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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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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已经交了稿,既然易笙不在,我又有什么理由不满足这个时时证明自己还在我身边的男人呢?我到底是个肤浅的,虚浮的,经不起寂寞的女人。
  我自嘲地笑了笑,却还是毫不犹豫地穿上了尽能体现我优点的连身衣裤,化了一个不很张扬的淡淡粉妆,拿上自己最满意的画本,走出了隔离我和世界半个多月的门。然后,再次意外地对上了一张熟悉刻骨的脸,俊俏的,让人微笑:“回来了?”
  他微忡,打量了下我的着装,才不很肯定地不答反问:“你要出去?去哪儿?我送你……”
  “不用了。”我很直接地打断他,很高兴的,嘴角一直维持着上扬的姿态:“今天不方便让你送。”
  在他再说些什么之前,我已转身大步离开。
  我不管自己这样看着像不像在逃,我只是反反复复不停地告诉自己:郝郝,这不是逃跑,更不是逃避,这只是开始,一个真正的了断的开始。
  放心吧,易笙,我不会就这样离开,不会这么简单地离开你的世界。
  因为,我要你这一生都刻骨铭心的记住我,时时刻刻,年年岁岁,永世不忘。
  然后我会离开你,会去寻找新的幸福——只有没有你的存在才能得到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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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的,我在楼道外遇见了开车来接我的秦云,他先看了看我,复而看向我身后。
  我反射性地转过头,果然看到了追了出来的易笙。
  他显然跑得有些急,额头上有细细的汗水,但西装革履,皮鞋锃亮,没有一点点的狼狈。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们,好像像那年站在树荫下的少年,无比阴郁地看着我和秦云。
  过去,现在,未来,在这一瞬间,交错得恍恍惚惚。
  我甚至有种不知道自己在哪个时间的晕眩,但也仅仅只是那么一瞬,秦云已握着我的手腕,将我塞进了副驾驶座。他的身型比之过去愈发高大,狭长的丹凤眼里有当年没有的坚毅。
  而易笙,也没有再上前。他沉默地看着我们,然后,微笑。
  他一手插在口袋里,像个青春倨傲的少年,对这厢的我们潇洒地挥了挥手。
  见状,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有种发自内心的冷意,让我止不住的哆嗦。
  我匆忙地低下头,抱着膝盖,忐忑、害怕得毫无理由。
  秦云面不改色地坐上驾驶座,目不斜视,然应该握着换挡器的手,却很用力地握住我的。
  那是……比我更加冰凉的温度。
  我低声笑了:“放心,我没事的。”
  我还能有什么事呢?这么多年不都好好过来了么,现在这些又算得上什么呢?
  秦云默默看了我一眼,许久,才轻轻“嗯”了一声,推动手柄发动车子,一言不发地将我带到了附近一家装潢温馨的私房菜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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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漫摇摆的烛火,耐心剥着虾壳的他,说不出话的我,多么像多年前那个无言结局的生日。
  秦云和我,我和易笙,易笙和秦云。
  我突然吃吃地笑了起来,带着一点点神经质的疯狂。
  这么多年来来去去,我们却仿佛陷入了同一个轮回里,不断重复着似是改变又仿佛毫无改变的历史,真是诅咒般的轮回!
  还能爬得上来么?我单手托着腮,望向对面挑眉看我的秦云:“我们真是一群疯子……”
  看不开的疯子、折腾没完的疯子、无药可救的疯子!
  生活中碎碎的烦恼何其多,物价上涨,天灾连连,而我们却还挣扎在这种漩涡里,不可自拔。
  蠢的真不简单!爱情果然是生活最奢侈的甜点,我将秦云剥好的虾子全送进了空空的肚子:“明天,我会去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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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轮回

  夜色浅浅,星光满天。
  酸雨的时代里,可谓是久违的美丽。
  我跳下车,和因为接到紧急Call要赶去加班而一脸歉疚的秦云挥了挥手,便自己走进了大院。四周冷冷清清的,有着浓稠的萧瑟感,扑面而来的旧时气息几乎湮没了空气。
  这方曾让人无比羡慕的高档住宅区,如今因为陈旧,变得有些荒凉。
  可尽管如此,我对它却依然有着止不住的喜欢——我是在这里遇见易笙,也在这里爱上桀骜不驯的他,我在这里大哭大喜过,在这里被亲生母亲背叛,又被亲生父亲抛弃……
  最后,我还在这里伤害了我最深爱的人。
  然后,再度和他相遇。
  这里,有我的全部,我最满的记忆,我成长的轨迹,我灵魂的皈依。所以即便现在名下已有多处房产,我也不曾动过搬离的念头。
  带着怀念的心情,我惬意地在院子里来回踱了三两圈,享受着嘴里美好的余味,享受着曾经没心没肺的童年,心情也慢慢变得干净起来。
  我哼着不成调的小曲,一路小跑上微旧的楼道,不算太意外地在顶楼的拐角处,发现自家门口坐着一坨大大的黑影,那么可怜地蜷缩成一团。
  我停下了脚步,凝神静望着他,像看着一个游离在寂静中的颓废的灵魂。
  一直知道易笙是多变的,如同五彩的棱镜,折射着各种各样的光芒,让人读不尽:他可以孤傲,可以倔强,可以无赖,也可以阳光自信,可以西装革履一副雅痞模样。
  可原来,他也可以这样的颓废。
  我静静地看着他孤独的背影,心里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只能木然地僵在原地,目不斜视地看着他比弹钢琴的优雅女子更加美丽的长指,毫无意识地捏着一根细细的长烟——那明明已点燃许久,却仿佛根本不曾抽过一口的烟,正是我最爱的牌子。
  我看着他无神地、傻傻地瞅着一星红亮,慢慢地烧向自己。
  淡淡的靡白映照着他清俊的面容,那么陌生,那么美。
  我和他,如今,不过咫尺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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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时间过去几何,他终于转过了头,目光落到我身上时,微微一怔。随即,缓缓绽开了笑:“郝郝,你回来了!”
  那笑容很特别,如暖阳灿烂,又似月光婆娑,绽放在昏暗的楼道里,有种难以形容的炫目。
  多么值得怀念的笑容,在事隔多年之后,竟还能有再见的日子!我无言以对,默默走了过去,跨过他,拿出钥匙,准备开门。
  他一把抓着我的手,紧紧的,像要握断我的手,强行将我拽进他的怀里。
  冰凉的怀抱,冰凉的气息,喷在耳后,激起一阵止不住的颤抖:“不要走,郝郝,你是我的,我一个人的。”
  我笑了:“易笙,很俗哦。”
  他没有理我,更紧地抱着我,像赌气一般地强调:“郝郝,你是我的。”
  哈,多么耳熟,多么烂俗,像极了了狗血的八点档,无耻的男主,愚蠢的女主,交织出一个毫无创意的无聊故事!
  我明明那么清楚、那么明白,可就因为说出这话的人是他,我竟还是止不住的热泪盈眶,止不住得想要哭泣。
  真没用!我咬着唇抬起下巴,死死地望着橘黄色的楼灯,硬生生地逼退袭上鼻头的酸意。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敲响在寂静的楼道中:“是的,我是你的。”
  他似乎又笑了,低低的,暖暖的,抱着我的手突然用力,将我轻轻往上一提,然后更紧地拥进他的怀里。
  我轻轻抵着他的胸,能感受到他已变得不那么单薄的好身材。我没有抗拒他不停落下的吻,干燥的唇滑过肌肤,他轻轻咬着我的脖子,下巴,耳朵,眼睑……一点点地覆盖了我的所有:“易笙,我不会永远都是你的,不会……”
  闻言,他的动作蓦然一僵,再没了动作。
  我退出他的怀抱,掏出钥匙,打开门。
  室内,黑漆漆的,惟有几丝风透过微开的窗,流窜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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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转过头,他面无表情地站在原地,一言不发,双手仍然微微敞开,仿佛正固执地等待什么重回怀抱,微微濡湿的黑眸充满了渴望,像极了宠物店里渴求主人的小狗。
  这表情……真是最无耻的赖皮,易笙其人,当真不愧是作弊流的高手……我无奈地摇了摇头,上前抚着他的脸颊,极尽温柔:“但是……易笙,现在,我是你的。”
  至少,现在是。
  又或许……只有现在是。
  我猛得踮起了脚尖,用力地勾下他已然僵硬的脖子,狠狠吻上他的唇,粗暴的反复啃噬,直到他模模糊糊地一声暗骂,然后强势地夺回了主动权,抱着我一遍遍地吮吻。干柴烈火,也不过如此。
  但生活到底不是电视剧,至少此时此刻,我还能理智地记得提醒他:“易笙,关门……”
  “Shit!”又是一声低咒,易笙匆匆从我身上爬起来,砰得一脚踢上门,然后拖拽着哭笑不得的我一路直奔卧室,然后粗暴地将我扔上床,再狠狠压住。
  月光洒进室内,背光的他的脸却只余一片阴影,根本看不清五官。惟有那双晶亮的眸子,闪着让人心颤的光:“只有现在?”
  我还不及回答,他已狠狠咬上了我的肩,痛得我直抽气。可即便如此,还是没能逃过他落在耳边咬牙切齿的威胁:“我们大可以试试看,这个现在——有、多、长……”
  在过大的动作下,我根本不及反应,只能被动地抱着易笙的脖子,跟着他狂乱无序的节奏,昏昏沉沉地起伏。
  恍恍惚惚中,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如何也不敢言说的问题:这应该已经过尽千帆将房事七十二招实践得踏踏实实的家伙,为什么技术依然一如当年的拙劣?
  我想我一定是个十足十的蠢人,才会想着、想着就真的把话说出了口……那之后的一切,我真的不愿回忆,就……就让它随风而去吧T0T!
  晨曦降临的时候,我肿着眼睛,望着泛着岁月痕迹的天花板,长长叹了口气:天亮了啊!
  看来,飘阿兮前辈在小说里写得果然没错,惟有这个时候的男人是绝对、绝对不容挑衅的!但我想,她当初一定忘了最重要一点——尤其……是技术真的不怎样的!

  人生就像一辆循环列车

  人之所以被动,是因为无意识地畏惧,因为底气不足,因为内心虚弱,不够肯定。
  因为自己剩下的仅有自尊,惟有自尊,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其实,这是一个大家都在表面逞强,而内心脆弱的时代。
  ——by郝仁日记
  写死男主,看来非同小可。
  忙碌如婉婉,竟也在这关口召见了我,还就约在我一直想去又嫌价格太贵的高档粤菜馆。
  我挣扎许久,思来想去,终是没能抗拒美食的诱惑。只好狠心一把,选择牺牲我的耳朵——反正不管婉婉怎么说,我都不会去修改已经完成的稿子。
  一直以来,我都是宁死不改文的Type。对于写文很辛苦很爱自我折磨的的我来说,完稿简直是天堂一样的感觉,怎么可能再自己跳回到地狱去!
  为此,婉婉常说我是个没出息的,但我想我都没出息那么多年了,和没出息也有了一定感情,怎么可能简单地抛弃它呢?
  我只能破罐子破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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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发前,我做了数个小时的心理建设,这才鼓起勇气钻进出租车,准备直面婉婉早修炼到九层功力的轰炸神功。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坐在饭桌上迎接我的居然还有易笙,这个在一夜激情后又消失了整整三天的家伙。
  他正挨婉婉而坐,笑容是童年常见的顽皮,大大的凤眼儿总带着点近似讨好的点点光彩,很是卖乖:“郝郝,你来了!”
  我挑了挑眉,目光瞄上显然一脸心虚的婉婉。她端坐在位置上,闷着头,视线瞥来瞥去就是不敢看我。我想现在的她大概只差没在脸上写上“能在这儿埋单的就是咱的大爷”这几个血淋淋的大字了。
  回头想想,编辑的收入确实不算高,婉婉的家庭背景也不优渥,于此地消费简直如同自杀,我多少能理解一些。
  其实,早在那天晚上,易笙在我耳边搁下狠话的时候,我就猜到这厮一定会在近期内出狠招。他一向没什么耐性,往往才想着什么手已经动了起来,还自以为了不起地把速战速决作为他的常胜之道,所以我想只要防过这一阵,赢家就未必是他。
  可惜我千算万算,偏生就是算漏了婉婉。我一直以为她是最□的,但事实上,这年头谈的上□的只有挺立在汇率面前的人民币。
  易笙比之于我,总是棋高一着,我是不佩服都不行。我怎么也想不到,他居然能把化敌为友这种形同传说的招数,结结实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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