我是给皇上送信的,都是朝堂上的秘密,我说不得,你知道了也没用。”

    “就是好奇问一下。”

    “有什么可好奇的?你就这么好奇吗,你看我都没有问过你去哪里。”

    “我不是想吗,想我们去的地方如果一样的话,咱俩可以搭伴走啊。”

    “大路就这一条,还用得着问吗?你走你的,我走我的,如果到了岔路分开了,道一声后会有期,不就好了?”

    “好歹知道一下大概位置,如果你去的地方有趣,我可以叫你带些特产来给我……你说,这在不在理?”他感觉自己编不下去了。

    “好吧,那我答应你,哪怕我去的地方只有牛粪,我都会给你带回来。”

    云梓辰咬咬牙,还是决定实话实说了:“你……你是……你是要去突厥那里送信吗?把信和刀给他,让他自尽的吗?”他说不出口泠皓的名字,但是高修一定能明白是谁,如果他真的是这封信的送信人。

    高修看了云梓辰一眼,转回头来,说到:“你既然都知道了,还问什么?因为你没想到送信的人是我?”

    “我……”

    “我也没想到,追上来的人是你啊……”高修在马上伸了个懒腰,看着冬日早早落下去的太阳,在道路两侧荒芜的雪地上投下昏黄的残影,“如果来的是随便一个人,他来抢我的信,我顺手杀掉他就好了。可是你的功夫比我好,你来,没有杀成我岂不是说不过去呢?”

    “我杀你做什么?你把信给我就行,然后你回去,就说送到了。”

    “哈哈,你想的太简单了,我回去的时候,手里是要有泠皓的人头的,否则就算是信没有送到。”

    “那我把你打出伤来!你逃回去,你……你就说是我!我云梓辰拦住了你的信!”

    “不,任务没有完成,而且还泄了密,这可是还死罪啊。”高修从边上拿出一只皮囊,拧开喝了一口,云梓辰在边上闻到了浓烈的酒气,“拿到那封信和那把刀之后,我就知道,我要么会死在送信的路上;要么,送信回来,我死在长安里。”

    “怎么会!”

    “我还在担心呢,如果没有人拦住我,我把那把刀交上去,看着泠皓自杀——人是不能切开自己的脖子的,我还得自己把他的头砍下来,然后装到盒子里。我不想他死,他是个优秀的人,他毫无过错,上面却要杀他,如果是我送的信害死了他,我会一辈子于心不安的。不过也没关系,即使我交了差,我也会被上面封口,我的心不会煎熬太久——所以啊,”高修对云梓辰笑了笑,“有人来拦住我,那个人还是你,真让我高兴。”

    “你别说了!”
第五十二章
    “是……说穿了不好。——你呢?你是要现在动手吗?还是等到了夜里,找个没人的地方?还是夜里吧,天已经快黑了。从豫州回来我们就没见过面了,有时候会想起你来,和你聊天是件很有意思的事。前面有歇脚的地方吧,我们买一点酒和肉,聊聊天,然后找一个显眼的地方,你杀得凶残一点,好让人发现得早一些,知道我是因公殉职的……哦!还有,你最好下手利落一些,我不怕疼,可我怕冷,血流的多了,会特别的冷……”

    云梓辰沉默地听着,突然说道:“你逃吧!别回长安了!”

    “逃?能逃去哪里?”高修又喝了一口酒囊里的酒,他似乎真的很冷,需要不断喝酒才能使自己感觉暖和一些。

    “李兄那里!你以前是当过伍长的,而且你会武,你可以在突厥那里当个什么,我让泠兄来和他说。”

    “不行的……我若是孤家寡人也就算了,可是我的家人还在长安,我爹、我娘、还有一个哥哥,朝廷都是知道他们的。我若是因公殉职的,我的爹娘还会知道他们儿子是个英雄,他们后半生会有补偿,衣食无忧;可是我逃了,他们就会被朝廷抓起来,或死或流放,已经见过皇上做了太多这样的事了,我不能让他们跟着我遭罪,所以说啊,我逃不得……”高修从怀里掏出来两样东西,一把匕首和一函圣旨,“一会儿你用这把匕首杀掉我吧,别用你自己的兵器了,你的兵器太有特点,如果他们肯查,就能查到你。”

    “开玩笑!我怎么下得去手!”云梓辰不明白他为什么就非死不可,这活儿他不想接了,他不要管这些了,他现在就想回南昌,继续回去做他的纨绔胡闹的云家小少爷,云家……云家他怎么可能回得去!哪里也回不去了,长安也是,他摸了摸挂在马背上的小包袱,里面有他母亲的牌位和不多的银两。他下了决心出来追这个信使,就知道,以前的日子,他再也回不去了,在南昌、在长安、在大运河和长江两岸悠闲的日子,以后只能是回忆了,他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会成为回忆,包括眼前这个和他并辔而行的信差。

    云梓辰并不知道,秦钺之所以让祖袈转告他,而非直接让祖袈去自己追那个信使,就是为了让他去杀人,云梓辰在秦钺的计划里是十分重要的一环,但这么重要的角色还是现在的他担当不来的,必须要有所磨练才行,就像最好的刀剑,只有淬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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