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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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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心情他的想法甚至他的幸福,从来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但易笙总是说他的妈妈很爱他,所以我想那约莫也是种爱吧,只是我理解不了。
  宋依初说我是乐观其外,悲剧其中,戴着笑容,藏着悲伤。
  我怕歪着脑袋觉得其实这样没什么不好,伤心是我一个人的事,没必要多几个人陪。
  反正开心的事也有很多,见面的机会却很少,聊聊那些都已不够时间。
  我们都长大了,于是,注定分离。
  怀念不如相见,可是相见太难,只能怀念。
  我和宋依初其实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只是一西一东,如此竟也能王不见王。
  我们偶尔电话,常常QQ,可是很少见面。
  我想她,常常都想,但她工作很忙,还有个粘人的男友,会用和狐狸似的眼睛瞪人,瞪得人无罪也能心虚,全身没一处自在。
  我一向珍惜生命,遇见猛禽恶兽,当然只能走避。
  黎思雨的身世和我略有相似之处,所以她倒是能理解我,但她说她不想懂,因为懂了,就不敢去要可能的幸福了。
  我笑笑,其实心里是同意的。因为就算是在他们眼里这样悲观这样无药可救的我,也还是会想要抓着幸福,哪怕只有一分一秒。
  理论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你是我心头的一根刺

  我还是点开了邮件,扫了一眼,发现多是各种贺卡及各种广告。
  我一封封地读,顺便回回卡片,告诉人家其实我百年难得一碰邮箱,千万别以为我在耍什么大牌。
  这些年因为写书,我多了许多闻所未闻的名头,好的坏的真的假的,各种各样,多得我都懒得理。
  总不能指望这个世界上人人都有脑子,也不能指望所有人都安分守己,惟一能指望的就是自己的眼不见为净,眼见了当自个儿看走了神。
  别人要折腾你有时连理由都不需要,个个都去理会的话,这辈子就没的事儿可干了。反正这种事看多了难免就淡定了,没什么特别。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中,有多少前辈走在同一条路上,何苦计较。
  胜者王败者寇,脑残都有组织了,林子大了总有些珍禽异兽,看不惯就不看呗,简单得很。
  我虽然悲观,所幸倒也简单,所以在这鱼龙混杂乌烟瘴气的圈子里也能自得其乐。
  又或许,那是因为没有一种痛,会比当年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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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着屏幕,我轻轻的笑,落入眼帘的是一个我没想到的人写来的EMAIL,老班。
  邮件很简单,不过寥寥数行:
  “郝仁,多年不见,但我相信你应该还记得老师。
  你一直是个固执的孩子,对于不相信的东西从不反驳,只默默地用行动去证明。
  你是最让我骄傲的学生,孤僻但不冷漠,偏激但又温和,不很聪明可是非常勤奋,因此我常常在想当年的自己到底有没有做错。
  你冷漠绝望的眼神直到现在,我想起来还会觉得心惊。
  你毕业后再没回过学校,见过你的同学都说你变得甚多,漂亮了,张扬了,还交了个优秀的男朋友。
  老师真心希望你过得好。不管老师当初做了什么,说到底也是为了你好。
  事实上,假如时间从来一次,我相信自己依然会做出相同的选择,只是不那么激进。不管你相不相信,老师并不知道你和易笙之间……有那样的关系。
  ……”
  我想自己真是太无聊了,才会回复,只是更为短暂,仅仅只有三句话:“谢谢您的希望,可是我的幸福已经死在了那个春天。这样很好,因为没有期待就没有失望。想来,确实是应该谢谢您的。”
  完了,将他的地址加入黑名单,从此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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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真是自私得可怕,为了粉饰太平,什么样的谎言都能说,连自己都可以欺骗。
  若他真觉得没错,又何必与我废话?
  以为我有了别的男人,就不恨不怨,大家皆大欢喜,从此他就可以释怀可以不用自我怀疑当初是不是真的错了?
  哈,我偏不让。
  讥笑爬上我的嘴角,他可真“了解”我。可惜我从来都不是个以德报怨的人,不信仰被打了左脸还要伸出右脸的基督。
  我相信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当了□就别想要牌坊,人都得为自己做过的事负责,我也好,易笙也好,老班也好,没有人会是那个例外。
  差别不过是谁比较在意这个责任的后果罢了。
  最不在意结果的那个人,自然就是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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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心情再看邮件,关了电脑,上床看古早的励志片:一生都在奄奄一息中挑战极限并成功的达人——圣斗士星矢。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光看着星矢干掉了一个又一个把他揍得离死只差半步但结果怎么也死不掉还倒霉的被反攻的大哥,其实也挺催眠。
  只是混混沌沌的觉得易笙好像回来了,冰凉的手脚缠着我的,像可恶的八爪章鱼。我气恼地捶了过去,末了,又继续睡。
  只是忍不住地勾着唇角,睡得特别的香。
  一夜无梦。
  醒来的时候,我习惯性地往身边一摸,发现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猛一睁眼才发现,原来缠着我的是忘了扔下床的手提线……
  我痴痴傻傻地看着天花板,耳边是淅淅沥沥的雨声,透着湿意。
  许久之后,我才掩住眼睛,呵呵笑了起来。
  干干的笑声回荡在寂静的房间中,竟有着诡异的苍凉感,戳得心脏抽抽的疼。

  你是我心头的一根刺

  我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居然能有这样让我措手不及的巧遇,一次又一次。
  我不过去逛个超市,居然这样也能碰见易笙的妈妈,那个许久未见,久远得只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两个画面的女人——
  她曾跪在我的面前,用利刃割裂自己的手腕,鲜血淋漓,歇斯底里,笑得疯狂,让当年不过十几岁的我无力面对;
  她曾穿着白纱,站在一个记不起模样的男人身边,羞涩的,温柔的笑,不很耀眼,但有种走出沧桑的平和幸福。
  她看上去真的老了不少,没有了以往挥之不去的冷艳,也没了盛气凌人的傲气。比起我依然耀眼美丽更胜于年轻的我的母亲,她已分明就是菜市场中一抓一大把的中年妇女,庸庸碌碌,平凡平和。
  我不知道她是真的没有看见我,还是刻意地回避我。我想,后者的可能性远远高于前者。
  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眼花,刹那出现在她风霜的脸上的是带着厌烦的惊讶,稍纵即逝……
  我只是不得不对自己承认,即便她已经是那样一个看上去毫无危险的老妇,但在看到她的那一刻,依然有一条绳索紧紧地勒着我的心脏。
  喘息不得,恐惧不已。
  我根本就移不开视线,也挪动不了脚步,僵在原地动弹不得,直到另一个中年妇人骂着将我撞到一边……
  我好害怕,真的害怕。
  我抚着自己的脖子,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
  许久之后,才跌跌撞撞地逃了出去。
  我抱着膝盖,坐在长椅上,能听到的竟只有牙齿打颤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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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不停鸣唱,是我妈的电话。
  惊人的巧合。
  事实上,也不尽是巧合。因为每个月的这天,她都会给我电话,约我一起吃饭。
  她从来没有忘记尽一个母亲的责任,虽然我已经大得不那么依恋亲情,虽然一直以来她给的真的不多,但比起那个我几乎再没见过面,音讯全无的父亲大人,她已无可挑剔。
  至少,我可以任性地抱着自己的膝盖,继续迷茫地呆在原地,直到她雪白的名车劈开一片灰浊的视线。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上的副驾驶座,也不记得她当时是什么表情,说了一些什么。
  等有意识的时候,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嗡嗡响在耳畔,不受控制地吐出一个又一个本应该深藏的秘密:“妈,我和易笙同居了。”
  一个急刹车。
  车轮摩擦地面,拉出刺痛耳膜的尖叫。
  我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却始终没有看清那是怎样的风景。怎么也管不住的是自己的嘴,开开合合,说个不停——
  “我们没有避孕。如果有了孩子的话,我会生下来。”
  “即便这是另一个相同的轮回,我也不会停下了。”
  “妈,我会幸福吧?”
  “妈,如果我不幸福,那一定是你的报应。”
  “妈,你生我的时候是不是很辛苦?不然你的报应为什么会由我来承担呢?”
  “妈,他们说孩子是自己前生的恩人,我想这一定是骗人的,因为如果有上辈子,我一定欠你和爸爸很多……”
  ……
  最后,我终于转过了脸。
  我看到了一脸无法形容的痛心疾首,那是她被我爸打的时候都没有显露出来过的惊惧。
  然后,我看到她眼底自己比哭还难看的笑:“妈,我爱他,好爱、好爱他……”
  我终于知道,自己不能没有他。
  不能。
  *************************************************
  我又去了那个小荷塘。
  雨后湿漉漉的青石板地,温柔抚摸水面的垂柳,顾自嬉戏的蜻蜓,一如记忆中的模样。
  那么多年来,惟有它依然不曾改变。
  心里一动,眼前忽然扑出许多画面,那些本应该牢牢锁在记忆深处的画面:
  易笙青涩的吻;
  他一边调侃我,一边无比认真包着书皮的别扭;
  那个笑着说要做个配得上我的男孩如阳光一般璀璨的表情……
  那些珍贵的不敢触摸的记忆仿佛正顺着指尖,毫不留恋地溜走,不管我怎么努力也抓不回来!
  我惊慌失措,最后只能怔忡地望着过往最爱的“专座”,那里载满了我和他的欢声笑语,也在我们第一次分手后存满了我痛苦、不甘的嚎啕……
  胸口仿佛顶了块沉甸甸的大石头,压得我快要呼吸不过来。
  手指不住打颤,我从口袋里摸出手机,颤悠悠拨出那串熟悉的号码。
  歌声悦耳,我却只有满心惶恐,直到婉婉困顿的声音从话筒那段传来:“喂……哪个吃饱了撑的,大清早不睡觉当话痨……”
  “是我……”我的声音几近啜泣,百转千回,最后竟只得一句自己都不耻的烂俗,“婉婉,我该怎么办……”
  我抱着电话,跪在青石板上,哭得喘不过气来。
  ********************************************************
  我以为自己已不在意,可以毫无忌惮的纵情一场。
  可事实上,我根本就是个废物,无论做多少心理准备,还是没办法面对失去。
  什么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全TMD都是狗P!
  我到底还是没办法自欺欺人到最后一刻。
  在我看到易笙的妈妈的那一刻,一直逃避的现实就变得那般清晰,我抗拒不了。
  我没法像小说中的女子那般,说断就断,斩断情丝,从此江湖陌路。
  我的感情就像麦芽糖,黏上了,剃不去。
  我爱他,想要和他一起,不是一时半刻,而是白发齐眉。
  ******
  最后,我还是没能改变——
  舍不得,放不开。

  你是我心头的一根刺

  生活还在继续,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改变或停驻。
  我几乎每天都呆在家里,不肯出门,不接电话,不开电脑,什么都不做,只是无声地看着日升日落、麻雀争食,星星艰难地破空而出……
  其间,婉婉来了几回,给了我许多杂七杂八的工作,还美其名是宣传。她看上去很疲惫,应该是在百忙之中,硬是挤出时间来的。
  我知道自己这次真的吓到她了——那么别扭的我,最爱死撑的我,居然会情绪失控至此,真真前所未有。
  因此,当婉婉披着一头乱发赶到那个小河塘的时候,哭得鼻塞的我竟分不出面对面站着的我们,到底谁更狼狈。
  我只能从她乱七八糟的安慰和拥抱中,深切地发现一个始终不想面对的现实——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易笙。
  犹记得风靡一时的美剧《GOSSIP GIRL》里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迟早有一天会发现,我们的母亲其实比我们更加的执迷不悟。”
  我想,我也是直到那一刻才发现,自己竟是不逊于我妈和易笙他妈的执迷不悟。
  那份被压在心底的以为早已失去的期待,在突如其来的得到后,便如破闸的流水,冲破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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